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到目前为止,具体的细节也没有完全定下来,即使再发文也不会超出原来的规范。现在施工企业能拿到的稿子基本上就是很细的规则,在为专家做培训的时候也完全按照这个细则进行的。专家建议企业在准备做考评的时候可以参考目前的细则进行准。虽然表面文件只是两页纸,但是信息化的细则非常多,信息化本身只是特级资质中的一项,不可能把信息化用大量的篇幅列出来,把整个实施细则的内容全部列出。目前关于信息化考评的最新定稿是2010年6月9号,在准备考评时,可以参考该定稿。
A:其实,每位考评人员都特别想了解企业信息化用了哪些功能,能为企业带来哪些变革。在企业的陈述材料里要对信息化给企业带来的无论是效益上的还是管理上的提高,都要有所体现。考评的目的就是让企业在实施信息化时不要过分的强调功能,而重点在企业信息化的实际应用情况。因此,在做信息化汇报的时候要把信息化涉及的各个层面陈述给考评人员。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偏远地区或是海外地区的工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管理要求,填报录入的时间。很多企业在进行项目信息录入时,都会遇到上网不方便,工作不能实时录入的情况。其实,企业具体用什么方式录入,多长时间能录入进去要根据企业的自身管理需求进行。很多海外工程不能实时录入,那么可以以邮件的形式或是以光盘的形式一个月录入一次。考评人员不会强求企业必须要在什么时间录入,有些系统数据是批量导入的,这些都没有问题,企业不要过分的追求这方面内容,考评不是严格的规定一些死板的东西,只要是企业通过信息化达到了管理应用的效果,对于时间的及时性基本不会造成问题。
A:在考评中,专家要看系统的演示,在演示系统之前,希望企业最好能把管理模式先给专家讲一下。如果不讲企业的管理模式,在演示系统时专家很难知道到底这个企业的信息化是怎么回事。因为企业信息化不仅仅是对软件功能的要求,同时这个系统要匹配企业的实际管理需求,因此企业要把自身的管理模式告诉专家。整个评审原则上是按照评审表的顺序进行的,质量要求有质量知识库,那么对于这方面的考核功能,企业没有将此放在质量模块中,而是放在了办公自动化中,或是网站中行不行?这是没有问题的,企业在做汇报的时候,希望在汇报功能的时候把这块说清楚,不能让专家去猜,让专家觉着你们企业没有。企业自己要跟专家讲清楚,比如质量知识库,我们企业有这个模块,是放在OA系统中了,是满足你们考评专家对质量考核的实际要求的。把话说明白就可以了。
A:严格上讲,特级企业的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应该占企业项目很小的一部分,这部分收益应该不会对报业绩产生巨大的影响。假设企业都是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那么企业本身就不用申请特级资质了,也没有申请特级资质的必要。企业在报这样项目的时候,一定要实事求是,税收、结算收入是对应起来的。填报的每一个项目,比如进行了一年,有5000万元的税收,15亿元的工程结算收入,填表的工程结算收入和项目的收入应该是差不多的。不能企业在报业绩的时候有50亿元,在信息化管理的时候一算只有10亿元,少了40亿元。这时候,企业不能说这40亿元都是偏远工程,都是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根据专家要求随时会抽查企业的材料,因此企业应当实事求是。企业说,有的工程就是盖一个小房子,3000万元,非用信息化管理,这对企业来说占的很少可以不管理,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在考评上规定“可不纳入”,但是并不是规定可以完全不纳入。这个尺度企业应该把握好,企业报的项目和业绩应该差不多。如果差的很多,要有合理的理由和专家解释清楚。
