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良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宁波 315012)
当今,大规模工业生产和所谓现代生活方式造成的全球气候变化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根据2009年世界主要国家的碳排放排名,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了世界第一碳排放大国,单中国的人均排放量并不高,如果按现有模式继续发展,那中国的总排放量必然还讲继续增长。据估计2005—2030年在参考情景和可选择政策情景下,中国一次能源需求年均将分别增长3.2%和2.5%,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将年均分别增长3.3%和2.2%。这样对内会大量消耗不可再生能源,对外也会受到巨大的国际压力。
因此我国必须从高能耗向节能减排的模式转型,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并在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节能减排目标,表明了中国政府对能源、资源、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的高度关切,也揭示了未来国家产业的发展道路。在哥本哈根会议召开前夕,我国对外公布了新的控制温室排放的行动目标——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企业是能源消耗的大户,也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体,我国工业能源消费量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70%,因此在减排的过程中,企业的作用至关重要。但是碳减排势必会加大企业的投入,而企业的经营行为总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因此,相关主管部门应当运用各种政策手段,激励企业施行减排。
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2009年,我国单位GDP能耗降低2.2%,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4.6%和3.3%。“十一五”时期前四年,我国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4.38%,提前一年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这些数据说明,自国务院有关节能减排的综合性工作方案公布以后,我国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法律、行政、经济等节能减排举措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008年,国家审计署对41家电力、石化、钢铁及有色金属行业的中央企业2006至2007年节能减排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这些企业都加大了节能减排的资金投入,淘汰了大批落后产能设备,并进行了生产技术工艺的创新。此外,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为270亿元,其中用于节能低碳的有125亿元,这当中不包括当年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显示了中央政府继续推进减排的决心。但是企业主动碳减排的动力还是略显不足。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现阶段中国企业首先追求的是经济效益,企业参与碳减排的根本动因在于能否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只有少数企业主动优化产业结构走向低碳道路,大部分企业依然延续着传统的生产模式。目前的生产技术、能源选择、资源利用效率以及传统观念都在阻碍着中国企业进行低碳改革的步伐。同时,企业决策者在面对碳减排的问题上也存在着一些陈旧的想法,比如认为节能减排就是节约成本,节能减排只是一种社会责任,进行一项低碳项目改造何时才能收回成本等。这些问题无形中也增加了企业成功转变为低碳企业的风险。再加上目前还没有碳税收和补贴等明确的奖惩政策,这都让许多企业在低碳道路上采取了观望的态度。
1.2.1 政策激励不完善
发达国家一般通过国家扶持政策、财税倾斜政策、投融资优惠政策和具体的促进实施条例等措施来促进洁净能源和碳减排的开展。而我国目前还缺乏具体、操作性很强的减排政策、法律法规、财税优惠政策,以鼓励开展节能减排的企业以及惩罚未采取措施的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阻力较大。碳减排技术一般是新技术,初始投资比较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会影响近期的市场业绩,也有可能影响客户需求。在传统的投融资体制下,碳减排投资又具有较高的交易成本,这又加大了融资的难度。对于多数企业来说,自主开发和寻找减排技术的能力低,进行减排投资的交易成本较高,这些也阻碍企业进行不断的碳减排技术改造。
