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萍
(淮阴师范学院 文学院,江苏 淮安 223300)
李小峰:渐行渐远的新文学出版家
陈树萍
(淮阴师范学院 文学院,江苏 淮安 223300)
李小峰是新文学出版机构北新书局的创办人,一直得到鲁迅的鼎力支持。他尊重鲁迅的出版意图,接受鲁迅的具体建议,为新文学的出版传播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他之所以被历史冷落主要是缘于与鲁迅的版税纠纷,但是瑕不掩瑜,在历史评价时不能因此而抹杀他的功绩。
李小峰;新文学出版;历史评价
胡适先生曾感慨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看看中国现代文化人的遭遇,更觉得这句话很耐人寻味。今天知道李小峰做过何等事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偶有所知又多半是因为鲁迅与北新书局的版税纠纷,于是鄙薄它的创办者李小峰了。然而若是回到1930年代的新文学出版场域,人们便会愕然发现李小峰是无法绕过的人物。简单说来,李小峰自1925年3月正式创办北新书局开始,就在无意之中引导了新文学出版事业的发达,以“新锐”著称的北新书局迅速成长为一家令人尊敬的出版机构,李小峰的个人声望也在1929年前后达到顶峰,此后他一直以出版家的面貌出现于大众视线之内。建国后,经过公私合营,北新书局走完了自己的历史的旅程。1955年李小峰成为上海文化出版社(后改名为上海文艺出版社)的副总编辑,只是他大部分时间都耗费在反省、检查中。“剥削鲁迅”的政治高帽挥之不去,而他的出版功绩再无人问起,终于成为过眼烟云,不为人知了。但对于一位曾经得到鲁迅赏识、扶持并做出努力的出版家来说,这显然过于冷漠了。
一
只要翻阅鲁迅先生的著作年表便会发现,北新书局出版发行了鲁迅先生24部著作(或译作)。鲁迅似乎将作品专供北新书局,成为“驻局”作家,而它只不过是刚从北大毕业的李小峰在1925年正式创办的私人书局,根本不能与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等大型出版机构相抗衡。文坛巨匠将个人心血尽付一个藉藉无名的青年人之手,看似草率,却由此催促了中国现代文学出版史上的一个奇迹:北新书局成为新文学出版传播的“老大哥”,以出版鲁迅、周作人、郁达夫、冰心等人的著作出名。那么,问题由此产生:李小峰何以能得到鲁迅的信任,以至于成为出版鲁迅著作的不二人选呢?这就要从鲁迅与李小峰双方的个性气质与理想追求说起。
李小峰(1897—1971),江苏省江阴县人,1918年进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学习,1923年毕业。根据其家人与朋友的描述,李小峰的性情并不活泼,但是勤勉踏实而又有魄力。醉心于新文化的李小峰在北大读书期间进入新潮社帮忙社务,主要是编辑出版《新潮》杂志与新潮社策划的丛书,积累了相关工作经验。当时新潮社社员孙伏园很得鲁迅赏识,孙伏园又与李小峰志趣相投,由此李小峰与鲁迅逐渐相识。由《鲁迅日记》可知,1923年4月15日晚孙伏园带着孩子与李小峰一起去拜访鲁迅,这是李小峰第一次出现在鲁迅的寓所。1924年11月《语丝》的创刊让双方的交往变得密切起来。1925年2月鲁迅为李小峰校对译著《两条腿》表明双方的交谊已经非寻常人所比了。1925年2月24日李小峰之妻蔡漱六与鲁迅相识(这位女士以后长期与鲁迅打交道)。现在已经无从得知北新书局的创办到底酝酿了多久,但鲁迅显然很关注此事,而李小峰也将鲁迅视作事事可以请教的可信赖的师长。仅在1925年2、3月份北新书局正式创办前后,鲁迅日记便有17次与李小峰相关的记录,这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交往高峰。身为北大学子,李小峰气质深沉,有着很浓的书生气,也就是被鲁迅一再爱惜的 “傻气”[1]。正是这份“傻气”让鲁迅对李小峰的北新书局一直另眼相待,始终不曾弃之而去。
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鲁迅很早就意识到编辑刊物出版书籍的重要性并且多有实践之举,但是如果将编辑出版作为主要事业又显然有悖鲁迅的文化使命。鲁迅早年有编辑出版书籍的经历,但以失败告终。此外,鲁迅也曾遭遇过大书局的退稿。许钦文曾提到鲁迅文稿被大书店多次拒绝之事:“鲁迅先生初次作稿的时候,是投到某大书店里去的,可是不收;寄去,退回来;再寄去,又退回来;因为他的文章富于革命性,而大书店只知道墨守成法,而且文艺作品,重在创造,表现的方式是力求新颖的,而一般编辑的人,脑中只有几篇古文的格式,不符成见就认为不对,因此这样也不好,那样也不好,等到退寄了的稿子在别处发表,已为许多读者所欢迎,还以为是怪事,不知道自己的眼睛太浅。”[2]因此,李小峰与北新书局的及时出现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鲁迅的难题。鲁迅曾回顾双方合作之原委:“我以为我与北新,并非‘势利之交’,现在虽然版税关系颇大,但在当初,我非因北新门面大而送稿去,北新也不是因我的书销场好而来要稿的。所以至去年止,除未名社是旧学生,情不可却外,我决不将创作给与别人。”[3]在这封信中,鲁迅所言“在当初,我非因北新门面大而送稿去,北新也不是因我的书销场好而来要稿的”,很能概括出最初双方合作的基础:彼此都有着共同的传播新文化的理想。物质的简陋无妨双方志趣相投,在译作《苦闷的象征》出版之时,鲁迅亲自动手撰写广告登载在《语丝》上,然后由李小峰等人张贴在北大各院门口的事实便足以证明了这一点。[4]
