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语言(下)

2011-09-22 12:30张炜
青年文学 2011年3期
关键词:方言语言

文/ 张炜

第一讲:语言(下)

文/ 张炜

■美术作品:莱热

方言是真正的语言

这就说到了方言。我们常常看到一些使用方言的文学作品,这方面的讨论很多,是一个绕不过去的文学问题。不少人问:为什么非要那样写——使用那么多的地方话,疙里疙瘩让外地人看不懂?或者反过来问:为什么非要写成普通话才算好呢?

大家各说各的道理,一时不知该怎样回答。因为它真的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过要简单点说,从根上说,我会说:方言才是真正的语言。

为什么这样说?就因为语言既然是用来表达心情和思想的,那么它做得越彻底越传神就越好。表达怎么能脱离地方个性?这种个性一旦失去,语言肯定要变得贫乏无味。一些只在当地才使用的说话方式,往往是最生动最简洁的,它不可能被另一种语言完全取代。能够传递最微妙的、事物内部最曲折意味的,这样的语言才是精到的语言,才算是最好地发挥了语言的功用。从这个方面来看,还有什么比方言更好呢?

普通话是以北方方言为基础、以北京话为标准音形成的。在更大的范围里推广使用,是为了让不同地域的人免去了交流的障碍。问题是,这种交流只是作为最基本的工具在使用,它当然会有自身的局限性,并不能满足艺术的使用。从交流的方便来看,它是好的;从艺术的本质、从特别深入的表现力上看,它又是不尽人意的。因为凡事都有得有失,这种普通化的过程也削弱了语言深入的刻画力、传神的表达力。为了迁就大多数人,只好寻找一个最大的平均值,削凸补凹,以变得平坦,好让大多数人能够在上面行走,就是说让其成为大众工具。

但艺术又是最忌讳这种平均化、最反对折中的。艺术在许多时候恰恰需要依赖那种个性化甚至是极端化——出神入化、独立性个人性,这才是它的生命。所以从这个角度分析,普通话压根儿就不是文学语言的首选,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语言——它在某种程度上还可以说是反文学的。

语言虽然是虚构的,但这虚构的同时又要依据生活,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话模式。有的作品所写到的人物不够真实,就是因为他的人物所用的语言太过偏离现实生活中的说话方式。有些作者会用到方言,这是一种更真实更生动的、生活化的语言。虽然未必所有的读者都能明白方言,但它对于一个地方来说,却是最有表现力的。

方言是一方土地上生出来的东西,是生命在一块地方扎根出土时发出的一些声响。任何方言都一样,起初不是文字而是声音,所以它要一直连带着自己的声调,即便后来被记录下来形成了文字,那种声音气口一定还在。这就让我们明白,为什么方言中常常有一些字是很生僻的,因为它记下的是当年那个古音。这种连血带肉的泥土语言,往往是和文学贴得最紧的。

从方言到普通话,这中间其实也有个“翻译”的环节,就像翻译外语一样。一经翻译,我们知道,有些复杂别致的意蕴就要失去一些了。通常说的“美文不可译”,就是这个意思。其实从方言变成普通话,也要造成很大的损失。我们为了使自己的意思传达到较远的地方去,形成更大范围里的交流,就只好忍受一些损失,忍着心里的痛,眼瞅着让它变成另一种语言。没有办法,凡事总是有得有失吧。

看来我们怎样设法把这种移植(翻译)中的损失降到最小,才是努力的目标。我们会在心里设想:如果这种翻译由作者自己来做呢?就是说,我们写作时可以在心里操弄一口方言,而落在纸上就变成了普通话——这样一个自我的、悄悄进行的转换是不是好一些?当然是的。事实上也别无他法,我认为大多数作家都在进行着这样的劳动——他们在心里默念着想象着,使用的都是最能传神的方言,但记到纸上的那一刻,也就稍稍改变了——因为他想到这些文字还要送到更远的地方,交到许多人手上,为了让他们也能看懂,只得这样做了。他要尽量把原来方言中的某些最珍贵的东西、一些元素保存下来,但又要遵守普通话的一些规范,服从大多数人交流的需要。

这没什么好说的。这就和秦代做的事情一样:统一度量衡。有了统一的标准和规定,才能通行四方。

如果我们的作品压根儿就不打算在更广大的地区得到阅读,只是想在本地流传,那就不必有其他的顾虑了。可是我们的书要在整个汉语区发行流通,这种语言转换也就不可避免了,而且这种转换还不能依靠别人,而只能依靠我们自己。

从绝对的意义上是不是可以说,我们目前读到的所有汉语小说,大都是一种“译作”?从心里的声音、从默读、从方言,再转换成书面上的文字?是的,而且这些工作都是由作者自己完成的。

