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春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中小学校园安全研究
——以防范外来暴力犯罪侵害为视角
王道春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近年来,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地区,在上下学期间,频繁发生的暴力犯罪案件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部分犯罪甚至造成了十分惨重的后果,给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从速、从严打击暴力犯罪还校园以安宁,切实保护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心声。然当前,无论学界、还是实务界对中小学生人身安全防范的研究都十分薄弱,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校园及校园周边地区中小学生人身安全,防范暴力犯罪侵害成为当务之急。
中小校园及学生;人身安全;暴力犯罪;防范策略
2010年3月至5月,在福建、广东、广西等地先后发生了多起针对中小学校学生和幼儿园幼儿的暴力袭击事件,造成了惨重后果。在这些惨剧面前,在这些沉重的数据面前,我们不难发现,中小学生校园遭受暴力犯罪侵害的现状令人触目惊心,且有愈演愈烈之态势。然而,不容回避的现实是,尽管仅过了短短的一周年,这些惨案却早已沉寂,甚少有人再去做深层次反思:为何无辜中小学生在宁静的校园及周边地区屡屡遭受外来暴力犯罪侵害之类无妄之灾?对于缺乏自卫能力的孩子,怎样预防他们被害?基于此,笔者希冀通过本文,做抛砖引玉,唤起更多专家、学者深入而持久地关注、研究这一领域,唤起公众更多地关心、爱护这一特殊群体,加强对中小学校园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
近年,中小学生遭受暴力犯罪侵害案件日益增多,酿成了系列惨重后果,加强中小学校园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防范与保护意义十分重大,它已成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民生的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有例为证:
2009年底,多名深圳小学生在校门口遭绑架,让全深圳的家长一时间人心惶惶。同年,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中,犯罪嫌疑人曾长期在3所中学和1所小学门口守候,多次将10名中小学生挟持、哄骗到偏僻处,以打毒针、拍裸照、殴打等方式胁迫她们卖淫。2010年3月23日早晨,福建南平市实验小学校门口发生一起持刀砍杀儿童事件。造成8名儿童死亡、5人重伤,凶手郑民生是一名被辞退的社区诊所医生。2010年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一起凶杀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2名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另一名为老年女性。5名伤者包括两名小学生、一名未入学小孩和一对中年夫妇。广西北海市委宣传部称,行凶者系一名精神病患者,其在小学生放学途中追砍路人,造成上述人员死伤。2010年4月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在其专著《中小学生被害人研究》中指出:“通过大样本的问卷调查,揭示中小学生被犯罪侵害的触目惊心的现状。近一半的学生遭受过别人的威胁、打骂等侵害。三分之一的学生遭受过勒索钱财的侵害。绝大部分中小学生不敢告诉父母,使得案件在校园内泛滥成灾,却又十分隐蔽。侵害规律呈现侵害的性别聚集,侵害的地域递增与侵害的家庭差异性。我国中小学生对犯罪侵害的反应令人担忧。在面对侵害时,大部分学生选择“拼命反抗,大声呼救”,这样极易激怒犯罪分子,令其突起杀心。中小学教师对有关法律知之甚少,仅有1%的教师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上述惨案里,犯罪分子的惨无人道让人十分愤慨,无辜孩子的大量惨杀让人十分痛心。然痛定思痛,我们不禁要问,为何菁菁校园屡遭暴力犯罪侵袭?为什么天真无邪的中小学生屡遭暴力残害?对此现象我们必须深深加以反思,对个中缘由务必加以剖析。笔者以为,中小学生遭受暴力犯罪侵害既有学校、学生家长的原因,也与中小学生个体本身有关,更有深层次的社会原因。
1.安保措施不到位,安保制度不健全
眼下,不少中小学校的门卫门禁、出入登记、值班巡查、重要部位防护等方面都比较薄弱,对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较差。即使不少学校建有严格的安保制度和各种应急方案,但大多落实不如人意。笔者对某市10所中小学进行了调查。在上课期间,笔者以找老师或送课本给孩子为由要求进入校园,均被要求必须与老师取得联系后,才能进入或干脆被拒绝进入。学校在上课期间对于陌生人群的到访比较谨慎,但是在人多混乱的上学和放学期间却很松懈。殊不知,很多校园安全事故就容易发生在这两个时段。
2.安保人才十分缺乏
眼下,不少学校缺乏应有的防护守卫力量,特别是广大老、少、边、穷的农村地区,基本上缺乏专职安保人员。甚至部分中西部省会城市的中小学亦如此。以长沙为例。目前,长沙市中小学门卫保安有四种形式,一是由保安公司派遣专业保安人员;二是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派遣保安人员;三是学校向社会聘请保安人员;四是临时聘请一些退休老年人。第四种情况的学校是最多的。因而,门卫大多年龄偏大,多半是老弱病残,反应迟钝,文化素质低,起不到应有的安全保卫作用。还有的学校连门卫都没有,校园如同菜市场,进出如入无人之境。众多学校每日大门洞开,小商小贩、捡破烂的、无业游民,都可以长驱直入,形同“超市”和免费开放的公园。
3.安防设施薄弱、缺失
不少学校对安防缺乏应有的重视,加之有的学校经费困难,未在校园出入口、围墙、教学楼、学生宿舍等主要部位安装必要的视频监控系统,门卫保安也没有配备必需的防卫设备,重要部位缺乏必备的防护措施,灭火器、应急灯等一些安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整体安防设施薄弱。有的学校甚至连大门、围墙等最基本的安全设施都没有。
4.学校对安全教育重视不到位
