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亚力 宋交才 刘亚光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
浅谈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文/邱亚力 宋交才 刘亚光 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国家安监总局陆续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本文就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是《安全标准化规范》的架构。《规范》由5个子标准构成: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实施指南;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
其次是安全标准化的评定指标。安全标准化的评定采用3个指标,即标准化得分、百万工时伤害率和百万工时死亡率。评级的指标为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百万工时伤害率和百万工时死亡率的规定,取3个指标的最低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
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评定工作每3年至少进行1次。发生死亡事故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故后,应重新进行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化等级共分为5个等级,一级为最高等级,五级是最低等级。安全标准化五级是矿山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最低要求,是企业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入合法生产企业序列的最基本要求。
矿山安全标准化的创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许多经验,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统一。由于我国安全标准化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考评人员对考评细节的理解还不够全面到位,安全考评的监督制度也还不够完善。一些企业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耗时、耗力、耗财,不能在短期内取得直接的经济效益,又不是强制性的,因而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还有部分企业对《规范》的内涵理解不够全面,认为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与其他部门没有关系,以致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时出现安全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同时,一些地方安全监管部门人手少、力量不足,将大部分精力放到安全检查、集中整治、事故救援及调查处理等工作上,忽视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
二是工作缺乏连续性,推进力度不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需要不断宣传、发动,是一个逐步推广、提高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面铺开。随着总局阶段性工作重点的变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部署时断时续、时紧时松、时冷时热,每年的要求不一样。一些地方和企业感觉安全生产标准化像一阵风,缺乏持续不断、大力推进的态度,于是持观望态度,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资源共享不够。现阶段各地的考评工作往往是考评人员根据自己的理解去执行,各考评单位的考评信息与技术交流不足,在考评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只是孤军奋战,缺乏—个全国的关于安全标准化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
四是部分已通过ISO质量体系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这些企业认为,ISO质量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都有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安全标准化的内容与其大同小异,无需再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少数三资企业已建立了较完备的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对开展安全准化工作不是十分认同。还有部分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时标准不高,只针对《规范》的内容,只注重台账资料的规范,不重视作业现场的安全规范化管理。
五是激励约束不到位,自愿程度不高。目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在法律法规层面缺乏有效支撑,难以依法强制推动,同时又缺乏相应激励和约束手段。在有行政许可的行业,总局提出了达标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时可直接延期或免予现场核查,但无具体实施措施;在无行政许可的行业,未出台任何激励措施,导致多数企业主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积极性不高。
六是持续改进不落实,水平提升不明显。部分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在达标后就放松了安全管理,未能真正形成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部分企业在考评验收时,制度、台帐等表面文章做得较好,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制度仅停留在纸面上,没有真正落实,不能体现效果。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规范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做好不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协调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整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思路,统一等级设置、评审程序、公告发牌等要求;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通用规范,完善与之配套的行业考核标准和考评办法,形成一套完整的标准化工作文件,有序地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二,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各种条件,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介绍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安全生产标准化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达标企业有荣誉感、不达标企业有紧迫感的理念,消除企业等待观望、畏难不动的思想,实现从“要我达标”到“我要达标”的转变。
第三,加大培训力度。首先,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可由各级安监部门进行。通过让其熟悉、理解《安全标准化规范》,认识到安全标准化的意义,自觉地将安全标准化纳入企业重要议事日程,避免企业在开展安全标准化时出现安全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其次,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对照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不同岗位职工开展有重点的、定期的培训活动,使职工掌握标准、执行标准、依标作业。通过长期的培训教育,将安全标准化转变为每一个职工的自觉行为,落实到每一次的具体操作中。
第四,制定标准,确保质量。安全标准化活动覆盖管理、生产、培训、操作等各个环节,缺一不可。企业要制定一套覆盖到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切实可行的标准,将各岗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考核标准以文件形式固定下来,确保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同时要把安全标准化的内涵延伸到作业现场,加大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和监督。
第五,建立及时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不断完善矿山安全标准化制度。各个矿山应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地将信息反馈给安全监管部门,逐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制度。
第六,加强创建服务,完善支撑体系。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及专家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可以明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咨询和考核评审单位的条件,并确定一批单位,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技术咨询和考评质量,全面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通过制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南,提供典型、通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模板,供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学习和参考,使小企业能够顺利加入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