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卖文物的黑手
——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文保部原主任李海涛盗卖国家文物案纪实

2011-11-08 02:34刘天明
支部建设 2011年2期
关键词:承德市文物

■刘天明

盗卖文物的黑手
——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文保部原主任李海涛盗卖国家文物案纪实

■刘天明

身为承德市文物局外八庙文保部主任的李海涛,利用保管文物的便利,在长达近10年的时间里,将259件国家文物据为己有,或倒卖给文物贩子,酿就了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文物工作人员盗卖国家文物大案。李海涛盗取国家文物丧心病狂,令人震惊。最终以生命为代价了却了自己的罪恶。

2010年11月19日一大早,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口比往日里多了几分威严:庄严的国徽下,几名司法警察严守在执勤岗位,严格盘查着进入院内的每一位人员。上午8时40分,在二楼的大审判庭内,两名法警将李海涛押解了进来。

李海涛,承德市文物局原主任,如今是闻名海内外的文物大盗。此时的李海涛身着一套灰色休闲装,面色苍白、目光呆滞。他站在被告人席上,静听着法官对他命运的宣判。

审判台上的法官神情严肃,先是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的决定:核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李海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紧接着,法官又宣读了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的对李海涛执行死刑的命令。

整个宣判过程,李海涛没有说一句话。只是在听到当天要对他执行死刑时,将双目微闭。此时的他在想什么呢?是对人生的留恋?还是对自己罪恶的忏悔?还是对把自己拉下犯罪泥潭同伴的憎恨?这一切都成了一个永恒之谜。

李海涛其人

时年49岁的李海涛出生于承德市围场满族自治县的一个普通家庭。中学毕业后没考上大学,他便参军入伍,在部队入了党,1981年退伍后被分配到承德市文物管理局外八庙管理处做了一名文物管理员。

承德是国内外著名的避暑盛地,因清王朝历代的最高统治者曾在这里避暑、狩猎、处理军政大事而使这座塞外山城享誉海内外。特别是外八庙内留存的数千件珍贵文物,使这座山城身价倍增,成为人们避暑观览的主要景观。1994年,承德避暑山庄及其周围包括外八庙在内的寺庙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为世界文化遗产后,这座塞外山城又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纱。

李海涛虽然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他头脑灵活,肯钻好学,在当上文物保管员之后,很快对这个在外界人看来枯燥无味的职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刚到外八庙,他为了尽快由外行变内行,无论是烈日炎炎的盛夏,还是大雪纷飞的严冬,除了吃饭休息,他把全部的时间几乎都用在了文物研究和藏佛教研究上。管理处的领导们看着这位从部队回来的年轻人如此挚爱文物职业,喜在心头,便有意识地对他进行重点培养,于1985年送他到上海复旦大学历史系进修文博专业。三年后,李海涛毕业回到外八庙管理处。1991年3月,李海涛任外八庙文保资料室副主任。2000年,他被评为“承德市拔尖科学技术人才”。2001年2月,他被聘为博物院文保部副主任,负责外八庙的文物管理。2002年,41岁的李海涛被评为副高级职称,在承德市文物局系统中是最年轻的高级知识分子。这一年的2月份,外八庙文保部正式从博物院分离出来,李海涛就任文保部主任一职。从那时起,崭露头角的李海涛在承德文物界成了一名受人尊崇、知识渊博的文物专家。但谁又能想到,就是这位文物专家兼文保部主任日后竟然蜕变成了一位监守自盗的家贼!

初涉足 靠山吃山

李海涛的贪婪之欲是随着他事业的逐步成功而相伴发展的。作为一名文物管理者和研究者,李海涛深知自己所保管的数以万计珍贵文物的价值,他也知道盗窃文物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以说,刚刚走上文物保管员岗位的李海涛还不敢也没有打过文物致富的主意。恶念滋生于上世纪90年代。从复旦大学历史系毕业回到单位后不久,李海涛踌躇满志,自以为是大学毕业生,有专业知识、有能力,想在单位一展身手,干一番事业。但不久后,他看着周围的同事一个个都得到了提拔重用,而自己在原地不动,便认为领导对他不重视、不公平,便产生了怀才不遇、怨天忧人的想法。由于工作原因,李海涛经常接触一些文物界的人士,看着有些人大把花钱,生活富足,他不禁有些眼馋,他也知道这些人是靠着什么发的家。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海涛工作上的失落感越来越重,再加上耳闻目睹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靠山吃山的想法渐渐地在他脑子里扎下了根。李海涛盗卖文物的第一桩交易始于1993年。

