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约撰稿 吴寿仁
战略性新兴产业剑指何方?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解读
□ 特约撰稿 吴寿仁
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该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共分8个部分,其主要内容概括起来讲就是阐述了三大战略意义、一个指导思想、四项基本原则、三个阶段性目标、七个重点方向,以及强化科技创新、积极培育市场、深化国际合作、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五项重要措施。
前不久笔者走访上海电缆研究所,了解到该所经过几十年的艰苦攻关,先后投入了两千多万元,取得了低温超导电缆的重大突破。低温超导电缆以其低损耗、大容量、无污染等优点倍受关注,如果广泛投入运行,将是电力输变电领域的重大革命,不仅大大降低电力输送的损耗,而且大大降低电力输送的投资。现行的输变电损耗超过7%,甚至达到10%以上。为了降低远距离输送过程中的电力损耗,现在采取高压输电,不仅增加了变电环节,而且增加了投资。低温超导电缆投入使用以后,不需要采用超高压输电,减少了变电环节,不仅电力损耗大大降低,而且投资也大大减少。所以说,低温超导电缆就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决定》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义为“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这一定义就是围绕“战略性”和“新兴”两个关键词作出的——“战略性”要同时满足三个“重大”的要求:一是技术要取得“重大”突破,应是重要性程度非常高的技术,将一般性的技术创新项目排除在外;二是必须具有“重大”发展需求,体现在对全局和长远发展都有重大影响的需求,即不仅要找到需求,而且不是一般性的需求;三是对经济社会全局有“重大”影响,对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新兴”应同时符合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四个基本特征。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以下三项特征:一是属于高技术产业,是其中重要性程度非常高的产业;二是有巨大发展潜力和高成长性的产业,但目前还处于成长阶段,还需要下大力气去培育和发展的产业;三是高风险产业,其市场有一个成长过程,需要巨大的投入才能发展起来的产业。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处于高技术产业的高端和前沿,其中技术相对成熟、成长性不高的领域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从中还可看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同时具备高重要程度和高风险程度的产业,因而其产业领域不可能很多,是比较少量的几个重点产业。正因为如此,应集聚人、财、物等资源予以重点发展的产业,需要政府采取财税和金融政策予以重点扶持,也是政府有能力去重点发展的产业。如果将战略性新兴产业作泛化理解,好比一个大箩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将一般性技术或不具有战略性需求的一般产业都装到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个大箩筐里,变成一种跟风和口号,变成一种新的概念,以至于不能集聚有限资源去重点发展,就失去了其本来意义。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时间的推移,凡是符合以上要件的产业都可纳入到战略性新兴产业。
《决定》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提出到2015年、2020年和2030年三个阶段的目标。
在定量指标上,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加值占GDP(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2015年力争达到%左右,到2020年力争达到15%左右。定性目标是,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吸纳、带动就业能力显著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四大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三大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并实现三个“一批”的目标,即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到203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个阶段的目标具有较强的递进关系,第一个阶段是打基础,第二个阶段是加快发展,第三个阶段是上水平。由于设定了定量指标,在第一和第二阶段,都是基于《决定》中提出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而言的。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畴是动态的,第三阶段的目标就不一定局限于《决定》设定的七大领域。其中提到的“支柱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中发展速度较快、连锁效应强、引导和推动作用大的先导性产业,其特征是产出规模大、在国民经济中比重比较大、发展速度快、产业关联度高、能源资源节约。而“先导产业”是指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能引导其他产业朝某一战略目标方向发展的产业或产业群,其特征是持续增长速度快、财富积聚速度最快、对国民经济的未来走向影响较大、市场潜力大、产业关联系数大、技术联带功能强。从中还可以看出,尽管先导产业是国家的战略产业,但其规模还较小,是潜力产业,需要下大力气加以培育;支柱产业尽管已具有较大的规模和较高的发展速度,但还不是主导产业,还没有成为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最重要来源,但其趋势是成为主导产业。
《决定》中提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是一个地理集中的概念,具有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的企业集聚在一起,目的在于减少交易成本,增进信息沟通,增强共同创新的能力,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但集聚不同于集群,集群强调企业之间在市场机制下发生联系,但并不严格要求地理集中。
>> 各个产业的现状及其发展水平各有不同,因此发展重点各有侧重
