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 嫔
(怀化学院音乐系,湖南怀化 418008)
音乐表演艺术中的风格与流派
覃 嫔
(怀化学院音乐系,湖南怀化 418008)
准确把握音乐表演的艺术风格,对于我们理解作品的形象以及还原作曲家的意图至关重要,也是正确诠释音乐本身的前提基础,更是审美创造与个性发展的完美再现。
音乐表演; 风格; 流派
Abstract:T o grasp the artistic style of musical performance is quite important,especially for understanding the image of the music as well as the intention of the musician.Only by precisely grasping the music style can a performer show his or her accurate interpretation of the music.What's more,it is the premise of correctly interpreting the music itself and the perfect representation of aesthetic creation and personality development.
Key words:musical performance; style; trend
音乐表演艺术是一个独立的、创造性的表现过程。它既再现着音乐作品的历史时代与艺术风格特征,又展示着音乐表演者鲜明独特的个性和娴熟精湛的技巧,是音乐表演艺术家审美意识与创造激情的具体体现。因而,必须准确把握音乐表演的艺术风格,才能将无声的乐谱变成有生命感的、充满丰富情感意韵的音乐律动。风格作为一种表现形态,是表演家二度创作中的个性及其在艺术表演中的体现,是从音乐表演的整体上所体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特点的体系。
风格就是艺术作品在整体上呈现出的具有代表性的独特面貌,它是艺术个性独特表现的集中,通过艺术品外显出一种相对稳定、本质核心的风貌,区别于其他艺术家思想观念、审美趣味、内在精神等气质的格调特色。
风格的形成,表明艺术主体在创作手法和表现手段、审美思想独树一帜的成熟,是艺术家理念的突破。艺术家风格的形成受到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影响,正如陆九渊曾推崇的“我心即是宇宙”,主观上,艺术家思想观念、审美品味、艺术修养、个人气质等等无疑不是通过创作外显出来,艺术风格则是创作主体内心灵性的外化。艺术作品是艺术家所创造的,带上了艺术家主观方面的印记;艺术作品中具有真实生活的“我”和艺术家的“我”两重属性。别林斯基说:“一个诗人的一切作品无论在内容和形式上怎样分歧,还是有着共同的面貌,标志着仅仅为这些作品所共有的特色,因为它们都发自一个个性,发自一个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我。”[1](P137)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艺术家能够在他的作品中成功地反映到的东西,只能是在他所特有的思想、情感、艺术精神、生命体验、审美理想规定的场域内,能够为他所深刻感知、体验和引起他的创作冲动的东西。而且艺术家在反映现实的同时,不论是否自觉,总是要表现出他自己的精神风貌,表现出他对于现实的独特的感受、认识和情感,表现出他那与众不同的艺术涵养。主观条件不同的艺术家即使反映同一对象,他们的作品也各具不同的性格。法国作家布封说:“风格如人”,黑格尔对风格的解释是:指艺术家在表现方式和笔调曲折等方面区别于他人而完全显露出本身人格的一些内在气质。[2](P362)
客观上,艺术家创作个性的形成受到社会存在、时代背景、教育经历、家庭环境等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而艺术品所具体表现的客观对象,所选择的题材及所从属的体裁、艺术门类,对于风格的形成也具有内在的制约作用。这就是形成风格的客观条件。脱离个人所处的客观社会环境以及不顾题材、体裁等方面的特点而主观任意地追求某种风格,就必然导致媚俗低级,哗众取宠。
具体来说,风格体现在艺术作品的诸因素中。它既表现为艺术家对题材选择的一致性和独创性、对主题思想的挖掘、理解的深刻程度与独特性,也表现为对创作手法的运用、塑造形象的方式、对艺术语言的驾驭等的创造性表达。真正具有独创风格的艺术品能够产生巨大的艺术感染力,从而成功地实现艺术家个人特有的思想、情感、审美理想等与欣赏者的交流。就拿贝多芬第五交响曲中的命运动机来说,它那么短小,仿佛意味着“命运在敲门”,却带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和具有象征性。作品的这一主题始终贯穿全曲,使人感受到一种无可言喻的感动与震撼。这种独特的艺术构思、审美情趣和作曲家特定历史时期下特定的个人经验、社会环境、时代特征、民族气质等紧密相联。风格,是艺术家主观思想、审美情趣的内在精神通过结合客观因素的现在而传递出来,是物质性与精神性、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统一体。
