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存
(桂林医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随着高校校园网络化的迅速普及与发展,对于网络空间中最前沿、最活跃的大学生群体而言,网络已不仅仅是一种传播媒介,而且已成为他们学习、交往、娱乐的新的生存空间。网络生活作为一种改变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基础性因素,必然要在改变整个人类生活品貌的同时,也引发大学生精神文化生活和价值观念的深层演变。因此,如何在“网络时代”加强大学生网络伦理教育,消除网络的负面影响,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塑造大学生的网络人格,成为当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一个无法回避且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网络伦理就是人们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进行社会交往时表现出来的道德关系,以及人们在网络空间中应遵守的行为道德准则和规范。高校网络伦理问题是指大学生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切违反道德和违法犯罪的非理性行为。大学生由于对新生事物有天生的好奇和热情,加上旺盛的精力和无畏的探索精神,面对扑面而来的网络时代,他们趋之若鹜,纷纷“触网”。由于网络空间所特有的“虚拟性”以及大学生心理、生理等特点,使得他们极易受到外界思想的冲击而产生一系列网络伦理危机。
“网络文化的性质是虚拟性,它具有物质实体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抽象的实在性、间接的具体性、复制再生能力、超越自然物理时空限制等特点。”[2]现实世界中所构筑的人与人之间坚固的伦理关系,在网络世界中已变得无足轻重。在网络世界里,人人都是精神贵族,人人都可以实现任意的虚拟梦想,道德与不道德在这里已看不到界限,虚拟世界被一些大学生视作逃避现实世界的惟一的“精神家园”。
一方面,网络为大学生提供了广泛的交流空间,如QQ聊天、E-Mail交流、BBS版面活动以及网络游戏等,而且网上交友可以“匿名进入”,特别是一些建立了班级博客、班级QQ群的集体,平时同学间的交流、班级事务的处理主要通过网络来进行,这种网络交流已成为大学生交往的一种时尚方式。然而,人毕竟是社会性的动物,任何人的健康发展都离不开现实中的人际交往。“人—机—人”这样一个相对封闭的交往模式和“电脑式生活”使得同学之间缺少现实生活中的交流,感情联系日益淡薄,使得大学生变得孤僻、自私、冷漠和非社会化,群体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有些大学生不能适应大学的紧张学习生活和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不能正确面对日趋变化多端的现实社会和就业压力,就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在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和网络社区中去寻找自我的认同感、成就感,不但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还对自己的身心健康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互联网络的出现为人们开辟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个人化表达空间,同时也造成了网络环境的污染问题。据专家估计,文献中信息垃圾所占的比例不少于50%。如滥用信息技术制造、传播信息垃圾和计算机病毒;编造虚假信息对他人进行诽谤或制造社会混乱;浏览、下载、传播黄、赌、邪信息等,尤其是出现“黄”、“黑”、“假”、“诈”、“毒”等五大网络伦理问题。比如,最近手机黄色信息蔓延,危害青少年心理健康,媒体上关于手机黄祸的报道比比皆是。
在各种信息观点自由表达的网络上,含有道德败坏、精神空虚、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信息大量涌入,使一些意志薄弱者价值观念扭曲。西方某些发达国家利用其网点多、信息量大的优势不遗余力地在网络中扩大其思想文化影响,冲击着我国的主旋律思想文化,对青年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伦理道德造成潜移默化的扭曲、侵蚀和消磨。由于自制力较弱,大学生们极易成为被“污染”的对象,他们的思想常常处在矛盾、迷茫和困惑之中。长期沉浸于这些低级庸俗的信息,将扭曲大学生对人生、人性的正确认识,甚至滑向犯罪的深渊。
网络的自由性和缺乏道德约束力,使一些大学生陷入错误泥潭,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的大学生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视基本的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凭借其掌握的网络技术和专业知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计算机非法侵入、攻击或破坏他人信息系统,窃取机密情报;制黄贩黄、侵犯知识产权或进行煽动性的反动政治宣传。有的大学生则在网上发表过激言论、散布政治谣言、发表不健康文章、对领导和教师进行人身攻击,抨击我国的政治民主问题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都构成高校的不稳定因素,并对社会造成危害。