那年盛夏的一天,李海涛在承德市某宾馆接待了他在复旦大学上学的同学、当时在辽宁省锦州市某单位供职的闫峰。闫峰和其妻子名义上是来承德游玩的,实际上主要目的是想找老同学在承德的文物上探探路。那时的李海涛并不知道老同学闫峰在毕业后不久就混迹于文物走私,吃起了文物饭,踏上了一条犯罪路。

毕竟好久不见,闫峰又不明白李海涛的底细,故不敢说明此次来承德的真正用意。寒暄之中,便试探起李海涛。李海涛是个聪明人,一听闫峰的话音,便知其来意。同学之情分外厚,李海涛对闫峰有一种本能的信任感,便直言说:“我这里有一件朋友拜托的民间收藏文物瓷粉彩奔巴瓶,如老同学方便,可转让给他。”闫峰一听自然欢喜不禁,便接口应承。李海涛回到单位,顺手牵羊将库内存放的瓷粉彩奔巴瓶用旧纸卷起来,放在随身携带的包内,来到闫峰下榻的某招待所,将这件文物交给了闫峰。闫峰是行家,一看此物即知其市价。为了将李海涛钓住,闫峰爽快地将4万元人民币交给了李海涛。第一次交易很简单,李海涛利用职务之便很快捞到了第一笔不义之财。也就是从这一笔不义之财的罪恶交易开始,李海涛一步步滑向了不归路。

身为文物保管人员,李海涛深知文物保管制度的严格,他虽然掌握保管数千件文物的大权,但每件文物都有它的编号和备案登记,并不是外人所想象的那样可以随意拿出。为了防止被别人发现文物缺失,李海涛在盗窃文物之前,有时先把文物偷出来,找人做一个外观一模一样的赝品,然后把赝品贴上真编号放在真品的原处,一般来讲,只要没人仔细检查,看不出这种偷梁换柱的把戏。从第一次和闫峰交易尝到甜头后,李海涛利用这种手段,瞅机会先后将数件价值昂贵的文物“偷换”了出来,以备伺机将这些宝物变成钱财。

1995年夏,李海涛到锦州找到老同学闫峰,说自己有一件珍贵的文物请闫峰帮忙卖掉,在市委党校家属院李海涛的家里,闫峰见到李海涛所说的“珍品”——背光携刻年款紫金铜无量寿佛及蓝地粉彩缠枝卷莲花觥,一看他就知道这的确是件很热手的宝贝,不禁喜出望外。第二天,闫峰让妻子携巨款驱车赶到承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闫峰将11万元交给了李海涛。李海涛紧张得连数也没有数,就随手将钱塞进了抽屉里。

李海涛和闫峰是同学,但在盗卖文物上又可以说是最佳的一对“伙伴”。截至案发,二人“精诚”合作,李海涛共将16件珍品文物盗卖给了闫峰,从中获取非法利益23万余元。闫峰通过转手倒卖也从中捞取了丰厚的利润,并当上了天津国际拍卖行副总经理。事后,他因涉嫌倒卖文物犯罪被公安机关查获。

武宽(化名)亦是李海涛在复旦上大学时的同窗好友,在东北某市博物馆工作。1993年底,李海涛得知这位老同学在兼做宠物生意,便直奔某市拜访。相见时,他送上了一件上海兽葡萄铜镜和一串料器朝珠。武宽也送了一只名犬给李海涛,以作为回报。自此,李海涛和武宽开始了文物交易活动。截至案发时,在长达近十年的时间里,李海涛共从外八庙文物库中窃取文物24件(套)卖给武宽,从中得款40余万元。其中在1998年上半年的非法交易中,李海涛一次就卖给武宽鎏金狮子角兽、绿松石无量寿佛等三级国家文物8件,获赃款20万元。

发横财 利欲熏心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海涛看着自己瞒天过海盗窃的那么多文物未被任何人察觉,胆子便越来越大,接触的文物贩子也越来越多,王晓光就是李海涛的又一合作伙伴。王晓光也是东北人,在贩卖文物的黑道上“久经沙场”、“经验丰富”,他是经武宽介绍和李海涛相识的。结识李海涛后,他瞄准了李海涛所在的文物保管这一特殊工作岗位,萌生了要牢牢靠住李海涛这棵发财树挣大钱的想法。为了取得李海涛的信任,他先给李海涛联系成了几宗大交易,使李海涛着实地捞了一笔。在李海涛看来,王晓光办事爽快利索,又特讲义气,够朋友,值得信任,他哪里知道,王晓光耍的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计谋。

