作者 | 马继华
最近,腾讯与中国移动之间的“绯闻”再次引起业内关注,但这次并非合并或收购,而是中国移动不愿给腾讯充当“雷锋式”管道,从而“揭竿而起”。其实,从世界范围看,类似中国移动与腾讯的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利益纷争已经屡见不鲜。
有专家计算,话音时代移动运营商每比特收入相当于移动宽带的163倍,“移动宽带收入呈线性增长而网络流量呈几何级数增长”,“增量不增收”已成为移动运营商面临的巨大挑战。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谷歌、苹果和Facebook等互联网公司推出的丰富移动应用服务,如视频、音乐、游戏占用了越来越多的网络带宽,内容提供商从移动数据应用的日益流行中受益颇丰,同时,移动数据巨增导致的高额网络建设投入与运营商的管道化之虞,让运营商的投资回报率大幅降低,这引起欧洲多家运营商的不满。多家欧洲大型电信运营商已经达成一致,要求包括苹果、谷歌在内的新一代智能手机平台领导者们,为这些手机带来的高上网流量买单,支付移动网络基础设施的部分建设费用。
苹果曾计划在下一代iPhone手机中采用内置SIM卡,让消费者更为轻松地转换运营商,从而消除获得运营商发行的新IM所需的麻烦手续,因遭致欧洲运营商的强烈反对,最终选择了放弃。同样,因为触犯了运营商的核心利益遭致激烈反制,谷歌也将自己推出的手机变成了“绝版”,还放弃了对Google oice的升级。
在运营商陷入增量不增收的困局之时,我们必须看到,如果长期让运营商们的投入与回报不成正比,势必会大大影响运营商网络建设与升级的热情,反过来会影响通信技术的进步与互联网应用的发展。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之间通过多元的博弈,必须找到新的符合各自需要也能让对方接受的商业模式,这样才能实现和谐发展。
想解决这样的矛盾,从双方利益分配与博弈合作的角度看,大概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达成额外的分成协议,运营商不仅获取流量收入也参与内容收益的分享,这一点互联网公司很难接受;二是运营商采取新的收费模式,用高收益的信息通信费用替换相对低廉的网络流量收费,这对互联网公司的业务将是致命打击;三是在公司股权和资本层面进行合作,参股、入股甚至成为合资公司,由此让运营商与互联网公司共享新应用带来的巨额收益。
但从根本上看,运营商提高单位流量费用几乎不可能,依靠和互联网公司讨价还价的方式争夺利益也注定艰难,最终的解决还是需要依靠自身的商业模式创新。运营商必须放弃多年形成的路径依赖,在内容应用、终端平台等多方面形成自身的成长点,甚至彻底转型为不再以网络运营商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移动互联网公司。由于仍然掌握了互联网通信传输的主动权,依靠自身的增值业务优势,运营商一旦转变观念、吸纳互联网运营思维,在做好管道的基础上与互联网企业的争夺不会落于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