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里的房子

2011-11-08 05:06吴聪灵
市场周刊 2011年7期
关键词:租房女友房子

吴聪灵

一代人的脱贫

“三爷,不要看我们现在什么都没有,我敢保证,将来我跟培华肯定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时隔30多年,我的父亲还很坚定地说,当时他和他岳父说的这句话,绝对不是吹牛。

1977年元旦,一无所有的父亲和母亲结婚了。婚礼上给客人煮饭的米,是到亲戚家借的。新家的碗筷是母亲的朋友送的。衣服柜子是母亲陪嫁的,父亲的衣服是部队里发了没舍得穿的。甚至,连洞房也是借的——一个堂兄家腾出一间空房来,做了父母的新房。

即便在那时,嫁人也是要嫁有房的。也因此,这桩婚事遭到我外公的极力反对。但那个年代,嫁给穷人好像是件流行事,尤其是像我父亲那样,将三年青春献给了军营,还曾多次救下人命的善良小伙子。母亲违拗家父之愿,嫁给一贫如洗的父亲,内心隐隐是有一种向善的荣耀感吧!可荣耀不能当饭吃。那句“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豪言,也不能立马改变无屋可居的现实。母亲四处求告,终于批到了一块宅基地。从河堤推土把宅基地上的湾塘填满垫平,一对新人还是盖不起房子。

就先砌了个小”山门屋“。我至今对于这个称谓究竟指代的是怎样一种结构,还不太清楚。听父母解释过许多次,大意是一堵高墙,一面斜坡,再加上两侧遮挡所形成的一个简易的屋。

我就出生在那个“山门屋”里。但我对此全无记忆。待我对家里的房子有记忆时,是5岁那年。宅基上盖了一间房。土墙,草屋顶。院里有树,拉着晾衣绳。那个冬天雪非常大,一天早上醒来,透过窗户,我可以看到晾衣绳上裹着粗粗的雪,那雪棒又粗又白,令我馋馋地想念甜米棒的滋味。

其时,父母在街道上搭了简易棚开小饭馆。那时还没有违建一说,他们的简易棚一直措了好几年。想做生意没本钱,父亲满街去借,想借两块钱,一条街没能借得着。后来不知怎么解决了这启动资金,终于做起了馒头包子,油条烧饼之类。他们常常是头天晚上把好多面粉和好,挥着膀子睡上一两个小时,半夜三更就要起来和面,生火,要赶得上天亮时,再把它们做成各种熟食卖出去。

我还记得,那时的油条五分钱一根,豆腐两毛五一斤。再后来有炒菜,酒肉。赶集市的人渐渐多了,家里的生意也渐渐好了。父亲将堂屋的屋顶换了瓦。后来,干脆推掉土墙,翻盖了大瓦房。拉了院墙。后来,又盖了前屋,又盖了偏屋,前三间,后三间,偏三间,共计九间。

街上的简易棚就不足以满足需求了。饭店搬到家里来开。又过几年,偏屋又拆了重新盖了一次。之后整个房子又拆掉重建过一回。

约在1990年前后,乡政府盖了两层小楼。为了知道楼是什么东西,我特意跑去爬过。气喘吁吁地爬上了二楼,在二楼的平台上走时,很担心那悬空的板会塌下来,然后我会掉下去。我想不通,这么重的屋子,怎么可以这样摞起来呢?

1992年,父亲踌躇满志地把已经翻盖了两次的前屋,再次拆了,盖了楼房。那是整个乡镇里,除了公家单位之外,首家盖楼房的。施工队的人狂多,打地基的时候,下了狂多水泥。楼房建好时,很多单位和个人来贺礼。那时流行给盖屋的人家送匾,我家收了七十多块匾,挂满了新盖好的楼,又挂到了后屋,偏屋里。都满了。新楼盖起来,所有人看过来的目光都不同,父亲喜笑颜开。那时,外公外婆都已过世了,但父亲总算兑现了诺言。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曾经以为遥不可及的梦想,他实现了。

父亲对盖房子的追求,是我所见的人中极少有的。堂屋翻过四五次,如今也是楼房了。偏屋建过三回,现在拆掉了。就连屋后的厕所,也翻建了好几回。如今,老夫妻俩早已不开饭店了。堂屋的楼房,分左右两侧,建了浴室。前后都是楼的建筑,在乡镇上早已经不是稀奇事。