2001年初夏,李海涛瞄准了藏品库中的一座背光刻铜无量寿佛像。从标签上看,这是一件国家二级文物,收藏价值极高。由于这尊佛像重达一百多公斤,无法把它携带出去。李海涛只好偷偷把佛像分段拆解,然后以展布包裹,分数次把它偷回家中,然后又重新组装,伺机出手。

一个多月后,李海涛主动和王晓光联系,说自己搞到一尊收藏价值极高的佛像。在李海涛家里,王晓光看到了这座金光闪闪、年代久远、重达百余公斤的背光刻铜制无量佛像,眼前一亮,便当即答应帮助李海涛尽快在北京找到买家。很快,王晓光领来了一个自称为“小北京”的文物贩子,这个人简单看了一下佛像后便和王晓光将东西拉走了。没过多大会儿,王晓光提着一个沉甸甸的包回来,喜形于色地告诉李海涛,佛像卖了95万元。他们把包打开,一沓沓百元大钞让李海涛看得眼花缭乱。李海涛爽快地从中拿出了20万元人民币给了王晓光,算是对王晓光的酬劳,王晓光也不客气便收了起来。有了钱,二人便有些忘乎所已。当天晚上,他们在北京潇洒了一番。第二天,李海涛携巨款悄悄地回到了承德,将这笔不义之财存了起来。事后没多久,李海涛从别人处得知,原来这尊佛像王晓光实际上卖了135万,他从中黑了自己40万元,自己当时不知道,还乐颠颠地感谢王晓光的帮忙。知道内情后,李海涛除感觉到文物贩子的黑心外,更感觉到从事这项职业所承担的风险。碍于面子和为了今后的长期合作,李海涛咽下了这口气。但这时的李海涛并没有洗手不干之意,因为他已在利益的诱惑下身陷泥潭而不可自拔。

没过多久,李海涛接到王晓光从北京打来的电话,问他手里有没有稀罕的好东西,北京这边有个大人物急想找这类东西,并特意讲,只要东西好,对方可以给高价。一听说可以给高价,李海涛便忘记了被王晓光所黑的切齿之痛。他很快从库中“换”出了一尊乾隆粉彩瓷质无量寿佛,包装后自己悄悄地赶到北京。住下后,他通知王晓光来到宾馆,将寿佛交给王晓光,并再三叮咛:“价格好就出手,价格不高就算了,还拿回来,上次那尊佛你卖的便宜了,这次不能像那次一样。”他想暗示王晓光这次不要再糊弄他。王晓光笑脸相迎,满口应承,拿着货便走了。第二天一大早,王晓光慌慌张张地来到宾馆告诉李海涛:坏事了,这次买咱们东西的人不是个善茬,只给了1.5万元美金,我好说歹说,他们不但不多给钱,还说这件东西来路不正,再纠缠还要收拾咱们,这个人咱们惹不起呀。李海涛毕竟做贼心虚,又是头一次碰上这种黑吃黑的事儿,听王晓光这么一说,吓得浑身发抖,脸都白了,便匆匆把1.5万美金收了起来,连忙退房打车赶往火车站,离开北京回到承德。几天后,李海涛反思一想不对,那天的情形可能是王晓光瞎编的,目的是要自己赶快离开北京,这次可能是又上了王晓光这个老东西的当了。当然,那尊乾隆粉彩瓷质无量寿佛究竟被王晓光卖了多少钱,李海涛至今也不知道。但他被王晓光一次又一次地戏耍,只要有人一提起,他便骂声不断。更令他懊悔不已的是,当初为了感谢王晓光帮助他贩卖文物,他曾将一尊未定级的铜鎏金三面八臂佛像、一只绿松石无量寿佛配铜座和一件馆藏三级套文物以5.5万元的低价卖给王晓光,还无偿赠送王晓光一尊鎏金无量佛像。李海涛每次和办案人员提及此事,都愤愤不平,痛愤之情跃然于表。

李海涛发文物财发上了瘾,为了窃取国家文物,他每天上下班都背着一个大兜子,只要一有机会,他就顺手将一件件文物放入兜内悄悄带出。十多年来,他天天挎着这个大兜子上下班,同事们都以为这是他的生活习惯,但谁也不会猜想到这竟然是他盗窃国家文物的主要手段。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李海涛家里共查获尚未卖出的各种文物上百件,除极少数是他个人从民间购买的外,大部分来自于他所工作的外八庙。

