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仕涛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 430050)
2010年11月14日-12月5日,本人随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研修团到英国桑德兰城市学院等三所职业教育院校进行了为期20天的学习交流,通过现场考察学习,对英国职业教育模式有了进一步认识。
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深入,英国各级技术人才严重缺乏问题日益凸显,英国政府开始推动将企业内训为主的职业教育模式向学校式职业教育模式转化,并使之法律化。1881年,英国成立“皇家技术教育委员会”,1889年颁布《技术教育法》,该法正式将职业教育纳入学制,规定在各地设立技术教育委员会,从此英国大众化的职业教育从此正式得到承认并逐步走上正轨。
为了促进职业教育继续向前发展,英国政府于1902年以来先后颁布了《巴尔福法案》、《技术学校法规》、《职业交换法》和《职业选择法》。1956年“技术教育白皮书”颁布实施之后.英国的各级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获得了较快发展。
经过100多年漫长的职业教育立法过程,到20世纪90年代初,英国基本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职业教育法规体系。从职业教育法规效用的角度来看,既有侧重于就业与职业培训的法规,又有侧重于职业指导的法规,还有侧重于征收职业教育基金的法规。
英国职业教育的显著特点是建立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目前,英国国家资格框架(National Qualification Framework,NQF)下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有多种:NVQ、BT EC、KEY SKILL、GNVQ等,每种资格证书体系都有相应的几个等级(Level),如NVQ有 Level 1-5共5个等级;BTEC标准课程有4个等级,BT EC短期课程有6个等级[2]。其中每种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在课程、时数、能力要求、评价标准上都有严格的界定[3,4]。英国资格与课程委员会为了构建全国范围内连贯的资格证书体系,对英国国内各种资格证书体系间的关系进行了等值划分,具体如表1[5]。
在英国,目前有三大资格认定机构即:Edexcel(可进行职业资格体系BTEC的认证和普通教育体系GCE、GCSE 等的认证)、AQA 、OCR。资格认定机构接受英国资格与课程委员会的监督。具体任务是负责制订质量保证和评估体系,颁发证书。全国大约1/3的考核评价中心设在继续教育学院,1/3设在各种培训中心,约1/3在各行业的工作现场。考核员来自各行业、企业和培训机构。资格认定机构不定时地对考核评价中心进行外审(External Verification)[6]。
在普通教育与职业培训中,英国政府构建了畅通等值的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体系,该体系的基本思路是:(1)对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同等重视;(2)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教育证书在进入高等学术教育的通道上具有等值的作用;(3)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教育证书间可交叉获取且转接畅通[7]。按照上述思想,英国国家资格框架(NQF)下设有Entry,Level 1-8共9个等级,并分别将职业教育和普通中等、高等教育纳入相应的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教育证书间的等值关系如表1所示[8,9]。
表1 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教育证书间的等值关系
如表1,获得NVQ3或相当于NQV3的职业资格证书者相当于学完了普通中等教育的GCE证书,可以申请进入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习。经过大学预科学习达到A Level而没有考上大学的学生,也可以转入职业资格证书体系中进行学习培训。
英国提供职业教育的继续教育学院办学形式非常灵活,吸引了众多不同年龄、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来学习。其主要特点是:(1)时间安排活:可提供全日制和部分时间制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上课时间。(2)课程设置宽:继续教育学院提供课程种类多而宽泛,有不同的等级(Level),每种等级中有短期培训或长期课程之分;有文凭(Diploma)、证书(Certificate)和非证书(A-ward)教育之分;有国家资格框架下标准课程和用户定制框架下特定课程之分(如BTEC(NQF)和BTEC(QCF)。)。(3)学生来源广:有中学毕业生,在职员工,再就业的失业人群,希望提高生活质量的老年人等。
2.4.1 体现企业视角的课程开发流程
以BTEC职业资格体系为例,在课程开发上,由全国性的雇主协会制定各行各业、各类工作岗位的职业资格标准,BTEC课程专家则按照职业资格的标准,通过反复咨询全国性的雇主协会组织、地区技能委员会和行业协会等行业专家后,把企业需要的知识、能力组织成不同科目、不同级别的课程,编写出教学大纲、评估标准等课程教学文件,交政府机构审批。获得批准的课程教学文件公布在爱德思基金会网站上,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的BTEC职业资格认定培训均须按此统一的课程标准执行。这些课程教学文件不仅是教师必备的教学工作指导性文件,也是学生实现学习目标、自我评价学习结果的指导性文件,见图1。
图1 BTEC课程开发流程
2.4.2 与时俱进的模块化课程设置
BTEC课程设置的特点是模块化,核心课(Core Units)与选修课(Optional Units)相结合,通过不同的模块组合形成不同的专业方向。其中,核心课是体现社会经济发展、行业发展、职业岗位要求中相对稳定的规律性、政策性、基础性的理论,同时反映了社会对劳动者专业基础能力的要求。选修课体现了职业岗位的个别能力要求和学生的自主意识,具有一定的方向性和灵活性。
如国家职业资格框架(NQF)下标准的BTEC体系有多种级别的职业资格认定,国家高级职业资格共涵盖了41个学科领域(Subject)。以计算机(Computer)学科为例。计算机学科的国家高级职业资格又分为2类:国家高级证书(Higher National Certificate,HNC)和国家高级文凭(Higher National Diploma,HND)。要获得计算机学科的国家高级文凭须通过16门课程(U-nits)。其中,6门核心课程、2门必选课程和8门任选课程(20门课程中任选)。这些课程组成不同的模块,模块的不同组合形成3个不同的专业方向。具体如图2所示。
随着新技术的应用,行业企业不断修订职业资格标准,BTEC规定,根据社会发展及岗位能力的要求,各专业每2年须更新大约三分之一的课程,以保证课程内容、要求与经济发展的一致性,做到与时俱进。
图2 BTEC计算机专业HND课程设置
英国职业课程的教学普遍采用互动式教学方法。互动式教学的实质是一种对话,是民主、平等地交流,而非一方对另一方的征服和改造。
在教学互动中,师生、生生相互影响、激励、了解、鼓舞,才能使教学“唤醒生命”、“濡染人格”以及“师生共同学习”成为可能。而教师、学生对问题的探究、改造过程更是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对知识精髓的汲取和升华。
英国的职业教育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地改革创新,形成了一套严谨、成熟、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英国职业教育的丰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3.1.1 加快职业教育的立法步伐,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法规保障体系
