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确立以来,杭州一直坚持住房保障制度不动摇,不断探索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杭州特色的住房保障发展之路。
随着城市化发展的进程加快,住房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中等收入居民面临住房难,困难群众面临住房难,住房建设面临拆迁难,危重房面临改善难,传统住房建筑面临保护难一系列问题,在此背景下杭州开始创新探索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
1、杭州住房保障模式的概述。杭州紧紧把握住房保障工作各个阶段过程,以体系建设为重点,坚持以住有所居为目标,坚持租、售、改三位一体方针。租:主要就是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房作为租的模式;售:主要是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改:主要是危旧房改造。解决家庭住房为重点,建成多层次的杭州模式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2、住房保障模式的原则。坚持两轮驱动原则。遵循市场与保障并重,坚持有形之手无形之手两手抓。实现保障住房体系商品住房体系两轮驱动,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的住房保障问题。
坚持保障为重点原则。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上,用于满足低收入家庭,无房户家庭的住房保障。
坚持管理为要的原则。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房源建设为重点,以强化管理为保障,创新建立经济适用房,符合所有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随时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坚持无缝衔接原则。将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相衔接,构成对低收入,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衔接。
坚持安置至上的原则。杭州把拆迁安置性房,也就是限价商品房实施先建后拆的模式,原则上不跨区,着重解决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拆迁安置的需要。
坚持解困优先,梯度保障原则。主要针对没有购房能力的经济适用房,低收入困难房家庭实施租售并举,实现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全覆盖。
3、住房保障模式的属性。杭州确定保障市场性,主要坚持市场化、货币化住房保障思路,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增强居民进行租购房的理念。
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有效改善城市最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保障多样性,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的力度,向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大量面积适宜,售价合理,租金低廉的租售型保障性住房,形成与居民收入相适应的多层次住房供应结构。保障结合性,将实物供给和货币补贴相结合,危旧房改造和住房改善相结合。
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杭州从2008年以来,市区廉租住房对象供应低保标准从1.2倍到1.4倍,再到2倍,到2010年我们获得了低保标准的2.5倍,并对部分因婚姻变动,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的困难低收入家庭纳入货币补贴的保障房方面。
廉租住房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杭州在2005年、2008年、2009年三次出台政策,放开准入条件,提高廉租房的配租和货币补贴的标准,扩大货币补贴的范围。货币补贴的标准从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提高到30元,成为全国货币补贴标准最高的城市之一。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不断扩大。2010年杭州将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提高到2.4万元,提前两年实现了省政府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目标。
各项制度日趋完善。建立保障性住房日常受理机制,形成以售促建的新机制,有利促使房源建设提速,销售加快。
建立经济收入联合协查机制。建立房管、劳动保障、工商、地税、公安、公积金房改等部分组成的经济收入联合协查机制,加强申请审核力度,提高保障房的保障效率。
建立租售严管机制。主要是通过属地管理的机制,使管理不断提升。
建立公正审批监督机制。通过完善保障性住房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批和申请前资格公示,审核后结果公示,选房后房源公示共三次公示。同时建立三类信息监管系统,健全保障性住房产权登记制度,有效的保障保障性住房各环节公平、公正性。
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打破户籍的限制。2008年以来杭州就率先实现了公共租赁房制度,并形成政府主导,分级建设,统筹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模式。在公租房制度设计上打破了户籍限制,提升了城市的包容。
杭州通过坚持不断破解住房难过程中,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在实施危旧房改造过程当中形成“租售改”为原则,形成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中突出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实现了住房保障政府全覆盖。
杭州廉租住房实现了对低保标准2.5倍以内的住房困难群体应保尽保,主城市保障29000多户,占市区家庭总户数1%。经济实用房对人均收入80%,中低收入困难的目标,累计建设销售超过600多万平方米,公开销售保障的6万多户,占市区家庭总户数的10%左右。
拆迁安置与住房最低保障政策相衔接。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和建设房源190多万平方米,目前已经累计4300多户。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供应量不低于建设用地70%,在商品住房供应总量中安排10%的比例用于建设或配件公共租赁住房。截止到2010年底市区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公积金单位达到两万多户,向七万多户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住房补贴累计审计11万人。截止到今年6月底,杭州主城区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房、危改房等多层次保障方式,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2万余户,占主城区家庭总户数18%左右。通过公房租售、租赁和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已累计保障40余万户家庭,占主城区家庭总户数60%以上。
坚持住有所居目标,探索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居住权的住房保障体系。杭州将进一步探索建立住房制度,完善建设体系,加大实施力度,保障中低收入居民的基本居住权,进一步发挥市场和保障两个方向,建立与多层次收入结构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战略化方向,实现住房保障从以售为主转向以租为主的转变,推动住房保障方式租售并重,消费方式租售并举,引导社会住房理念从拥有产权向注重居住使用权。
坚持市场化方向,实现政府保障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以市场化经济体制为准则,确立公租房的政策定位,模式定位,努力实现政府保障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双轮驱动,是坚持法制化建设不断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和强化住房保障的组织管理,落实区级政府建设和管理保障性住房的职责,在房源供应上实现多点布局,大力推进住房保障立法,切实解决当前住房保障政策的效力层级不高,管理机构不健全,依法依据不充分,违规法则威慑力不够等管理问题。
坚持住有宜居为重点,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才阶段性过渡,切实改善民生。2011年,杭州市将完成48300套的保障性建设目标,杭州市区将推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源5000套,对低保标准2.5倍廉租房的家庭实现应保尽保。今年计划公开销售经济适用房50万平方米以上。
住房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需要,杭州市将按照住有宜居的要求进一步整合住房保障政策的体系,突出重点,张显特色,使目标更明确,破解住房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