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敏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建设领域推行以来,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工程监理事业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赢得了各级政府领导的普遍认可和支持。目前,我国工程监理的行业已形成了规模,建立了工程监理制度和法规体系,培养了一批水平较高的监理人才,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实践证明,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完全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势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对工程监理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的内容和内涵更加丰富和广泛。监理行业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大力增强自身实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工程建设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本文根据个人多年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经验,以及对现在监理市场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对我国监理行业发展现状和“入世”给监理企业带来的机遇和风险分析,提出了一些个人看法,以供参考。
我国监理行业与国外监理行业(国际上称为咨询公司)相比,发展仍处于一般水平阶段,在当前监理行业仍普遍处于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行业务范围较窄,尚未涉及参与项目的前期咨询、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监理、保修期监理及项目的后评估、风险管理等业务,缺乏相对成熟的经验。
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准备阶段、试点阶段、推广阶段,从1988年试点开始已历时20年,尽管国家通过《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对建设工程监理这一制度的实行作了明确规定,但许多人对监理行业知之不多,对监理的认识还存在着许多误区,甚至部分现正从事监理工作的人也不能正确理解监理的概念,不能准确把握监理在建筑市场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以及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的关系,不能正确处理业主、监理、承包商三方的关系,参与国际监理市场竞争的实力还较弱。
我国监理单位行为尚不规范,总览现状,按组建方式,监理企业大体有以下几种类型:1)从施工管理企业分离出来的人员组建的监理公司,一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较早,运作较规范;2)以设计、科研、院校为依托组建的监理单位,作为主体单位的一种补充,他们一般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作基本规范;3)以自然人发起组建的监理公司;4)以政府建设管理部门为依托组建的监理单位;5)以质量监督部门为依托组建的监理单位;6)其他方式。
本人认为,和前三种类型的监理公司相比,后几种类型的监理公司存在的问题较多,应进行规范。如以政府建设管理部门为依托成立的监理公司,就和监理单位的社会性相悖,不利于公平竞争;以质量监督部门为依托组建的监理单位,自己认证自己监理的工程,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理混在一起,是不合适的;以挂靠、分公司、临时雇佣等形式存在的所谓的监理公司,在承揽和实施监理行业务中往往采用低价竞争、业务转包、不合格服务等不正当甚至违法手段去获取利益,更是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监理市场秩序,阻碍了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一般来说,以第1)种方式组建的监理公司,由于缺乏设计方面的人才,进行设计监理显得能力不足,以第2)种方式组建的监理公司,又缺少现场监理经验。不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是不完善的,项目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哪一个阶段都应该控制好。
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来源复杂,监理工程师资格确认尚存在弊端:第一来源方式为建设主管部门确认。1991年,国家人事部、建设部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确认了我国首批100名监理工程师,这部分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较高,有丰富的建设经验,为我国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随后,各行业纷纷仿效,且确认的数量越来越大,各行业把握的标准也不尽一致,总的情况是降低了标准。应该说,通过确认的监理工程师对我国的监理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这批人员经验丰富,作风正派,但由于年龄偏高,对现代管理和技术知识则欠缺,发展空间很小,属经验型;第二种方式为考试通过。从1994年起在全国五省市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试点考试以来,一大批优秀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获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这些人员年龄多数在40岁左右,有较高的学历,又有一定的现场工作经验,掌握一定的现代化技术和管理知识,精力充沛,正处于工作的黄金时期,这些人将是我国监理事业的主力军。但是,从这几年考试通过的情况看,也暴露出一定的问题,如考试的知识面窄,理论知识多,实际应用少,有些人没从事过监理工作,但考试通过率还挺高,虽开考《案例分析》,但试题过于理论化、格式化;第三种方式为无证上岗人员。这部分人大多是现场工长、班组长,有一定的施工经验,但无理论根基,这部分人经过培训仅适合做监理员工作,但不能作为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综合素质普遍较低。我国监理人员大部分属专业技术型人才,与国外同行相比,在经济、商务、法律、管理、计算机、外语和综合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则相对较弱,综合素质不高。目前,监理企业还没有完全脱离政府管理的框架,“协会”管理的力度还较小。规模相对较大、较规范的监理企业虽名为有限责任公司,但严格按公司法运作的并不多,受政府干预的同时也受其保护,思想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发展的制约性多,灵活性少,这些单位往往还是习惯于按计划经济的方式管理,没有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的理念,竞争意识弱。
