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垂敬
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优势
——基于对江苏省沛县胡楼新村建设的考察
◎ 魏垂敬
农村社会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紧紧依靠农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管理新局面。
江苏省沛县胡楼新村的农户通过自主管理,低成本建设了“1+2新农居”,实践了一条政府引导、农民自主的新村建设之路。其成功的最关键之处就在于: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自主。胡楼新村的建设过程,显现了村民自治的优势,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主体。
如何缓解土地资源匮乏?是中国农村面临的普遍问题,也是胡楼村的当务之急。胡楼村辖6个自然村,共650余户、2700多人,耕地总面积3663亩,村体总面积977亩。村民们合计过,如果迁村并居集中居住,至少可以腾出2/3的村体面积用于耕种,即户均增加1亩地,那将是一笔可观的土地资源。
经过几年努力,位于交通方便的龙河路西边的新村已部分建成,新村庄规划面积约300亩,可比旧村庄节约土地600多亩。有序建设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新村道路整洁,排水通畅,交通方便,同时也没有增加农民的生产劳动成本,农户的耕作半径不超过2公里。
新村址选定后,建什么样的房子呢?这是决定迁村之后的首要问题。2006—2009年,胡楼村先后兴建了200多户二层连体小院形式的农户新居,但随着时间推移,村民发现,“两层楼房+小院”仍有不合理之处。
如何结合实际来解决农户的农机具存放问题?怎样让岁数较大的老年人也搬到新村来居住?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沛县政府研究室的干部多次到村里与农户攀谈,深入了解农民的想法和生产生活实际需求,设计了一种“1+2新农居”来替代原来的“两层楼房+小院”,被农民普遍采纳。
“1+2新农居”的“1”指第一层的老年父母起居室和储藏室,“2”指第二层和第三层的居住楼,不设院落。每个单元住4户,四个单元、16户构成一栋楼。每户楼上面积110平方米,同时拥有50平方米的一层老年父母起居室和储藏室,每户总面积160平方米。“1+2”非常省地,只占“两层楼房+小院”的1/2。常年搞建筑的农户胡风光说,“1+2”户型,4户共用一山墙,省砖;两户共用一屋面,省瓦;配上自己的旧砖旧石,省钱。
“1+2新农居”于2010年春季开始建造,至当年秋季建设了6栋96户。农民普遍感到,与城里的房子一样,吃喝拉撒睡在一个单元套房内就解决了,居住很舒适;一楼的50平方米足可放下农机具、农产品和农用物资,很方便农民生产;二层、三层上下很便捷,免受爬楼之苦。村民徐思保说,一楼阳面还可设计为厨卫具备的老年父母起居室,方便三代人的居住。70多岁的陈胡氏老人居住在一楼的阳面,感觉这种设计真好,与儿媳有“一碗汤的距离”,恰到好处,真到了老得不能动的时候,儿女伺候也方便。
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这是一般规律。沛县并没有照抄照搬其它地区新农村建设高楼的做法,而是因地制宜建低楼,因为沛县的农民主要靠搭建大棚养殖肉鸭、种植反季节蔬菜和栽培食用菌发家致富,“发展三棚(鸭棚、菜棚、菌棚)奔小康”的农业生产活动决定了农民不适合于居住在高楼内。
建设新村肯定要占用土地,那么新村的建设用地从哪儿来?从其它地区新农村建设用地的实例来看,采用3万元/亩(甚至更高)一次性购买的办法,大大增加了农户的建设成本。
胡楼村民认为,出钱购地实在太贵,占用的土地都是本集体村民的,为何不进行调地呢?经过村民的一致同意,把建新用地与复垦的旧村土地进行调节置换。以胡楼行政村的韩靛池自然村为例,该村共计114户,旧村体127亩;计算道路等公共面积在内,在新村占用约30亩土地;韩靛池的农户已经于2009年底搬迁结束,2010年旧村得到了复垦,从复垦出的127亩中,划出等面积、等质量土地归还给被占用30亩土地的农户。由韩靛池全体农户出钱,以800元/亩租金的形式对被占地的农户予以补偿,公平合理,群众都能接受。
另外,旧村体复垦、归还30亩后,剩余的97亩依据原来承包地的人口进行均分,每户所得的面积登记在册;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划出地界分到户,而是采用“村统建统调,户分包”的土地流转办法:由村集体统一建设了食用菌菌棚和配套的基础设施,统一调节农户间的土地利益关系(农户以租金形式对土地量化折价,统一多退少补),有种植食用菌能力的户按照每年700元/亩租金的形式进行分包大棚(大棚的造价另算),没有种植能力或不愿种地的户按照每年700元/亩领取租金,各得其富。
胡楼村腾出的宅基地并没有用于工商业和房地产开发,而是首先复垦为耕地,真正做到了取之于农民用之于农业。而且把一家一户很分散的宅基地复垦后集中管理,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拆除旧房从而腾出土地,这是建新村的初衷之一。那么如何在建新村的同时拆除旧房?成为农民共同关心的事情。
