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
(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四川成都610074)
我国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机制分析
李昕
(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四川成都610074)
持久收入假说给我国农村地区贫困代际传递提供了理论解释。教育、思想习俗、健康状况等人力资本不足,政治资本、文化资本、社会关系等社会资本匮乏以及农村社会福利制度不健全,是造成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因素。我们应借鉴贫困代际传递理论,适时调整反贫困战略,在社会政治权利的分享、经济机会的获得、受教育权利的保证、社会安全网的构建等制度体制层面加以创新,以保障贫困者的发展机会与各项社会权利,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全面小康社会。
贫困;代际传递;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社会福利
“贫困代际传递”是指贫困以及导致贫困的相关条件和因素在家庭内部由父母传递给子女,使子女在成年后重复父母的境遇,即继承父母的贫困和不利因素并将贫困和不利因素传递给后代这样一种恶性遗传链;也指在一定社区或阶层范围内贫困以及导致贫困的相关条件和因素在代际之间延续,使后代重复前代的贫困境遇。“贫困代际传递”(inter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 of poverty)概念是从社会学阶层继承和地位获得的研究范式中发展出来的。美国经济学家在研究贫困阶层长期性贫困的过程中发现贫困家庭和贫困社区存在贫困的代际传承现象,并于1960年代初提出了“贫困代际传递”概念。
贫困代际传递理论是近年来在西方反贫困理论研究和反贫困实践中兴起的一个具有较大影响的重要理论流派,曾为非洲、南亚和东南亚、南美和加勒比海地区以及芬兰、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反贫困战略及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贫困代际传递理论在国内理论界和学术界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贫富分化现象日趋严重,贫困群体出现了代际传递趋势,在广大农村地区贫困代际传递现象尤为明显,解决贫困代际传递问题已成为中国21世纪反贫困的新目标。因此,对我国农村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进行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
关于贫困代际传递产生的原因,不少学者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并形成了众多的理论观点。其中较有影响的观点有贫困文化论、功能贫困论、能力贫困论、环境成因论等。笔者认为,资金匮乏也就是收入低是造成我国农村贫困代际传递的主要因素。下面用持久收入假说理论对此进行解释。
1.持久收入假说对贫困代际传递的解释
持久收入假说理论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提出来的。该理论认为,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是由他的现期收入决定的,而是由他的持久收入决定的。也就是说,理性的消费者为了实现效应最大化,不是根据现期的暂时性收入,而是根据长期中能保持的收入水平即持久收入水平来做出消费决策的。其基本思想是家庭消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长期预期(即持久的收入)。至于这个持久期限究竟长到何种程度,弗里德曼认为最少应是3年。[1]
物质资本匮乏、收入来源少、收入低下是我国农村贫困家庭最突出的特征。持久收入长期维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是造成家庭贫困最直接的原因。贫困代际传递最直接的就是物质资本贫困代际传递,父辈们长期处于持久收入低下的状态传递给了后代子女们。持久收入低造成贫困家庭的消费能力低,导致贫困家庭抗疾病风险能力低、基本日用品无法满足。由于物质资本贫困、收入来源少、收入低下,难于对子女进行教育投资,子女摆脱贫困的机会很少,使贫困延续。
2.贫困代际传递的运行机制
贫困代际传递的运行机制可用图1来表示。从图1来看,贫困代际传递恶性循环的形成是贫困户迫于无奈的选择。对贫困户来说,“活下去”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生存的艰辛使他们无力承担任何风险,他们本能地害怕风险,于是他们排斥任何可能导致无法保持现有生活水平的建议或决定,更不愿意做任何有较大风险的投资(也没能力进行投资),如对孩子进行教育投资。自然而然,他们就乐于接受风险小、投资少的但能提高生活水平的事情:提高产出。而产出的提高主要依赖资本和劳动力的增加,对贫困户而言,资本的增加几乎不可能,那么唯一的出路就是增加劳动力的投入,因为养育孩子投资较少,成本较低,在一定年龄之后就能参与劳动,所以就出现了越是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就越倾向于生育更多孩子的现象。但劳动力的增加并不总意味着增加产出,在农村,土地作为唯一可赖以保障的生产资料的承载力是有限的。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下,当土地和资本的投入一定、而劳动力不断增加时,每个新增劳动力的边际效用递减,最终会为零甚至为负。因此,我们能解释贫困地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现象。而一个家庭生育的孩子的数量越多,在每个孩子身上的投资就越少,孩子成年后就越缺少摆脱父辈贫困局面的机会,只能继续父辈的命运和选择——贫困代际相传。
图1 贫困代际传递运行机制
