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王朝的棍棒政治

2011-09-27 02:12陈正贤
文史天地 2011年9期
关键词:皇上

陈正贤

有明一代政治上有许多特色,廷杖是其中之一。所谓廷杖,就是在朝廷上打人的屁股,被打者是那些犯了“错误”的臣僚,准确地说是那些因谏诤而触怒了皇上的臣僚。廷杖这种野蛮手段,明以前已经出现,但只是偶一为之,并非常例。明朝皇帝“踵事增华”,习以为常地把它运用于朝廷政治生活中,借棍棒来解决君臣之间的矛盾争端,使得专制王权变得更加狰狞可怖。臣僚有错或者有罪,降职罢官乃至充军杀头,属于正常情况,经过一定的司法程序,该怎样就怎样,虽然在很多时候也得看皇上的脸色行事,但形式上毕竟还是“公正”的,唯独这廷杖却没有这么多讲究,皇上恼怒了随时可以实施。从这一点说,廷杖不同于一般的国法,而更像是一种家法,与封建家庭中父母对子女实施棍棒教育属于同一性质,所不同的是,父母对子女实施棍棒教育是为了让子女好,自家的孩子也不免手下留情,而皇上的廷杖只是为解气,执行人又多是视朝臣如寇仇的宦官。

杖刑是古代刑罚之一,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据有关资料记载,杖刑作为刑种始自东汉,至隋代才把杖刑与鞭刑、徒刑、流刑、死刑一起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杖刑一般用于两种情况,一是作为一种刑罚,施之于已定罪犯;一是作为一种刑讯逼供手段,施之于嫌犯。不论哪一种,对象都是犯法或者疑为犯法的人,施行者是兼有司法职能的官府衙门。明代政治生活中的廷杖与一般杖刑不同,它的对象不是违法犯罪分子,而是朝中的臣僚,这些人不仅不是罪犯,在某种意义上还是最大的忠臣。他们遭受廷杖,只是由于他们对皇上一些不恰当乃至错误的做法持有异议或者公开反对,而态度又非常坚决,不是语含讥刺,就是“伏阙”要挟,多少带有一点强制意味;或者上书言事触及了皇上特别敏感特别忌讳之事。虽然他们只不过是想借此改变皇上的主意或者希望他防微杜渐,有所作为,其出发点是“致君尧舜上”,让皇上成为一名万民仰戴的英主,而绝对不是背弃君父,反叛朝廷。但这样的“好意”是至高无上的皇帝无法接受和容忍的,因为它严重伤害了皇上的威严与自尊,妨碍了皇上私欲的满足,因此,即使不算犯罪,也应视为有重大过错,必须用廷杖加以教训。否则,皇家的天威何以体现,皇上的脸面往哪里搁?

明代的廷杖在朱元璋就开始了,有学者认为,廷杖的使用与朱元璋的出身有关,是他的流氓习性在政治上的反映。据记载,第一个成为廷杖对象的是茹太素。洪武八年,时为刑部主事的茹太素上疏奏事,因言辞有所触犯,朱元璋大怒,把茹太素叫来当面切责,并在朝堂施用杖刑。此后有几个朝代曾一度不用,永乐朝成祖不喜欢这种费时费力的做法,爱好痛痛快快的杀戮;洪熙朝与泰昌朝存在时间不长,还有个别朝代大概是因为皇上多少有些“仁慈”,不忍下手。总体来说,廷杖虽时有停顿,但从未被废止,一直与明王朝相伴随,直至它覆亡。

