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康成
自2009年2月推出大学毕业生创业“零首付”政策起,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上海市大学生创业“零首付”企业总共1,882户,其中已注销企业121户。在现存的1,761户企业中,注册资本总额56,462.7万元(平均每户32.06万元),实收资本10,935万元(平均每户6.21万元)。
1、企业新设情况。2009年全市共设立大学生创业“零首付”企业1,273户,月均设立116户。2010年全市共设立大学生创业“零首付”企业488户,月均设立41户。大学生创业“零首付”企业的设立一般集中在每年的3~6月份,这一时间段正是研究生和大学生毕业时间,在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后,一毕业立即创业。而进入下半年后,新设数量明显下降,最低点出现在10月份左右,此时正是新学期开始的时候。可见,大学生申请注册企业有其规律性和周期性。
2、实收资本缴付情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在现存的1,761户大学生创业“零首付”企业中,已有10.3%的企业(182户)足额缴纳了全部的注册资本,2.8%的企业(50户)在法定最长缴付期限内缴纳了部分注册资本,86.9%的企业(1,529户)至今仍未缴付出资。
3、各区县分布情况。大学生创业“零首付”企业在各区县之间分布并不平衡,嘉定、杨浦、闵行、浦东和松江五个区最多,共有1,066户,占设立企业总数的60.5%,其中嘉定、杨浦最高,均达到了15%。可以看出,大学生创业企业集中在大学校区较为集中区域(上述五个区均有大学校区)。主要原因是大学校园集中区创业者较为集中,创业机会多,创业政策的扶持及宣传力度也较大。
4、注销企业情况。从对已注销的121户企业情况统计分析的结果来看,已注销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平均寿命约为1年(331天)。注销企业中,从事贸易类企业共计59户(占49%)(其中7户为电子商务),科学研究及技术服务业17户(占14%),文化及娱乐业18户(占15%),计算机和软件业1户(占0.8%),商务服务类22户(占18%,其中咨询类17户,翻译服务1户,服装等设计类4户),其他类型共4类(包括建筑、工业设计2户,地暖工程类1户)。贸易行业的准入门槛低,往往会成为创业者的首选,但是这一行业市场竞争激烈、流动资金要求高,对于人脉和资金不多的“零首付”大学生而言,创业难度较大,同时因准入成本低而导致大学生放弃创业成本也较低,因此在注销的企业中从事贸易的就占了接近一半的数量。
一是经营成本高。调研中不少企业反映企业经营成本高的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税费成本高。不只一户企业称其于两年前在媒体上看到大学生创业有税收减免,但是至今尚无一家享受到减免政策。还有企业提出,虽然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但对于初创的企业而言,每月向大企业一样缴纳残疾人保障、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税费,会对经营带来较大压力。用工成本高。由于上海市“三金”缴纳标准较高,创业企业雇佣员工需要支出高额费用。社保部门虽有社保金补贴,但是对于雇工的户籍有要求,不少企业无法享受,因此只有通过兼职或劳务派遣的方式降低成本。场地成本高。尽管“集中登记地”政策可以大幅降低创业之初的经营场地成本,有些区县也有租金低廉的创业基地,但是当企业需要扩大经营时,租赁市区的商业用房的成本往往让企业难以为继。
二是融资渠道少、难度大。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资金的缺乏基本上是创业企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初期需要启动资金,中期需要扩大经营的资金,资金问题可以说是贯穿于创业始终。从事新兴行业的企业尚可以希望于风险投资,融资困境对于从事贸易等传统行业的企业尤为明显。由于利息较高,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无法适应大学生创业者的需求。创业企业多数属于轻资产企业,本身资产不多,能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也是凤毛麟角。目前,上海市提供无息创业贷款的只有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但由于其对创业项目和创业者本身有一定的要求,能够享受到基金贷款的企业不多,而且基金贷款还存在周期长、数额不高的不足。
三是市场竞争力不强。大学生创业者受过的高等教育并不能带来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在调研中发现缺乏以下三个平台使得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显得竞争力不足:(1)缺乏交流平台。不少创业者反映在两年的创业中往往是埋头创业,很少能有与同样创业人交流的机会,没有他人经验的借鉴,有时会走不少弯路。(2)缺乏推广平台。大学生创业者的社会经历较少、关系网较窄,最初创业时往往凭着一腔热情,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出现市场拓展的瓶颈。对此,现有的行业协会对于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关注不够,当前也没有专门为大学生创业者组成的社会团体或协会来从事相关的组织推广活动。(3)缺乏培训平台。大学生创业者团队都是学校同学组成,多数学习的是同一专业,特别是一些从事技术开发的团队,在法律、财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公司运行必不可少的知识上存在盲区。