所谓艺术流派,就是指在艺术发展的一定历史时期内出现的由若干思想倾向、艺术见解、创作风格、审美趣味基本相同或近似的艺术家自觉或不自觉形成的艺术集团或派别。艺术流派是艺术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它的产生是艺术发展到成熟阶段才出现的现象。形成艺术流派的先决条件是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艺术家队伍和较为丰富多样的艺术表现手段,它的形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有的成立组织,发表共同的艺术主张,有自己的刊物,如欧洲现代表现主义绘画中的“青骑士”派;有的只是彼此艺术见解、风格、倾向、爱好等大体相同,并没有什么组织,如西方现代戏剧中的“荒诞派”;有的是在某一著名艺术家周围,有一群艺术家追随他,如中国京剧中的“梅派”;有的是同时或先后成名的一些艺术家,由于创作倾向和艺术风格相近,被当时或后人称为一个流派,如19世纪中叶东、北欧的民族乐派等。一种艺术流派的形成与艺术思潮、创作方法、艺术风格、艺术表现手法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我们知道,当一个流派的思想对社会产生了极其巨大的效应或影响,并推动整个思潮的涌动,那么这个流派必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占据着主导地位,从而对各种艺术种类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说,它可以囊括各门艺术。这样的流派往往被概括为某种主义,例如西方17世纪以来的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印象主义、民族主义,等等。为了更加明确艺术流派的风格,我们就西方音乐史的角度来探讨古典乐派、浪漫乐派、印象乐派、民族乐派等每个流派不同的风格。
(一)古典乐派 古典乐派崇尚理性、强调逻辑,追求艺术形式的严谨性,音乐语言清晰简明而富于表现力,音乐主体轮廓分明,各有特色。代表人物如:贝多芬、莫扎特、海顿等等。对于“交响乐之父”海顿、“音乐天才”莫扎特和“乐圣”贝多芬为代表的古典乐派而言,其主要特征是反映人类普遍的思想要求,追求美的观念、强调风格的高雅,给予人们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他们的思想倾向、艺术见解、审美趣味基本相同或相似,具有某种共性。但就其个人而言,贝多芬的音乐风格充满了激昂,震撼,愤怒,悲伤,优美,粗犷、质朴等特征,表现出一种富有挑战精神的英雄气质。从他的作品中体现了巨人般的性格,反映了当时人民群众的痛苦和欢乐,斗争和胜利。所以他的音乐总是表现了“通过苦难——走向欢乐,通过斗争——获得胜利的一种斗争精神。”莫扎特的音乐风格具有诚挚、细腻、通俗优雅、轻灵、流丽的特征,大都充满了乐观主义的情绪,反映了上升时期的德奥资产阶级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在维也纳后期的创作中,也出现了悲剧性、戏剧性的风格,对社会矛盾的反映更趋深刻。海顿的音乐风格热情、典雅,充满了欢乐、幸福、和平的气氛。他的音乐就象优美的田园诗一样,他总是用这种笔调来歌颂大自然,歌颂生活。在他的作品中,经常可以感受到鲜明的奥地利民歌风格;海顿作品的另一个特点是具有巧妙的幽默感,乐曲中充满了愉快而别致的情趣。我们可以感觉得到古典流派内不同个人之间的区别,同时这个性与共性又是不可分割地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着的。这共性就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而流派中的个性正是有了这些鲜明的个体才独树一帜。艺术流派的风格也正是因为艺术家异彩纷呈的个人风格而发展得更为成熟,更为鲜明。
(二)浪漫乐派 浪漫主义乐派强调主观性,注重个人情感表达,偏重个性化的心理的刻画,感情热烈而奔放,形式上不受拘泥,各民族音乐家的作品充满了鲜明的民族风格。其代表人物有:门德尔松、舒曼、肖邦、舒伯特、李斯特、理查德·施特劳斯等等。就整个艺术流派而言,他们在思想感情、创作方法、个性气质上具有共同点,代表着那个历史时期的主要风格。就单个而言,每个艺术家又有着不同于其他主体的独特性。例如:门德尔松的钢琴音乐风格具有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的二重性、音乐语言具有清晰性、音乐理念具有民族性和公众性。肖邦的作品打上了强烈的波兰民族性格的烙印,他的作品情感变化异常迅速而且丰富多样,时而忧郁、阴沉,时而光明和欢快,时而悲哀、沉思。李斯特的作品多姿多彩、极富想象力,充分挖掘了钢琴的音响功能,音乐语言与音乐表现方法同匈牙利音乐有密切联系,音乐形象鲜明而质朴,体现了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完美统一。形象地说,浪漫主义乐派和其中的各个代表人物就是一个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也即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一方面,共性与个性相互依赖,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个性包含着共性,共性和个性在一定条件相互转化。从艺术家自身来看,艺术家的独创的风格的形成,主要是由艺术家那与众不同的生活实践与艺术实践所起的作用。艺术风格的独特性,是艺术家个人独创性的集中表现,是艺术家的创作达到成熟的重要标志,更根本的是对艺术家的生活实践和艺术实践的一种检验。一个艺术家的作品具备了独创的风格,意味着他对丰富多样的现实生活的审美性质的特征有了不同于别人的新的发现,并且相应地在艺术上得到了成功的表现。这种成就推进了整个艺术流派的发展,从而也更有利于艺术家自身风格的完善。