我所生活的胶东一带与中国大陆的其他地方,语言有相当大的差异。虽然同属北方,但由于它是春秋时期的“东夷”地区,后来又长期处于边缘海角地带,文化流动性较弱,所以至今一直保留有大量古音古意,一些语汇和表达方式今天听起来既有趣又古旧。所以这里的作者在写作中也有个自我“翻译”的问题——这个难题也许比不上南国作者那么大,但的确也是存在的。比如有一本写胶东生活的长篇小说,读者和评论者说它是用方言写成的:看上去充满了方言土语,胶东风味浓得化不开,几乎离开这个地方的语言一步都走不了。可是读者在阅读中却没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不需要一个胶东人站在一旁讲解。这当然是因为那个翻译的工作早就由作者自己完成了,他在语言落纸的那一刻就将这个问题解决了。

如果这种翻译和转换成为工作的习惯,那么这种边译边写的过程也就不成其为负担了——非但不是负担,而且还化为一种规范下的艺术追求——就是说,承认了一种规范的合理性之后,并不去抵抗它,而是努力使之成为一门艺术。

我们如果抵抗这种规范,就等于抵抗“统一度量衡”,作为个体,既无力也行不通。

写作者将方言转译为普通话的这个过程,已经是创作的自然组成部分了,转译的结果,也成为衡量语言艺术的一个尺度了。这是在长期的语言演化中形成的,就此,我们这些方言写作者已经没有了脾气。

如果写作者不认可这条规则,并且不进行自我转译,那么结局也就只有一个,即只能让作品滞留在一个狭窄的地区里。一本书印出来,比如一本小说,它不能无限度地使用注释,那样也就破坏了语感,琢磨起来太费劲了,哪里还会有什么阅读快感。

反过来说,有没有直接使用普通话进行创作的人呢?当然有。我们看那些直通通的缺少韵致的语言,可能就是这样的产物。直接使用普通话去思考和写作,语言可能会缺少一些纵深感和立体感、一些余味,意思和逻辑的边缘可能太清晰了,这对于想象不利。

一般来说,出生在边缘地带或长期生活在一个地区的人,必然会有深刻的方言烙印。对于写作这门工作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优势。可是生活在大城市又会怎样?难道他们从小丧失了方言的熏陶吗?也不一定。因为城市有城市的方言,小巷有小巷的用语,只要是一方水土,就会养育起一方人。严格讲来,大地上还没有一个角落会与方言绝缘。

可是这样说又有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将边缘地带与大城市生活的人在语言上等量齐观——他们很可能各有一些优势。比如说城市群落形成得久了,一种城市文化也就深厚地沉淀下来了,这种土壤也可以老旧得发黑。地质土壤学上说“黄土是一种年轻的土壤”,那么今天世界上的一些大城市,可能再也找不到“黄土”了。人出生和生活在这样的闹市里,好像根本就不用担心缺乏沉积的语言了。纯粹的城市动物会有的,而且越来越多。

我在胶东半岛遇到过一个极有意思的人物。这个人可真能写,他只有五十多岁,仅小说就写了大约一千多万字,但至今除了自费出过一本小书外,还没有出版过其他的作品。这个人很倔,是个很有主见也很固执的人,无论别人怎么劝都不行,从来不用普通话写作。他使用的是最本色最地道的胶东西北部小平原上的土语。这使我这个当地人读起来都要十分吃力,虽然读懂的部分也觉得特别生动。大家想想看,他的书怎么出版?他倔到了如此地步,只要一谈到化解方言的问题就不冷静,挥着大手说:文学就应该使用方言,文学就需要依仗方言,你如果只拿普通话的标准衡量我,说我写得不好,那可不行!那只是你的标准!我只好无言,因为我一时找不到更多的理论与他争辩。

我得承认,他有他的道理。可是他的书如果要印刷发行,仍然不能仅仅使用胶东西北部小平原的标准吧。如果有一个义工帮他动手译成普通话就好了,可是这一来又会遭到他的反对。其中的主要问题是,这种转换会造成极大的损失。所以说到这里,我还是坚持原来的那个想法:作者自己在写作的同时,要自觉地完成一次转换,并且要养成一种习惯才好。

韵律、起势及其他

写作中,文字落在纸上的时候,心里一定会伴读的,也就是说,我们的写作是伴着默读进行的。这就有个节奏响在心里,帮我们检验它顺不顺口,是不是疙里疙瘩的——句子在心里一打磕绊,我们就得改动它。由此看来,纸上的文字也不是看上去那么随意,它们虽然不是唐诗汉赋,可也需要大致的节奏——不必那么严格和明显,但总是有的,是藏在其中的。同样的一个意思,这样写读了好听,另外一种写法读出来就不好听,那么其中肯定有些声韵方面的缘故吧。

大多数初学写作的人会想:我们只要把意思表达清楚了,没有语病就很好了,干吗还要考虑那么多,讲什么抑扬顿挫啊,又不是歌词和诗。如果顾虑太多,哪里还会有自然放松的写作,笔下一紧张,更不会写得顺畅舒展了。——这样说似乎也有道理,但都是些小道理。