农村贫困的代际传递呈现出一种恶性循环的态势,它在内生与外生因素共同作用下运行。影响贫困代际传递的因素包括制度体制(如户籍管理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文化教育状况、权利状况(如土地财产权利、自组织权利等)、家庭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家庭社会网络资源)、个人状况(如受教育程度、技能素质、贫困心理)及一些间接影响转移的因素,如文化习俗、自然环境、法律法规、当地经济状况和与外界的接触程度等。在这些因素中,本文将影响贫困代际传递的微观变量定义为贫困代际传递的内生动力因素,包括文化教育状况、权利状况、家庭状况、个人状况等,这些变量在同一地区呈现个体的差异性;将一些宏观因素,如文化习俗、自然环境、法律法规、经济状况以及与外界的接触程度等个体无法决定及在短时间不能明显改变的因素,定义为贫困代际传递的外生动力因素。本文拟从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社会福利等方面进行探讨。
人力资本包括知识、能力、健康等,其中教育对知识的积累、能力的提高有决定性的作用。人力资本解释下的贫困理论认为,贫困的根源主要是人力资本投资不足,人力资本积累水平和发展水平低,导致劳动生产率与产出率较低,从而影响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人力资本解释下的贫困理论主要从贫困主体角度来研究贫困问题,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美国学者米歇儿指出: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国家,教育都是降低贫穷、创造财富的最有效方法之一。[1]许多研究结果显示,贫穷制约了家庭对子女的人力资本投入,继而使贫困家庭的子女学业成就降低,最后导致贫困家庭出现世代贫穷的态势。教育对消除短暂性贫困的作用不大,但可以帮助一个人获得进行劳动或工作的基本能力和技能,对消除长期性贫困很重要。因为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可以提高人们的认知能力、理解能力和社会交际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有助于消除长期贫困——在贫困家庭中,家长接受教育的年数与家庭收入有较强的正相关关系;一些贫困家庭的子女接受教育后,不仅可以改变自身贫困命运,向社会上层流动,还可以进行代际支持,扶助上代家庭摆脱贫困。但多数贫困家庭由于收入水平约束和认识约束,个人教育投资不足。一些学者认为,我国农村各地区间收入差异的扩大主要来自于地区间工资性收入的差异,而农村地区间工资性收入差异又与各地农民受教育程度相关,教育发展不足是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原因。
思想习俗等是文化的一部分,而文化是人力资本的重要内容。本文把思想习俗观念等也包括在人力资本范畴。对贫困者来说,如果他们积极进取、相信科学、相信知识能改变命运而不是听天由命,那他们摆脱贫困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在扶贫过程中发现,很多贫困地区农民的小农本位思想很严重,国家对他们进行输血式的扶贫反而让其养成了“等、靠、要”的思想惰性。同时,健康状况作为农村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农村的贫困程度。因为疾病和残疾意味着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并导致收入受损。尤其在贫困地区,农户承担疾病风险的能力极低,严重病痛会影响到正常的生活,因病致贫现象非常严峻。有调查显示,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2]这种由健康原因造成的负担是由家庭全体成员来承担的,不仅由于丧失了劳动力而使收入受损,而且这种负担要转嫁给因病致贫者的子女或者父辈,导致贫困代际间的传递。
图2 人力资本要素对贫困代际传递的影响
图2 为人力资本要素对贫困代际传递的影响示意图。人力资本是影响贫困代际传递的关键因素之一,它在贫困代际传递机制中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由于父辈贫困,教育程度低,厌恶风险,他们多把多生养孩子当做一种对劳动的投入,是为家庭增加的有效劳动力,再加上由于家贫而难以供孩子接受学校教育或技能培训,所以孩子很小就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在外部环境方面,贫困农村教育资源匮乏且质量差,这使得贫困家庭少数有上学机会的子女所受教育程度低、技能素质差,摆脱上一代贫困的能力和机会很小,只能重蹈上辈的生活轨迹。受长期贫困的压迫,很多贫困家庭对生活已经麻木,他们认为这种贫穷是上天的安排,只能靠政府的扶贫救济,他们毫无动力去为改变现状做一点点努力。这种思想状态在农村贫困家庭中蔓延,并传递给下一代,从而使贫困代际传递持续不断。此外,农村很大一部分贫困都是因病残而致的,父辈们的健康状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子女的生活负担,家庭病员多的负担就重。同时,孩子的个人健康会影响成年后身体素质、心理个性、贫困心理,这些因素都是造成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因素。因此,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和积累对防止贫困代际传递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社会资本本质上是一种支持性的网络关系,即社会网络资本。通过它人们可以减少达到目的的成本。对于寻求保障的贫困者而言,社会资本的意义体现在:它可以转化为贫困者所需要的帮助,减少获取资源所需的成本,这样也就相当于得到了某种程度的保障。这也正是社会资本在反贫困斗争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机制。[3]笔者认为,社会资本由社会政治资本、社会文化资本、社会关系资本构成。图3是社会资本构成要素对贫困代际传递的影响示意图。