调查显示,大部分学校都对学生进行了在校如何处理突发和意外情况的安全教育,但是教育的系统性不够,且有重知识传授轻实践演练的倾向。不少学校每年只组织一次针对意外事件的校园演习,甚至有的学校几乎没有组织类似的校园演习,学生遇到意外事件不知如何处理和自救。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只有15%的学校开设了有关安全教育的课程,另外安全教育的内容不够完善。有个别学校为了升学率,只给学生灌输课本知识,最常用的形式就是指导学生阅读安全条例、规则,根本谈不上实质性模拟演练。不少学校将安全教育作为应付交差之需,大多限于纪念日和一次活动日。灾难发生时,学生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多数学校从来没有什么突发事件预案,灾难发生时,大家手足无措。
1.家长安全意识差,部分小学生上下学缺乏接送
安全教育仅仅依赖学校是不够的,家长也要承担起孩子安全教育的重任。家长要教会孩子最基本的自救自护方法,在日常生活中合适的时候教会孩子必要的生存技能。同时,家长、家庭应主动配合学校、教师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课题组调查发现,当前具有大城市户口且学历层次高的家长,他们的安全意识较强,基本上是只要条件具备,上下学期间一般都会接送孩子,而且日常安全教育抓得较紧。与之相对应的是进城务工人员、绝大多数农村家长在安全意识养成教育上做得不够甚至很差。由于外出务工或工作繁忙的缘故,他们平常根本没有精力顾及孩子的安全,往往只是口头上强调几句;有的甚至有错误的认知,认为把孩子交给了学校,安全是学校的事,与己无关。
2.中小学生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当下,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亟待加强。相当多的学生在危险来临时,根本没有防卫能力,成为待宰的羔羊。个中原因很多。笔者认为有很大原因与我国计生政策有关。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目前独生子女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独生子女从小就生活在家长的严实保护下,男孩子女性化,女孩子娇气。尤其是大城市,他们的衣食住行,事无巨细家长们统统一包到底。孩子们无需想任何事情。温室中的花朵,结局自然可想而知。这些孩子缺少安全意识,缺乏防卫本领,大祸来临时只能是束手无策,坐以待毙。
长期以来,校园安保工作都是以学校自我管理为主,只有发生重大案件后再由公安机关处理。在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上,所涉及的文化、工商、交通、安监、司法、卫生等部门以及校园所在地的相关单位和基层组织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遇到问题时各自为政,甚至相互推诿,合力不够。
从社会大环境来透视,在社会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影响下,社会公平正义受到轻视,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一切向钱看”观念的作祟,“笑贫不笑娼”的理念的部分发酵,体制制度的缺乏完善,监督机制的欠科学化,导致遵守规则者时常被边缘化。从目前来看,社会资源越来越多地向强势群体集中,这个群体把握甚至垄断政治、经济、文化资本,这些强势人群的财富积累明显带有不公平、不道德甚而违法犯罪的因素等,以致成为口诛笔伐的焦点。弱势人群主要有贫苦农民、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和城市中的失业下岗人员,这些人经济上贫穷、政治上低微、文化上萎缩,处于社会的底层而被人遗忘。就收入分配而言,中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初的统计数据表明:2009年中国城乡收入差距达到1978年以来的最大水平,城镇人均收入为17,175元,农村为5,153元,城乡收入比差为3.33:1,;行业差距比为15.93倍,为全球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地区差距为2.43倍,各地区收入差距为23倍。当前国内贫富差距、两极分化进一步拉大的现状,增加了部分底层民众的不平衡感和自卑感,导致部分人心理扭曲,如果再加上某些不公正待遇,他们的长期压抑很可能因为某一个小事或者突发事件,而成为导火索,而最终因“个人仇恨”去“报复社会”。中小学生这些弱势群体自然成了他们报复社会的对象。在此笔者比较赞同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于建嵘的观点。于建嵘在《南平血案警示》(以下简称《南》文)(载于《南风窗》2010年第9期)一文中对此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在该文中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郑民生成为杀人屠夫的社会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无房是郑民生的“软肋”之一,但这并不是其个人懒惰造成,社会应负有很大的责任。第二,社会失范,遵守规则者却常被边缘化;价值观单一,无钱无权者得不到尊重,是郑民生人生悲剧的催化剂。第三,社会地位的变化,政府对失业者缺少关怀,社会对弱者缺少同情,是郑民生走向消沉、绝望、愤怒的原因之一。最后,于对郑案进行了总结,他认为,“上述社会问题正是郑这些人走向犯罪的外因,充满了社会转型期的独特色彩。因此,要消弓耳类似南平血案引发的社会恐慌,首先就要让潜在的郑民生们不再恐惧。”于先生的话语振聋发聩,郑民生们之所以由一介守法公民而沦落为杀人狂成为千夫所指,然而其犯罪的根源我们务必探究清晰,对症下药,如此才能阻止下一个郑民生的出现。否则一切措施都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
笔者认为,对近年来中小学生在校园中受到暴力犯罪侵害案件进行分析,必须摆脱过去对校园安全管理问题的片面看法,应该树立校园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的认识,要立足于学校自身加强安保工作,立足于强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发挥相关国家机关和部门的主导作用。
1.国家各级立法机关和部门应积极实施校园安全立法,防患于未然
