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明辉,吴 伟
(1.吉林大学商学院,吉林长春 130012;2.吉林省社会科学院软科学所,吉林长春 130033;3.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辽宁沈阳 110031)
“金融生态”自2004年首次在国内被提及以来,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热力追捧,各地广泛地开展了金融生态环境评估和建设工作。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一直欠佳,导致区域经济发展缓慢。伴随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金融生态环境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制约更加显现出来。在深化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关键时期,考察东北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的状况及影响因素,客观评价东北三省的金融生态环境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差距和存在的问题,为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参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改革开放与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问题逐渐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而金融风险作为各类风险的集中体现,成为多数人关注的焦点之一,金融生态及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也从无到有,逐渐丰富起来。
在国内,周小川博士最早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领域,并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徐诺金(2005)规范地阐述了金融生态的理论含义和实践范畴。他指出:金融生态是金融与其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综合,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其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发挥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1]。李扬等(2005)进一步发展了金融生态的概念,他们参照生态学对生态系统的分析,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的构造原理以及自然生态系统长期演化的结构特征和功能特征,把金融生态系统界定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构成,两者彼此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发展,形成的一个动态的平衡系统[2]。此外,谢太峰(2006)也对金融生态的内涵和评价标准进行了研究,他指出金融生态具有关联性、适应性、相互依存性和演进性等特点[3]。
金融生态环境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高低[4]。我国的金融生态环境呈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这种地区差异导致了各地在金融条件上的差异,从而直接影响到地方融资的可获得性和融资成本[5]。在理论研究方面,张志元等(2006)从区域金融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对城市金融生态系统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他们认为:城市金融生态系统作为一种重要的战略性区域金融资源,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将直接影响到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资源分配最优的实现以及当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6]。韩大海等(2007)采用一般均衡的方法,得出改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有助于增加区域金融资源配置的结论[7]。在实证研究方面,部分学者针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评价和研究,如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金融生态办公室课题组(2010)构建了湖北省金融生态环境监测模型,并利用湖北省信贷资金投放数据分析了湖北省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情况[8]。谢太峰、王子博(2010)从经济实力、金融实力和基础设施三大方面对京沪两市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综合评价[9]。胡滨(2009)以黑龙江省13个地级市为例,采用多元统计因子分析法评估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水平,并进行了实证分析与研究[10]。也有学者选取若干指标对东北三省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评价,如杜莉等(2006)从经济基础、法律环境、政府行为和信用环境等方面选取指标对东北三省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评价,通过与上海市相应指标的比较发现,东北三省的金融生态环境在这几方面都很欠缺[11]。
以李扬为负责人的课题组经过多年努力,编制了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了评价方法,并发布了三次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2005年首次推出对50个大中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2007年又推出对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90个中心城市、324个地级以上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2009年第三次发布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他们的研究已具有系统性和规范性。本文以此三次报告为参考*无特殊说明,本文采用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2008—2009》、《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2006—2007)》和《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2008—2009)》。,分析东北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的状况与存在的问题,研究其影响因素,并结合东北地区发展轨迹特征提出改善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建议。
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机制的影响和束缚,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在早些年呈现持续恶化态势,这也令整体经济雪上加霜。最近几年,随着东北三省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成为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东北地区最显著、最深刻的变化之一,但与发达地区仍有很大的差距。
东北地区曾是不良贷款的重灾区,最高曾达到38%。2004年,辽宁、黑龙江、吉林三省金融资产质量列全国31个省区市最后三名。通过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信贷资产不良率均呈现缩小趋势,分别由2007年的14.85%、20.33%、24.71%下降为2008年的7.53%、10.52%和13.23%。对比全国各省份的信贷资产质量排名,辽宁省信贷资产质量排名由2007年的21名升至18名,等级也由D级升至C级。吉林与黑龙江省的位次没有变,处于全国倒数第四和倒数第一,等级也分别保持D级和E级,见表1。相比较而言,东北三省中的辽宁省的信贷资产质量较好,且改善趋势明显。