一个社会或社区的政治资本包括社会声望、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政治参与的权利与机会、表达意愿与诉求的渠道等。而政府的制度体制是其社会政治资本的具体体现。制度总是在保护一部分人利益的同时又会使另一部分人利益受损。在贫困代际传递的恶性遗传链形成的过程中,国家或地区的制度体制性因素和相关政策措施是关键因素之一。[4]从社会政治资本的角度看,农村的贫困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种种对农民有利的社会政治资本的缺失所造成的。首先,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直接导致了城乡的差别,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在就业机会、受教育机会、社会福利等方面差别悬殊。经济收入低下是最直接的贫困表现,也是最实际的贫困,就业机会、受教育机会的被剥夺直接决定了经济收入的低下。其次,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存资料,由于承包制的不稳定,农民对土地的投资很谨慎,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而农村贫困人口又世世代代被束缚在土地上,难以有机会摆脱贫困,只能祖祖辈辈延续相同的生活。此外,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农民很难改变产业组织方式和经营模式,甚至在城市化进程的圈地中连收益补偿权都被剥夺了很多。自组织权利缺失、没有能代表农民权益的组织化形式,使得农民在跟强势群体博弈时往往利益受损。这些都构成了反贫困的障碍。
图3 社会资本构成要素对贫困代际传递的影响
一个社会或社区的文化资本包括该社会或社区的传统、风俗、规范与价值观以及由此形成的亚文化等。很多农村的不良习俗给本来贫困的家庭增加了额外负担。贫困亚文化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稳定性,在短期内无法改变,其对人的思想行为、生活圈的影响是深远的。
社会关系资本在中国农村传统的社会结构中更多地体现为人情关系,它多是以血缘、亲缘、地缘为纽带建立起来的。这种关系或关系网络的使用大多是一种人情交换关系,这种“被用来促进恩惠的交换”是关系双方交换有价值的物质或情感的一种纽带。[5]所以,在人际关系的互动中就会出现“给了他一个人情”或“给了我一个人情”这样一种社会关系资本的借贷行为。人情关系资源的贫困造成可利用的关系少是贫困家庭的共同特点。
虽然已有很多现实案例证明社会资本的内在作用机制可能也是贫困产生和反贫困困难的原因所在,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证明了社会资本对经济增长、社会公平和缓解贫困等有积极的作用。例如,组织和制度可以为特定的贫困人口提供共享信息、作为协调行动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平台,进而推动贫困人口的反贫困进程。对于贫困人口而言,信息的获得渠道较少,对信息的准确性和正确性缺乏判断能力,对信息的利用能力更是有限。相关社会资本的构建将有助于向贫困人口传播充分而正确的信息,整合扶贫资源,提高其配置和使用效益,从而推动其脱贫进程,防止贫困代际传递。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经济的飞速发展,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社会福利以及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都处于此起彼伏的调整与改革时期。在西方国家,理论界对这种社会福利制度的变革贴上了从“福利国家”向“第三条道路”转变的标签。[6]各国变革的核心主要是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调整,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经济全球化和严重影响制度可持续性的费用增长等问题,达到逐步消除贫困和社会排斥的目的。这种变革体现在制度层面,主要表现为社会保障责任分担机制的重建,即政府在社会福利提供中的作用不断下降,社区、家庭和市场的福利提供作用得以提升,国家、集体、个人都参与并纳入社会保障制度。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农村社会福利制度主要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
(1)互助合作福利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掀起了合作化运动。合作化运动改变了千百年来农民家庭保障和自我保障的状况,对农村的社会福利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合作化有三种形式,也可以说三个阶段,即互助组、初级社和高级社。由于互助组的互助层次最低,所以社区福利功能最弱。初级社通过对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耕畜、农具进行结构性调整和适当的组合,形成公共积累,并具有一定的规模,从而具备一定的扩大再生产和举办社区公共福利的能力。高级社则是按照社会主义原则,把社员私有的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组织社员进行集体劳动,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其积累能力大大增强,从而其福利功能是最完善的。高级社中主要福利措施有:“五保”制度;优抚政策(对于军人家属、烈士家属和残废军人社员给以优待);劳动保护(注意社员在劳动中的安全,不使孕妇、老年和少年担负过重和过多的体力劳动,并且特别注意使女社员在产前产后得到适当的休息);集体救济(对于遭到不幸事故、生活严重困难的社员酌量给以补助);集体粮食储备(组织社员逐步地做到储备一年到两年的粮食,以备紧急时候的需要)。[7]高级社中的这些福利措施标志着我国农村集体福利制度的初步成形,也确立了农村社会福利以后的发展方向,至今仍然发挥着重要影响。
(2)人民公社体制下的集体福利阶段。在公社化高潮时期,人民公社实行“工资制+供给制”的福利制度。工资制就是按照劳动的繁重程度和个人体力技能差异,由群众评定每个劳力的不同工资等级,计算工分,按月发放。供给制就是由公社无偿为社员提供一定的实物和福利待遇,其中对农民最具吸引力的是吃大锅饭不掏钱。三年自然灾害后面对严峻的现实,中共中央于1961年颁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开始修正平均主义福利体制。《条例》正式宣布取消人民公社分配中的供给制部分,同意解散公共食堂,允许社员发展家庭副业,活跃农村市场。1962年人民公社实行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集体所有制,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大队降为生产队,福利的分配方式就是“工分制+家庭副业”。这种体制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初期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工分制+家庭副业”保障了农民的基本生活,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农村的这种社会福利模式大大提高了我国社会发展水平,它不仅改善了农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而且还“创造了中国转向市场化之后可以投入动态运用的社会机会”[8]。