二
在鲁迅、周作人、郁达夫等人的鼎力支持下,北新书局在1949年之前出版的文学类书籍达到了545种,其中中国文学达到400种,且以新文学作品为主。若与其他出版机构相比,这样的出版速度与业绩是相当惊人的。[5]可见,李小峰从北新书局成立之初就定位明确:将之打造成新文学书籍的专业出版机构。从鲁迅与李小峰的长期交往来看,鲁迅对北新书局一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李小峰则以尊重与厚待相回报,所谓“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是也,由此奠定了双方长久合作的感情基础。
鲁迅很重视李小峰与北新书局的生存与发展,他不仅将自己的新作尽量付与北新书局出版,而且在打击盗版(时人称为“翻印”、“翻版”)方面也乐意助北新书局一臂之力。1930年代盗版书籍最厉害的地方是北平。为了对付北平的盗版者,鲁迅不仅同意专门印刷廉价版本供应北平图书市场,而且主动降低版税以示支持。[6]此外,鲁迅还常常情不自禁地关心北新书局其他出版物。他常常超越简单的商业关系,宛如慈父对待孩子那样,简直有点“偏私”。[7]即使其他书店许以优渥待遇以获得其著作的出版权时,也被他拒绝了。当章廷谦校点的《游仙窟》在印刷上屡被延误时,鲁迅不停地催促李小峰,因为郑振铎等人也在校点排印该书,一旦先于北新书局出版,北新书局的版本难免受到影响,真是 “皇帝不急太监急”。孰料郑振铎等人的速度更慢,郑振铎等人在《文学周报》上的讨论宛如给北新书局做广告一样,让鲁迅自嘲不已:“例如《游仙窟》罢,印了一年,尚无著落。我因听见郑公振铎等,亦在排印,乃力催小峰,而仍无大效。后来看见《文学周报》上大讲该《窟》,以为北新之本,必致落后矣。而不料现在北新本小峰已给我五本了居然印行,郑公本却尚未出世,《文周》之大讲,一若替李公小峰登广告也者。呜呼噫嘻,此实为不佞所不及料,而自悔其性急之为多事者也。”[8]北新书局转向教科书业务时,他公开表示自己的疑虑与担忧:“学校用书,近来各书局竞相出版,且欲销行,仍须运动,恐竞争亦大不易。北新又一向以出文艺书得名,此举能否顺利,似亦一问题也。”[9]在北新书局因为封门的压迫而导致经济困难时,他决不会去催逼版税:“观北新办法,盖还要弄下去,其对我们之态度,亦尚佳,今日下午我走过支店门口,店员将我叫住,付我百元,则小峰之说非谎,我想,本月版税,就这样算了罢。 ”[10]
就李小峰而言,他的出版思想与一些做法是很值得借鉴的。
1.努力追随新文化思想,尊重鲁迅等人的出版意图,这大概是最重要的让鲁迅不忍随意弃之而去的原因。李小峰与其他书商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他本人的新文化思想比较深厚,站在时代思想潮流的前列。因此,他极服膺于鲁迅、周作人等新文化大家。对于鲁迅介绍的稿件,无论赚钱与否,李小峰都立即付印。这难得的义气之举深深打动了鲁迅:“前两三年,别家不肯出版的书,我一绍介,他便付印,这事我至今记得的。虽然我所绍介的作者,现在往往翻脸在骂我,但我仍不能不感激小峰的情面。”[11]鲁迅曾推荐了许多青年作者的书稿给李小峰,李小峰从未表现出为难的神色。这是李小峰一贯的作风。他对于周作人介绍的稿件也是如此态度。周作人曾经将李大钊的文稿介绍给李小峰,明知道会被查禁,他仍是想尽办法让书籍面世。果然,《守常文集》甫一问世即被查禁,让书局蒙受了经济损失。明知无利可图甚至会惹火烧身,但对于李小峰来说,尊重鲁迅、周作人等人的出版意图比现实考虑更重要。这也是他能够维护《语丝》的“真纯、勇敢”与《奔流》(鲁迅主编)的“左翼底色”的原因。
2.从善如流,接受鲁迅的出版销售建议。作为知识分子,鲁迅更看重书店的传播之功而非生意赚钱之道,因此他从作者与读者的立场出发提出了许多建议。如书籍印刷要精美、注意封面设计、版面要多留天地;实行码洋实价售书、降低书价、开架售书便于阅读等等。而开架售书更是引领了书籍销售的时尚,当时许多书店出于保守的生意经,害怕表面的经济损失而不让读者自由翻阅,鲁迅则提出这一点以求有利于贫困读者。鲁迅的诸多建议在当时看来是有损书商利益的,但是李小峰一一接受并及时改进,务求达到鲁迅的要求。这就增加了北新书局获得优质的文化印象资产的可能。“优待作者”则具体表现在北新书局提高了作者的版税标准。北新书局定下的版税标准为:鲁迅25%,周作人、郁达夫、冰心等20%,其他人为15%。当时各书店最高的版税是15%,一般的是12%。[12]李小峰甚至注意到鲁迅对毛边书的爱好,在北新书局出版了许多毛边书以适应当时一班“毛边党”的需要。
