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28”事件透视如何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2011-08-15 00:49张宇鹏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青少年社区工作

张宇鹏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自动化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5)

从“6.28”事件透视如何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张宇鹏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自动化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5)

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原因从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四个因素进行分析,对瓮安县进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度化建设,重点人群教育、管理和服务、依托社区管理实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全覆盖,聚集社会合力巩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成果等方面的措施和效果进行了分析和评价,从而总结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从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抓好基层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对策措施。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瓮安“6.28”事件发生之后,大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牵涉其中,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如何依法正确对待和处理这批违法青少年,成为处理“6.28”事件的难点,瓮安县大胆尝试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参与“6.28”事件的未成年人从宽处理,让其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挽救工作,妥善解决了这个难题。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和上级政法各部门的肯定。胡锦涛、吴邦国、习近平、贺国强等同志亲自圈阅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对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新路子——关于瓮安“6.28”事件中违法青少年帮教挽救工作情况报告》”(黔政法(2010)69号),温家宝、李长春、周永康等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周永康2010年4月6日批示“贵州瓮安县帮教违法青少年的工作见到了好的成效,重教育、挽救,认识改正后不做记录,不背历史包袱,不影响上学、参军、就业,收到了家长和社会的认同和欢迎,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探索”,胡锦涛同志对瓮安县社会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瓮安县在社会管理改革创新方面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和发扬。“6.28”事件后,瓮安县各部门抓住有利时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

团县委紧紧围绕青少年成长成才为中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消除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因素,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加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各方的努力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10年全县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达到了100%,全县未成年少年无一人违法犯罪,安全感民意调查中,瓮安县稳居全州第一,全省第三的好成绩。下面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对我县采取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措施、效果进行分析,从而总结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措施。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成因分析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问题,其原因既有主观因素即未成年人自身的因素,又有客观因素即未成年人以外的因素,两种因素交互作用,导致了犯罪行为的产生。

(一)受自身因素影响。未成年人生理正在迅速发展,心理不成熟,心理发展滞后于生理发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并受家庭、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较大,抵御外界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情绪不稳定,对事物判断能力较差,模仿性、好奇心和虚荣心都很强,容易产生对立情绪、逆反心理和攻击性行为,辨别是非以及自制的能力较弱,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或不法分子教唆而误入歧途,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受家庭因素影响。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一些家长对孩子娇生惯养、过度溺爱,纵容庇护其不良行为,养成孩子好逸恶劳、自私任性、娇纵霸道等性格;一些家长忙于生计而无暇管教孩子,对孩子的不良习性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使孩子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恶习;一些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通常以训斥、打骂代替说服教育,使孩子形成自卑、孤僻、冷漠的性格和逆反心理;一些家庭父母感情不和或离异,家庭结构残缺,造成青少年缺乏父母关爱,身心健康受损,逐渐产生性格扭曲等等;一些自身行为不端,涉及黄、赌、毒、偷盗等恶习,对孩子造成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电脑、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接受外界信息的能力在很多方面甚至超过了父辈,形成了信息反哺现象,父母的传统地位受到了挑战;以往父辈的传统家庭教育方法已经不太适应新形势下家庭教育的快速发展。