(3)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化福利阶段。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成就有目共睹,但农村社会福利的发展乏善可陈。如果说“五保”制度和农村合作医疗体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农村集体福利的两大亮点,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两项制度早已黯然失色。经过几十年的反贫困斗争,可圈可点的是农村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以及农民个体获得较大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只是形式福利或者说只是福利的前提,并不必然带来生活的保障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农村经济向市场化转变的同时,大部分地方的集体经济日渐萎靡,集体福利成了无源之水,而政府对农村的福利责任与计划经济时代一样仍以临时救济救灾为主,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使农民贫困代际转移面临严峻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家庭养老保障难度增大。家庭供养模式属于反馈型模式,家庭关系处于代际间互相供养的状态,每个家庭都要承担起呵护家庭成员的责任。出于一种养老保障和经济利益的考虑,“养儿防老”就是一种很自然的逻辑。在缺乏养老保险的农村社会,这会加重子女负担,很容易出现贫困代际传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计划生育的深入开展,边远山区贫困农民家庭规模有缩小的趋势,其必然后果是未来家庭的保障负担特别是养老负担将加重。尤其是独子家庭,成年后自己上有年迈父母下有年幼子女,经济负担重,再次陷入贫困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在养老未实现社会化的情况下,农村独子家庭的养老问题更为棘手。二是随着人口数量的激增,人口密度增大,人均耕地减少。如今,农村对土地的可依赖程度逐渐降低,单纯依靠土地来保障生活已受到严峻的挑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农户的种养经营已逐步纳入商品生产的轨道,他们同样要面对各种市场风险,尤其是在现行农产品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条件下,社会保障对他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安全网。三是代替集体保障功能的社保体制的建立受到挑战。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以社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被瓦解,传统的集体核算制被彻底打破,农民也由此丧失了集体保障。从福利保障看,由于集体保障基础不再存在,原先由集体经济负担的烈军属和“五保户”只能靠村民摊派供养,其福利无法保证,而这种摊派制又容易加重其他农民的负担。
我们要建立的全面小康社会是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我国全体社会成员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都有基本保障的社会。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只有在农村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将50多年来国家实行的以户籍制度为基础、以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为核心的城乡隔离的二元体制逐步打破,进而加速我国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9]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长期都是以城镇居民为核心,农村居民只有非常有限的救灾济贫和乡村集体解决的烈军属、“五保户”保障等,以至于社会保障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城市居民的“专利”。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不仅未能像城市一样确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且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农村合作医疗制系亦已瓦解。农村社会保障的缺失,是农村贫困人口难以稳定脱贫奔小康的重要原因,也是出现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原因。农村集体福利面临着向社会化福利转型。