1.2.2 能源价格机制不合理
政府长期压低传统能源产品价格,造成了大量化石能源的廉价使用,而清洁的新能源的价格一直较高。这就造成了我国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和化石能源过度需求的现状。我国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却是以严重的环境污染为代价的。在短期来看,经济增长较快,但却增加了对化石燃料的依赖。
1.2.3 金融机制不配套
(1)当前中小企业节能项目难以通过银行信贷来获得融资,其中中小企业减排项目投资规模不大,融资成本相对较高。而且减排项目通常不能形成可变现的可用于抵押的优质资产;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目前对节能减排项目的评估能力尚缺,不敢贸然释放信贷。在中国,90%以上的新建或改造项目都需要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而现行的节能减排鼓励政策大都是针对耗能企业的,缺乏对金融系统的激励。上述原因造成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意愿不足。
(2)碳减排项目具有投资障碍,许多掌握很好节能新技术的机构和个人手里没钱;很多有远见的企业家想介入节能行业却苦于把握不住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
1.2.4 环保工业基础比较薄弱
这使碳减排相关设备的价格比较高,拉升了减排的成本,这就使低碳产品成了少数人才能享用的奢侈品。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2008年公司完成新开工面积523.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29.4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金额478.7亿元,结算收入404.9亿元,净利润40.3亿元。万科认为,坚守价值底线、拒绝利益诱惑,坚持以专业能力从市场获取公平回报,是万科获得成功的基石。凭借公司治理和道德准则上的表现,公司连续六次获得“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称号,2008年入选《华尔街日报》(亚洲版)“中国十大最受尊敬企业”。除了在专业领域和资本市场上的优异表现,万科也是房地产也低碳减排的先锋。集团董事局主席王石认为,从全球变暖、低碳经济的角度来看,碳减排对企业来说不仅仅是责任,而且是一种竞争力,不这样做会被淘汰。
万科的碳减排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2011年完成全部住宅精装修,即出售的住宅不再有未经装修的毛胚房,而都是精装修房,目前万科的精装修率已经达到80%。精装修和毛坯房相比,一套房子至少平均少排放2吨垃圾。而产生和处理垃圾都需要能源的消耗,也伴随着碳的排放。在我国精装修房还远不是主流,2009年中国商品房供应量是600万套,精装修不到20%,它意味着光这一项就要多排放建筑垃圾1000万吨。
二是住宅工业化,计划在2014年基本完成。住宅工业化指就是住宅的主要构成部分(承重的墙体、梁、柱、楼板以及楼梯)均在工厂生产,根据施工需要,最后到工地对这些构件进行搭建组装。工业化的建造方式能显著减低建造过程中的能耗、水耗和材料的消耗,仅能耗一项就比传统施工方式降低20—30%,建筑垃圾减少80%。目前国内住宅行业工业化程度不到10%,即便在国内住宅工业化第一人的万科,目前的工业化程度也仅达到20%。而发达国家的房地产行业工业化程度平均超过50%,日本达到70%以上。万科在2003年就宣布“要像造汽车一样造房子”,之后在东莞建立了住宅工业化研究基地,在业界普遍不看好住宅工业化的情况下开风气之先,2009年6月5日,北京万科假日风景紫苑工业化产品B4号楼正式开盘,当日全部售罄,作为万科在京试水工业化的首个项目,B4号楼的热销意味着万科住宅工业化走向了成熟(见表2-1)。
表2-1 万科住宅工业化进度
资料来源:万科公司官方网站新闻整理
三是绿色能源科技。通过新能源技术的运用减少碳排放。万科尝试在更多小区解决自身所需的替代能源问题,如采用光伏发电、风能发电、垃圾发电(微生物发电)、地热发电等。万科用得较早的是光伏发电。最早在2000年就小区内路灯上开始用光伏发电。万科在深圳大梅沙的总部大楼,15%的用电量是来自于光伏发电。在住宅小区内,万科的目标是替代能源达到8%-15%。在深圳万科城四期中,万科建设了中国第一幢零排放住宅0 House。2008年,万科实现了全国所有新开工建筑节能率达到或超过50%,其中北方地区达到或超过65%。对于住宅这一商品,对资源的消耗的碳排放不仅体现在它的生产过程中,在使用过程中也能产生持续的碳排放。使得住宅使用者与公司一起为减排出力。