全国中小学生的安保措施应当有法律规定。现行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弊病多多,都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没有明确学校、各级政府的义务,以及实施细则;没有在国家赔偿法中将学生在校园中遭受的各种暴力犯罪伤害纳入国家赔偿之列等等。根据我国政府1990年正式签署加入的《儿童权益公约》之规定,儿童权利可概括为四种:生存权、保护权、发展权与参与权。因此,为了保障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行校园安全立法已迫在眉睫。时今,应当尽早完善国家赔偿法,国家援助制度必须尽快建立,尽快明确政府、学校应承担的责任。后续政策要迅速出台,给予学生安全的制度保障。尽快完善教育政策法规。比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应逐步建立完善的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保障机制,制订科学的安全教育评价标准,并将其列入学校督导和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应采取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
和谐社会的本质是“以人为本”,当前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当务之急乃在于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只有这样才抓住了关键,社会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自然也就迎刃而解。眼下,住房泡沫、分配不公、贫富悬殊、贪污腐败是当今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激发各类矛盾的根源。要杜绝郑民生案的再次发生,我们的工作主要着眼点应放在这几方面而不是其它。于建嵘在《南》文中对此开出了药方:首先,应调整社会分配体制,解决好民生问题。让一般人通过正常劳动可以买得起房,起码有买得起的希望;其次,应采取各种办法,使社会各阶层之间更容易流动、更有规则地流动;再次,应加强心理干预;最后,约束公权力。
于的分析十分深刻,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笔者以为,当今,加快各类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对社会底层的物质救济和精神帮助,建立广泛的社会保障,满足弱势群体建立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加强公平正义,加大反腐拒腐力度,消除城乡之间、官民之间、贫富之间、强弱之间的结构对立乃可行之策。另外,还应该加强社区建设,使弱势人群都能找到归属感。社区是社会的最基层单位,加强社区为代表的基层社会建设,通过社区工作者建立一种心理疏导的机制,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对社会情绪进行疏导,对社会心态进行引导,对一些反社会行为进行干预,使从源头解决问题成为可能。可喜的是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已高度关注郑民生现象,出台了系列惠及民生的举措。如,温家宝总理强调,针对校园少年儿童暴力伤害事件,除了采取强有力的治安措施以外,我们还要注意解决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包括处理一些社会矛盾,化解纠纷,加强基层的调解作用。[1]周永康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社会安全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最让人牵挂揪心的是孩子安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查找问题,采取综合措施,共同维护校园安全。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组织广大干部深入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和单位、家庭,及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关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加强教育疏导,防止因矛盾积累激化酿成极端事件。[2]如今,各地保障房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高烧的房价已得到初步控制,养老保险和医疗体制改革都在强力推行,大学生就业、低保等问题都纳入了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点。
3.公安机关应切实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
各级、各地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合力,形成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声势,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决贯彻落实2010年5月1日公安部召开紧急视频会议、下发紧急通知,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坚决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的精神。该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三是整治学校、幼儿园和周边秩序。四是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危险物品管控力度。诚然,我国公安机关及人员在关键时刻、在危难时机是经得起考验的,他们是共和国的忠诚卫士,绝大多数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但是,众所周知,由于警力不足、经费困难等诸多因素的困扰,由于时间的消失,公众警惕性的退却,相当多的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对校园安全保卫有松劲心理,往往热衷于搞专项整治,喜欢运动式的作战,而缺乏持久性。因而,司空见惯的是重大恶性事故或案件发生后,上面部署任务下来搞整治,举国上下大张旗鼓地搞一阵子,搞完后过不了几天就又不约而同地偃旗息鼓了,再也没有下文。新的案件或事件发生后又是热热闹闹搞一阵,周而复始,缺乏实际效果,很多纯粹是应付了事、逢场作戏而已。