我们强调语言的声韵和节奏,其实也是最基本的要求。一切都在于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为了形成这样的习惯,哪怕一开始做得有些吃力,最终还是会长久受益。我们看那些句子,意思虽然也算分明,可就是读起来效果大为不同,或别扭或舒畅。造成这个的原因,极可能只是少了一个字或多了一个字,是它磕绊了我们。最严重的时候,我们读一些词语和节奏上有问题的句子,总觉得停不下来,有一种踉踉跄跄往前抢的感觉、在不当处猛然刹车的感觉——这种种感觉在阅读中积累起来,就不会舒服。

那些同音字,如果要连用就得慎重。还有平仄,这些都会影响阅读。这些虽然不会像格律诗一样严格,但道理是差不多的。写得久了,默读得次数多了,其中的规律就会掌握一点。要紧的是要有这方面的自觉,而不是无视它的存在,不是将其当成多余的牵挂。这也是中国语文的应有之义。

我们在阅读中,偶尔会觉得有些句子憋气——这是“气口”没有留得合适。一般来说,一句话的“气口”要有个标点隔开,但有时也可以用一个词、或借助于一种节奏——读到了这里就可以停一下了。这种“气口”可能与呼吸和心跳有关。“气口”不会人人一样,但只要有,就会使阅读者感到,循着它往前。

现在虽然不是写赋的时代,不需要讲究对仗,讲究铿锵有力和一唱三叹,但也不能一切大撒手,不管不顾地堆砌文字。汉语言的奥妙、规律性的东西,都是在很长的写作实践中一点一点形成的,留下了深远的影响,不是我们一高兴就能废掉的。它仍然要在暗中制约我们。

我们的写作训练,有些目标是自觉的,有些是在长时间的实践中逐渐意识到的。比如我们使用的象形字,一般的字都有声、意两个部分,这在使用上就与西方的拼音文字形成了区别。一些词和字,用这个不用那个,除了意思,还会有别的讲究。我们会不自觉地顾虑字形。一些字与词,用对了地方就格外传神,事半功倍。它们在一打眼一触目的那个瞬间就会深入人心,因为它们“长”的样子不同。汉字有模样,有质感,有神采。

现代汉语来自古汉语,历经了白话文运动,已经改变了许多。比如古汉语中的复合句就比较少,不像现代汉语中有这么多的分句组合。当代小说语言,每个分句其实都有一个“起势”——这差不多等于“离地”那一刻的姿态。想象中它们起势不同,与水平面构成了不同的角度。语言是有角度的,如果前一个分句与下一个分句构成的角度是相同的,那么这个复合句就必然是平直呆板的,形成一条僵直的斜线。如果每一个分句在起势上都有些角度的变化,那么由它连接起来的语言就加大了动感,起伏跳跃,语言也就活泼起来了。

除了句子有角度,词汇还有方向。想象中每个词在句子中都是一个短短的直线,由它连接起来才能抵达目的地。好的句子、清晰简明的句子,从起步到目的地的这段距离应该是最近的。可是如果一个词汇的方向有问题,那就多了些曲折——三拐两拐走了很远还找不到地方,有时还能绕糊涂、走迷路。所以写文章,对于词汇方向感的掌握很重要,这方面要特别敏感才行。行文就是行路,我们要在路上不断地微调词汇的方向。学习现代汉语时知道有“同义词”和“反义词”,“反义词”好理解,即方向相反;那么“同义词”就是方向接近的词,可以用它来进行某种微调。“同义词”,说得明白一点,就是用来微调的一些语言小零件。

还有其他的某些把握和使用。现在进入了一个语言浮夸的时期,这个时期充斥着物质主义时代无所不在的广告意味——凡事都要夸张才好,这种风气也影响到了我们的语言。写一句话,总是不知不觉间将形容词、将状语部分膨胀起来了,不遗余力地修饰句子,最后弄得花拳绣腿、虚胖浮肿。

语言当中最有力量的还是名词和动词,它们是语言的骨骼,是起支撑作用的坚硬部分。如果重视并突出它们的作用,语言就会变得朴实有力。状语部分是附着的肉和脂,没有不行,太多了就得减肥抽脂,不然要影响到行动。

比如我们写到某某哭了笑了,大多数时候只直接说就行了,完全不必要加上“生气地”“抹着眼睛”,不必加上“高兴地”或“咧着嘴巴”。这些修饰成分大多数时候有百害而无一利。写到领导讲话,就一定要加上“重要”两个字——他们什么时候不是重要的呢?再说,真到了“重要”的时候,到了事情极为严重的时候,我们又该怎么标注和提醒?可见夸张也会误事的。

我们的语言浮夸、华而不实,也算与物质主义时代的腐败风气相一致。长此以往,人们会觉得这样说话才是自然而然的,是正常的。小学生作文,也从小进行着类似的训练,一直到长大,到进入各行各业,把打小养成的浮夸不实之风带到了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恶习互相传染。

语言在现代主义运动中一再经历了洗涤,所以我们在有成就的现代作家身上看不到肥腻的句子。去掉多余的修饰部分,看起来语言干瘦了,实际上是更丰富更有力了,强健的力量会从中流露出来。

