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制度虚设”现象堪忧

2011-10-30 04:13孟祥怡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1年5期
关键词:符合要求保健食品分局

文 孟祥怡

北京市门头沟区展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大排查

▲北京市药监局门头沟分局在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前不久,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门头沟分局对辖区111 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地毯式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多存在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经营企业标签标识与批准证书不符、违规宣传等情况时有发生。该分局已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近期将对整改企业进行复查。

管理制度被束之高阁

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的10 项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结果表明,104 家经营企业各项制度健全,7 家经营企业制度不健全;68 家经营企业能够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工作,43 家经营企业不能够完全落实。其中,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检查结果显示,93 家经营企业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合格,18 家经营企业标签标识与批准证书不符。

供货商资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索取不全比较普遍,70 家经营企业供货商资质留存齐全,32家经营企业资质索取不全,9 家经营企业未索取资质;产品资质(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索取情况为:71 家经营企业产品资质索取齐全,29 家经营企业资质索取不全,11 家经营企业未索取产品资质。

检查发现,验收记录不齐全在18 家企业仍然存在,8 家经营企业甚至未建立验收记录。其余85 家经营企业验收记录健全并真实准确。

检查还发现,8 家经营企业进货票据留存不全,4 家经营企业未留存,99 家经营企业进货票据留存齐全。

人员体检情况参差不齐,101 家经营企业健康证明齐全,2 家经营企业健康证明不全,1 家经营企业健康证明过期,7家经营企业无健康证明。

储存环境令人担忧,其中,经营场所的储存卫生情况为:108 家经营企业合格,3 家经营企业不合格;保健食品专柜码放情况为:91 家经营企业保健食品能够专柜码放,20 家经营企业保健食品与其他物品混放;库房卫生及储存情况为:26 家设有库房经营企业中,18 家卫生、储存环境符合要求,8 家不符合要求;容器、工具和设备情况为:24 家容器、工具、设备符合要求,2 家不符合要求。

此外,23 家经营企业存在违规宣传情况。此次检查执法人员未发现冒用、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和过期保健食品情况。

宣传做抓手收效显著

111 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经营区域分布为:门城镇72 家,浅山区32 家,深山区7 家,经营10 个品种以下的基本上为保健食品代理公司以及部分食杂店,占23%;大部分经营企业经营品种在10 ~40 种,占59%;经营品种在40 种以上的以综合超市、药店为主,占18%。

针对门头沟区保健食品消费市场欠发达,企业规模小、分布散、品种杂等特点,药监门头沟分局制定了一系列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方案,有计划地推进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保健食品特殊的流通特点,该分局对标签标识不符、保健食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等行为制订了有效的整治方案,并逐步形成了现在的“以宣传为监管抓手”的方针。

该分局的做法是:通过制作《保化知识手册》普及保健食品基础知识;以监管企业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打好监管基础;录制《保健食品专题讲座》、《保健食品——掀起你的盖头来》光盘,编写配套教材等一系列措施,对市场监管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宣传效果评估表明,不能准确识别资料由宣传前的40%降至宣传后的7%,不能正确识别违法广告由之前的62%下降为9%,验收记录不规范也由此前的42%降至8%。社区百姓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度大为增强,如保健食品可以治病、补品都是好的,盲目相信广告等状况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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