表1 东北三省信贷资产质量评定
根据《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2008—2009)》,从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部*评分区域划分标准: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11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11省市。辽宁既属于东部地区也属于东北地区。四大经济区域看,2008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分分别为0.625、0.394、0.386和0.363。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分是四大区域中最低的,也是金融生态环境最差的地区。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等级评定中,辽宁省被评为Ⅲ级,吉林省和黑龙江省被评为Ⅳ级,见表2。
表2 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等级评定*Ⅰ级综合评分高于0.700;Ⅱ级综合评分位于0.600~0.700;Ⅲ级综合评分位于0.400~0.600;Ⅳ级综合评分位于0.300~0.400;Ⅴ级综合评分低于0.300。(2008)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发展受到地区经济基础、金融发展、政府治理和制度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笔者着重从如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金融部门的基本功能是通过提供产品与服务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实现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可以说,金融部门作为虚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产生于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且是实体经济的发展延伸。而实体经济作为金融部门的存在根据和服务对象,其变动对金融业的影响非常巨大。因此,经济基础是构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经济基础可从发达程度和产业结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 经济发达程度
经济发展水平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金融的发展方向、结构、规模、质量和效益,也对金融生态系统的平衡能力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通过对比人均GDP和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可以看出东北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数据整理,2009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人均GDP分别为40159元、19823元、18258元和28553元,东北地区的人均GDP略高于中部和西部,明显低于东部发达地区。就城镇居民收入水平而言,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0953元、14367元、14213元和14324元,东北地区与中部、西部地区水平相当,同样与东部发达地区有较大差距。根据国内外发展经验,经济发展水平越高,金融生态的平衡能力越强;经济发展水平越低,金融生态越具脆弱性。通过与经济发达省份的比较,更能看出此种差距。浙江省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省份之一,2009年浙江省人均GDP达到44383元,远远高于辽宁(35222元)、吉林(26569元)和黑龙江(22444元)三省的GDP水平,而浙江省的信贷资产不良率为1.48%,在全国31个省份的信贷资产质量评级中为AAA级,排名第一,而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的信贷资产质量评级分别为C、D和E级[12]120。
(2) 产业结构
产业结构是决定整体经济效率和发展态势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优化程度决定地区经济基础水平的高低。产业结构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会一直延伸到金融生态系统。经济资源在不同产业间的分配与调整,需要金融系统来促成资金的流动和再分配,如产业结构的调整会导致商业银行行业授信政策的调整,所以优化的产业结构对金融体系平衡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以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来评价产业结构优化水平,该比例越高,说明产业结构更接近于金融信用产业发展提速的基础性条件。2009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43.7%、36.0%、38.7%和38.7%,虽然与中部和西部的第三产业所占比重相差无几,但与东部地区相比,东北的第三产业比重低了5个百分点,而且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的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38.7%、37.9%、39.3%,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2.6%。另外,东北三省GDP总量占全国比重为9%,但第三产业产值占全国第三产业产值比重仅为8%。这两组数据说明:从全国范围来讲,东北三省产业结构仍处于较低层次,第三产业发展的滞后抑制了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金融产业的提速发展也受到产业结构的制约。
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该行业的稳定和经营状况的好坏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发展,也对地区甚至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影响。地区金融部门的效率和市场化程度直接反映出一个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
(1) 金融部门效率
金融部门效率是指金融部门对金融资源配置的有效程度,它直接关系实体经济的发展,是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重要表现,量化指标取金融机构的贷存比(贷款余额对存款余额之比),表示金融部门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能力[12]91。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贷存比越高说明银行资产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越强,更高的利润率来自于增加贷款利息收入或减少存款利息支出。根据《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2008—2009)》,2008年,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贷存比分别为0.618、0.609、0.561和0.513。东北地区贷存比低于其他三个地区,说明东北地区的储蓄有效地转化为投资的能力较弱,即相比较而言,东北地区的储蓄不能有效地转化为投资,资金不能有效地配置到经济主体手里,这意味着储蓄资金对创业活动和财富生产的支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这显然是金融缺乏效率的表现。
(2) 金融市场发展
从金融机构体系的分布上看,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公司在东北地区的分布比重最低。全国只有9%的银行机构位于东北区域内,仅有5.7%的证券公司、8.9%的期货公司和7%的保险公司将总部设在东北地区,区域内还没有基金公司的总部。金融主体的缺失将导致地区金融活跃度降低,抑制金融市场发展,也难以满足多层次、多类型的融资需求。