(三)受学校教育因素影响。未成年人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中度过,学校对未成年人科学知识的培养,良好品德和人格的塑造有着重大的影响,但是在当前教育体制下,许多学校只管教书,不管育人,急功近利,片面追求及格率和升学率,对学生缺少人文关怀,忽视对学生德育、法制和心理的教育,造成一些学生思想道德“滑波”,理想信念意识模糊,法制意识淡薄,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限模糊。一些学校只注重学生的校内教育管理,缺少与学生家长的日常联系沟通,对学生的校外活动情况不了解,不掌握,造成校内外教育管理脱节,对学生在校外的违法犯罪苗头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消除,无法引导学生回归到健康成长的道路上来。不少教师忽视对后进生的辅导和管理,动辄批评处罚,使后进生易产生自卑和厌学情绪,有的甚至产生扭曲心理,流失于社会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四)受社会风气影响。一是社会不良风气尤其是“金钱万能论”、“读书无用论”等低俗观念的影响下,使部分青少年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等发生偏差;二是一些违法犯罪团伙千方百计诱骗、教唆和威胁青少年犯罪,把一些缺乏分辨力的青少年“拖下水”;三是带暴力、凶杀、色情等内容的书刊及音像制充斥文化市场,腐蚀和毒害青少年,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四是色情网站、网络聊天和网络游戏使不少青少年通宵达旦沉迷其中,玩物丧志,有些为了支付电子游戏花销,再无正当钱财的情况下,受电视暴力情节的影响,萌发偷抢等念头,加上网上不健康内容的毒害,对一些缺乏辨别能力和法制意识的未成年人毒害很大。

二、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度化建设。主要工作有:一是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县委。以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全县13个职能部门配备专人负责,以最大的动员力度、最强的组织力量和最有力的保障措施投入此项工作,各乡镇相应组建组织领导机构,相互之间互动配合紧密,整合力量形成强大的抓手合力;二是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纳入了全县综合治理并建立了量化考核标准和评选表彰激励制度。

(二)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对全县每家每户重点人群摸底的情况下,分门别类制定了工作方案。仅2010年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遣返、安置、救助达7人次,收置6人次;对留守儿童送去价值3000元的书包、学习用品、慰问等物品;对辖区内17个无人照管的孤儿进行了妥善安置。制定文件严格规范中小学开除、劝退等相关措施控制中小学生辍学,清肃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不良影响等,组建校园保卫机构182个,成立校园巡护支队182支,配备了巡护人员500余人,实现了全县校园的全覆盖,加强了对全县54个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和电子游戏室的管理、培训、指导工作,并与业主签订了经营、禁毒、消防、安全生产责任书,坚持开展“黄赌毒”打击犯罪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青少年帮教活动,对辖区内153名社会闲散不良青少年实施帮教和就业指导等活动;在学校设立“法制副校长”制度,依托学校开展各种类型的教育、帮教活动,其中各项法制讲座5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多万份,83000余名师生受教育,在校师生教育覆盖面达到了100%,群众知晓了达到了90%以上,全县形成了懂法知法、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依托社区管理实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全覆盖。通过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在团县委开通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热线,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成立了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和青少年劳动保障法律监督中心“三中心”,对社区各类不良青少年进行了心理辅导和入户帮助,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教育培训引导、宣传等工作,在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娱乐方式,净化青少年精神生活空间;发挥舆论传媒优势,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大胆揭露曝光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现象,对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制社会宣传,结合实际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联系点或确定共建单位,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指导青少年开展法制学习和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创建“社区家长学校”跟新家长家庭教育理念;建立“社区法制学校”强化法律意识;建立“社区青少年维权服务站”保护青少年权益。建立公检法、社区等相关部门的部门沟通和信息反馈机制。

(四)聚集社会合力巩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成果。依据县法院提供的数据,2000年至2006年5月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2件68人,其中抢劫23件27人,盗窃17件24人,抢夺5件6人,故意伤害罪2件2人,寻衅滋事2件5人,强奸3件3人,2008年“6.28”事件之后,全社会通力合作,2010年全县未成年人无一人出现违法犯罪情况。2010年团县委从社会各界募集善款、资金共计116890元用于开展关爱留守儿童、青少年帮扶工作,积极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协助57户农村青年共贷款160余万元。全社会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产生了高度的认同感,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为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对策措施

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重大社会课题,也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立足基层基础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提高青少年自我预防犯罪能力的同时,继续贯彻落实综合治理方针,减少、消除外在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把青少年犯罪率降到最低的限度。