3.策划出版品牌期刊与丛书,推出新作家。同人期刊《语丝》的成功启发了李小峰出版期刊杂志的设想。他在接手《语丝》的出版发行业务之后,还先后出版了 《北新》、《现代文学》、《青年界》、《奔流》、《小学生》等刊物。这些刊物的读者群比较明确,覆盖了各类学生。此外,李小峰有感于读者喜欢追捧名家的心理,于是策划了各种丛书,丛书无一例外地以名家挂帅,再搭上初出茅庐的新作者。这样一来,李小峰就借名家之东风,顺利推销新作者。不断推出新作家不仅有益于新人的成长,而且还是一个书局眼光与魄力的证明。
4.超前的广告意识。《语丝》创办之初就会利用期刊的中缝做书籍广告。此后的期刊继承了这一便捷手段。李小峰常常在新书未出之前便开始进行预告,接受读者预定,以此制造热烈的销售氛围。而书籍的广告并不冗长、夸张,通常是一两句话简要介绍而已,其中部分书籍广告还是出自鲁迅之手。此外,李小峰还在期刊上举行“征文”活动,部分征文针对青年读者的生活与心理,让读者直抒胸臆,关注举办征文的杂志。而“读书征文”是一种非常别致的广告方式,他通过指定阅读书籍参与有奖征文的方式带动读者的阅读北新书局所出新书的兴趣。
世事变幻莫测,世人于是感慨知音稀。李小峰与鲁迅的合作在1929年经受了一次几乎毁灭性的考验。由于北新书局常年拖欠鲁迅的版税,以至于让鲁迅忍无可忍,于8月13日正式委托律师索取版税。最终他接受了郁达夫等友人斡旋,与北新书局达成解决方案[13]。就鲁迅书信与日记来看,与其他许多精明的书店老板相比,李小峰还是相对忠厚的。在鲁迅的书信中,他留下了许多书店的为难记录:“该局(光华)很不好,他将纸版取去,至今不付款,再版也径自印卖,不来取‘印证’,我们又在重压之下,难以出头理论,算是上了一个当。”开明书店则是 “一个刻薄的书店”,1931年未名社解散后鲁迅与开明打交道收回书款的经历相当曲折:“我有三千余,与开明书店交涉至今,还是分文也得不到”。[14]
版税纠纷并未让鲁迅中止与北新书局的合作关系,仍是对北新书局厚爱有加,这让李小峰感怀一生。新文学出版事业的精神导师鲁迅与其实践者李小峰不仅共同创造了民间小资本经营 “大文化”的奇迹,而且共同分享了现代出版的优势与利益,在各自的位置上互动影响,留下了一个出版者与作家之间的经典例证。
[1]鲁迅.271226致章廷谦[A].鲁迅全集(第11卷)[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605
[2]许钦文.鲁迅先生与新书业[J].青年界,第10卷,第4号(1936年11月)
[3]鲁迅.330102致李小峰[A].鲁迅全集(第12卷)[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137-138
[4]李小峰.鲁迅先生与北新书局[J].出版史料,1987,(2)
[5]李家驹.商务印书馆与近代知识文化的传播[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68
[6]鲁迅.310808致李小峰、320424致李小峰[A].鲁迅全集(第12卷)[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52,83
[7]许广平.鲁迅和青年们[A].许广平忆鲁迅[C].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79:237
[8]鲁迅.290315致章廷谦[A].鲁迅全集(第11卷)[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655,656
[9]鲁迅.310426致李小峰[A].鲁迅全集(第12卷)[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44
[10]鲁迅.321126致许广平[A].鲁迅全集(第12卷)[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126
[11]鲁迅.271226致章廷谦[A].鲁迅全集(第11卷)[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605
[12]李宗奋.北新书局的盛衰[J].江阴文史资料第6辑,1985,(8)
[13]陈树萍.北新书局与中国现代文学[M].上海:三联书店,2008
[14]鲁迅.321212致曹靖华、330209致曹靖华、320108致曹靖华[A].鲁迅全集(第12卷)[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130,148,48
I206
A
1009-9530(2011)01-0006-03
2010-12-10
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基金项目(09YJCZH050)
陈树萍(1972-),女,江苏淮安人,复旦大学中文系博士后流动站研究员,淮阴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