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启彬 宋广义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就可以使用建筑物,但在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各种各样影响业主使用和不符合验收规范的质量问题。这些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等分部工程上。如果这些质量问题没有整改,业主就无法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建筑物。针对经常遇到的不符合验收规范,特别是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年版)的质量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从以下三方面: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电气分部工程、给排水分部工程进行总结,及其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外墙面雨水通过墙缝渗入墙面,致使内墙面层霉变,甚至起壳、脱落,影响使用效果。原因主要有:
1)脚手架穿墙洞填补不密实,砖缝不饱满,形成贯穿墙体的孔隙。
2)外墙面分隔条(尤其水平分隔条)和饰面砖接缝,嵌缝不严密,有砂眼、裂缝或不平整,使排水不畅,雨水渗入墙内。
3)窗洞口漏做滴水线(槽)或做的不符合规范要求,验收规范要求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深均不小于10 mm。
4)女儿墙或山墙压顶砌筑方法不正确,排水方向混乱。
5)窗台处水泥砂浆内部不密实。
1)墙面空鼓,阳角缺棱掉角,主要原因是阳角未按验收规范做高度不低于2 m,每侧宽度不小于50 mm采用1∶2水泥砂浆做的暗护角。
2)梁下产生水平裂缝,主要原因是梁下斜砖未顶实,砂浆不饱满,粉刷时加强网安装不到位。
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产生裂缝,原因是抹灰未按验收规范要求分层进行,未加设加强网或加强网的搭接宽度小于100 mm。
4)砌体剔槽处产生裂缝,规范要求抹水泥砂浆强度不低于M10,保护层厚度大于15 mm。
1)门、窗框四周与墙面之间缝隙未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密封胶不顺直、光滑。2)塑钢窗窗框安装固定点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大于200 mm,固定点间距大于600 mm。3)推拉门窗扇未安装防脱落装置。4)窗扇开启不灵活。5)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玻璃。JGJ 103-2008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第3.1.2条规定门窗工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使用安全玻璃:a.面积大于1.5 m2的窗玻璃;b.距离可踏面高度900 mm以下的窗玻璃;c.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75°的倾斜窗,包括天窗、采光顶等在内的顶棚;d.7层及7层以上建筑外开窗。中空玻璃露点不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露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主要原因是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密封胶不牢固、脱落、接头开裂。
由于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生活品质要求也不断提高。造成在房屋室内精装修方面大量使用天然花岗岩,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板等材料,而劣质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散发出的有害气体是导致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劣质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也是火灾隐患的主要原因。
1)竣工中不符合GB 50016-2006建设设计防火规范主要有:a.未按要求使用相应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b.现场的木质材料未进行阻燃处理或处理不符合要求。c.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采用防火材料进行堵封。d.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使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e.防火门的闭门器脱落或无法正常使用。f.疏散通道堵塞,关闭安全出口门。g.吊顶内电线、电缆导管未使用阻燃性导管。
2)竣工中不符合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06版)规定的有:a.民用建筑工程使用无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b.室内使用无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的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c.民用建筑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合格后就投入使用。
1)插座存在保护零线未安装,相线接反现象。2)开关箱内开关无标示,开关之间存在空挡。3)开关、插座的面板未贴紧墙面安装,留有黑缝,造成美观上的缺陷。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接线盒埋设时未考虑粉刷层的厚度或接线盒四周未用水泥砂浆塞实抹平。4)电缆桥架间未安装跨接接地线。5)凸出屋面的金属构件及幕墙金属构件未与接地线可靠连接。6)开关安装的通断位置不一致。7)避雷线焊接头锈蚀且除锈刷油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这样就会使使用年限降低,而且也影响其吸入导流及疏散电流的功能。8)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未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1)卫生间四周墙面渗漏。主要原因有:a.混凝土防水翻边振捣不密实,高度小于120 mm。b.防水层高度未高出面层200 mm~300 mm,当管道产生漏水或地面有积水时,从楼板与墙交接处渗漏水。c.防水层未按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2)楼面存在渗漏现象。造成的主要原因有:a.给排水管立管套管顶部未高出装饰地面50 mm。b.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未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c.穿过楼板的套管周围与楼板交接不密实,因为没有把堵洞作为正式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验收,而施工时仅用木棍振捣混凝土,致使混凝土不密实。d.地漏周围与地面交接不密实。e.坐便器预留排水管的甩口高度不够或地面标高误差较大,大便器排出口插入排水管的深度不够。
3)洗手盆、洗脸盆排水管使用没有水封的软管,且在管子承插处未进行密封。
4)地漏的水封深度达不到50 mm。
5)排水管道、采暖水平管存在倒坡现象。
以上内容是从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电气分部工程、给排水分部工程三个方面对工程竣工验收常遇不符合验收规范的质量问题进行总结,希望大家通过此文在今后的工程中能够避弊趋利,从而使工程尽快通过验收,满足业主需求。
[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S].
[2] JGJ 103-2008,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S].
[3] GB 50016-2006,建设设计防火规范[S].
[4] 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06版)[S].
[5] 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S].
[6] GB 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
[7] GB 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