团县委在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措施,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着一定问题和薄弱环节。如为青少年服务的项目偏少,全面关心青少年教育的社会风气尚未很好地形成,一些社会的环境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青少年网络教育工作明显滞后,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立足领导抓预防。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主线,积极做好青少年思想强化基础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创新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理念、政策体系、优化体制机制,采取有效方法手段,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和综治委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公众参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格局,形成符合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求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工作体系,加强与公安和司法等单位之间的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动员各方面力量,针对青少年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各种重点活动、重点工作,切实有效地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出有益探索,并为其他地区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立足认识抓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充分履行职责,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权益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机构建设。针对社区青少年、在校生以及其他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积极开展各项重点活动,努力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1、在校青少年群体。坚决贯彻落实好九年义务教育相关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适龄儿童按时上学,没有按时上学的,社区、村委会干部要做好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主动家访动员家长及时送适龄儿童上学接受教育。防止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辍学、退学、失学等。在义务教育阶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学校联合当地部队、武警、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门、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和“法制教育进社区”活动,并要求和鼓励各校自行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做到“七个一”,即设一个法制宣传栏、配一套法律图片、建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每季上一堂法制课、一学期播映一次警示专题教育片、一学期每位学生撰写一篇法制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一学期召开一次法制主题班会。在社区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通过举办演讲比赛等普及与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大力实施青少年的志愿者普法宣传计划和法律援助服务计划。帮助青少年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青少年的思想情操,行为特征,明确了解青少年思想行为动向,加强教育引导,通过整合多种助学基金,进一步深化“希望工程”、“手拉手”助学活动,千方百计帮助青少年及特困青少年家庭完成学业,并逐步完善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青少年工作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等,加强青少年事务协调机制,努力探索落实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少年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思想身心健康发展。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活动。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性工作,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有关部门配合,才能取得彻底的效果。积极开展以“弘扬正气和培育民族精神”、“18岁成人宣誓”、“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各种主题团日活动,引导青少年深入学习英烈、楷模、先进文化、大力弘扬时代主流精神,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交流,引导青少年深刻感受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成就,自觉养成实践敢为人先、务实进取、开放兼容、敬业奉献的精神。此外,不断丰富教育载体,利用少年警校、劳动基地等在教育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结合不同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开展团队日活动,教育青少年在实践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同时举办各种讲座,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氛围。团委部门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努力建立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等维权实体,组建青少年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工作的教育培训引导、宣传等工作,在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娱乐方式,净化青少年精神生活空间;发挥舆论传媒优势,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大胆揭露曝光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现象,对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法制社会宣传,结合实际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联系点或确定共建单位,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指导青少年开展法制学习和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2、中学毕业未升学青少年群体。开展中学毕业未升学青少年的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实施“职业援助计划”。依托团县委、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当地职业培训院校、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闲散青少年就业创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心理咨询、就业创业帮扶等工作,动员中学毕业未升学青少年参加职业培训学校继续学习和接受培训,让青少年掌握就业创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核心竞争力。

3、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这部分青少年处于比较危险地带的青少年,但是还未触及法律,这部分青少年群体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边缘地带,稍微教育不到位,这些群体就有可能触及法律了。针对这一群体,要充分利用公安、司法、工商、城管等执法部门掌握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信息,通过预防青少年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共享机制,快速通报各相关部门和社区,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社区街道、关工委、村委会等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逐渐建立专门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工作者站,配套工作站运作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在条件容许的条件下尝试聘用专业社会工作专业大学生或者社会工作专业工作者为中间力量,以社会工作志愿者为辅助力量形成专业化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队伍,社区街道、关工委、村委会等提供全方位帮助和协助,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进程。对孤儿、重点危险青少年人群则采用直接安置工作方式,减少违法犯罪的动机,并和相关部门的人员、志愿者采用“结对子”方式进行一对一帮扶,详细制定帮教措施,注重违法犯罪转化和教育工作,要从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多关心他们,进行跟踪教育管理。