(三)民族乐派 民族乐派的作品以反映本民族的历史和人民生活为题材,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深厚的民族感情,同时大量运用民族民间音乐素材,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从总体上来说,民族乐派这一乐派并不属于某一时间范围,而是由于这一乐派具有共同的美学准则,因而在音乐史上划归为一个整体。按照地域和国家来划分又可以分为如:俄罗斯民族乐派、捷克民族乐派、北欧民族乐派等等。从微观上看,作为单个对象,这一民族乐派与那一民族乐派的风格就显然不相同。从宏观上把他们都放置于民族乐派的范畴来看,该乐派艺术风格是将民间音乐素材创造性地与西欧传统音乐表现手法、技巧相结合,创造出作曲家自己的、具有民族特定的音乐语言。也即我们所说的具有“家族相似式的同一性”,这就是所谓的共性和民族乐派共同或相似的风格。但从单个民族来看,如俄罗斯民族乐派则具有独特的性格,深沉而忧郁的气质、热情奔放的民间文化、争强好胜的民族精神无不渗透在音乐的进行中。捷克民族乐派的作品则深受本民族舞蹈音乐的影响,用浓厚的色彩、深情的笔触描绘了祖国的山川大地等自然景色。北欧民族乐派结合本民族音乐的精华,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作品大都是以描写自然、以反映出争取民族独立倾向,具有强烈的号召力和鼓动性等内容为主的题材。这就是共性中的个性体现,也是单个民族乐派充分认识自己的长处和个性,形成有利于自己发展的风格,从而区别于其他民族乐派风格的必然规律。
(四)印象乐派 印象乐派音乐风格的特征为:崇尚柔和,抑制、排除过分的激情;避免文学性的铺叙,借助标题和丰富的色调变化引起联想;含蓄的暗示多于热情直率的表达,强调朦胧的感觉印象和变化多端的气氛。代表人物有:德彪西、拉威尔、法雅、席曼诺夫斯基、保罗·杜卡、雷斯皮基、沃恩·威廉斯等。无疑,每一位音乐家都或多或少的带上了该流派的艺术本质属性,而该流派风格的形成正是主体风格成熟的表现和象征。作为印象乐派的创始人德彪西,虽然力图让自己远离印象主义这个词,但是他音乐的核心无疑正体现了印象主义的理念。他的创作特点与浪漫主义有着直接的传承关系,他喜欢把创作寄托于梦幻世界,超然物外,精神遨游在水光山色之中,在虚无缥缈的意境中进入一个忘我无我的境界,以音乐捕捉事物的印象或情感。拉威尔有着不同于德彪西的风格,他的音乐以描述身外之物为主,但不像标题音乐般刻意描写事物,而是远离象征主义中深染的主观元素,以一种远距离、极度客观的立足点来创造音乐的印象。他虽与德彪西并称为印象乐派的大师,但是拉威尔所追求的效果更精确犀利,他避开象征主义中暧昧的光线与阴影,以大量的装饰效果点缀音乐结构。就同一个艺术家德彪西的作品来说,他的作品的多样的变化,最终不能不为他所具有的创作个性所制约;就不同艺术家德彪西与拉威尔的作品的风格来说,他们的作品风格各异,表现出强烈的鲜明主体个性,这也证实了每个创作家的艺术思想被打上了特定历史时代的烙印,带上了所处时代的审美观念,受到当时社会、阶级、历史等大背景的影响。而个人风格的多样性之中之所以显示出流派风格的一致性,乃是由于艺术家的主观条件自身的构成因素的对立和统一。
风格是艺术家内在特征的外化,是音乐家个性成熟的一种表现。上面列举到的艺术流派的共同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他们各自都找到了自己,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能够扬长避短,做到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许多艺术家就是在充分借鉴前人成功的经验上,不断超越传统,扬弃自身的弊端,从最初的“模仿性风格”逐渐过渡到“创造性风格”,从而形成自己的音乐表演风格。
回归到音乐表演艺术的实践层面,准确把握音乐表演的艺术风格,将无声的乐谱变成有生命感的、充满丰富情感意韵的音乐律动。对于我们理解作品的形象以及还原作曲家的意图至关重要,也是正确诠释音乐本身的前提基础,更是审美创造与个性发展的融合再现。
[1]别林斯基,别列金娜.别林斯基论文学[M].上海:上海新文艺出版社,1958.
[2]黑格尔.美学第一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版,1996.
On Different Styles and Trends in Musical Performance
QIN Pin
(Music Department,Huaihua University,Huaihua,Hunan 418008)
J60416
A
1671-9743(2011)03-0078-03
2011-02-25
覃 嫔(1982-),女,湖南会同人,怀化学院音乐系讲师,硕士,从事音乐表演及舞蹈学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