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 舒圣祥
对照“确有必要”且“无害健康”的标准,我们不知道还有多少食品添加剂理当被撤销添加;又有多少食品添加剂,是像大米添加剂这样被国家标准所引诱添加的?
面粉刚走出增白剂的阴影,大米又再次引来关注。有匿名的粮食系统内专家反映,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大米被允许添加包括防腐剂在内的三种添加剂。该专家认为,大米使用防腐剂在工艺上并无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应该撤销添加。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食品添加剂应该在技术上确有必要,而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换言之,使用食品添加剂越少越好,不仅要“无害健康”,而应“确有必要”。面粉增白剂之所以被撤销添加,就是因为“没有必要”。对照之下,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竟然允许在大米中添加包括防腐剂在内的三种添加剂,自相矛盾且不可理喻。
且不说大米是我国主粮,允许使用添加剂理当慎之又慎;即便是在现有生产需求中,大米厂商使用这三种添加剂的也少之又少,很多生产商甚至根本没听说过这些化学名词。显然,这不是什么对食品添加剂的宽松管理,而简直就是对食品添加剂的引诱添加—标准允许的范围远超当下实际需要,无异于用国家标准的方式鼓励生产商使用这些添加剂。
是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大米使用三种添加剂,就是对大米生产商赤裸裸的引诱。因为对大多数生产商来说,“符合标准”已然是最高的自律,“高于标准”而白白浪费不用,必然是愚蠢行为:你不用别人也会用,只会让自己在竞争中不利。可想而知,只要标准允许,大米添加剂的暂时性空缺,很快就会被添加剂生产商和大米生产商联手补上。
已经使用的,只要短期吃不死人固然继续允许使用,没有使用的,在标准范围内也可随意使用—对食品添加剂这样的批准态度,显然是引诱使用的宁滥勿缺,而不是“确有必要”的宁缺毋滥。《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站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大米添加剂看似“多此一举”,实则人为埋下了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至于这样做的原因,如果不是为了避免不断更新修订添加剂使用标准的麻烦,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会否存在隐蔽的腐败交易。
先有国家标准引诱,后有添加剂市场需求,这是最不能让公众接受的添加剂使用方式。对照“确有必要”且“无害健康”的标准,我们不知道还有多少食品添加剂理当被撤销添加;又有多少食品添加剂,是像大米添加剂这样被国家标准所引诱添加的?对此,制定该标准的有关专家和部门,应该给出一个值得信服的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