四是部分“零首付”企业在两年内难以完成实缴。根据“零首付”的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在2年内缴足,但从调研的情况看,2011年6月底前应当完成注册资本实缴的企业中尚有86.8%的企业(668户)没有完成全部实缴。在没有完成实缴的企业中除了由于资金缺乏、企业盈利不足无法缴足的企业外,还有部分“零首付”企业虽然经营状况良好,但由于财务、工商知识的缺乏,没有将企业经营中的资金通过验资计入注册资本,现在如果在短期缴足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流动资金压力。从调研反馈的情况看,在未实缴的企业中拟在到期前完成实缴的占26.4%,拟转让给他人经营的有1.4%,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占4.5%,拟注销并停止创业的占14.2%,希望能够延长出资期限的占12.3%。其中不少创业者希望能延期2年,甚至有人建议延长3年。此外,我们还注意到在本次的调研中与267户企业未能取得联系,其中多数为实收资本未缴纳的企业,期限到期后可能涉及注销或吊销。
2010年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通过走访和调研,进一步完善了创业资助服务模式,即包含了“雏鹰计划”与“雄鹰计划”的“双鹰模式”。
1、“雄鹰计划”与工商登记免产权交易。所谓“雄鹰计划”,是一种股权型的资助模式。对于部分成长潜力较大,并已经初步具备雏形的企业,继续沿用现有的公益股权投资模式,关注项目质量,筛选有成长前景的优秀企业;在孵化及服务资源上对该类项目予以重点倾斜。雄鹰计划资助对象主要为依托高校科技成果和行业经验,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早期项目,鼓励有行业和管理经验的青年人加入创业团队。资助对象范围放宽到全国毕业五年内的青年群体(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生和归国留学生),公司注册在上海即可,申请人不再受户籍地和生源的限制。对这类项目,基金可给予3万元以内的股权投资,资助期延长为三年(原为两年)。与此同时,分基金会将联合社会资源,重点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条件。企业在资助期内退出基金时,在双方意愿一致的前提下,企业可原价回购大部分股权,由分基金保留小部分股权。具体操作方法是:企业1年内完成退出,分会可最多保留因其资助所形成股权的20%;企业2年内完成退出,分会可最多保留因其资助所形成股权的30%;企业3年内完成退出,分会可最多保留因其资助所形成股权的40%。
“雄鹰计划”是对基金会通过股权投资形式资助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作为主要发起人来创办企业这一传统方式的延续,并扩大了适用范围、延长了资助时间。考虑到这些投资金额不高(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一般不高于30万元)、公益性强(基金在其资助企业中所占股权不参与分红,退出时可以原价退出)的特点,我局定期向全市登记窗口发布大学生创业基金公益性资助企业名单,并规定在工商登记时对大学生创业基金公益性投资的退出免收产权交易证明,为基金会和创业企业节省了大量成本。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共计办理了57户创业企业变更登记,涉及资金882.73万元。今后,工商部门对于“雄鹰计划”公益资助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将继续实施这一免收产权交易证明的政策。
2、“雏鹰计划”与“零首付”企业对接。所谓“雏鹰计划”,是一种债权型的资助模式。其资助项目的特点为所需金额较小,能快速实现收益并偿还贷款。其资助原则为“申请简便快捷、评审公正透明、偿还严格规范”。资助对象为全国毕业两年内的青年群体(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生和归国留学生),公司注册在上海即可,申请人不受户籍地和生源的限制。具体操作上,“贷款模式”采取委托银行发放“小额贷款”模式,由银行向经基金会审核的创业项目提供免抵押小额贷款。创业企业的首次贷款为免息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创业者个人信用贷款5万元,如有亲戚担保可再放贷5万元),贷款期限为两年。若企业正常还款,可继续申请股权资助模式并获得优先支持。资助期满,若创业企业难以还款,考虑到创业企业可能遇到的实际困难,创业企业可与分基金会签署展期协议。若在协议约定时间内,仍无法按照协议内规定的期限还款,该笔不良记录将记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
“雏鹰计划”是基金会2010年9月推出的新的小额贷款式的资助模式,支持所需启动资金较少、在资助期内能偿还贷款的创业者。“雏鹰计划”不要求创业者投入大于资助金额的自筹资金,比较适合缺乏启动资金的创业者。由于其资助的群体与工商“零首付”政策受众相同,因此有着政策衔接的空间。将来对于运行较好的“零首付”企业(工商注册一年内),在申请基金会资助时可予以加分支持,同时通过基金的资助,促进“零首付”企业尽快补足注册资本(基金资助时要求创业者投入一定资金进行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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