一年已过,放眼望去,昔日校园外巡逻的持枪警察、护送小学生过马路的警察可见踪影?校门外的乱糟糟是否依旧?所以,当今公安机关应做的是切实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神圣职责,对中小学校园持之以恒的安保和周边环境的彻底整治,而不是一阵风。要把组织好派出所民警、交警、巡警、特警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的治安巡逻,特别是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盘查力度作为常态。要在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门口设立专门警务室,或依托学校门卫室设置治安岗亭,专门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在中小学上下学时期要有专人值班,而不是大门紧闭,以便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要定期不定期督促学校严格执行门卫查验制度,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指导中小学校在大门、围墙、宿舍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报警设备,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安全事件要与学校一起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要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深入宣传,坚持不懈,提高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把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隐患大排查,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中小旅店、网吧、娱乐服务场所等复杂部位的治安管理力度,消除各类治安隐患,严厉查处各种不法活动,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顿行动作为日常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实行一票否决制。要以所分管校区治安状况好坏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各级公安机关要扎扎实实深入社区、校园及周边地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而不是泡在办公桌前。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化解;对可能威胁社会治安的高风险人员和危险物品,进一步落实严管严控措施。一言以蔽之,就是要采取各种有利举措增加犯罪的难度,从而提高社会安全度。
4.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实行社会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要明确校内、校外安全防范工作责任,落实市、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责任,要做好校内与校外、校(园)方与家长、市与区以及各部门间的衔接配合,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有关方面,实行综合治理,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做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与校(园)方存在矛盾纠纷的人员的排查管控。要深入研究制定加强学校及其周边地区治安防范工作意见,落实常态管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此外,安全部门要定时清查校园周边环境,认真清理网吧、娱乐、小旅馆、出租屋等场所,及时发现形迹可疑、有肇事肇祸可能、有极端行为倾向的人员。交通部门要及时整顿校园周边的交通环境,防止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因交通拥挤造成的意外事故。交警要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加强交通疏导,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安全保卫。各级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应联合采取行动,实行警务人员校园全天候执勤制度,确保中小学生在校安全。可启动一项护校专项行动,要求一校一警教育管理部门要深入每所学校开展严格的内部安全检查,督促各校加强内保力量,组织各中小学增配简易有效的技防、物防器材,确保遇有突发情况时能够起到保护自身安全的作用。同时,会同公安、司法、安监、消防、城管等部门搞好校园及周边重点部位的联勤联防。
(二)各级中小学校应积极配合,发挥主观能动性
1.改善和落实校园管理制度
首先,学校应实行校园安全校长责任制,明确校长是校内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次,完善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要做到外来人员入校登记检查,家长要进学校,必须与教师预约,持教师邀请函;校园内出现陌生面孔,教职员工要主动询问。应注重防范,学校应配备、配齐专业的保安队伍,健全和完善保安制度是保证学生中小学生安全的重要措施。建议各小学每校区应按不少于6名、中学每校区不少于10人的标准从保安服务公司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保安人员还需配齐警棍、钢叉、强光手电筒、自卫喷雾器、防割手套等相应的安保装备。应提高校园安保人员的社会地位,以此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动力。另外,应在校外设立接送点,放学后,班主任和家长对孩子实施无缝对接。对于一些家长不方便接送的孩子,学校应该派专车接送,确保每一个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最后,学校应树立危机防范意识,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并根据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明确启动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责任。