4、违法犯罪青少年群体。对已经涉及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公安司法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对涉黑等团伙要不遗余力铲除,确实起到警示作用,联合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各级共青团组织及各类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继续做好违法犯罪青少年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等转化、帮教工作,这批违法犯罪青少年重新走入社会后,要发挥基层组织的帮扶作用,特别是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对服刑家庭未成年子女群体,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生活救助和心理疾病预防、干预和救治工作,为村(社区)为单位,主动关心他们,给予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资助,以解决他们心理、生活上的困难。

5、农村留守儿童群体。近年来随着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增多,许多孩子被留在了家中,他们被称为留守儿童。这些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和心理上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逐渐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吕绍清说,“在一些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占学生总数的30%-50%”。留守儿童问题是城乡二元化结构的“副产品”之一。团县委应该因势利导,联合关工委、老干局、妇联、学校等部门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成立“关注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小组”,广大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结成帮扶对象,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因亲情缺失或监护不力产生的问题,广泛开展留守儿童素质培训、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和引导,并协助学校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辅导、学习引导、创新培养、个体咨询等。加快地方经济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逐步缩小地区工资水平差,减少劳务输出,就近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从而减少留守儿童数量,促进家庭幸福生活。

6、流浪乞讨青少年群体。各地民政、司法等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打拐行动”,严厉打击引诱、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让青少年从事乞讨、卖艺、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确实因为贫困而流浪乞讨的青少年群体,建立完善“流浪乞讨青少年保护中心建设”,加强对流浪乞讨青少年的救助管理,重点解决其家庭回归、回校学习、职业培训、就业创业帮扶等问题,促使他们重新回归稳定的社会系统和社会组织当中。

(三)立足基层抓基础。各村(社区)进行青少年群体情况排查摸底,准确掌握本地重点青少年群体情况,通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这一平台及时共享信息。加强对青少年群体成长规律的研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各职能单位和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打好坚实的工作基础。一是要广泛动员和组织青年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参与青少年犯罪村(社区)预防。加强对村(社区)青少年特别是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注意发现和解决青少年中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社区治安防范,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成长环境。二是严格执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协助学校选配一批具备热爱教育工作、有较高法律业务素质、有较强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的民警担任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帮助学校根据青少年的特点组织好法制课程教学。三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强对有违法犯罪前科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成立帮教工作成员小组,对有违法犯罪前科的青少年进行正面帮教,增强其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其向好的方向转化。

(四)立足长远抓机制。一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团委、教育、妇联、关工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对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齐抓共管,进行综合治理。设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体系,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考核范围、考核办法,完善监督机制和检查制度;二是完善保障激励机制。在人、财、物等方面对预防工作给予重视和支持,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对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三是建立青少年社会保障体制。为残缺家庭子女、特困户子女、残疾、流浪青少年、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助,帮助解决他们生活、医疗、上学、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使他们得以顺利融入社会。四是建立补救性预防机制。对有违法犯罪前科的青少年采取帮助教育的补救性措施,加强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治和就业创业引导,防止其走上重新违法犯罪的道路。

总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共同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地方党政主导,共青团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事业化推进,常态化推动”的工作体系,力求面向城乡,面前全体青少年,切实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进展。

How to Preventing Juvenile Delinquency From“6.28”Event

ZHANG Yu-Peng
(Automation Collegeof Guangdong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35 Guangdong)

The main reason for juvenile offenders from themselves,family,school and social analysis of four factors,on the Weng'an county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system construction,education,focus groups,management and service,relyingon community management to achieve the prevention of juvenile Full coverage of crimes of education,gathered together to consolidate the social outcome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and other measures and results are analyzed and evaluated,and to summarize the prevention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weak links,from strengthening the leadership,awareness,focusgrass-rootsand theestablishment of long-termmechanismand other aspectsof juveniledelinquency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prevention;minor;delinquency

G621

A

1671-5004(2011) 04-0056-04

2011-5-10

张宇鹏(1982—),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助教,硕士,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自动化学院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共青团贵州省瓮安县委挂职副书记,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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