好的句子要用字精准,要极其简练才行。以前那种繁琐细腻的文字表达方式,在现代是行不通的。那种表达习惯大概一去不复返了。想想看,如果今天仍然沿用巴尔扎克式的表述方式,事无巨细地写个没完,一点风物就写上几页纸的话,这样的书要有多大耐心才能读下去。

■美术作品:毕加索

看一下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这是大师的作品,但今天看来未免繁琐冗长。由于它产生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那时报纸很少,没有电视、网络,人们对文字还相当依赖。就是说,小说那会还是真正的巨无霸,它在娱乐市场上几乎没有对手。同样的情况还有英国的狄更斯,也是一个大师。他们都写得较为琐细。那时候的作家可以铺陈,因为没有才能的人想写这么细致还做不到。大肆铺张也是作家的一种资本和骄傲。那个时候不读他们的书,也没有更多别的消遣,不能逃到网络和电视上去。当时的确给了文字艺术更多的自由和空间,作家可以奢侈地使用语言。

现在一切都变了,文字必须有快节奏,必须简练,必须在最可能短的篇幅里容纳更多的信息。这也是时代的演化和教导。未来的文学语言可能要变得更简练、更直接、更畅达。我们现在学习写作的人,要为未来做好准备,强化自己的语言自觉性,在这方面保持不倦的探索精神。没有这种准备,将来也许会更加被动。

这意味着我们要在语言上更专注和更用心一些。

我们一定要注意一些最细微处,绝不能粗心大意。这次我们注意到有人甚至不用标点:一句话停下来就用笔按一下,不知道是句号还是逗号。殊不知标点符号的地位并不比一个字来得低,它有时可以发挥很关键的作用。

现代汉语中的标点符号各司其职,例如逗号、句号、分号、顿号、省略号、感叹号等等。在很多作者那里,有些符号好像已经废掉了,整篇文章只有逗号和句号,甚至只是刚才说的那样,用笔尖按一下。这有点过分了。我们注意到,有的作者基本上不会使用顿号,也不会使用分号,就因为他们心里已经没有什么逻辑关系,不知道哪里才能用这两种符号,拎不清。他们最愿用的是叹号,动不动就冲动起来,要表示强烈的态度。——这其实是中气不足的虚症,是夸张,有点虚张声势。

感叹号不一定用那么多——许多时候用一个句号不是很好吗?句号很平实内在,很含蓄也很有余味。你用一个感叹号,把力量全押上去了,如果再需要强调,就没有更好的方式了,因为你所能使用的武器也就那么多了。

这就像会下棋的人一样,不一定上来就架炮。支仕跳马,显得更有内功和修养,也是一种巩固和蓄势。总之语言内敛一些、质朴一些,未必不好。标点符号绝不是无足轻重之物。

不同标点的运用,先是掌握,然后才逐步训练出一种敏感性。这些符号除了能帮助表达意思,还能影响到语言的韵律、调整行文的节奏。

未来对文字的要求不是简单和松弛了,倒是更苛刻了。未来文字所面临的生存空间不像过去那么辽阔,但却会是永恒的。文字艺术是基础,是内核,也是更高级的形态。不要相信小说即将消失、文学即将消失的神话。文学是永远不可取代的,而且是其他艺术的基础。

讨论

翻译中的小错与大错/翻译出杰作的语言艺术魅力/小说的继承

当代文学受翻译作品的影响很大,这是好事。如今的翻译力量强大,差不多可以同步引进西方国家的当代作品,这是写作者和读者的福分。会外语直接阅读当然好,不过一个作家再有本事,学会那么多的语种也是不可能的,那就一辈子什么也不用干了。所以翻译大致还是一种专门家做的事情,我们得感谢他们的劳动。

翻译作品对中国文学语言的影响很大,这种影响是良性的。因为翻译文字说到底不是外国话,而是中国话,通常是学养好的一些人的语言,是语言专家的话。这些美好的语言比起一些粗糙的创作更生动更有力。由于各种原因,上世纪四十年代末那个时期出现了不少奇怪的作品——个别作者没有能力写出一句像样通顺的话来,却又要出版书籍,不得已就要编辑代劳。这个时期是对文学语言的一种大折损。翻译作品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帮助和弥补它,使人们学有范本。

这又使人担心作品的翻译腔太重,会冲击本土语言的原创性。不过这种担心既然存在,就不会变成一个积重难返的问题。

现在最让人忧心的倒是其他:翻译界和写作界一样,性子太急,恨不得一夜间就译出所有的外国新作。而以前的大翻译家们就不同了,他们精益求精,苛刻到了极点,许多年才译出一本名著,那种推敲真是细致入微!这就和写一部作品的情形是一样的。不同语言之间的转换多么难,这比作家们将自己的方言转换成普通话要难上十倍。人们现在忧虑的是,他正在读的外国书是不是一个可信的文本?他到底在看谁的作品?是不是在看译者的粗制滥造?