在公司日常运营中,万科施行减排。2008年底,万科对全集团做了管理系统的初步碳排放清算。虽然本次清算不包含生产环节,一些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也不够精确,但却是万科在碳排放领域的一次认真的尝试。根据清算结果,万科有针对性的在公司内部推行了绿色办公项目,以期在2009年万科管理系统的碳排放量能够有明显的减少。具体行动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1)专门针对培养低碳、环保的办公习惯开发了“绿色办公”网络课程,近4000名员工接受了网络培训。借“绿色办公”培训之契机发起了“万科绿行者联盟”活动,近3000人加盟并承诺努力培养绿色办公的好习惯。
(2)发起每月培养一个好习惯的活动。在各地公司通过广播、视频、邮件等多种方式,号召员工减少差旅、减少耗电、减少人均汽车碳排放等。
(3)在万科所有办公场所建设绿色办公视觉提示系统。
同时,万科也积极促进消费者节能减排意识的提高。万科通过引导、教育住宅小区居民的日常行为,促使“绿色、节能”的观念能深入百姓当中。2008年,万科所有在售项目均落实节能信息公示。如何在建筑中进一步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是万科落实关于节能减排承诺的行动之一,也是对住宅使用者的信息公开。
药敏结果采用WHONET5.6进行数据分析;采用SPSS19.0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例和构成比(%)描述,组间比较采用 χ2检验,P<0.05 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3.1 国家政策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对包括住宅在内的民用建筑的节能标准进行了强制性规定。对于新建建筑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对既有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分类改造。明确了国家主管机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在节能减排中的责任,并制定了处罚额度。
这使得节能减排从企业社会责任(CSR)转变为了一种硬约束,使得不符合减排要求的企业只能退出市场,或承担巨大的成本阵痛。在中国承诺到2020年,把碳排放强度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45%这一前提下,可以预见到未来这一约束会越来越严格。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将对所有的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在四个直辖市和成熟的城市地区推行节能65%的标准。迫使开发商不得不使用建筑节能材料。
200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绿色建筑将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并对申请进行绿色建筑等级评定的建筑物,颁发评价标识,包括证书和标志。而万科将自身的标准设定在三星级以上,与欧美企业的绿色标准看齐,占领了低碳的高地。
2.3.2 经济回报激励
住宅工业化不仅是万科用来营销的噱头,更是万科市场竞争的利器。根据经济学的常识,大规模标准化生产的单位成本总是低于单个定制生产。万科作为中国规模最大的住宅开发商,利用规模效益进行住宅工业化生产,随着技术的成熟可以显著降低成本。
工业化最大的好处是施工速度快,深圳的万科第五园5期公寓,从开工建设到完全封顶,并做好外立面,用时差不多5个月,而类似的项目工期一般在一年半左右。如果规模化操作,而且技术更熟练的话,可能用时不超过3个月,一栋建筑就可以完成了。就可以大大加快现金流,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5%的利润率,相当于别的地产商15%的利润率。在减排的同时获得更好的市场收益。
2.3.3 社会舆论推动
社会向低碳转型是现在全社会的共识,这也影响到了每个消费者的购买抉择。作为中国行业资历最老和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商,万科必须顺应这个潮流,向节能减排、环境友好的方向过渡,这样才能与万科一贯坚持的重道德责任的企业形象相符。普通的企业售卖的是产品,通过降低成本,提高售价获得利润。优秀的企业售卖的是技术,在生产产品的同时,开发独特的核心技术,生产尖端的产品获得利润,同时也依靠技术形成不可替代的竞争力。卓越的企业,售卖的是价值观,提供给它的客户非凡的使用体验,把产品包装成一种生活方式,从而引领潮流和趋势,获得客户的依赖。
经过低碳转型后万科不仅仅在房地产业,在整个中国都成为了低碳经济的领军企业,能够输出价值观的企业,购买万科的物业也成了低碳生活的代名词。
首先是成本较高。住宅工业化尚在试点,远未实现规模效应,所以暂时成本上与传统建设方法相比还没有优势。比如北京万科假日风景紫苑工业化产品B4号楼,其建设成本要比项目其他楼座高出400—500元/平米。在别的项目中,使用的节能设备和施工方式等,也比常规方式需要更高投入,对企业形成了一定的成本压力。