李海涛吃文物饭的胃口越来越大,当他被王晓光黑了两次后便多了一个心眼,改为直接跟文物贩子打交道。李奕(化名)即是李海涛后来物色到的大主顾。他们相识于2001年5月。李奕在国内和境外多年从事文物收购和倒卖活动,和国内文物收藏界的好多人士都有联系,在香港等地颇有名气。李海涛和李奕是单线联系,通过几次接触交往,李海涛认定李奕讲信用,不像其他文物贩子那样心贪手黑,便决定和他建立合作关系。2001年5月,李海涛将盗出的一尊粉彩描金无量寿佛座像交给了李奕,这是一件价值不菲的国家二级文物。李奕出手大方,一下子就给了李海涛一大笔钱,令李海涛大为折服。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李海涛先后将窃取和收藏的70多件文物都交给了这位文物商。案发时,李海涛已从李奕处拿到了近60万元赃款。

揭伪装 家贼落网

2002年11月初,国家文物局接到一位全国知名文物专家报告:10月28日,他在香港访问期间,曾参加了一场“皇室信仰——乾隆朝之佛教宝物”专场拍卖会。在这次拍卖会上有两件珍贵文物来自于北京故宫博物院,一件是清乾隆年代莲花瓣座粉彩描金无量寿佛座像,另外一件是银质曼达。其中粉彩描金无量寿佛座像已被一名香港古董商以29.5万美元拍得。这位专家痛心地问道:这两件本应由国家收藏的国宝文物是怎样流落到香港的呢?

专家反映的情况引起了国家文物局领导的重视。很快,国家文物局指派专人开展调查。根据文物材料,调查的重心很快转移到了河北省承德市。

国家文物局调查组的专家们进驻承德市后,很快会同当地公安机关组成“11·28”专案组,对外八庙的文物进行核查,李海涛作为文物专家和文保部主任也参与其中。其实,早在调查组进驻承德之前,外八庙管理处已根据上级指示对所存文物进行了一次自查,自查的负责人就是李海涛。自查中,李海涛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自己盗窃文物的事儿可能要败露。但那次毕竟是自查,在李海涛的一手遮掩下,自查的结果当然是什么也没查出来。这次,国家文物局和承德市公安机关联合对该案进行调查,李海涛暗暗想到,这次怕是躲不过去了。但侥幸心理又使他期盼着能出现化险为夷的奇迹。因此,表面上他装得若无其事,配合工作积极主动。当时,调查组的人们谁也不会想到,他们苦苦追寻的窃宝大盗就在身边。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北京来的文物专家们在对外八庙的库存文物进行核对后,不仅确实证明了在香港展出拍卖的那两件文物已在外八庙不翼而飞,而且还意外地发现了库存中的文物中有数十件为赝品。这一惊人的发现使专家们感到震惊和措不及防。从初步掌握的情况看,事情要比他们想象和预料的严重很多。专案组加大工作力度,调整侦查方案,将视线重点放在了内部人员身上。根据掌握的情况和种种迹象分析,陪同他们调查的文物专家李海涛被纳入了警方的视线。

2002年12月7日,李海涛被警方秘密控制。初次接受审讯,自知在劫难逃的李海涛便竹筒倒豆子般地交待了自己盗窃文物的犯罪事实。李海涛的供述令警方震惊,令专案组的每一个成员震惊,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在当地赫赫有名的文物专家竟然监守自盗长达十年之久,盗窃文物数量之多居建国以来之最。案件很快报到了国家文物局,引起了国家文物局高层领导的关注。2002年12月8日,李海涛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2003年1月18日,经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李海涛被依法逮捕。事后,公安机关从李海涛处追缴赃款人民币225万余元,美元8.48万余元。

由于李海涛犯罪跨度时间长,盗窃文物多,流落的区域广,专案组查办起来难度很大。为核实查证李海涛的犯罪行经,专案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经过长达一年多的工作后,终于基本上查证了李海涛的犯罪事实。据侦查证实:李海涛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涂改文物档案,以非外八庙文物代替库藏文物,以文物残件、部件、附件代替库藏文物,以库藏某一文物代替另一文物等方法,多次窃取外八庙库内的馆藏文物及文物部件共259件,其中一级文物5件,二级文物56件,三级文物58件,一般文物101件,未定级文物39件。李海涛自己或伙同他人共卖出馆藏文物152件,其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47件,三级文物50件,一般文物12件,未定级文物39件,从中获得赃款人民币320余万元和美金7.2万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窃宝大盗。

李海涛被逮捕后,公安机关和文物管理部门为追回被盗卖的文物,经过长时间艰苦工作,共追回文物202件,尚有57件文物因流落境外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追回,这其中包括二级文物18件,未定级文物39件。李海涛因自己的罪恶而给国家文物造成了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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