事实上,他俩很想把房子卖掉,出来。在那个曾经迅速繁华过,而今几乎走空了的苏北小乡镇里,两个用青春年华打拼了一辈子的老人,仍然停不下来。他们想到城里来,做点别的小生意,可是,那么大的房子,出不了手,突然成了累赘。

除了房子,他们一生的积蓄,攒到最后都给了他们在城里的儿子,还不够首付。

80后的打拼

他们的儿子,我的弟弟,他买的房子,在南京江北。去年浦口房价最高时买下来的。首付款全由父母提供。老夫妻20余万元的养老积蓄,为了儿子的婚事,全拿了出来。

办购房手续时,弟弟相恋多年的女友,和他领了结婚证。这样,他们就可以夫妻名义来入住同一所房子,同时,女友也成为这房子的产权人之一了。这也是弟弟对女友最好的爱的承诺吧!

从大学相恋时开始,两人便在校外租房住,毕业工作,又辗转租了好些年,如今,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窝了。这几年来,父母多次逼婚,弟弟一直顶着——没有房子,他俩都觉得缺了个结婚的条件。

新房收拾停当,女友才敢请自己的父母过来看。她的父母不知道,女儿已经和他们所要“考察”的小伙子领了结婚证了。对女婿,他们是满意的,何况又有了百余平方的房子,工作也稳定,还有什么理由反对呢?

事实上,一对新人背负这房子,还是有压力的。弟弟的全部薪水,刚好够还贷。日常开支之类,就要靠女友(已经是合法妻子)的收入来支撑了。

父母来看过弟弟的房子。父亲就摇头:我老家房子要是能搬过来,该值多少钱啊!你这八十多万下去了,也就这样!母亲笑他:老家,你卖卖看,你那两幢楼,又能卖个多少钱?还没得人接手呢!

他们有点想进城来和儿子媳妇同住,但两代人关系如何相处,生活习惯诸多不同,焉知于他们,于儿子媳妇,是否合适?于是,他们继续呆在老家,以老迈之躯继续烧锅炉,开浴室,赚些钱,补贴儿子还房贷,同时,盼着抱孙子。

弟弟偶尔会在微博上抱怨,抱怨作为房奴的苦。很快会有年轻人反驳他:你有房贷可还是幸福的,我们想还房贷而不得的人,才真苦!

这令我想起一句初中班主任说过的话——没有苦吃的苦,比有苦吃的苦还要苦。

这是真的吗?我的意思是,没有苦吃,本身一定是苦的吗?

我的梦想与现实

2001年初刚到南京时,我曾混迹于大学校园。一闺蜜在南京中医药大学读书,同舍四人,其中有一人家在南京,不必住校。她的床,就成为我来宁寻梦的第一个住所。

一直住到两个多月,我终于谋到工作,考进了报社。之后不久,女生宿舍的管理员阿姨才知道,原来这个整天跟她笑眯眯打招呼的女孩,竟不是学生j她骂我是骗子。好在报社有集体宿舍,专供当时考进报社的外地青年记者集体居住。一室一厅的屋子,由报社出钱租下来,里外放了几套上下铺,可住十余人。我欢天喜地申请到了一张床。搬了过去,总算不必在宿管阿姨的眼皮底下躲闪了。

半年后,几个同事相约集体出来租房住。三人租了三室一厅的房子,一人一间。彼此有了独立空间。再后来,我们又各自独立租房。之后恋爱,结婚,待到2002年举行婚礼时,南京的房价刚开始上扬。

2003年,凑了11万元首付,我们买了套28万元的房子。2008年,嫌原来的房子小,决定换房。当年28万元买的房子,卖了58万,买的房子,是108万。一年之后,发现新购的房光

线不够好,决定卖掉它。其时,再看新房,价格已有浮动。于是租了一套采光特好的房子来住。

那新房,隔了一年,卖到了168万。房贷利息一年就有七万多,再加上手续费之类,要扣掉不少钱。当然,仅以投资论,我们很意外地发现,买房是极好的投资。但我们不是投资。一旦出手买房,我们又会迅速成为房奴。

现在,我是无房者,无产者。

关于居所,我却有了新的理想。

我的理想居所,是接地气的,通阳光的,可以种花种莱养猫养狗的,是邻居家再怎么装修也打扰不到我的。这样的居所,城内也有的,但还不是我现在的经济能力所可以实现的。或者,我可以跑到够偏够远够便宜的地方,有一辆车,也可解决问题。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孩子要上学,学校已经确定,本着安定就近的原则,我就只能在他所在学校的周边居住。学校周边,没有我想买的房子了。

于是租房。同时,关注着寻找我理想中的房子。

现在的住所,刚租进来不满一个月。我和房东一次签了三年的合同。一次性交付一年房租时,房东老伯小心地捏着一摞子钱,竞有些替我惋惜:我收你们钱都有点同情你,你们好苦啊,攒多点钱,有了自己的房子,就不用交钱给别人了。我心想,我有自己房子时,也在交钱给别人啊!