建新村头两三年,建设了新房,但没有一户拆除旧房的,老村的旧房仍占着。没建新房的村民就有意见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全体村民代表经过讨论,一致作出决定:自2009年元月1日起,必须先拆旧房、后建新房;过去两三年的建新户也要逐步拆旧,否则加倍收取建新占地的租金。新办法实施后,不但避免了“建新难拆旧”的难题;而且,村民发现,先拆后建,旧料还可重复利用,能够节省一大笔资金。两年来,共拆旧200多户,腾出土地近300亩,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0年“1+2新农居”的建设,仍然沿用2006年以来清包给施工队的办法。因为“1+2新农居”建筑结构并不复杂,建筑基础等方面的要求与两层楼差不多,所以一栋楼的16家农户联合把新房的建造工作清包给本村的施工队。本村人组成的施工队(有的建房户就是施工队的工人),有专门的技术员,严格按照图纸的要求施工,几乎没有磨洋工的现象,保证了“1+2新农居”建设的高质量。
建房款的使用是农户最为敏感、最为关心的事情。如何理财,把钱花在刀刃上?农民充分发挥智慧。
选人。一栋楼的16户充分协商讨论,选出其中两名代表,一名负责购料,一名负责收料和看料。两名代表也有劳动报酬,16户给他们按日记工,支付工钱,每人25元/日。
管账。每户预先拿出4万元交到村里群众最信得过的两位老年人手里,一位管账,另一位管钱。胡楼村的两位老年人都是老党员,一位72岁,是胡楼村的退休老支书,负责管账;另一位79岁,是乡供销社的退休老会计,负责管钱。两位老党员被聘请坐镇村委会,常年为老百姓服务,发挥余热,由村委会支付每人每天10元的辛苦费。购料者从两位老党员处签字支取购料款,购料票据一式三联,管账、管钱、购料者各执一联。工程结束后,每栋楼的建筑费用清单和各户结账清单,一式16份,发放到16家农户手中,各家各户心如明镜,清清楚楚。
管物。农户们商定,所用的钢筋、水泥等建材一律购买正规厂家、相应型号的合格品。购料者货比三家,肯定挑质量过关、价格又不高的建材购买。由于批量购料,使得房料价格较低,减少了交易成本和运输成本。
村两委班子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等全过程自主、积极地参与。村支书王吉勇自2002年上任以来,一直坚持,农户能够自己做的自己做,能够联合做的联合做,村两委从不包办,而是放手引导农户民主理财、自我管理。群众都说,整个胡楼村的新村建设,村两委班子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村干部从不插手农民建房款的事情,村干部给大家的印象是一身清廉。
目前全国多地农民“被上楼”的问题就是农民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而农户自建“1+2新农居”,农民的利益不受损,恰恰能够避免农民“被上楼”的问题。
农户与农户和谐共融。农户在自我联合、自我管理和民主理财建楼的过程中,不断商量各种事情,加强了交流和沟通;这种紧密的合作和互帮互助,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过去农户邻里之间的诸多矛盾和隔阂,大大培养了农户的团结意识和合作精神,使村集体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村集体”。单元式楼房居住,彻底改变了千百年来农民的院落式居住方式,也反映了农民逐渐走向开放的心态。
农户与村两委和谐共融。从“1+2新农居”建设之前的宣传发动,到规划、图纸设计、放线,再到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套,胡楼新村村两委班子成员一直全力服务于广大农户,成为真正的为老百姓尽心的奉献者,赢得村民的赞誉。
农户与环境和谐共融。“1+2新农居”不设院落,楼房前后宽敞的空地为大家所公用,车辆的出入、运送农用物资和农产品等活动非常方便,举办红白喜事场地非常宽敞,实现了空间资源环境的共享。农户住在二楼或三楼,通光透气性好,干燥不潮湿;冬季在阳台晒太阳,人居其中,其乐融融。已经入住的农户说,无论是造价,还是居住的舒适度,都比“两层楼房+一个小院”划算,更是旧村的居住环境所无法比拟的。实现了农户与环境的共融和谐。
沛县一直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主、社会共助”的新农村建设之路。在农户自主的过程中,政府的引导、县镇村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之一。2006年胡楼新村建设以来,县镇村、县各委办局、企业、群众团体等社会各界都给予了大力帮助,新村的水电路、广场、医院、幼儿园、绿化等公共投入累计人民币500多万元。
“1+2新农居”的创新设计,符合农民的生产生活特点;农户的联合自建,显现了农民自主的一系列优势,充分体现了农民是新农村建设主体、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1+2新农居”,实践了一种欠发达地区科学居住、节省土地的新路径,创新发展了农户自我管理、民主理财的农村社会管理之路。
江苏省沛县人民政府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