单从语言的贡献来说,高明的语言大师译出来的书,即便意思上没有完全忠于原著,也仍然会给人极大的语言享受。这是纯粹的语言艺术。有几个例子,说的是某本书的不同翻译,其中的一个仅从语义上看误译是比较少的,可是读起来效果却要差一点。而另一本硬伤不少,却在读者中大受欢迎、常销不衰。可见翻译也是不同程度上的再创造,尽管我们并不希望译者改动原作——因为他没有这个权力。我们说的误译,也不是译者有意为之,而是他们不得已才犯下的错误。杜绝这种错误是困难的,但把错误降低到最小似乎是可能的。

如果一本译作没什么语义上的错误,就是读起来疙疙瘩瘩的,那么它已经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没有从语言上传递原作的神采。原作的杰出,主要还是语言艺术的杰出,这种杰出更需要翻译过来。文学翻译不是电器说明书,更多的不是把语义明白地告诉我们,而是需要译者转译对方全部的艺术、特别是语言的艺术。

有人担心那些读来特别顺畅、语言极有魅力的译本,是不是译者自己所为?这当然会包含他的许多辛劳,有他用心揣摩原作语气、韵致和节奏的过程。翻译不仅是把对方的意思弄懂,这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还是后面的工作,即把原作的韵致、它气质方面的东西转译过来。传神和传意之间,传神更难。我们可以问一句:难道外国杰作不正是要语言顺畅、极有语言魅力吗?难道只有干干巴巴疙疙瘩瘩才算是忠于了原作吗?这是更大的误读,因为外国杰作也是高超的语言艺术,它不应该是难以下咽的东西。

翻译语言是现代汉语,是当代文学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受被翻译者、原作语言节奏和诸多特点的制约,又的确是一次新的语言再造。其实任何一位重要的中国作家,他今天的语言都受到了翻译语言的熏陶和影响,不过是有深有浅罢了。

我们对翻译语言受原作家语感制约这件事,从马尔克斯的译本中可以窥见一二。他在中国影响很大,作品有很多版本,包括繁体字本。照理说这么多版本出自不同的译者,差异肯定会很大,但是我们读读这些作品,又会发现它们的“马尔克斯味”浓烈扑鼻。

这就说明一个忠于原作的翻译者,无论如何都要受原作语言方式的制约。越是杰作,个人气息也就越是浓烈,经过遥远的从西方到东方这样长长的搬运,经过两种文化的不同洗礼置换之后,依然难以消磨:那些不同地域、不同年龄和文化背景的译者,译作的气质却是指向了同一个方向。这就多少说明了问题。

我们期待好的译本,希望它保持浓烈的原作气味。这样的译本更生动、更优美、更传神。也许它在局部有些误解,即所谓的硬伤,但在大的方面,或许会更容易理解和还原异国作家的心境、语境、文境。有一点是肯定的,翻译的语言一定含有翻译者个人的生命色彩。

那些好的翻译作品,对中国当代和现代文学的成长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中国小说的发展离不开西方小说的传统,它和散文、诗不一样,因为它没有深厚的民族土壤。诸子散文、唐诗宋词可以作为散文和诗歌的根,到了小说这儿就难了——这里指的是雅文学,今天的雅文学总不能继承侠义小说。《红楼梦》是“纯文学”,至于其他三大名著,都是“民间文学”,即文人整理出来的东西,而不是一般的通俗文学。当代小说要在中国找根,也仍然是诗词和戏剧,特别是诸子散文。再晚一点,会找到《红楼梦》那儿去。

怎样使个性在文字上凸显/平庸从语言开始/形式上的焦虑

我们都知道语言个性的重要,却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做。这是普遍的现象。既要学习基本的通常的规范,又要写出自己的特性,这是很难的事。有人希望有个训练步骤,一步一步来。

前面说过,语言是最能体现人的自尊的。实际上每一个人,无论是随和还是不随和,内心里都有属于他自己独特的东西,他坚持这些,就会很倔强。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主要是客观的社会原因,这种倔强的东西后来会慢慢淡化。一个人从幼儿园到小学初中高中,一点一点长大,再上大学,都要在一个秩序和规范里生活,这个秩序和规范有好有坏。——坏的方面就是让你尽可能跟他人达成一致,个人化的东西就要收敛起来了,就要服从大家了,久而久之也就完全变成了一个社会化的人。

有些人在一定的场合和时间段里,固有的个性还会冒出来。这方面强盛一些的,生长力大的,就会发展起来;而另一些人的个性就慢慢被覆盖了,将其隐到内部,最后不声不响地消失了。如果从事一般化的职业倒也无所谓,相反还会是一个很好的社会机器零件,就是说很好用;若是从事写作的话,那就不行了。

这时候需要一个人顽强地回忆和追溯自己的过去,回忆和盘点一下自己心灵的需要——你会慢慢地发觉,原来自己是一个有很多要求的人——写作,正是要通过语言去表达这些要求。

你起码可以做到在语言表达方面不再那么驯服,你可以在想象中成为一个桀骜不驯的、非常有性格的人。你试着在这些方面拿出自己的倔强,往前走一走,试试能否持久?这只是一些尝试,但有可能一点一点形成习惯。