和英国相比,我国职业教育的立法比较滞后。首先,从职业教育法规的层次结构来看,我国目前职业教育的法规体系的主体为职业教育规章,职业教育法规较少,职业教育法律更少,只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其次,从职业教育法规的内容结构来看,我国职业教育法规对学校职业教育的规定较多,对职业资格认证的管理、企业职业培训、职业教育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规定较少,这种立法的不平衡和关键部分欠缺的状态严重制约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3.1.2 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的立法力度,保障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
我国职业教育办学经费严重紧缺已是不争的事实,即使有拨款其数目因各地经济发展程度差异悬殊,其根源是职业教育经费缺少必要的法律保障机制。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经费立法的力度,并把它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立法的一个重点。
由于“教育产品”是社会“公共产品”,提高国民文化素质、技术素质、科学素质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企业也有义务给职业院校捐助经费或直接通过对受益企业开征相关税费,专门用于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壮大。为了调动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对职业教育的参与意识和捐赠热情,建议我国在立法中也应有对捐赠主体减免税的相关规定。
我国目前有高职院校1200余所,校均在校生达7500人,中职院校15000余所,校均在校生1400人,职业院校规模小、数量多而位置分散,建设内容重复,造成国家职业教育的整体实力不足。为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科学、协调、可持续地发展,必须对职业教育资源进行有效整合。
3.3.1 建立等值互通的国家资格框架体系,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合
把各类教育、学习活动的阶段、层次和类型视为有机的整体,建立国家教育框架下统一的等级标准和等值体系,规范各级职业教育的考核标准,加强教育机构的横向沟通与纵向衔接,加强多样化的教育、学习机会、形式和模式间的相互沟通和衔接,实现教育的现代化转变。
3.3.2 推行弹性学习制度,促进职业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发展
职业教育应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实际需要,在标准统一、宽入严出的原则指导下,实行更加灵活的教学、招生和学籍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建立起灵活、多样、开放的办学机制,逐步把职业院校办成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和培训中心,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等创造条件,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
目前,我国还没有系统的政府认可的各级职业教育产品的专业标准或课程标准。学校专业与课程设置各自为政,没有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来规范教育产品,低水平、高成本的重复开发,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且,各校教育产品的标准不统一,导致学生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社会对职业教育院校毕业生和职业教育证书的认可度。因此,由政府牵头组织学校、企业、行业方面的专家,建立统一的专业和课程标准并规范管理,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尤为必要。
我国职业教育应该借鉴英国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网络教育资源建设方式,开发职业教育公共虚拟学习平台,建立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各类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如分门别类整合目前国家级精品课程资源、省级精品课程资源、网络教学课件资源、仿真实验室资源、仿真软件资源、电子图书和阅读资料资源、名师资源等。学生可以通过虚拟学习平台学习课程知识;进行仿真实验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与名师对话、与其他学习者互动,开阔思路、提升知识和技能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共同建立开放性的职业院校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从专业选择、学习方法到毕业出路等全方位为学生提供支持和服务,包括:(1)人才、劳动力市场预测与分析;(2)职业咨询和指导;(3)实时发布就业市场需求信息,为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本地或异地就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1 张盛仁.英国职业教育的特点及启示[J].湖北教育,2003(2):56-59
2 http://www.edexcel.org.uk/qualification,BTEC Customized Framework Handbook:7
3 http://www.edexcel.org.uk/qualification,BTEC Customized Framework Handbook:57-60
4 http://www.edexcel.org.uk/qualification,BTEC Customized Framework–Unit Assessment and Unit Grading:1-6
5 http://www.edexcel.org.uk/qualification,BTEC Customized Framework Handbook:T able1 Qualification Framework from Edexcel
6 http://www.edexcel.org.uk/qualification,Summary of the BTEC Customized Framework Qualification Development Process:1
7 http://www.bbc.co.uk/politics97/news/07/0723/dearbrief.shtml,The Dearing Report
8 http://qaa.ac.uk/acade-miinfrastructure,The Framework for Higher Education Qualifications in England,Wales and Northern Ireland:1-47
9 http://www.edexcel.org.uk/qualification,BTEC Customized Framework Policy: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