皇上随心所欲是明代廷杖的特点之一。从常理说,廷杖是对臣僚的一种严厉惩处,应与臣僚犯大错相关,不当轻易使用,但实际情形并不是这样。臣僚们正常行使职权,一旦触怒了皇上,随时可能遭致廷杖,弹劾奸臣会遭廷杖,反对后宫干政会遭廷杖,谏阻元夕观灯会遭廷杖,就连劝谏皇上服金丹也会遭廷杖。许多时候只是因为臣僚们多说了几句,或者话说得不是时候,或者说话措辞过当等等,只要皇上一时恼火来气,认为有教训的必要,就可以施以廷杖。景泰五年,大理寺少卿廖庄上疏劝谏代宗朱祁钰“时时朝见南宫(英宗)”,重立英宗之子为太子,以“系属天下之人心”,因多嘴触犯龙颜,第二年,代宗在召见廖庄时忆及此事,将他廷杖于阙下。廖庄的上疏劝谏,于情于理不能说不对,但却触犯了代宗的忌讳,大概因为即时用杖有所不便,结果在第二年召见时把它补了回来。成化十八年,苏州吴江一带水旱灾害相连,民不堪命,南京御史李珊等人上疏请求朝廷赈济,宪宗看后很不高兴,吹毛求疵地从奏疏中寻摘出几个错别字,将几个为民请命之臣在南京午门外各打了二十大板。隆庆三年,御史詹仰庇奉令巡视监局库藏,上疏指责内宫太监贪污侵吞,要求皇帝严惩。穆宗在近侍太监的挑唆下,抓住詹疏中“再照人君”一语,说言官上书,胆敢对皇帝用“照”字,是“大不敬”,下旨:“詹仰庇这厮悖逆,屡次狂妄,着锦衣卫拿来午门前着实打一百棍。”类似这种出于臣僚意外,因“小事”而遭廷杖之事,还可以举出很多。皇上随心所欲导致廷杖之滥,由此可见。

厂卫施行酷虐是明代廷杖的特点之二。屁股是人身上肉最丰厚的地方,似乎打几下没关系,实际上明代的廷杖常常使人皮开肉绽、伤筋动骨,几个月动弹不得或者造成终身残疾是常事,严重的当场毙命。廷杖由锦衣卫与东西厂按皇上的旨意来施行,前后期有所不同。曾任万历朝首辅的朱国桢在他的笔记《涌幢小品》中说:“成化以前,凡廷杖者,不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毡迭帊,示辱而已,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正德初年,逆瑾用事,恶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这就是说,成化之前的廷杖,更多的是对受杖者进行羞辱,打的时候垫上棉衣毡毯之类的东西,虽然也遭致重伤,但没有打死过人;正德以后,由于宦官刘瑾痛恨反对他用事的朝臣,便借廷杖加以重惩,不仅没有了垫屁股的东西,而且要脱了裤子打,因此打死人的情况便时有发生。此后这种脱了裤子打就成为一种惯例,杖下毙命之事便经常发生,多的时候一次打死十几个。廷杖的幕后操纵者在很多时候是那几个受皇上宠信、握有实权的宦官,这些人阴狠毒辣,常常根据自己的好恶来惩处朝臣。对那些耿直刚正,敢于触犯他们的朝臣,廷杖几近杀戮。

集体性廷杖屡发是明代廷杖的特点之三。明王朝曾多次发生具有相当规模的廷杖事件,被杖的人数最多的时候达到上百个。正德十四年二月,武宗借“祀神祈福”之名打算南下游玩,朝臣得到消息后纷纷谏阻。兵部郎中黄巩、翰林院修撰舒芬等人纷纷上疏谏阻武宗的这一计划。不料武宗因此大怒,传旨将所有进谏臣僚施以廷杖。结果黄巩、舒芬等146人被廷杖,杖死者达11人。嘉靖三年,君臣之间发生称世宗生父兴献王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还是“皇考恭穆献皇帝”分歧。朝臣们多数认为必须加“本生”以示区别,方符合祖宗之制,而世宗却坚决要去掉。君臣双方各不相让,引发尖锐冲突。为逼迫皇上改变主意,尚书金献民、翰林院学士丰熙等220多人一起跪哭左顺门。嘉靖皇帝闻讯大怒,下旨将丰熙等五品以下官员134人施以廷杖,被打死的官员多达17 人。至于为一件事,廷杖三五个、七八个臣僚的,则更为常见。崇祯十三年四月,詹事府少詹事黄道周因召对忤旨,被贬为江西按察司照磨。时隔不久,江西巡抚解学龙认为黄道周才学兼备,向崇祯帝举荐。大学士魏炤乘因与黄道周不合,上疏攻击解学龙滥荐。崇祯帝也认为他们有交相结纳的朋比之嫌,一气之下,命将解学龙、黄道周逮至京城,各杖八十,关入刑部牢狱。几天后,户部主事叶廷秀上疏解救,又被廷杖一百,削籍为民。太学生涂仲吉上疏说黄道周为盖世大儒,才学品行兼善,不宜以“党人”二字来随意议处。通政司官员怕涂的这个上疏触怒皇上,没有转呈御览。谁知涂仲吉偏不信邪,再次上疏,并弹劾通政使施邦曜。崇祯皇帝知悉此事后立即下令,将涂仲吉逮捕入狱,廷杖一百并处以谪戍。