不是行动,而仅仅是在语言表达方面表现出自己的一点性格,也是很难的。因为你会自觉不自觉地被社会上流行的说话方式同化,熏染日久,最后就会和它达成一致。这样你就不会有自己的语言了,开始与大多数人说着相同的话。这是人的普遍情状。说话方式在作家这里等于是行动的方式,因为写作是作家最大的行为。即便不是作家,说与做之间也是紧密相连的,一个人语言没有个性,行动也差不多。

为了改变这种状态,不断有人做出努力。中外作家急于在这方面做出革命性变革的人太多了。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劲头,在某些文本中表现得很强烈。这种努力会有一种警醒的作用,起到矫枉过正的作用。不过这也带来另一种趋向——过于外部化色彩化,而不是生命内在力量的表现。作家在年轻时候更容易使性子,一怒之下改变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形成的语言规范。——文学和语言是有标准的,这标准是经过漫长的时间才形成的,它不太可能因为某个人的一怒一倔就被改写,不会轻易失去这些标准。

在班访时,有人给我看过一篇作品,它通篇排列得像诗一样,可他肯定地说:“这是小说。”小说是不能这样排列的。艺术的形式规范不能像法律那样划定,但一定的范式还是要遵守的。其实遵循它的基本标准,就是尊重自己的个性,而不是消磨自己的个性。生命个性不会因为这种特殊排列而突出,而只能因为形式上的焦虑,影响了生命内容的有效发挥。这种要求不是保守,而是强调,强调维护一种规范,以便使创作保持有力的生长状态。

在形式上千奇百怪的试验越来越多,这是思想的解放,也是思想的放纵。外在形式上改变什么,无论幅度多么大,只一念之间就可以做到。如此容易办到的事,又怎么会牢固?怎么会是真正的创造?有人可能说勇气就是一切,说积累的思想和意义会在一瞬间发生突变——这就不是一念之间的小事了。一些廉价的花花哨哨的东西,对比根植很深的创造性变革,我们仍然会看得出来、能够加以鉴别和区分。

中国古典是我们的语言根基/时代的精神疾患

在学习语言方面,阅读西方经典起码应该与中国古代典籍同等重视。这两种经典的作用不同,但在形成自己的语言方式上都不可缺少。我们的现代汉语是从古代汉语那里来的,所以古代文学作品对我们的重要性总是讲了又讲。五四以来的白话文小说,一直到现代文学,显然受西方小说的影响极大。

当代小说写作者如果放弃了西方经典,不做这方面的功课,几乎是不可想象的。现在的文学越来越世界化,它不再闭塞于一个民族和一个地区了。网络和翻译使文学的世界性越来越突出,我们的信息处于最丰富最流通的时期。关于世界文学的知识,我们不可能过于单薄。即便为了固守自己的传统,也仍然需要对世界文学版图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我们前边讲过,中国雅小说的传统比较短暂,它的土壤相对贫瘠,从这个意义上看,我们尤其需要借鉴国外的小说经典。今天已经很难设想一个中国当代的重要作家没有读过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没有读过屠格涅夫、雨果和普希金等等,这些大师一路历数下来,大家应该是很熟悉的。有人可能说大部分当代作家也只能通过翻译去了解,是的,好的翻译会传达他们的神韵。——我们除此以外大概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不可能阅读十几个或几十个民族的原文原作。如果今天的一个写作者没有读过这些耳熟能详的作家,或者不去关注二十世纪以来的现代主义作家,那才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但对我们的语言构成来说,可能最重要的仍然不是西方文学,不是中国的现代文学,而是中国的古典文学。这是许多人都有的体会。中国语言艺术的根在那里。先秦的诸子散文,通常要反复阅读。再就是屈李杜苏这几大家,不敢疏远。

我们最后在造句方面出现困难,不能够跃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不能灵活自如地使用手中的词汇,文字呆板僵硬,其中有一个原因,可能就是因为古典文学修养的贫瘠。就像食物中缺碘,人的颈部就会出现问题一样,语言的道理与此差不多。当你开始写作,运用语言,慢慢到了青年中年老年,再往前走就会发现自己的语言有了毛病:笨拙、稚嫩、苍白,就像一个得了粗脖子病的人那样转颈不灵。没有中国古典文学滋养的人,从根本上来说是没有柢的,不能抽枝发芽也不能长大。

有人说自己生活在海外城市,生活在一个现代都市,从小接触洋物,爱喝可乐,爱看西方大片。这不要紧,这都是好的,因为这也是学习,是十分需要的文化营养。但是你却不能因为这个割断了与中国古典文学的血脉联系,不能忘记血液里流淌的东西。只要是一个中国人,只要用汉语写作,就必须熟练地运用这门语言,能够如数家珍地谈论自己民族的一些重要文学篇章、重要作家。

