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村学生接送车辆问题的对策思考

2011-11-08 11:57周前忠新宁县安监局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1年7期
关键词:农用车校车部门

文/周前忠 新宁县安监局

解决农村学生接送车辆问题的对策思考

文/周前忠 新宁县安监局

农村学生接送车辆现状

衡阳市衡南县“12·27”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当前农村学生上下学交通面临的安全问题。分析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的现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接送学生车辆乱象丛生。目前,县以下学校很少有悬挂校车标志的合法接送车辆,绝大部分接送学生车辆处于非法营运状态。面包车、三轮车、厢式农用车、报废车辆……五花八门的机动车参与学生接送。二是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由于车主一般素质偏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只顾挣钱,置安全于脑后,经常超载。而学生家长为了节省车费,往往对超载现象保持沉默或放任态度。三是接送车辆乱停乱放。社会车辆在学校门口乱停乱放,严重影响校园周边行车秩序。每到上学放学时间,蜂拥而来的学生接送车辆挤成一团,校园周边经常被围得水泄不通。

此外,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公路等级低,安全系数低;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缺失,警示不到位;村村通公路因受经费和土地资源等因素限制,设计宽度为3~3.5M,基本没有路肩,无会车平台,平交路口多且无标志;弯多坡陡,转弯半径小,视线条件差等等,这些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是教学资源整合催生了学生接送市场。随着行政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城乡教学点布局得以调整,教学资源得到整合。由于学生居住地分散,上学路途变远。于是,一些无法参与运输业务、车况较差的社会车辆、私家车辆盯住了这个潜在市场,向家长、学生兜售接送业务,催生了学生家长合伙租赁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甚至还有一些未与家长达成接送约定的非法营运车辆也趁势停放在学校门口,利用学生隐患识别能力较低的弱点接送学生。

二是学生上下学乘车很难。农村公共交通不发达,人们出行主要以摩托车、电动车、农用车、小型面包车等作为交通运输工具,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学生上下学乘车难。而且很多学生家长外出打工,家中只有留守老人照看孩子,学生乘车难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家长常常使用农用车甚至报废机动车辆,或者合伙租赁车辆接送学生,给学生们出行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

三是经济落后导致安全靠边。农村经济仍然相对落后,学校条件差,无力购置校车。学生接送车辆的营运利润低于一般客运线路车辆,使得社会资金很难自主流向这一块业务,从而导致一些安全性能低下的车辆从事学生接送业务。同时,农村家庭大都经济压力大,多数家长在外打工,为了省钱,往往让孩子乘坐收费比较低、安全性能比较差的车辆。

四是安全监管力不从心。学生接送车辆点多线长面广,涉及的监管部门有交警、运管、农机、教育、安监等。交警部门针对学生接送车辆虽然经常开展整治行动,有一定震慑作用,但农村警力不足,学生上下学时间也是警察上下班时间,监管常有空档。运管部门执法力度偏大,往往一出手就会将车辆全部罚没,但全部收缴非法接送车辆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甚至群体性事件。农机部门、安监部门无上路执法权,鞭长莫及。教育部门只能劝阻学生不要乘坐非法接送车辆,无权阻止社会车辆接送学生。

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乘车难的客观现实,要认真探索建立健全专用校车使用与管理机制,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部门监管”的校车管理模式,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问题。

一是促使农村幼儿园“升级”,可以选择乡镇所在地、人员聚集地建设有规模、有等级的幼儿园。政府让地办公益,社会出资办学校,学校出资购校车,行政审批不收费,部门监管促规范,扶持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的社会人员兴办规模幼儿园,促使其购置校车,提升学生接送能力,辐射周边较大区域。对接送学生确实困难的区域,按照“一大带众小,连锁管理”的方式就地兴办托儿所,由当地村选择合适幼师常驻任教,然后在入小学前一年进入当地较大幼儿园集中接受学前教育。

二是发动社会人员组建校车运输公司。有些幼儿园、小学资金困难,无法自行购车,不具备接送能力,因此组建松散集约型专业校车公司确有必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政府给予适当扶持,部门给予免费办理各项手续,免除校车营运各项税费,同时可适当开通相同线路的短途客运,以增加校车运输公司利润。

三是政府扶持中学自主购车。县级中学相对集中,各乡镇均有中学一所,所有中学均有大量寄宿生。一到周末,客运班车就有严重超员现象,而且大部分乡镇未开通到达农村的短途客运班车,造成农用车、摩托车、小型面包车等无合法营运手续、车况较差的社会车辆蜂拥至乡镇中学周边接送学生放学。为确保学生接送安全,各中学有自主购车的必要,建议采取政府给予大力扶持,允许教师、社会人员入股购车,根据入股资金分摊风险责任。

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交警和教育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可以编写一些通俗易懂的安全读本、安全画报,分发到各小学、幼儿园、社区、村庄,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大家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接送学生的行为。相关部门要联合制订适宜本地的校车监管办法,就校车上路门槛、挂牌程序、日常监督等方面作进一步详尽的规定,增强可操作性。

五是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联合执法,依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加强对校车的监管。交警、运管部门要在上下学高峰期增派警力,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校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处在主干道旁的学校,要在学生上下学时期派遣民警到场维护交通秩序。有条件的学校,要在校门口安装摄像头,监控社会车辆在校门周边接送学生的行为。

六是从严打非。交警部门、运管部门、农机部门要联合执法,加强路巡、路查,严禁使用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非专用校车接送中小学生,一经发现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该拘留的坚决拘留,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对报废车辆要坚决予以报废。

七是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交通部门应尽量完善农村路段的标志标线,安装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安全护栏、警示标志、行车指示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指路牌和开口警示桩,要先期安装到位,从硬件上尽量减少农村交通事故的发生。

■责任编辑 钟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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