其次是售价较高,使其难以得到推广。由于造价较高,使得采用了碳减排措施的住宅价格高企,限制了很多购房者的购买行为。也只有原本就规模较大,有品牌知名度的开发商敢于试水。仅仅由于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刚性需求大,所以总是可以抢购一空,但是未来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毕竟价格是绝大部分人选择的第一要素。
作为行业内的减排先行者和公认的绿色企业,万科在碳减排方面的举措受到了广泛认可,但是仍然存在相关激励政策不足以及产业链配套不完善等情况。因此,相关主管部门有必要采取多方面手段,推动企业施行碳减排。
排碳企业自身创造产值的同时,向大气内排放了大量二氧化碳,致使气候变化,造成了经济损失和治理费用,即所谓“外部成本”,而一直以来,企业并不需要为气候变化造成的问题承担实际责任。而是由企业之外的百姓或政府来买单。而对于主动实施减排的企业,因为成本的提高,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力,使产量或消费量减少。应当通过一定手段来弥补外部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额以解决外部性问题。
如前文所述,外部性的一般解有企业合并、税收和补贴以及自愿协商三种。企业合并主要用于外部性只发生在企业之间的情况下,而大气资源不可分割,受影响者众多,所以很难通过这一渠道解决。在实践中,政府的监管是一种重要的工具,而税收和补贴则可以有很多种施行方式,包括对别的行业相关企业的补贴。综合起来激励企业碳减排的手段可以有以下几种:一是行政手段,主要包括国家的强制标准和宏观调控;二是基于市场的经济手段,主要包括税收、补贴、消费者的偏好带来的收益;三是源于“科斯定理”的自愿协商手段;四是舆论宣传手段。
首先说,行政管制手段。管制指通过行政手段和硬性标准直接控制污染。比如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到202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单位GDP二氧化碳的排放要降低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这一指标由行业、地区进行分配,最终也会对每一个企业产生影响。
国内的管制可以从5个方面入手:在国家层面上制定气候变化的整体方案,明确到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采取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和行动,鼓励和倡导节约能源资源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将单位GDP能耗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并建立地方、企业节能减排责任制,逐级进行考核;通过加大政策引导和企业参与、资金投入,大力发展水能、风能、核能、太阳能、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深化能源资源领域价格和财税体制改革,比如推出鼓励市场主体进行能效投资、节能技术研发、新能源投资的财政补贴,预算拨款,税收减免,以及贷款贴息等;开征能源税、碳税等抑制高碳生产、消费行为提高能源使用成本,鼓励节能降耗,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这一系列政策采取行政管制、税收和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直接管制淘汰技术落后、排放量大的落后企业;对于高能耗行业课以附加税,增加相关企业成本,迫使其减少能耗,而对于购买、使用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的企业进行税收减免。将生产经营的私人成本和公共成本拉到一个水平上。
第二个是经济手段。经济激励手段,是指从影响成本和收益入手,利用价格机制,采取鼓励性或限制性措施促使污染者减少、消除污染,从而使污染外部性内部化,以便最终有利于环境的一种手段。它包括:
(1)碳排放配额。为企业制定每年可排放二氧化碳的定额,超过配额的排放处以巨额罚金,同时允许企业对配额进行交易。这样企业为了节省购买配额的资本,也会选择其他可替代的清洁能源,或进行技术改造以减少排放。而企业在出售配额所获的利润可以弥补生产减少的损失时,会选择少生产而直接出售配额。这样结果就使碳排放量得到了控制。
(2)碳减排补贴。是指对企业购买减排的设施、或者采取减排的工艺改造进行补贴,降低企业减排的成本,鼓励企业节能减排。
(3)清洁能源补贴。是指对光伏电、风电、潮汐电等新兴的清洁能源进行补贴,和传统化石能源相比,使用这些新能源不会产生二氧化碳排放,但是这些能源的价格较高,可以补贴这些能源行业,直接降低它们的生产成本来降低能源价格;也可以补贴使用这些能源的企业,使得使用成本降低。这样可以加大市场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使之快速发展,形成规模效益降低单位成本,同时提高化石燃料使用成本,最终完成清洁能源对化石燃料的替代。