“他律道德”是指人们在进行道德判断和行为选择时,受到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支配和制约。对行为的判断是根据客观的效果,而不是主观的动机。他律的道德标准具有客观性。由于互联网缺少规范和监督,人们难以形成这种受制于外部规范的“他律道德”。
美国学者理查德·斯皮内洛指出:“技术往往比伦理学理论发展得快,而这方面的滞后效应往往会给我们带来相当大的危害。”正是网络技术的普及与网络行为规范教育二者之间的脱节使得这种网络空间“无规则、无道德”的认识长期得不到纠正。网络行为规范教育的缺位,导致了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的缺失。大多数高校,教师在向大学生普及计算机知识时,仅仅只注意了防范学生网上“涉黄”,而忽视了对学生进行网络上的社会主义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教育,忽视了对学生网络上的伦理品质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所以,“他律道德”在网络空间就很难形成。很多大学生在这种缺少评价和制约的环境中,往往就会表现出与自己性格与现实身份不一致的行为。
此外,网络缺乏“把关人”。[4]传统媒体都会受到政府、至少是媒体拥有者的控制,有一帮内容的“把关人”,而互联网却是一个自由的天地,谁也无法完全控制其全部的内容,缺乏“把关人”。在互联网上,所有人都是自己的领导和主人,谁都有发言权,而谁又都没有绝对的发言权。这种无政府状态必然导致网上信息的良莠不齐,出现大量的网络“垃圾”。
自律道德是指人们进行道德判断和行为选择时,主要是受自己主观的价值标准支配,而不是外部的规范。其道德判断具有主观性,是道德发展水平趋于成熟的主要标志。互联网的虚拟性将会导致人们的主观价值标准模糊和自主意识降低,自律道德弱化,并因此而产生网络伦理危机。
在网络中,人们是以“符号”身份、在“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交往的,不用面对现实社会中活生生的人,不必面临“对他人诚实、负责”和信用等社会道德的直接压力,容易将人性中丑恶的一面暴露出来。他们把在日常生活中被压抑的人性中恶的一面充分宣泄出来,丝毫不顾及他人的感受,在他们看来,网络是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场所,可以做违法的事而不必负法律责任。而且,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网上的内容,而不是自己的内在价值标准及态度,这种自我卷入的水平很高,现实的规则和个体的内在标准对个人行为的监督显得无能为力。由于互联网的这种“虚拟”特性,现实世界中的法律、道德规范在这一全新社会空间中几乎无法发生作用,而适应网络空间的新规则尚未有效建立,加之大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定形,文化修养、自律能力等综合素质还不高,导致大学生行为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的降低,导致他们处于肆无忌惮的“规则任意”状态,出现“无规则、无道德空间”的错觉,他们网络行为规范意识淡薄、网络是非观念混乱。
面对网络伦理危机,各方面的学者都涉足这一领域,全世界的计算机和网络组织和各国政府也为其用户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规则和协议。比如: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为计算机伦理学所制定的十条戒律,也可以说就是计算机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是一个计算机用户在任何网络系统中都“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它是从各种具体网络行为中概括出的一般原则,具体内容是:(1)你不应用计算机去伤害别人;(2)你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3)你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4)你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5)你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6)你不应使用或拷贝你没有付钱的软件;(7)你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8)你不应盗用别人的智力成果;(9)你应该考虑你所编的程序的社会后果;(10)你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5]我们可以借鉴这种方式,结合各高校的实际情况,开展网络伦理规范的可操作性研究,建设符合我国国情、行之有效的网络伦理准则,敦促大学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约束大学生的网络行为,有效地减少互联网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
