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给力中原经济区建设

2011-08-15 00:50李红卫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年17期
关键词:产业群公共财政县域

□文/李红卫

实现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促进中部崛起,大力建设中原经济区,有利于提高我国粮食和能源保障能力,缓解资源约束;有利于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扩大内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构建良性互动的发展新格局。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充分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资源、产业、人才等综合优势,进一步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一、完善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着力解决“三农”问题

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难点在“三农”上,无论是农村人口,还是粮食产量,中部都是“三分天下有其一”:2003年中部六省农村人口2.44亿,占全国农村人口的1/3;粮食产量12,557万吨,占全国的1/3。农村人口多、农业份额大,是中部的基本特征。没有农村的发展、农民的富裕,很难想像会有中部的崛起。

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难点在“三农”,主要表现在:第一,农民收入低。2003年中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1.3%,不少农民消费仍处于层次不高的生存性消费区间,一部分人甚至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第二,地方财政尤其是粮食主产区财政困难,许多产粮大县同时也是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第三,农业基础不够稳固,农业基础设施较差,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比较薄弱。2003年中部地区农业机械总动力、有效灌溉面积、农村用电量只分别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95.4%、93.5%和38.9%,人均农业增加值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3.2%;第四,农村生产力比较落后,尤其是县域经济发展不够充分,4,000多万富裕劳动力安置、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第五,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医疗卫生条件较差,社会保障体系很不健全。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财政支出向“三农”倾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公共财政的目标,更是建设中原经济区的要求。公共财政要发挥其职能作用,促进中部地区农村的发展。为此,需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完善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中部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现代化。目前,中部地区传统农业还占相当大的比重,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程度低,农产品综合商品率不足70%,粮食商品率不足50%;中部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高,中低产田面积大。公共财政支农投资应向中部粮食主产区倾斜,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集中投向粮食主产区,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促进粮食生产向区域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增加和优化对农业的投入,整合现有农业项目和资金,重点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增加有利于农民增收的补贴,扩大粮食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的标准和规模,增加对农民购买农机、化肥、农药、农膜等直接生产投入要素的补贴;增加对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补贴,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加大对农产品检验服务和农产品市场网络、信息网络建设的投资。

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中部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有了相当好的基础。目前,中部地区食品工业包括粮食、畜产品加工和饮料等已占全国食品工业的19%左右。仅河南一个省的粮食年加工能力已达到270亿公斤,占全省全年粮食总产量的63%,创出了一大批农产品加工知名品牌。但是,中部的农产品加工业相对于沿海发达省份尤其是某些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目前,经济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度已达到70%以上,增值部分一般都是原值的3~5倍,而河南省作为中部农产品加工业搞得比较好的省份,也只有0.5~0.8倍。中部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三是促进中部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中部农村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使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向中部城市转移,向当地二三产业转移,努力化人口包袱为经济要素,化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使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社会比较收益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四是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大中央财政向中部农村转移支付的力度,增加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科技、卫生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帮助中部基层政府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缓解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严重短缺的局面。比照西部省份,实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倾斜政策,特别是增加对教育专项资金的投入。在中部地区农村实现高中阶段义务教育;加大劳动力培训投资,将目前农村劳动力培训投资由贫困地区扩展到整个中部农村,尽快提高中部农村的劳动力素质。

二、壮大县域经济实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夯实财政增长基础

从内部看,中部崛起的支点有两个:一个是“柱石”——城市群;另一个是“基石”——县域经济。县域经济联结城乡,对接工农,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力量。目前,中部县域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80%以上,县域国土面积占90%以上,但县域经济实力普遍较差。2003年中部地区县域GDP平均27.1亿元,仅为东部的45.1%;财政收入中部平均为1亿元,仅为东部的1/3。在工业化道路上,中部地区县域经济远落后于东部地区。

我国从2005年起,按照分税分享,适当向县(市)倾斜的原则调整省以下财政体制;设立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贴息、担保、参股等形式引导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建立发展县域经济激励机制,对财政收入增长快、贡献大的经济强县(市),给予一定奖励;2005年至2007年间,从本级超收中,采取转移支付办法分配到县(市);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扩大县(市)的经济决策权、事务统筹权和社会管理权,激发县级财政活力。

三、公共财政要支持中心城市群做活,中小城市做大做强,小城镇做精做美

中部地区城市化水平低,城市化进程缓慢,中心城市辐射和带动能力不强,是制约中部整体竞争力提升的原因之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最重要的战略途径应当是加快推进中部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中部发展差距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人口和产业的聚集程度明显偏低,目前的城市化率仅有32%。若每年城市化率提高一个百分点,中部要达到目前全国的平均水平至少还需要10年时间,要达到沿海地区的水平则需要的时间更长。而且,中部地区缺少具有较强集聚和辐射功能的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像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那样的城市群或城市圈。因此,中部地区需要加快实施城市化战略,积极培育若干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使其尽快成为中部地区崛起的支撑点和增长点,形成以大城市为中心,中等城市为依托,小城镇为基础的现代城镇体系。应当重点建设好以武汉为中心的大都市经济圈、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和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同时,以城市为依托和纽带,通过城市来整合资源、产业、市场和区域,形成强大的中部发展合力,促进中部地区经济的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发挥对农村和周边城市辐射和带动作用等。

四、加大对工业化的支持力度,培育骨干支柱财源

构建“产业群”集聚机制,加速中部工业化进程。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地区之间的竞争已经由单个企业、单个产业之间的竞争,上升为产业群之间的竞争。创造产业群成长的环境,培育和扶植产业群,已经成为区域发展战略的基础。中部6省工业发展滞后,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2个百分点。全国第二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2.2%,中部地区只占45%。中部工业对经济的支撑作用不足,究其原因是中部地区具有全国级竞争优势的产业群严重不足。因此,必须构建涵盖中部6省的集聚工业产业群协调发展机制,围绕各省主导产业,培育和集聚具有国家级导向的产业群。考虑中部地区已有的产业基础,中部崛起应以培育能源产业群、冶金产业群、汽车产业群、农业机械及生产资料工业产业群、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群、旅游产业群、物流产业群、商务服务和金融产业群为基础和主导,带动整个区域发展。

从目前中部工业发展的势头来看,构建中部工业产业群集聚机制条件已完全成熟,如食品加工产业群,中部目前在全国食品加工业中占19%左右,有一定的发展优势。就区域分布来看,郑州、漯河、周口、新乡等城市的肉食加工、小麦加工、速冻食品加工等已经初具规模,如果通过行政协调和市场调节的双向推动,使其形成集聚效应,很有可能成长为具有国家级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

五、建立和完善城乡统筹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是一国政府为全体国民因各种原因而失去收入来源、生活贫困时,向他们提供的生活保障。对城乡居民进行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也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中部是我国农村劳动力的主要输出地。中央要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支持在农村推行基本养老制度、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这四项社保制度建设,确保农民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同时,运用公共财政手段,使农民工享受与城市职工一样的住房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城市基本社会保障,消除农民工进城的制度障碍,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通过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弱化土地的基本社保功能,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农业和农区的竞争力,使粮食主产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1]金人庆.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建立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求是,2006.8.

[2]谢瑞其.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综述.湖南农业科学,2007.11.

[3]李学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研究参考,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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