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路径

2011-08-17 07:43金志奇
治理现代化研究 2011年7期
关键词:乡镇企业市民化县域

■ 金志奇

河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路径

■ 金志奇

由于自然和历史原因,河北农村形成并累积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作为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2009年河北省农村劳动力2944万人,其中农村剩余劳动力700万人左右,剩余率约为24%。近些年,河北省每年还要新增农村劳动力大约为40万人。从长期看,河北省农村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将难以改变,剩余劳动力将不断增加,剩余率会居高不下。

纵观发达国家工业化历程,再与新兴工业化国家横向对比,并结合我国其他省、市、自治区的转移经验,有必要进一步深化对河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路径的研究与认识。

一、大力推进城镇化战略,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河北省目前已进入了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但城镇化水平还不高,只相当于发达国家19世纪中后期的水平,甚至落后于当前许多发展中国家,与广东、江苏等地区也有很大的差距。在全国城镇化水平排序中,河北省仅名列第20位。

由于河北省中心城市竞争力不强,造成辐射力不远,承载力不大,带动力不强。中小城市发展滞后,使得河北省第三产业缺乏良好的空间载体,这直接影响了河北省城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为此,河北省应大力推进城镇化战略,按照河北省“三年大变样,三年上水平,三年出品位”的发展目标,加快城镇化发展,使城镇化数量和结构质量相得益彰,为吸引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200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实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这个办法规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为此,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各地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面,一些好的经验得到中央的积极评价,更深入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望在不远的将来有所突破,逐步由目前的单一的“以证管人”向“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相结合转变。当然,推进城镇化尚需攻艰克难,我们期待着上述这两项改革在河北省能取得突破。

二、“农民工市民化”——河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重要路径

所谓“农民工市民化”,简单地说就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并就业,具体而言,是指借助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动,使农民工在职业、身份、地位、价值观、社会权利等各个方面,全面向城市市民有序转移并逐步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但笼统地提出“农民工市民化”是不科学、不确切的,必定会产生误解。农民工市民化不能一哄而上,更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样一个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已经起步,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镇兼业,即亦工亦农,以工为主,成为农民工。第二阶段是将能够在城镇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市市民。

现在河北省基本处于第一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市做工,从事非农产业,完全可以实现由农民到农民工职业上的转换。但第二阶段由农民工到城市市民即“农民工市民化”却面临着诸多难题,主要是制度因素的障碍。因为农民工市民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将伴随着一系列的制度调整,如户籍制度、劳动就业、教育制度、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土地制度等改革,其中任何一项改革都不能独立行事,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说,农民工市民化必定是一场复杂的深刻的艰巨的变革。

制度调整说到底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改革现行的诸多制度不会一帆风顺,近些年之所以难有大刀阔斧之举,其根本原因是变革这些制度所付出的社会成本太大。根据武汉大学战略管理研究院的测算,新增一个城市人口,小城镇需要2万元,中等城市需要3万元,大城市需要6万元,特大城市需要10万元。根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农村劳动力调研报告》里的研究结果,在农民工群体中,有超过六成以上的农民工在地级以上的大中城市务工,每个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成本在5万元左右。据来自河北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信息,2009年河北省农民工总数为1200万左右,若使之完全市民化,需要投资6000亿元,这才是农民工市民化相关制度改革进展缓慢的根本原因。

借助西方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广泛参考已有文献并吸收已有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成本,除了由雇佣农民工的企业和农民工自身支付一部分外,主要还是由各级政府支付,由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农民工所属企业(单位)、农民工个人为主体承担者,最终形成一种良性的社会成本分担机制。

三、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积极推进河北省城镇化战略和农民工市民化,促进河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是统筹河北省城乡发展的重要路径。

首先,发展乡镇企业,促进河北省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乡镇企业作为农村非农产业的基本代表,作为历史上农村工业化快速崛起和发展的标志以及中国特色农村工业化的核心,自诞生之初就在就近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显示出了非凡的效应和巨大的潜力。根据《2009年河北乡镇经济年鉴》提供的资料,目前河北省乡镇企业从所有制来看,95%以上为个体私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从企业规模看,几乎全部为中小企业;从产业结构上看,多数为吸纳劳动力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相关资料显示,乡镇企业增加值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劳动力增长速度为1.5%,可以多安排20万~25万人就业。为此,河北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到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对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的重要性,对乡镇企业要继续实行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正确引导、完善服务、改善发展环境的方针,同时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使之健康成长。除此之外,乡镇企业应自强,要树立战略眼光,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敢于拼搏,在竞争中不断壮大自己。

其次,发展县域经济是促进河北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有效途径。

县域经济是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地理空间,以县级政权为调控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具有地域特色和完备功能的区域经济。它具有历史的延续性、地域的差异性、行政的管辖性、经济的统筹性,并具有政治、经济、文化、公共服务等综合能力。同时,县域经济还是功能完备的综合性经济体系,其经济活动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分配各个环节和一、二、三产业各个部门。县域经济应“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特色产业。县域经济的这些特点,赋予了县域经济成为吸纳劳动力重要渠道的作用。

与大中城市相比,县域经济是城乡结合的经济,县域内有连接城乡的县城,有星罗棋布的小城镇,还有很多土生土长的乡镇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对技术和人员的要求相对较低,从而农村劳动力所需成本也较低。据测算,在城市安置一个劳动力一般需要5万元,而县域经济吸纳一个劳动力仅需4000元。可见,发展县域经济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方面发挥的作用更大、更直接。

上述几条路径,着眼于河北省“三农”问题,立足于河北省城乡一体化,彼此独立又相互联系。它们在时间上接续,在空间上并存,适应河北省不同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的需要,但由于各地千差万别,仅上述几条路径并不能涵盖河北大地。随着河北省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和广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必定会创造出更多更好的转移路径来。

作者: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图书馆教授

(责编/张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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