同时符合战略性和新兴性两个条件的领域可能比较多,而且还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一些新兴的领域将不断涌现。不过,《决定》确定了七个重点领域及其主要任务:节能环保产业围绕提高能效整体水平、资源综合利用与再制造产业化水平、污染防治水平和废旧物品回收水平而开发推广一些重大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围绕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着力发展核心基础产业、提升信息服务能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而研发相关技术并推进其产业化;生物产业主要围绕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水平、生物医学工程产品规模化发展、培育生物育种产业、加快海洋生物技术产业化而发展相关关键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航空产业和卫星及其应用产业,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产业就是根据核能产业、太阳能光伏产业、风电产业、智能电网和生物质能的不同发展状况各有侧重;新材料产业就是大力发展新型功能材料、积极发展先进结构材料、提升复合材料的发展水平和开展共性基础材料的研究;新能源汽车产业就是要突破“三电”(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的产业化,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的相关前沿技术研究。由于各个产业的现状及其发展水平各有不同,因此发展重点各有侧重,有的是研发关键技术,以实现技术突破;有的是推广应用技术、装备和产品;有的是进行技术的示范应用等。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处于高技术产业的高端和前沿,其中技术相对成熟、成长性不高的领域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强化科技创新方面,《决定》提出了6个方面的任务,其主要内容概括起来讲,就是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实施技术创新、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和产业化示范三大工程,加快落实人才强国和知识产权两大战略,大力发展高技术、商务和环境三大服务业,健全创新成果发布制度。
《决定》按照创新价值链,有机衔接了现行实施的知识创新工程、技术创新工程和产业化示范三大工程,提出了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前承技术创新工程,后启产业化示范工程,其实施就是要以加速产业规模化发展为目标,选择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并能够实现突破的重点方向,依托优势企业,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推动要素整合和技术集成。
《决定》提出要促进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创新型人才是指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人才,应用型人才是指将成熟的技术和理论应用到实际的生产、生活的人才,复合型人才是指在多个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且在某一个具体的方面出类拔萃的人才,技能型人才是指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并具备操作技能的人才。这“四型”人才是按照价值实现环节并行的,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与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和创新人才等按纵向层次分类是不同的。
从单个企业来看,专利是一种竞争手段,既保护了自己的创新成果,又能形成创新的篱笆,阻碍他人的创新。但从整个社会来看,专利将创新的空间分隔开来了,不利于专利的实施与利用,有必要建立一种新的机制,既突破专利的篱笆,又实现合作共赢。这种新机制就是《决定》所鼓励企业建立的专利联盟,即企业之间基于共同的战略利益,以专利技术为纽带,通过专利的交叉许可、相互优惠使用、共同发布联合许可声明等而结成的联盟。鼓励专利联盟的建立,意味着从支持以单个专利为特征的战术竞争转移到支持以专利组合为特征的战略竞争。这是因为,一项专利往往只是一个创新点,而一项产品可能要用到许多项专利。
产业创新需要发达服务业的有力支撑。《决定》提出要建设产业创新支撑体系,即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和环境服务。《决定》将研发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归为高技术服务,可以将其理解是为高技术发展提供的服务,而不是由高技术作支撑的服务,因此与科技部等部门发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高技术服务有所不同,后者属于高新技术领域。而研发服务、信息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最容易产生新的业态,需要着力去培育。《决定》将人力资源服务、投资和管理咨询等归为商务服务业,需要积极发展。将现代物流和环境服务归为第三类,暂且命名为环境服务,需要加快发展。这三类服务,不仅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共同支撑产业创新,而且本身都属于产业的范畴,都是需要大力发展的。
要建立健全创新成果发布制度。高校、科研机构每年都要设立许多科研项目进行立项研究,每年也会取得许多科研成果。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如何被社会所了解,并转移到企业去实施转化呢?尽管每年要举行深圳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海国家工业博览会等创新成果交易会、创新产品展览会,但能够发布的成果只是极少部分,大量的创新成果锁在深闺无人知道。因此很有必要建立创新成果发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取得的创新成果。据了解,中国社会科学院从2006年起正式建立了“科研成果发布制度”,有计划地宣传和评介新近完成的科研成果,通报全院科研成果信息,推介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效果比较好。
在培育市场方面,提出了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支持消费模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完善标准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三个方面的任务。
《决定》提出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即针对现有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大技术和产品,统筹衔接现有试验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全民健康、绿色发展、智能制造、材料换代、信息惠民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