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干股“借”巨款的国土部副司长原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长温明炬案标本解析

2011-10-28 01:57阿宁
检察风云 2011年12期
关键词:国土土地

文/阿宁

收干股“借”巨款的国土部副司长原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长温明炬案标本解析

文/阿宁

2011年2月25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原国土部调查处处长、地籍管理司副司长温明炬有期徒刑十二年。

温明炬,辽宁省盖县人,生于1963年,早年毕业于阜新矿院,后任职国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成立国土资源部。2006年,温明炬开始担任该部副司长一职。

在2009年接受国土部官方媒体《中国国土资源报》采访时,“谈及土地核查制度时,一向低调的温明炬显得有些激动”,称要力促“二调”数据真实可靠。不过,温明炬的案发也正与“二调”密切关联。

牵线:帮老乡承揽项目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源公司)总经理李景艳是通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利成走近温明炬的。温明炬与董利成是老乡,也是朋友,两人相识于1989年。

2006年2月,李景艳当时在东北有一家科技公司,准备开展土地调查业务,但是苦于没有关系,于是找到国土系统公务员董利成,此时的董利成是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的处长,与温明炬同属一个系统。

经董利成穿针引线,三人约定在海淀区世纪城小区一家茶馆喝茶聊天。期间谈到北京房价大涨、有投资空间,温明炬说自己看中了某大厦一处总价200多万元的房子,但仍有50万元的缺口。

董利成当即表示可以借款给温,说自己弟弟是做生意的,手头有钱,拿出50万元不是问题。

两个月后,他们在茶馆见面交接钱款。温明炬当场从茶馆的记账本上撕下一张纸,和服务员要来笔,写下一张借条。他当庭声明:“我借条上写清了借款数额,以及每年还董利成10万元,分5年还清的期限。”他还确认自己“肯定签了名”。而对此董利成却有不同的说法:这50万元是他吩咐李景艳让财务通过增加材料费的方式变现筹措的。

此后不久,温明炬亲自给黑龙江省国土厅地籍处一位冯姓负责人电话。电话中,温明炬提到董利成、李景艳(已另案处理),称“同等条件下,让他们来做”,并把冯某的手机号给董、李二人。

2007年上半年的一天,董利成给冯某打电话,明确表达了国源公司想做黑龙江省二调项目的想法。冯某承认,在自己的帮助和安排下,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国源公司最终获得了大兴安岭和佳木斯地区的一些项目,合同标的达1500万元人民币。

冯某证实,温明炬打完招呼后,其又接到了时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处长兼二调办基础图件组组长沙志刚(其受贿案1月12日开庭)的电话,沙志刚推荐了另外一家公司,于是冯某讲出温明炬“捷足先登”的事。

案卷材料显示,在温明炬牵线搭桥下,董、李二人承揽了黑龙江省国土部门位于大兴安岭、佳木斯的项目,价值1500万元。

董利成的公司在温明炬的帮助下逐渐有了业务,赚了一些钱,为了进一步和温明炬搞好关系,董利成决定不用温明炬还这50万元了,并在一次和温明炬见面时,把借条还给了温明炬。

规避:借用亲戚身份,收受干股

2006年12月底,温明炬被任命为地籍司副司长。也正在此时,国家将展开“二调”——即“中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该项目预算150多亿元人民币,由国家发改委动用立项资金,国土部直接掌握的资金超过21亿元人民币,其余由地方配套。目的在于查清全国土地利用情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从技术上达到对地方政府违规用地的实时监控,建立精细化的土地管理制度。

温明炬将此消息迅速透露给董利成。董利成便在2006年年底辞去公职,2007年年初来京专职干项目。为便于承揽项目,董利成成立了北京世纪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简称“世纪国源”),由董利成担任法定代表人、李景艳担任总经理。