同时,我们要逐步加强和完善网络伦理的相关研究,建设基于网络空间技术的网络伦理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发挥网络技术本身的优势,加快网络伦理学网站的建设,克服过分崇尚科技理性、工具理性的倾向,将注意的焦点从纯粹的网络技术转向人自身,从“技术地解决”转向“伦理地关注”和“伦理地解释”,力求在开发、发展和使用网络技术的同时明确地把“以人为本”的伦理意识注入其中,使网络化的社会生活、交往方式不致陷入“技术因素大于人的因素”的伦理困境。同时,在网络伦理研究中更多地赋予网络行为以伦理价值,使人——机系统中对机器的道德预设成为可能。
(1)针对大学生中存在的种种不文明上网的行为,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我国高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在“两课”教学中,为大学生开设“网络法”、“网络伦理”、“网络文化”之类的课程,树立大学生的网络法律、道德意识,普及信息网络安全运营的教育,让大学生能自觉依照各种规范来约束自己的网上言行。(2)高校应当把网站建设和网络教育结合起来,高校教师应主动通过校园BBS、班级博客、班级QQ群等及时、准确地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要以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在潜移默化中,传递人文关怀、诱导健康人格心理发展,真正做到“润物细无声”。对于同学关心的心理健康咨询、勤工助学、就业信息、教学信息甚至生活信息都可以通过组建相应的网站来引导学生合理、文明地使用网络。(3)高校要利用图书馆平台,对大学生进行网络伦理道德教育。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要充分利用网络这种有利于学习的平台,引导大学生进入网络学习环境,教会他们利用搜索引擎,掌握从网上下载学习资料的方法,搜索与学习有关的各类信息,并使他们学会利用网上的E-mail、BBS等交互式软件提交作业。并且通过网络电话、在线交流、QQ对话和留言板以及设立咨询信箱等各种方式对大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咨询,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伦理道德的熏陶。(4)此外,要开展网上道德监控评价,举办网上“文明”活动、网上“环保”活动和网上“扫毒”活动,组织学生成立“网络文明协会”、“网络文明自律会”、“网络文明督察组”等学生团体,及时监控网络论坛、电子公告栏、留言板,跟踪、清除、过滤“黄毒”网站与内容,加大力度整治恶意言论与虚假信息的污染,加强对不道德行为的批评教育和改造,从而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信息网络环境。
一般而言,信息素养主要包括八大能力,即运用信息工具、获取信息、处理信息、生成信息、创造信息、发挥信息的效益、协作信息与信息免疫。[6]在当前的大学网络伦理教育中,在综合提高大学生信息素养的过程中,决不可忽视信息免疫力的提高。提高信息免疫力,目的在于提高大学生上网过程中自觉抵制有害信息和垃圾信息侵害和干扰的能力,使学生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自控、自律和自我调节能力,从而能够自觉地抵御和消除垃圾信息及有害信息的干扰和侵蚀,形成合乎时代的信息伦理素养,实现“由自我调适达到自我幸福”。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该自律:不制造、不浏览、不传播不良信息;发现不良信息,立即举报,每个大学生都应树立对全社会负责的理念,要自觉抵制,不给网络毒瘤生存和传播的机会,为大学生筑起牢固栅栏。
在网络伦理建设中,高校要采取“信息引导”、“信息分析”的方法,从社会道德、法律层面教育学生正确看待网络的信息传播功能,根据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培养其良好的信息素养,提高其自律能力,增强其免疫功能,真正使网络成为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好助手。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与计算机和网络有关的协会,如“计算机协会”、“网络创意协会”和“Flash协会”等,加强大学生社团的网络伦理养成教育,提高大学生的信息免疫力。大学生社团成员之间的养成教育是通过成员的活动与交往潜移默化地进行的,这种通过共同兴趣爱好结合在一起的相互影响相互学习的养成教育是学校正规教育的极好补充,对大学生来说最容易接受。事实证明,这种方式对于大学生提高信息素养、形成网络自律、规范网络行为是十分有帮助的。
[1] 陶文昭,詹英.网络教育[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9:21.
[2] 朱银端.网络伦理文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12.
[3] 肖小云,等.网络世界道德的底线在哪里?[N].泉州晚报,2004-02-24(16).
[4] 陈卓武,许莲华.在高校设置网络伦理课程初探[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5,(1):90.
[5] 计算机伦理十诫[J].信息经济与技术,1997,(5):26.
[6] 钟志贤.信息素养:培养你八大能力[N].中国教育报,2001-0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