(4)碳税收。即对碳排放征收税收,直接增加排放的成本,使企业减少排放。根据WTO反重复征税的原则,如果在国内已经征收过碳税,则出口目的地国无权再对产品征税。
(5)碳金融。泛指所有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活动,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排放额度交易和银行贷款等。资金持有者直接对碳减排项目予以投资,商业银行对碳减排相关的重点工程和项目、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产品推广方面共给予贷款。并对相关的投资者和金融机构予以补贴或奖励,鼓励这一行为。
(6)消费者的偏好。即市场由于企业碳排放而直接做出正反馈。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和对碳排放影响的认识日趋深刻,采取了碳减排措施的企业更易获得消费者的关注。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注意力就等同于一次绝佳的营销,也就意味着利益。
第三个是自愿协商手段。自愿协商是不要政府干预,让市场自己来达到最优的一种完全自由化的市场方法。在交易费用为零和对产权充分界定并加以实施的条件下,当事人(外部性因素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将受一种市场里的驱使去就互惠互利的交易进行谈判。
而政府要做的只是明确大气的产权。如果把产权“判给”受影响的人,排碳企业不支付赔偿金就不能开工;若支付了赔偿费,生产成本相应提高,产量就会减少。如果把大气产权界定到排碳企业,受影响的人就会用“收买”的办法“利诱”厂方减少生产从而减少污染。当排碳企业多生产的赢利与因少生产而产生的收益相等时,它就会减少生产。从理论上说,无论是企业赔偿,还是居民赎买,最后达成交易时的产量和污染排放量会是相同的。
第四个是舆论宣传手段。政府政策和舆论的引导,使消费者更容易主动或被动地选择采取了碳减排措施的企业的产品,对于减排工业用品的生产厂商,别的企业也更愿意与之合作而搭上“绿色”的便车,对于第三产业的企业,减排也是博得注意力和公众好感的良好途径。
但是作为一种缺乏直接激励和监督的手段,它的重要性只能在经历较长的一个时期后才能体现出来。
3.2.1 在制定鼓励企业减排时要考虑减排本身的成本。因为生产减排设施的过程当中也伴随着碳排放。比如生产光伏电产品,同时也会造成资源的消耗。替换下来的原有的生产设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这样全流程的碳排放可能比原来还要高。在公众舆论的压力下,企业不能为了减排而减排,或是为了博得注意力和良好的口碑而采取减排行为,比如将公司的所有灯泡换成LED,以减少电能的消耗,或是进行大规模的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这样其实是不经济的减排。同时,对碳捕捉和封存等还未完全成熟的技术,往往需要大量的先期投入,而效果却不是太显著,不能盲目上马,否则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在碳汇上也是不合算的。
3.2.2 我国环保工业基础还比较薄弱,碳减排相关产业链缺失,使得减排成本比较高。低碳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大方向,不能仅仅成为少数企业的营销手段和少数人的生活方式。应当加大环保技术方面的技术创新和扶持力度,使得全社会都能实现节能减排。
3.2.3 中国的环境问题很严重,二氧化碳排放只是其中的一种,其他还有很多如水污染、空气污染、水土流失、地下水超采、垃圾围城等。很多碳排放大户同时也是水和空气的污染者。不能仅仅因为他们在碳减排上有所作为就忽视了对其他污染行为的管制,企业终究是追逐利益的组织,需要政府和公众的监督。对于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而言,也必须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全面治理污染。
当前低碳经济是社会热点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经济发展的趋势,也正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作为排放主体的企业,减排意愿还略显不足,国家相对的配套政策也尚不完备,使得减排未能成为每个企业的主动选择,而低碳含量的产品价格也较高,难以推广。相关部门应当综合使用行政管制、经济手段来激励企业减排,同时引导社会舆论,使每个行为主体都认识到自身减排的责任,推动整个社会的低碳转型。环境问题需要长期的关注和治理,不能一蹴而就。碳减排成为热点,哥本哈根会议功不可没,但是要完成减排目标、减缓气候变化、改变发展模式,需要长期的关注和努力。有关部门应该制定长远的规划细则,引导企业减排,最终实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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