一是社会救济制度从“五保”向“低保”转型。“五保”供养是合作化时期针对农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建立的集体福利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提供“五保”供养所需的经费和实物,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五保”供养工作的实施。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和农业税附加。由于税费改革中“五保”经费并未专项列出,在基层经费普遍紧张的情况下常常不能完全到位,以致相当部分的“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下降,应保未保问题突出。这说明以集体经济为主要来源的“五保”制度已不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农村居民的社会救济责任急需政府来承担或者由社会来承担。传统的以“五保”供养为主、临时救济为辅的社会救济制度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称“低保”)转变是大势所趋。因此,建立包括低保、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在内的健全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任重而道远。
二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水。在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人均耕地减少、土地比较利益下降的形势下,农村家庭养老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客观上形成对社会养老的制度需求。1992年民政部制定《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开始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999年,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进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应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
三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面临转型。农村医疗体制是农村社会福利建设的核心部分。据有关调查,在贫困山区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农民患病未就诊的比例达72%,应住院未住院的有89%。[10]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为合作医疗制度的转型带来了生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本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旨在解决在扶贫进程中出现的农民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与传统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有着本质的不同,新制度最引人注目的是多方筹资,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等内容。多方筹资和县级统筹是社会化福利中社会化的主要标志。
加强贫困代际传递理论的研究对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反贫困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学习借鉴这一理论,我们应调整反贫困战略,寻求对贫困者在社会政治权利的分享、经济机会的获得、受教育权利的保证、社会安全网的构建等制度体制层面上加以创新,做出公平公正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保障贫困者的发展机会与各项社会权利,从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全面小康社会。
[1] 孙莹.贫困的传递与遏制:城市低保家庭第二代问题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37-39.
[2] 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司.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2007)[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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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晓明.贫困代际传递理论述评[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6(2):27.
[5] 边燕杰,丘海雄.企业的社会资本及其功效[J].中国社会科学,2000(2):87.
[6] 王彩波,李艳霞.西欧福利国家的理论演变与政策调整[J].教学与研究,2003(11):29.
[7] 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EB/OL].[1956-06-03](2000-12 - 10).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10/content_4304.htm.
[8] 刘继同.由集体福利到市场福利——转型时期中国农民福利政策模式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2(5):36.
[9] 刘翠霄.为九亿农民建立社会保障[N].法制日报,2003-03-20(8).
[10]王延中.试论国家在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中的作用[J].战略与管理,2001(3):6.
F323.8
A
1009-3729(2011)01-0066-06
2010-11-18
李昕(1983—),女,四川省成都市人,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国际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