更为关键的是,因何租房子住,一定就成了被同情的对象呢?我相中了房子,我付了租金,我就是主人了。住在这里,可不就是家里吗?本来没有挂碍的事,经房东这么一感叹,我突然心虚起来。

我问儿子,你想住哪里?他说,我既不想买房住,也不想租房住。

那要怎么办?“我想住宾馆!这样就天天有人给我们打扫了!”乖乖,这娃儿口气更大。

房子,不只是房子

这样敲出来自一个家庭,两代人关于房子的三个故事,我突然不知道自己想要表达的是什么——关于房子,如此庞大而沉重的话题,你所能阐述的论点,太多了。

它曾经无比重要,在无瓦遮身,无屋蔽雨的年代里,房子成为激励一代人努力的目标。我的父亲,许多的父亲,不都是这样在穷困中抛下一个个豪言壮语的吗?

然而盖了拆、拆了盖,最终守着一大堆建筑却捆住自己手脚的,又岂止是我父亲一人?

其实,父亲所在的住所,依山傍水,与现在城里最有钱人所住的别墅群,倒也相似,但是,他们住在里面,没有那份安宁感。他们的生命里,从来没有上过关于如何享受这一课。

临了,为了追求城市文明的儿子,他们还要继续发挥余热。

而青年一代,八零后如我弟弟者,真的是要靠有个好爸爸,才可减少自己多年的操持辛劳。否则,爱你多年的女友想要变成法律意义上的老婆,都没有一个充足理由。这是为什么呢?

房子已经不仅仅是房子,而成为人给自己建立在这个尘世安全感的一个重要元素了。

真的建立了吗?建立得了吗?

我绝不是说房子就不重要,很重要。只是令人眼花缭乱心浮气躁的现实里,房子的重要性,被极度放大,其价格,从土地开始,层层加价,被极度提高,高到人所能承受的极限。继而,产生了一种连房子也不能消除的不安全感。

实际上,这些年来,我所住过的房子里,每一幢楼里都有很多空房。那些空房的主人,住到哪里去了呢?他们把房子空着,要做什么呢7我若真想找答案,也不难。这不是我最想要说的东西。其实我最关心的,还是我的理想。

我没有超脱到住在哪儿都一样的地步,也不想假惺惺地说租房蛮好。如果有满意的房子,我自然也想拥有我的理想居所——那里的空气,是鸟儿都喜欢的,那里的水,是鱼儿检测合格的,那里的土壤,是所有的种子都乐意发芽的。最关键的,那里的邻居,是我们相互都约好了齐聚一道的,是保持着我们所认为合适的距离的,是高兴时可以聚到一起胡吃海喝,是隔老远就可以叫出你名字的。

当然,有一辆车和一条高速大道,可以让我们迅速地到城市文明里去,赚取生活的资本。

但是,且慢,当越来越多的人,都在渴望着这样的生活时,当这样的生活,越来越多地成为现实时,那个所谓的城市文明,渐渐失去魅力,我们,还有什么资本可赚取?

我最终所要追寻的,不正是我父辈早在几十年前就已实现,却并未曾止步安享的生活吗?

屋是要有的。不论是租是购是建是赠,安身立命之所,遮风蔽雨之地,生命基本需求也。

然,身外的房子有了,倘并未相应生起心内的安宁,则我们还是会迷失在种种豪宅里,甚而至于,竟将坐在宝马车里哭,当作一种时尚。那是对物质之尊贵性的极大漠视,是意识不到悲哀的悲哀。

故,此时的我,安住租舍。我是它暂时的主人。这是我现实的房子。它与我理想的房子,不同。但这种不同并不会令我产生冲突。在当下这一刻,我可以自如地行走坐卧。可以伸懒腰,睡懒觉,在各式各样的美梦里,流流口水。然后,带着微笑,醒在早晨清新的空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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