入世后,我国监理行业迎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国内投资环境逐渐变好,外国建设投资会进一步增加;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加剧,投资主体为了实现投资目的,减少或避免失误,将更加主动去寻找监理服务,并且需求也会多样化,因此,监理服务需求市场会有一定的增长。入世后,我国的监理行业融入了国际大市场,增加了和国外监理公司接触、了解和交流的机会,从中学习人家的长处、先进的管理技术。入世后,也给我国监理行业敞开了迈入国际市场的大门,为开拓国际监理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机遇。入世后,我国监理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国外实力较强的咨询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后,我国监理行业遇到强有力对手,按WTO运行规则,政府不能再保护企业,思想观念的更新、服务意识的提高将要经历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特别是国有监理企业,管理体制的转变将是一个关键。入世后,我国有一大批优秀监理人才不可避免地流向外国监理公司,这对我国监理企业的发展打击较大。
面对入世的机遇和挑战,监理单位应以增加市场综合竞争力为原则,应作自身的调整,转变体制,培养人才,研究、细分市场,准确定位;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立足国内、面向世界。
对监理单位的管理体制进行深刻改革,在对监理单位的管理上应该采用国际上通行的作法,即“协会”制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应立足于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工作,搞宏观调控,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世贸组织中135个成员国,120多个是市场经济国家,10多个国家正在向市场经济转变或已基本建立了市场经济。政企分开是必然的,因为市场的主体是企业而不是政府。不改革体制,企业难以走向市场,企业就没有竞争力,也没有市场竞争的活力。
政企分离,成为独立法人。当前与政府机构有紧密联系的监理单位要尽快申请独立法人资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运作。
立足国内,瞄准国际标准,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随着建筑物的高度、跨度、深度加大,随着新材料、新技术、新型管理科学的不断涌现,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社会的信息化、服务的自由化,监理市场竞争激烈程度正逐步加剧,对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应该从我国监理行业发展的战略上去对待和解决这一个问题。要注意培养一大批精通技术、经济、商务、法律、计算机、管理、外语知识,作风优良、思想正直的高素质“复合”型监理人才,进一步完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监理立法和执法,近年来,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形成基本体系和框架,这对保证监理行业的正常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也应该看到,目前,建筑市场有法不依的情况经常发生,在监理方面主要表现在:应该监理的工程没有委托监理;不按国家的监理取费标准支付酬金;监理企业间恶性竞争,甚至个别监理企业转包监理行业务,出卖监理资质等。监理行业要想稳步、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者,努力净化监理市场环境,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生存、发展空间。
加强FIDIC条款的学习,搞好推广应用工作FIDIC——国际工程师联合会,自成立以来,已发表过很多重要的管理性文件和标准化的合同文本,得到世行、亚行等许多金融组织以及许多国家的普遍认可和广泛采用,据统计,从我国第一次在鲁布格水电站工程采用FIDIC条款开始的大约16年来,凡是采用FIDIC合同条款管理的工程质量都比较好。应该看到,我国运用FIDIC条款的工程很少,掌握条款的人不多,领导重视程度和认识深度不够,思想观念落后,这都给推广FIDIC条款带来障碍。因此,在我国工程项目中推行FIDIC条款是实现与国际接轨、保证工程质量、培养和锻炼高素质监理人才的重要措施,也是监理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手段。积极贯彻ISO 9000质量体系标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ISO 9000标准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通过认证,制定企业自己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监理行业也和其他行业一样,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家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国民生活条件的形势下,挑战与机遇并存,压力与希望同在。监理行业要想在极富挑战性的竞争中获得生存和发展,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不仅要弥补自身的不足和差距,同时也应相信自己的优势,扬长避短,立足国内,进军国际,把握机遇,实现监理行业“跳跃”式发展,努力开创我国监理事业的全新局面。
[1] 陆翠银,高金凤.浅探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管理与发展[J].山西建筑,2010,36(14):22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