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 永
加强党组织在高校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文/王 永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费供求矛盾更加突出,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财务管理的内涵与外延发生了较大变化。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高校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加强党组织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推进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党组织;高校;财务管理
进入21世纪,高等教育步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高校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部分高校财务运行状况暴露出来的问题,已经引起国家相关部委的高度关注。为了规范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先后下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财[2007]1号)和《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等文件,用以规范高校的财务管理。笔者试图结合目前国家政策和目前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现状,通过充分发挥高校中党组织的作用,解决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难题,从而进一步推进高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1、高校财务管理普遍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目前,国家是高校净资产的终极所有者,但国家并不要求偿还其提供的资产,也不要求分享经济上的利益,而是将这些资产交给高校自行经营和管理,造成投资的所有者缺位;高校管理者独立行使法人权力,但并不承担具体的责任,导致资源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与此同时,高校会计不进行成本核算,不计算损益,在观念上长期存在重核算轻管理,重部门项目预算和项目控制轻经济效益,财务管理的弹性相当大,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高校财务管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1)固定资产重购置、轻管理;(2)融资筹资意识较差,经费管理的短期考虑较多,而如何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往往被忽视;(3)无形资产和人力资源财务管理不被重视,科研投入重研究轻应用,重科研论文轻推广应用,重投入轻产出,资金使用效益较差,知识产权意识薄弱;(4)在货币资金管理方面,注重对现金的一般日常管理,不注重资金的时间价值,货币资金的机会成本较高;(5)重钱不重物,国有资产管理不严,保管不善,资产损失现象严重。
2、高校财务运行机制不健全。一直以来,高校实行的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在统一收支管理、集中学校财力、统筹调度资金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高教事业的迅猛发展,在校园面积、学科分布、专业设置、学生规模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下,学校教育管理日趋细化,经济管理层面增多,财务关系复杂,高校财务管理的内涵日益丰富和充实。新形势下,“高度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日显其弊端,由于是财务部门一家理财,各部门只用钱不理财,只知道向学校伸手要经费,很少考虑使用的效益,用钱的与管钱的在思想上“两张皮”,造成各二级部门夸大预算以便争取更多经费成了普遍现象。旧的管理体制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阻碍学校的发展,不利于调动各级部门自主理财的积极性,成为学校整体管理体制改革的“绊脚石”。
3、部分高校财务管理混乱,腐败现象频现。部分高校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腐败行为,多发生在高校管钱、管物的部门,其主要特征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滥发私分钱物,等等。主要表现形式有:工作人员在学校基建、维修等工程中,以及学校仪器设备、教材图书、学生用品、取暖用煤、学生食堂的膳食、校医院所需药品器械等大宗物品的采购过程中,不按规定招投标或搞假招标,从中收受回扣,中饱私囊;学校财务管理人员或直接贪污、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侵吞利息,或与社会人员相勾结进行诈骗,或违规操作,造成学校大量资金损失;学校内部机构、院系侵占截留国家拨付经费和外单位赞助资金等,私设“小金库”,集体滥发私分,或购买物资占为己有。它不仅包括了社会上一般企业容易发生的各种经济类腐败现象,而且更具有我国国有企业的腐败特征,如盈利不上缴、亏损学校补、个人得好处;科研经费的使用或管理者以各种名目和手段私自套取科研经费,用于个人奖金、津贴、旅游或其他非科研目的,或者将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据为己有,甚至贪污、挪用,等等。
1、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贯彻和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任何改革和调整,都需要一个在实践中被逐渐认识和接受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党务人员首先要端正思想,统一认识,积极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和学校的财经政策法规。对于高校而言,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政策影响的不仅仅是财务部门,还涉及学校的物资采购、资产管理、科研、教学等部门的业务活动。但是,财务部门因为业务繁杂,渠道单一,无法及时全面地做到国家相关财经政策法规的宣传到位,因此高校更应该依靠党组织,利用政治学习等各种机会,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高校所有财务活动的参与者都能理解、支持国家宏观政策的改革,从而自觉服从和配合财务部门和党组织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2、建立新型的高校财务运行机制,加强党组织的监督约束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校应成立由书记、校长、纪委书记、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与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学校的重大财经决策工作,以提高学校对财经工作的统筹调控能力。高校各二级单位也应建立与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相对应的组织机构,各二级单位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必须由单位的行政和党务正职分别担任,对因管理不善、控制不严等造成学校经济损失和重大经济决策失误的有关人员追究其相应责任。
高校可以根据各二级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成本项目,结合专业特点、发展方向、学生情况、经费使用的动因,做好经费预算。各二级单位的财务活动必须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把责任、权利、利益相结合,按照“经费包干、专款专用、节余留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门对经费的使用范围、开支标准、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学校的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于超出使用范围、超出标准及不符合财经政策和学校管理制度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每季度要对每个二级核算单位使用经费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依据预算对二级核算单位的负责人进行责任考核。
3、做好学校财务规划,充分发挥学校党委、纪委、机关党委、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作用,加大对重点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控制。高校应建立和完善重大财经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凡学校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资(融资)项目、大型设备采购以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然后由学校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应由财务部门联合纪委设立专门基建财务工作小组。近年来,高校基建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从另一角度来说,基建项目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风险”项目,因此有必要由纪委和财务部门设置专门的基建财务工作小组对基建项目负责。当然,这个小组的工作人员除了要具有工作责任心、财务会计和工程项目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有监察、审计等方面相关的专业知识。负责基建项目的基建财务工作小组要参与工程管理的全过程。从工程报建、立项、招标、签订合同,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都要有基建财务工作小组参与。基建财务工作小组要掌握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如工程造价、施工工期、材料供应、结算方式、甲乙双方责任等。要经常深入到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对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每一笔业务都要认真审核,以监督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大宗物品的采购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仪器、设备、药品、医疗器械、教材图书等大宗物品的采购,要组建由财务部门、纪委、相关采购部门和资产使用部门组成的招标小组,统一进行招标。对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的采购,也应该由财务部门和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科研项目经费也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以及科研经费所采购的仪器设备的使用也必须接受纪委的监督。
各二级部门的各项日常收支活动中,必须按所属权限接受机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监督,从而有效地降低腐败几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二级部门的预算、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各种单据,必须由机关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或者直属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名后,财务部门方能予以认可,并提供收款票据或者予以报销。
[1]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S].教财[2007]1号.
[2]解文,徐继开.浅议高校财务管理模式的改革[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9.1.
G647
A
南阳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