无论中国古典的阅读多么艰难多么坎坷,无论在理解上面临着多大的障碍,都要坚持下去。如果没有这个功课,症候就会越来越多,要远行是困难的。

个别写作者会逞一时之兴,不要说远离中国古代经典了,就是开口必称的外国作家,也只找几个狂士怪杰——这也是西方文学的一枝一蔓,不是全部,不是最重要的部分。

有人可以读外国原创小说,直接读原文,如英文和德文,并认为这样可以省却中国典籍的钻研。这是两回事。没有中国典籍和中国古汉语的滋养,语言肢体上的关节不可能长好。

我们的表达工具是汉语,血脉是中华,生来就决定了要把自家功课修好。有了这个基础,再去读十九世纪以来的大家,读西方经典,读海明威、福克纳、索尔·贝娄、石黑一雄等当代作家,一路下来会有更多的感悟和心得。在我们的东西方文学经验中,在长期的学习中,属于我们个人的语法才会渐渐灵活起来,形成自己的造句方式,有自己的语言。这个过程漫长而又有趣。

造句这种事并不新鲜,从上小学到初中,都有这个课程。给你一个词叫“痛苦”,让你造个句子,把它用上——我们造句越来越“痛苦”,发现就是那么一套,讲来讲去总也没有新鲜感,从十几岁学习写有趣的好句子,到了六十岁,还是要为好句子操心。

大概这是一个写到老学到老的问题。

记得小时候,如果找到了一个独特的句式,都要兴奋半天。它真的是属于自己的——不仅把那个关键词用上了,而且还用得别致、犀利、怪异,放射出个性的光芒,心里忍不住就会得意一阵。那种感觉是难忘的。同样是这些字、这个词,为什么换一个说法就变得这么有趣?无数有趣的句子组成了一篇文章,这当然会好。反过来,无数平庸的句子组成了一篇文章,后果可想而知。

我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好读者,像许多人一样,我在读中国古典的时候也有心灰意懒的时候,在语言的障碍面前止步不前。当初古汉语学得不扎实,直接影响到后来的阅读。还有,我们每天接受的都是现代语式的表达套路,这样久了,再回到古典文学的语言环境里就难以适应。现在西方化、全球化的痕迹越来越重,弱势民族往西看的时候格外好奇,容易被吸引,目不转睛。从服装、食物,到各种各样的东西,一百多年来都是一个逐渐西化的过程。这个过程留在阅读里,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合力,把我们拖离传统越来越远。这个力量真的是很大的。

现在的小孩子喜欢吃麦当劳肯德基这一类东西,觉得炸鸡腿和薯条好得不得了。中国烹饪中有那么多好东西,母亲做出来那么多的美食,他就是觉得不好吃。小孩子也追时髦,那是耳濡目染的结果。他真的觉得好吃,不是假的。而这些东西我们觉得口感一般,对身体也有害。它在国外也不是什么上等食品,只是为了方便才吃一点,比如野餐的时候。可是这些简易食品传到中国时,正好与整个文化气氛一致起来——大家都趴在打开的西窗跟前遥望。这种心理也就影响到了判断,最终形成了一种概念——我们的孩子原来吃的只是一个“概念”——这个东西是洋的,所以就是好的,慢慢觉得它真的好吃了。

精神可以改变人的味觉和嗅觉,这并不奇怪。

曾经有一个朋友认为自己有一种大病,有时犯起来十分严重,说话困难,经常需要急救。这个过程大约有四五年的时间,很严重,中医西医都看过。后来有一个高明的大夫为他做了复杂的检查,发现他没有任何毛病。做完这次检查以后他就变好了,没有了任何症候。二十多年过去,他再没犯一次毛病。可见精神的力量多么强大。

有时候,当我们固执地认为一种事物就是那样的时候,仍然要警惕盲从,警惕集体精神对自己的影响。所以说在一种世风之下,在今天的精神环境中,我们要深入接受中国古典是非常困难的。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就像误以为得了重病的人一样,认为是患了不治之症——现在许多人固执地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一无是处,一切都是外国的好。没办法,他正处于精神方面的误导时期。

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对潮流的怀疑,警惕自己被潮流裹挟,要在潮流中观察自己的定力。有些小孩子为什么反抗父母?因为他觉得自己在见识方面远远超过了父母。没人告诉他,也没人让他明白,他所坚持的这一套其实毫无个性,都是潮流里的东西。他受了时尚的感染,接受下来,还以为是自己的个性。他恰恰不知道,父母的一点“保守”和“老旧”才是独立于时尚的。在潮流中,哪怕稍微保持一点自己的见解,都是很难的。