2006年年底和2007年年初,二调项目即将开始,温明炬再次提示董利成要早做准备,这样董利成就把自己公司注册资金增资到500万元,公司出资方加入了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7年4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发布通知,正式公布了“二调办”组成人员,温明炬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在“二调”中,温明炬负责管理全国土地调查的标准,分管土地调查的综合组、核查组和调控组。

2008年,世纪国源公司承揽的二调项目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公司将情况上报给二调办,二调办基础图件组准备给世纪国源公司黄牌处罚。董利成得知消息后很着急,虽然他听说沙志刚与温明炬关系比较紧张,但他还是赶紧和温明炬取得了联系。

温明炬出面约请沙志刚与董利成、李景艳在北京一家高档酒楼吃了饭。董利成称,正是由于温明炬的出面协调,沙志刚所负责的基础图件组并没有给国源公司黄牌处罚。

此后,黄牌风波便不了了之。但不久后,沙志刚被带走调查,并由此牵出温明炬。

2009年,还是因为二调项目出现问题,吉林省有关部门要给予国源公司25万元罚款。董利成再次找到了保护神温明炬。温明炬从中协调后,国源公司只被罚了5万元。

而这期间,温明炬自然少不了获得相应的好处——

2008年和2009年春节前夕,董利成以给温过节费为由,分两次给了温明炬各10万元现金。

落马前,温明炬还兼任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等。

当庭辩称:50万系借款,20万系分红……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至2009年间,董利成与李景艳几次请托温明炬,让他利用担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调查处处长、地籍管理司副司长兼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二调办)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公司承揽相关项目、减免处罚等事宜提供帮助。

庭审中,温明炬辩称:董利成给他的70万元中,有50万元是他向董利成借的,他向董打了借条。“借款后,每年春节我要还他钱,他都死活不要。案发前我准备了50万元现金拿给董利成,董利成说沙志刚刚出事,你现在来还钱,会被上面发现的。”

而他收受董利成给予的公司干股后,很快就向董提出要求退股。董利成两次在春节前给他的20万元,是他在北京世纪国源公司持股的分红款,且他曾向董利成、李景艳馈赠了近17万元的钱物,应属于变相将受贿款退回。

按照温明炬庭审中的表述:他和董利成是相识20多年的老友,董利成分红给他,把钱扔到他的车上,开车就跑了。他实在做不出把钱上交单位纪委的事,这样对老朋友太不够意思了。于是,他想到了变相退钱的方式,“这样两人面子上也都能过得去”。

温明炬称,他和妻子每年都有约20万元的进账,“犯不着为这点钱身败名裂”。温明炬还提前准备了一叠A4纸,列明自己多年来送给董利成的礼物。

“我有一张详细的返款表。”温明炬当庭拿出一张纸念了起来,“这几年,除了给过李景艳5万元,我还给董利成买过一堆礼物:一套价值2.6万元的佳能相机、两个佳能镜头、24瓶茅台酒、两条爱马仕丝巾,每年过节还给他送烟和茶叶……”

至于董利成在黑龙江省承揽的项目,温明炬坚持认为是通过招投标获得的,他只是介绍董利成与冯某取得联系。世纪国源公司在吉林省被处罚涉及4家公司,与测绘局的相关负责人联系是为协调此事。

而董利成和李景艳在证言中反复提到,他们在北京成立公司,就是冲着温明炬来的,就是冲着“二调”来的。“2006年公司刚成立时,在温明炬的帮助下开始有了业务,赚了一些钱。我们想,如果想让公司在北京有大发展,离不开温明炬的关照和帮助,这就需要搞好和他的关系。”

经法院审理查明,温明炬于2006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担任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调查处处长、地籍管理司副司长兼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北京世纪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利成、总经理李景艳(均另案处理)的请托,为请托人在承揽土地调查项目及减免行政处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温明炬先后收受董利成给予的人民币70万元,并于2007年1月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收受北京国源公司20%的股份(收受时价值人民币20万元)。温明炬于2008年7月退出北京国源公司20%股份(退出时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现赃款已全部退出。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温明炬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温明炬受贿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亲属代其退交了全部赃款,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判决后,温明炬表示考虑上诉。