臣僚受辱扬名是明代廷杖的特点之四。《明史·刑法志》记载:“洪武六年,工部尚书王肃坐法当笞,太祖曰:‘六卿贵重,不宜以细故辱。命以俸赎罪。”但这不过是说说而已,时隔不久廷杖便开始了。按理说,大庭广众之中被打屁股,是一种人格的侮辱,是一件让人羞愤之事,然而由于这件事与面折廷争,直言敢谏相联系,因此时间一长臣僚们便不再觉得它难堪,反而把它当成了一种荣耀。理学家魏良弼屡遭廷杖毫无惧色就是一个例子。魏曾任嘉靖朝刑科给事中、礼科都给事中、太常少卿等职,因直谏而屡遭廷杖,但越被打他言辞越激烈,史载他在三年中因廷杖而“肤尽而骨不续”,却一点没有收敛的意思。与此相应,朝野上下对受杖之人也以“直臣”看待,魏良弼因多次受杖而“直声大著”。社会舆论对受杖之人给予了普遍的赞赏与鼓励。翰林院编修吴中行与检讨赵用贤因疏论张居正夺情,遭廷杖又被撤职罢官,因此而“直声震天下。中行、用贤并称吴、赵”。两人离开朝廷时,当时的日讲官庶子许国送给两人各一只杯子,并题了诗。送给赵用贤犀杯上的题诗是:“文羊一角,其理沉黝。不惜剖心,宁辞碎首?黄流在中,为君子寿。”送给吴中行玉杯上的题诗是:“斑斑者何?卞生泪;英英者何?蔺生气;追之琢之,永成器。”很明显,在许国眼中,吴、赵两人完全是卞和、蔺相如一类人物。赵用贤之妻曾把赵廷杖时掉下的肉做成腊肉收藏起来,大致也是为了保存一份刚正立朝的见证。这种朝野人心、舆情的支持,是臣僚们在严酷的廷杖面前依然前赴后继的一个重要原因。明清史专家孟森先生说:“明之廷杖虽酷,然正人被杖,天下以为至荣,终身倾慕,此犹太祖以来,与臣下争意气不与臣下争是非所养成之美俗。”美籍学者黄仁宇说:“……有的人却正好把这危险看成表现自己刚毅正直的大好机会,即使因此而牺牲,也可以博得舍生取义的美名而流芳百世。”

要对明代的廷杖进行评说,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它夹缠了太多的其他问题。从表面看,它反映的是君臣之间的矛盾,实际上它往往牵扯到臣僚与臣僚之间、朝臣与宦官之间、朝中朋党之间的矛盾。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臣僚遭受廷杖,是皇上不满意或者不允许他们找茬,尤其是言辞激烈的找茬——这原是专制政治的本性,只不过形式上显得粗野而已。但也应当看到,臣僚们招来廷杖的抗争,有的很是无谓,即使从当时看,其必要性也值得怀疑。如嘉靖朝的“议大礼”与万历朝张居正的“夺情”,两者都是围绕着要不要遵守祖宗传下来的礼制展开的,臣僚们根本不管维护政治秩序的稳定与遵守礼制两者孰轻孰重,一味抱着陈规旧习“理正辞严”地与皇上不屈不挠地争斗。特别是张居正的“夺情”事件,既然皇上觉得自己年幼要让他留下来,当时万历新政开局不久也有必要让他留下来,前朝也有类似的先例可循,臣僚们也不必为此一而再再而三地吵吵嚷嚷加以指责。然而他们根本不去掂量国家大事与一名普通百姓之死到底哪个更为重要,他们以一种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宗教徒般的执着,紧紧抓住这件事不放,不依不饶地非得让张居正回家守制不可。这当中虽然不排除一些人别有用心,但可以相信大多数人是发自内心的对礼制的敬畏,其迂腐而不知变通使人觉得可悲又复可笑,从这一点看,他们遭受的廷杖毫无价值,说难听了是“活该”!当然这样说,也许有些脱离历史语境,但事实是,对张居正“夺情”持赞赏态度的,当时就大有人在。

作者单位:浙江绍兴高自考办

责任编辑:王封礼

猜你喜欢
皇上
拔刺
天心取米
谢君不娶之恩
帝王的爱会有多久
进退
不朽的告密
皇贿
状元添点
冗文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