作家能够脱离于潮流,不做时代的八哥,真的是很难。

我们看看文学史,会发现有价值的作家和思想家,总是尽可能地挣脱那个潮流,以单薄的一己之躯,去迎击不可阻挡的滚滚洪流,直到撞个粉身碎骨。这真是了不起的人。

所谓的潮流,只不过是众人达成的暂时一致,它不会长久。

推荐一本古典/大享受需要大能力/神奇的非凡的超人

如果要推荐古典,那么我会想起《古文观止》。这是经受了考验的一本散文选集。后来多少教授学者编过此类书,却很少有超过这一本的。

秦代以前的散文尤其好,《古文观止》里选了多篇。有一位古代大家曾说过一句话,大致意思就是秦代以后的文章不可观了。这虽有点偏激,但有他的道理。

那时候人对自然的直觉力好,而好文章与这个往往紧密相关。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化的加强,人越来越被异化,对山川大地那种神秘的觉悟力就降低了。一个人的智力运用得越多,其直觉力也就越弱。人类越来越知识化、现代化,对美的直感力却没有增强。所以说,人类变得越来越聪明的同时,也变得越来越愚蠢。文学要挖掘人性和自然、人和其他生命之间不可言喻的那一部分奥秘,仍然要靠那种直感力。从这方面看,文学在秦代以前有可能是最好的。

以《古文观止》作为优美的散文入门,诗则读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陶渊明。宋词元曲,包括清代的一些诗,也很迷人。古典文学是一个浩瀚的大海,我们只在边缘游过一回,读一些基本的经典——这就像来到一个景区,如果连基本景点都不看的话,那算不得一个旅游者;但是在看完这些景点之后,再有时间和体力,就可以深入大山的沟沟壑壑了。

学习中国古典和西方经典,都是从全部到局部,从概况到个案。就说当代文学的马尔克斯和索尔·贝娄,也许这是当代极重要的两位外国作家。可是如果只读这两个作家肯定不行,还要了解更多——德国文学、美国文学、英国文学,包括日本文学,那就是走入外国文学的沟沟壑壑里了。

写作者不读书,只依靠自己原有的阅读记忆和经验,再配合生活经历写个不停,这就傻了。

语言的吸收与享受是同步的,这是良好的写作生活。有过这样的享受再去看电视剧和上网,就会变得没有兴味。在语言艺术方面,欣赏过那种难以言表的美妙趣味——被文字之美征服之后,一般的娱乐也就不再能让人满足了。

在别人看来,一个人沉浸于书籍真是枯燥,毫无趣味——整天捧着书本,连最热的电视剧演到第几集都不知道。殊不知这才是一种大享受。语言艺术是有门坎的,说到享受,实际上是需要能力的,大享受就需要大能力。写作者一生都要伴随阅读——一旦找到了一个迷人的作家,把他所有的作品都读完,那种愉悦简直没法用语言来表达。

我们都有过这方面的经历。我曾经得到过一本书,那是一个冬天……读了不久就被强烈地吸引了——它的口吻、还有人物和其他,一切都让我目不转睛,忘记了四周的一切……它让我觉得满室芬芳。

这是被一种精神氛围所笼罩的结果。那时连吃饭都要草草了事,只急着进入阅读。当这本书只剩下半公分厚的时候,我竟然产生了惧怕:读完了再干什么?

像这种感觉,一般来说并不会太多。这是何等宝贵的享受。我们经历了巨大的幸福和失落:读时幸福,读完了失落。巨大的幸福肯定会伴随着巨大的失落。

这是一次与特别有趣味的、高智商和大本领的人在对话,简直就像历险一般。这是人的最好经历。这种经历怎么表述?这种快感和惊讶,还有欢愉,一丝一丝渗入生命深处的那种感觉,已经没法讲得清楚。

随着年龄的增加,我们或许会添上一种毛病,即阅读的洁癖。我们会变得异常地挑剔。到书店一看,可能眼里有许多垃圾。有人伸手一摸就知道架子上是怎样的一本书——奇怪的是有人真的具备这种超常的本领,一摸就知道了书的成色和大概,分成立刻要读的、放放再读的、碰也不要碰的书。这很神秘。专业这个东西,往里走是没有尽头的。

生活中真的有“超人”。小时候我亲眼见过一个卖菜的老人:他高兴了把菜车一放,拿起路边一块花岗岩,把袖子一挽——只听得“咔嚓”一声,石头就被他劈断了。这种能力是从哪里来?背后肯定凝聚了无数的苦功。原来任何一门专业,有人都会走到一种超出我们理解范围的大境界中。阅读和写作也是如此,有人可以走到一般人不能理解的那个高度——看一些大师的作品,会觉得真是非人力所及!一种语言竟然可以冶炼到这样的程度,再平凡不过的字与词,经过他的使用调度,却会产生出绝然不同的、不可思议的效果。那种思维多么偏僻,曲折蜿蜒到根本想象不到的一个迷人去处……

我们在某一天也能够获得这种能力吗?

第一堂课就到这里。

张炜:1956年出生,山东龙口人,原籍山东栖霞。作家。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古船》《九月寓言》《能不忆蜀葵》等。2010年出版长达450万字的最新长篇小说《你在高原》。

猜你喜欢
方言语言
哪些方言有利于经商
方言文化在初中生物学教学中的渗透
用鲸鱼“语言”通信
试析陕西方言中的[]与大同方言中的
White Lover
有一个讲方言很重的老师是种什么体验?
偃师方言里的合音词
偃师方言里的合音词
Analysis of social factors that influence the use of Uyghur loan words in Xinjiang Chinese dialect
我有我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