冷思考

国土系统已成腐败高发领域

国土系统腐败案件数字呈上升趋势

考究国土资源系统近年腐败案件,数字令人吃惊——2009年,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通过自查自办立案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14人;而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土系统受贿案件13件13人。同是这一年,浙江省共有67名“土地爷”被检察机关查处。安徽、河南、辽宁等地也有多起国土系统腐败案件被查处。

从全国来看,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9月通报的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情况显示,2007年至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374件10043人,案件主要发生在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等领域,共7990件;共查处国家公务员3567人,其中土地管理部门501人。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信息显示:自去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国共受理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管理举报和案件线索15252件,立案357件,查实2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03人,移送司法机关650人。

“土地爷”栽倒在哪一环

被房地产商“拖下水”的国土官员都倒在了哪些环节?从近两年来各地发生的数十起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腐败案中不难发现,具体环节涉及征地拆迁管理领域、国土资源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等——

利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划拨环节:

浙江省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吴宗斌,在厂房用地审批、房屋拆迁重建等方面给予他人关照,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7.49万元。而他的受贿多发生在审批手续的办理过程中。

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在土地买卖、征迁、办证等过程中,收受贿赂1700余万元。

土地开发、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环节: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许建斌就是利用职务便利,在国土资源项目立项审查、评审和土地项目整理等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贿赂221万余元的。

项目规划调整、土地款支付环节:

江西省鹰潭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陈福仁受贿的18.9万元,都是在为行贿人在项目规划调整、工程款支付、土地拍卖等方面谋取利益过程中获得的。

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环节: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罗亚平。检察机关指控,罗亚平采用假补偿、多补偿方式,以他人名义骗取动迁补偿款;异地安置动迁户、盗卖动迁房后骗取动迁补偿款;直接将他人动迁补偿款据为己有等方式贪污1700余万元。

根治涉土腐败重在权力制约

国土资源部门是我国管理自然资源的重要政府职能部门,行使着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行政审核、审批、处置、确权、登记、发证和相关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权力。近年来,随着土地资源的增值,国土资源部门的违法违纪案件呈高发态势,特别是在土地审批、交易、开发等过程中,违法违纪现象屡见不鲜。如何治理涉土腐败?

如何从长远构筑起国土系统的“廉洁生态”?柏维春教授认为,解决问题的措施应该体现以防为主。他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公开透明。政府须将土地出让、规划、调整等信息公开,以方便企业、民众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解决权力封闭运行问题。二是分权放权。政府(部门)的职能应该定位于制定土地政策,保护土地资源,规范土地市场,且实行多部门共同参与决策,将土地价格评估等微观的事务性权力交由规范的社会组织行使。三是风险防范。针对土地部门工作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寻找和确定廉政风险点,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四是政绩引导。改革政府(部门)政绩评价指标体系,去政绩指标‘唯GDP化’,增加‘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民众居住条件’指标及其权重。”他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健全公平、公正的交易规制,构建阳光交易平台。

“对国土系统的腐败现象,要改变以往按部就班、零敲碎打的做法,而是要大喝一声、猛拍一掌,坚决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认为,要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国土系统就迫切需要改变管理方式。

2010年10月11日,在相关官员交流会换岗的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就曾强调,目前,国土部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是“能调整,而且能上又能下”;重点是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的选配和调整。

此外,国土部还有计划地从地勘行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和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地方党政机关选拔处级以上官员到国土部机关和土地督察局任职。

2010年11月25日,国土资源部消息人士表示,国土部正在酝酿司局级官员的大规模换岗交流工作,“不仅是国土部内部的职位调整,还涉及地方机构与部内的官员变动”。消息人士说,官员变动或涉及多个实权部门,如地籍、耕地以及矿业管理等。

编辑:卢劲杉 lusiping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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