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艾滋病罪犯的管理

2011-08-15 00:48田鸣山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宣传教育罪犯监狱

田鸣山,尚 波

(河南省罪犯改造工作研究所,河南郑州 450003)

浅谈艾滋病罪犯的管理

田鸣山,尚 波

(河南省罪犯改造工作研究所,河南郑州 450003)

随着艾滋病罪犯的增加,其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我省监狱在艾滋病罪犯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建议艾滋病罪犯全省集中关押,加大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力度,配备必要的医疗防护设备,加强对艾滋病罪犯的心理疏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完善对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和有关管理制度。

监狱;艾滋病罪犯;管理对策

一、我省监狱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及艾滋病罪犯管理措施

(一)全省分散关押,各监狱相对集中关押

我省并没有将艾滋病罪犯①这里所称的艾滋病罪犯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集中关押于某些监狱,而是分散关押于全省各个监狱。有些罪犯入监时我们就知道是艾滋病人,有些在经过入监体检后才发现是艾滋病人。经检测发现是艾滋病人后并没有调整关押地点。

就各个监狱来说,对于艾滋病罪犯的关押方式也不一样。有的监狱将艾滋病罪犯集中关押于监狱医院,有的还开辟了艾滋病犯专用病房;有的专设集中关押艾滋病人的监区或分监区;有的将没有发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关押于老病残监区、将发病的艾滋病人关押于医院监区;有的将艾滋病罪犯与其他罪犯隔离;有的没有隔离、与其他罪犯混合关押。

(二)开展宣传教育,认真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是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宣传教育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居于突出地位。我省监狱对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比较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以及关怀和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宣传教育,向广大干警和全体服刑人员宣传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制作宣传板(牌),发放宣传材料,组织收看视频光碟、电视宣传节目,邀请专家学者或志愿者开展专题讲座、开展艾滋病性病咨询等形式,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不少监狱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列入入监教育、“三课”教育内容,在疾病检测、诊断和治疗过程中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在每年的“世界艾滋病日”前后集中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有的监狱派警察医生外出参加专门培训,了解艾滋病研究的新进展,学习防控措施和职业暴露应急自理技能。

(三)加强艾滋病的预防、治疗与控制

各监狱认真落实罪犯健康体检制度,对新入监罪犯进行艾滋病初筛,对初筛呈阳性的进行确诊检查,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定期进行肝功检测和CD4检测。分情况积极进行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感染治疗。落实告知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将感染或发病的事实告知罪犯本人和家属。落实监狱卫生防疫制度和病区消毒隔离制度,对艾滋病罪犯病房定期消毒,对艾滋病罪犯用过的器具、被服进行严格消毒。加强日常管理,切断日常行为的传播途径。罪犯个人剃须刀、餐具专用,理发不用剃刀用推子并一人一消毒,禁止罪犯日常生活物品交叉使用。加强狱内禁毒工作,严格落实接见、清监查号制度,堵塞毒品流入渠道。安装监控镜头,实行24小时监控。加强教育和控制,打击狱内同性性行为,防止打架斗殴的发生。监狱医院提供艾滋病防治的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加强医院、医务室管理,遵守标准防护原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推行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储备抗病毒药物、检测试剂,防止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不少监狱制定了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监狱积极与地方卫生防疫、疾病防控部门和医疗机构联系沟通,建立合作关系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争取有关政策,争取抗病毒药物,邀请专家到监狱医院进行会诊、咨询、培训,将危重病犯转到社会协作医院治疗。

(四)对艾滋病罪犯的关怀与救助

我省监狱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使艾滋病罪犯享受到国家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向艾滋病罪犯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给予生活救助。不少监狱艾滋病病房配有有线电视、热水器、棋牌、报纸杂志等文化娱乐生活设施,对艾滋病罪犯配有罪犯卫生员、监护员。有的监狱对艾滋病罪犯每人每月发放60元生活补助。有的监狱在世界艾滋病日和其他重大节日开展“红丝带”关爱行动,为艾滋病罪犯捐款捐物,举办专题文艺晚会。有的监狱向艾滋病罪犯提供牛奶、鸡蛋、病号饭等生活上的特殊照顾,还报请当地法院、检察院同意,允许艾滋病罪犯按照老病残罪犯管理,在计分考核、表扬、记功、评积极分子和刑事奖励方面按照老病残犯对待。

对于艾滋病罪犯,除了政策上的、物质上的关怀、帮助,还有精神上的关爱。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监狱领导、监区班子成员深入艾滋病罪犯病房、监舍,与艾滋病罪犯促膝谈话、嘘寒问暖,关心他们的改造生活。对于那些意志消沉的艾滋病罪犯,监狱干警积极开导、循循善诱,鼓励他们积极生活、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对于有些艾滋病罪犯的不良情绪、不良心理,监狱积极进行心理咨询与治疗,消除不良心理和情绪。时时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这些关怀和救助,打动了无数艾滋病罪犯,他们感受到了政府的温暖,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坚定了积极改造的信心。