2.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确保每个同学具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主动担当学生安全教育的主导力量,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应科学设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教育的校本研究和整体规划。各级学校要切实落实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使中小学的安全教育有法可依、有法可行。
3.学校要不定期组织突发事件的演习,提高中小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能力
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逃生技能,学校除了要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外,还应该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应急演练,培养学生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技能。以美国为例,美国要求每一个学区和每一所学校都要制定师生员工的安全训练计划,学校师生都需要定期在危机状态中进行训练和实践,以增强他们预防突发事故的意识,培养师生的应急能力。韩国从幼儿园开始,学校每年都会组织三至四次消防安全演练,使孩子从小就养成在危急情况下能迅速而有秩序地逃生的意识和能力。[3]
此外,中小学校还应与当地派出所实行联防,请公安民警定期向中小学生进行安全常识及自卫能力的教育培养,增强中小学生自立自护能力。
(三)家长对孩子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家长们不能仅注重孩子的学习方面,还要重视孩子的安全方面,尤其是一些日常生活的细节方面。很多家长认为,将孩子送到学校后一切责任应由校方承担,自己再无任何责任,这显然是错误的。实践证明,家教良好的孩子比家长不负责任的孩子更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和他人,在校期间处在相对安全状态。在我们身边,威胁中小学生安全的犯罪事件时有发生,家长应该通过实例加强宣传帮助孩子深刻认识到其中的危害,让学生体会到这些犯罪事件对自己的伤害、对父母的伤害、对家庭的伤害,从而激发学生自觉保护生命的安全意识。对于低年级的学生,家长应该对孩子进行接送。对于一些不方便接送的家长,可联系学校派专车接送,确保子女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综上,防范外来暴力犯罪,保障中小学生校园安全需运用社会合力,开展综合治理,提高预防能力,如此,方能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安全、和谐的成长环境。
[1]温有宝.要解决校园被袭事件深层次原因[EB/OL].中国网news.china.com.cn,2010-05-04.
[2]周永康.党政一把手对校园安全负总责[N].新闻报,2010-05-04.
[3]雷丽珍.校园突发性事件防范:问题与机制建构[J].小学教育,2010,(11).
Key works: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campus and students;personal safety;violent crime;defending policy
Research on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Campus Security-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reventing Off-campus Violent Crime Injury
Wang Daochun
(Hunan Police Academy,Changsha,Hunan,410138)
In recent years,violent crime frequently appeared in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s and surrounding areas and thus put a serious threat to the personal safety of school children.Some crime even caused very disastrous consequences and brought enormous harm to social stability and the safety of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And people are urged to strictly and quickly combat with violent crime so as to protect the personal safety of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students.However,not much study was done on personal safety precautions for primary and middle school students.So it is very imperative to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protect the personal safety of these school children on campus and in surrounding areas.
D917.6
A
2095-1140(2011)03-0041-06
2011-03-02
基金课题:2010年度湖南省教育厅基金支助项目课题(编号10C0135)。
王道春(1973-),男,湖南洞口人,湖南警察学院学报编辑部编辑,副教授,主要研究中小学校园安全防范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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