另外,地区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水平体现出该地区金融市场市场化发育的程度。2009年,东北地区A股筹资额占全国的0.7%,H股筹资额占全国比例的0.9%,与其他地区相差甚远。企业短期融资券等创新类品种作为一种发行便利、融资成本较低的债务融资工具为中国企业广泛接受,成为改善地区金融结构、提高金融效率的一个重要渠道。东北地区的短期融资券筹资额占全国的比重仅为2.7%,是东部地区的1/30。这些数据表明:东北地区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发展还比较落后,直接融资发展十分缓慢,这就制约了直接融资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企业治理作用的发挥。
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和结构直接反映出政府的行为和效率。从财政自给率指标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76.51%、46.79%、39.56%和44.92%。东北地区的财政自给率为44.92%,表明财政收入占财政支出的44.92%,这一比重略高于西部,略低于中部,而与东部地区相差较大。当本级财政收入不足以平衡财政支出的时候,地方政府必然需要寻找新途径解决本级财政收入问题,在中央政府的法律与政策缝隙,创造一系列新政策,扩展自己在经济事务中的支配权。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会严重破坏市场规则,阻碍市场经济发展。从非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额比重指标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为15.0%、28.01%、26.65%和24.86%。该指标反映的是政府通过各种非市场手段获得的其他收入占政府总收入的比例,其他收入包括政府企业的经营收入、政府的各种产权收入、各种行政性罚款和收费等。在政府总收入中,非税收收入占比越大,说明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和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越多[12]104-108。东北地区非税收收入比重均比中部和西部地区低,但高出东部地区将近十个百分点。
地区制度环境因素对当地金融资产质量有着深刻的影响,主要包括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
(1) 法制环境
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是金融生态得以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完善的金融法制能够有效地保护金融主体的产权,有效遏制恶意信用欺诈和逃废金融债务。东部地区对于司法信任的得分为0.803,即在东部地区有约80%的企业是信任司法系统的。东北地区得分为0.661,亦即东北地区的企业在发生经济纠纷时,只有不到70%的企业选择诉诸司法部门。在司法信任的省级排名中,吉林省排倒数第三,只有约50%的企业选择诉诸司法部门。东北地区的司法公正性与独立性比中部和西部地区好,但与东部一些地区有差距。
(2) 信用环境
信用关系是金融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石,是最基本的金融连接点。东北地区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观念和习惯影响,整个地区信用环境不佳,社会信用意识淡薄。根据《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2008—2009)》对区域社会诚信水平的测度,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评分分别为0.54、0.44、0.41和0.43。东北地区社会诚信水平得分略高于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显示出很大差距。信用环境建设的落后,既破坏了金融市场正常运行,又提高了交易成本,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加大了金融风险,也造成了区域金融失调的不良后果,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东北地区之所以被称为老工业基地,是因为其雄厚的工业基础,但是在市场经济中,金融是核心,为进一步促进东北三省竞争力的提高,有效地吸引和聚集资金,从而形成资金洼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努力做好如下工作,逐步改善东北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以此来充分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和风险分散功能,使东北地区雄厚的工业存量转变为经济振兴的动力。
首先,通过制度创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市场化进程。市场化滞后严重制约经济发展,这是东北地区落后的根本原因。东北三省的各级地方政府对民营经济的发展要适当放宽政策,通过减免税收、贷款倾斜等方式,拓宽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实现民营经济的积累和扩大。最重要的是,通过长期的政策引导,在东北地区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氛围。
其次,丰富金融市场主体,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一方面,应大力提高东北地区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程度,积极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设立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鼓励并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开办金融租赁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另一方面,东北各省应积极创建地方金融资本运营平台,辽宁省可以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沈阳金融街为载体,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大力发展地方期货经营机构,设立专项产业投资基金;吉林省可以紧紧依托“长吉图”国家战略规划,组建中小企业银行或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构建长吉图产业发展基金体系等;黑龙江省也应积极推动证券机构的创新发展,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借助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引导和帮助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企业实现直接融资。
再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改善信用环境。东北三省政府部门应稳步推进“信用政府”建设,将改善当地金融生态系统的信用体系列入政府的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从诚信教育入手,组织开展大规模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建立各类社会征信机构,充分发挥银行信贷登记资讯系统的作用,全面开启本地市的社会信用工程;地方政府还应该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承诺措施,做到取信于民。对于处于相似经济境遇的东北三省来说,还应加强区域合作,统筹推进东北区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区域信用合作与共享机制,改善东北区域整体信用环境,形成优势互补、区域共融的大信用经济格局。
最后,加强金融法治环境建设,积极有效维护金融债权。当前东北地区企业的融资主要来自银行贷款,银行作为债权人的利益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一方面,要加大司法部门支持力度,依法办理金融案件,降低金融维权诉讼费标准,加强案件执行力度,重点落实金融债权维护中的结案率、实际执行率、企业破产中债务落实率等指标;另一方面,工商、税务、司法、金融等职能部门应加强沟通和协调,从改善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未落实金融机构债务企业要联合实行制裁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行为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切实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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