二、我省监狱艾滋病防治及艾滋病罪犯管理的薄弱环节

(一)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扎实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监狱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持久性上还不够,不同单位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实效还很不平衡。一些干警对艾滋病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或者只是一知半解,仍然存在莫名的恐惧,对艾滋病犯不敢靠近、不敢接触、不敢管理、避而远之。有些艾滋病罪犯对待艾滋病也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和认识,悲观绝望、意志消沉,恐惧、烦躁,有的甚至仇视社会,寻衅滋事、公然对抗,甚至故意伤人。这些问题都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不到位有直接关系。

(二)有些监狱警察对违规甚至寻衅滋事艾滋病犯一味迁就忍让

有些罪犯自恃是艾滋病人,提出这样那样的过分要求,对护理人员横挑鼻子竖挑眼。有的甚至殴打、抓伤护理人员,威胁干警,公然对抗。有些干警对艾滋病人的违规行为不敢管、不愿管,怕受到艾滋病犯的攻击、报复,有些干警是缺乏管理能力和有效工作方法。干警的一味迁就忍让,不利于维护监管秩序,维护法律和监规纪律的尊严和权威,助长了部分艾滋病犯的不良心理,对其他罪犯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三)参与艾滋病犯管理的警力、医务人员不足,对参与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不完善

艾滋病罪犯管理难度较大,警囚比应该高于其他监区,不少监狱医院或艾滋病犯分监区警力、医务人员不足。如某监狱的医院监区常年押犯200人左右而只有7名干警。管理艾滋病犯确实有一定的危险性,可能会受到情绪失控的艾滋病犯的攻击,医务人员有职业暴露的危险,所以大部分人不愿从事艾滋病犯管理工作,现在从事艾滋病犯管理的干警压力大,思想不稳。目前对参与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有的单位没有落实医务人员、艾滋病犯管理人员的“卫生防疫补贴”、“艾滋病高危作业津贴”,有的补助标准较低,有的对医务人员、艾滋病犯管理人员的培训远远不够。

(四)防护装备不足,医疗设备简陋

关押艾滋病犯的单位,有的没有任何防护装备,有的医疗检测设备和防护装备比较简陋,与工作需要不相适应。我省监狱已经发生了数起艾滋病犯抓伤护理人员或艾滋病人血液溅到他人身上的事件,干警医生确实有职业暴露的危险和可能性,应该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三、进一步做好监狱艾滋病防治与艾滋病犯管理的建议

(一)全省集中关押艾滋病罪犯

艾滋病犯全省集中关押有以下好处:有利于集中和有效利用医疗资源,集中艾滋病治疗专家和有经验的管理干警,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艾滋病的治疗和控制,有利于探索、总结治疗和管理规律,提升治疗和管理水平,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医疗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利于与疾病防控部门、卫生防疫部门的协调联系,享受国家的有关政策。目前有的监狱艾滋病罪犯较少,不好安排护理人员,罪犯之间有矛盾也无法调开,对犯错的艾滋病犯无法使用严管,分级处遇无法落实。集中关押之后这些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可以让没有发病的艾滋病毒感染者护理发病的艾滋病人,可以将有矛盾的艾滋病犯调到其他分监区,可以对犯错的艾滋病犯集中严管集训,不同的分监区实行不同待遇可以落实分级处遇制度。所以应该将我省艾滋病犯集中关押到豫南监狱,同时应该考虑到男犯女犯未成年的分押、同案分押、拆散帮伙、易监改造等问题,可以设若干分监区以解决这些问题。

(二)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缺乏预防艾滋病性病的知识是造成艾滋病传播的主要原因。通过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是防控艾滋病的最有效方法之一,也是艾滋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要让每个人都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预防方法、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提高健康人预防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消除错误认识,正确对待艾滋病人,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让艾滋病犯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要让直接管理人员、医务人员、陪护人员掌握有关操作规范、预防职业暴露的方法、处理原则和处理措施。

(三)补充参与艾滋病犯管理的警力和医务人员,落实待遇,完善激励机制

要及时调配或招聘警察和医生,解决艾滋病罪犯关押单位警察和医务人员不足的问题。鉴于艾滋病犯管理和医护岗位的特殊性(风险大、压力大),应该建立激励机制,警囚比例应该高于其他岗位,在考评优秀指标、职务警衔晋升、外出学习培训等方面,都要有所倾斜。要按照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2条、《传染病防治法》第64条的规定,以及司法部监狱管理局2005年下发的《关于加强监狱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为艾滋病犯管理岗位的警察和医生发放卫生防疫补贴、高危作业津贴,办理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定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预案。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创造机会外出学习和参加研讨,及时更新知识提高技能。要让医生和管理艾滋病犯的警察有更多的自学和休息的时间,有条件的可以每年安排一段时间疗养。