A:真正使用的信息系统考评人员才能够计入使用率,对于数据的完整性也没有一个严格的概念。但是,不能说企业的工程都用信息化管理了,而数据都是支离破碎的,看不出数据的连贯性。这些情况专家不会认为企业在使用信息化管理。企业有个别数据是不完整的,在工程上个别的数据没有录入完整是合情合理的。例如,个别工程,当时的项目管理人员有一个环节比如日期没有写进去,这些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依据,只要是合情合理的理由,考评专家都会认为企业在使用信息化进行管理。但是如果企业确实是只零零星星地填了几个数据,专家就会认为企业没有使用信息化,而且数据是有时间上要求的,专家会按照日期查询录入时间,如人事档案,所有的人力资源部分,要求有一年以上的时间,专家就会查数据的录入时间。企业要先有一个自评的使用率,企业上报的使用信息化项目和上报项目的总数除去边远工程、境外工程以及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作为分母算出使用率。专家按照模块计算使用率,按照每个模块单独计算使用率。在考评的时候,专家会抽查企业的使用率,在企业上报的项目中,哪些项目用到了信息化管理,从企业全部信息化管理理念的项目再去抽查。使用率的计算依据不是以企业上报的信息化项目为准,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会抽查企业自报使用信息化管理的项目。例如,企业上报的信息化项目为20个,专家抽查10个,如果10个全部合乎要求,那么使用率为100%*50%=50%;如果其中有5个项目不合格,使用率为50%*50%=25%。如果全部不合格,使用率为零。当企业自身的信息化使用率是固定的,填报的项目越多,抽查中不合格率就越大,最终算出的使用率结果就越小。所以总的来说,要实事求是地填报使用率的大小。
A:特级资质标准的评审方式是采用交叉评审还是部里委派,会在评审过程中随机调整。不论是谁参与评审,大体的评审流程不会变化,专家会到实地现场去评审。
A:专家评审的基本的流程按照以下的方式进行。企业向专家做一个有关信息化的介绍,大致内容包括企业信息化的基本情况,信息化的规划,信息化使用情况及应用效果等。事实上,特级资质文件中有要求,企业在申请特级资质的过程中,除了上报纸面申请材料,还要上报一个信息化文件,里面就涵盖了信息化基本情况的介绍。要求企业作一个综述,并不是要求企业生搬硬套某个范式,而是希望企业把自身的信息化到底是如何规划的,如何建立的,如何应用的,实施效果等问题阐述明白。需要指出的是,企业的信息化陈述不要占用过多的时间,专家也会对时间有合理的控制。有关专家在视频指导的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为了展示出自己的优势或者业绩,花费了很长时间讲企业的经营状况,这一点应尽量避免。汇报以简明、精炼为佳。原则上大概30~40分钟就可以。汇报不宜采用走马灯的形式,如果讲到财务管理的时候叫一个财务人员过来,涉及到档案管理又派一个档案处的人来说,就会显得比较混乱。最好能委派一到两个对系统功能较为熟悉的人员,连贯地把功能的考核点为专家进行阐明。这样,专家也能够比较清晰地判断,企业哪些地方做得不错,哪些地方有待改善,进而提出指导建议和意见。基本情况汇报过之后,企业需要向专家做系统演示,专家会据此进行打分。
A:自评使用率=(企业上报使用信息化管理项目数量/企业上报项目总数(不计入信息化评审项目不计入总数))×100%;
抽查使用率=(抽查合格项目数/抽查项目总数)×100% ;
使用率=自评使用率*抽查使用率;
使用率最终得分=(功能项实际得分/功能项标准分值)×使用率
系统使用率是按照模块计算的,例如,招投标管理系统的使用率是多少,成本核算系统的使用率、合同管理系统的使用率各是多少。如果企业的系统没有集成在一起,单个招投标管理系统用得很好,那么就计算招投标管理系统的,这不会影响到其他部分。如果只使用了成本核算系统,没有使用物资管理系统,那么就只算成本核算系统的使用率。在计算使用率的时候,需要统计所有的在建和停工项目,一个基本的要求是不能够漏掉项目,所有的项目都要纳入进来。如果一个项目不纳入使用率的计算范围,要在旁边打个勾,比如边远地区的项目,或者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但是其他的项目都要计入分母。最后统计出的项目结果要和年度项目结算收入大体相当,计入使用率的项目要和申报的纸面业绩工程材料上的数据基本对应起来。这里的对应不是一字不差或者严丝合缝,而是要大体一致。上下浮动的范围没有原则性的规定。
A:这要视项目有没有工程结算收入而定。如果有收入就要计算使用率,如果没有收入可以不算。如果有工程项目结算收入表示项目依然是有生命力的,要想办法将数据纳入进来。判断使用率计算与否的一个标准就是,只要项目在申报特级资质的范围之内,就要加入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