(四)按照部局《标准》及时配备有关医疗设备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配合艾滋病罪犯监区建设,提高监狱艾滋病防控能力,2005年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制定了《艾滋病罪犯监区专用设备基本配备参考标准》,并且说明此《标准》是检测治疗艾滋病最基本的设备配备,各地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和地方财力适当增加艾滋病治疗相关设备或提高标准。我省关押艾滋病犯的监狱,要参照《标准》,及时配备有关设备。省局和监狱要按照司法部监狱管理局2005年制定的《艾滋病防治补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向部局申请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积极争取省财政的配套资金。

(五)加强对艾滋病犯的心理疏导,化解不良情绪和不良心理

有不少艾滋病犯陷入恐惧、焦虑、烦躁、悲观、绝望的心理状态,意志消沉,对生活、对未来丧失了信心。有的得过且过混日子,有的有自杀的倾向,有的脾气暴躁、容易激动,有的心理扭曲、仇视社会、寻衅滋事,威胁甚至抓伤他人,有的不服管理、抗拒改造。针对艾滋病犯的不良情绪和不良心理,监狱心理咨询工作要积极主动,及早发现,及时疏导,及时化解。要及早对艾滋病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自我调节方法,掌握稳定情绪和平衡心理的技巧。要帮助艾滋病犯正确看待人生,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正确对待他人,帮助艾滋病犯树立生活的信心,找到生活的希望。要充分发挥监狱心理咨询师的作用,在必要的时候及时邀请社会上的心理咨询师来监狱开展心理咨询和治疗工作。

(六)对艾滋病罪犯“关爱但不纵容”

关怀艾滋病犯是必要的,但不能无原则地迁就,更不能纵容艾滋病犯的违法违规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艾滋病犯应该遵守法律和监规纪律。《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义务和责任,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狱警察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一身正气,主持正义,对艾滋病犯与其他罪犯一视同仁,当管则管,维护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不能无原则地迁就。对于艾滋病犯的违规行为,该警告的警告,该记过的记过,该禁闭的禁闭。如果毁坏财物,破坏监管秩序,故意伤害他人,构成犯罪的,就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关爱、照顾艾滋病犯,依法依规管理艾滋病犯、处罚违法违规艾滋病犯,两者都很重要。监狱警察管理艾滋病犯过程中要是非分明,坚持原则,做到“关爱但不纵容”。

(七)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医疗部门的协调合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艾滋病犯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对本地艾滋病人负有宣传教育、监测、咨询检测、治疗、救助等职责。《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1条规定:“对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防治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经费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予以技术指导和配合。”因此,监狱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并不只是监狱的职责,需要监狱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完成这项工作。监狱要及时了解艾滋病防治的有关法规、政策,积极寻求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争取获得政策、技术和资金的支持,在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和医疗卫生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做好艾滋病的宣传、预防、检测、治疗、控制等工作。

(八)总结经验,完善艾滋病犯管理制度

艾滋病犯是一个特殊类型的罪犯群体,艾滋病犯的管理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规律性。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监狱应该及时总结艾滋病犯的管理经验,调查、研究和解决管理中的问题,将艾滋病犯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要研究制定监狱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制度,艾滋病罪犯生活卫生、考核奖惩制度,艾滋病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制度,艾滋病罪犯管理干警激励制度,职业暴露预防制度和应急预案等。针对艾滋病的防治国家颁布了不少的法规、规章,制定了不少的政策,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将这些法规、规章、政策和有关艾滋病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方便监狱人民警察日常工作中的查阅和应用。

Discussion on AIDS Criminal Management

TIAN Ming-shan,SHANG Bo
(Criminal Transformation Work Research Institute of Henan Province,Zhengzhou,Henan 450003)

Along with increase of number of criminal with AIDS,its management problem is prominent day by day.Jail of our province make certain progress at the management of criminal with AIDS,but still has some weak links.We suggeste that the AIDS criminal of the entire province should be in central imprison,we should enlarge public education dynamics of AIDS prevent and control knowledge,provides the essential medical service preventer,strengthens psychological unblocking which violates to AIDS,strengthens coordination with concerned department,consummates to administrative personnels’incentive mechanism and the related control system.

jail;AIDS criminal;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DF87

A

1672-2663(2011)01-0010-04

2010-11-28

田鸣山(1953-),男,河南郑州人,河南省罪犯改造工作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监狱学研究;尚波(1977-),男,河南唐河县人,法律硕士,河南省罪犯改造工作研究所副主任科员,主要从事监狱学研究。

(责任编辑连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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