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马迁的女性观

2011-08-15 00:45:07崔花艳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3期
关键词:卓文君司马迁史记

崔花艳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陕西咸阳 712046)

论司马迁的女性观

崔花艳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陕西咸阳 712046)

司马迁的《史记》中描写了很多个性鲜明、性格突出的女性人物,反映出了他对女性的自身价值、社会价值的关注。分别从义、识、情三个方面论述司马迁《史记》的女性观,藉以阐述其在书写妇女历史方面的卓越贡献。

司马迁;女性观;义;识;情

白寿彝先生曾经说过:“在写妇女历史方面,司马迁的贡献是不能抹杀的。”[1]P74的确,司马迁的《史记》虽构筑的是以男性为中心的话语世界,但却并没有忽视女性价值的存在。一部《史记》共写了上百个女性人物,自皇太后、王后起,至下层女性,无所不包。尽管大部分女性人物只是散见于诸篇中,多因涉事而及,事与人俱来,人与事俱去,匆匆几笔而过,但却也不乏个性鲜明、性格突出的女性形象,上层贵族女性如吕后、窦太后、君王后等,下层女性如缇萦、聂荣、漂母等。虽然这些被司马迁所着重描写的女性只有数十位,但却反映了司马迁对女性的关注,同他不以成败论英雄一样,他也不以性别分优劣、高低,他注意到了女性对社会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肯定了女性社会价值的存在,以及女性对自身价值的追求,这从他为吕后立本纪,对缇萦、卓文君的歌颂中都可以看出,当代一些学者对此也都有过论述,本文无须赘述。

司马迁笔下的女性人物丰富复杂,如果欲从两个方面对其进行划分的话,那么一类就是与政治、宫廷关联密切的女性人物,主要是皇太后、皇后、以及后宫嫔妃、贵族妇人等。《史记》首先是一部历史,历史的中心离不开政治,而这些与政治相关联的女性人物,自然成为司马迁选择的对象,特别是那些曾对历史发展起到一定作用的女性人物,更不得不写,这也是与司马迁可贵的“实录”精神相一致的。由于司马迁对这些人物大多持一种讽刺、贬斥的态度,对她们的记载也多是出于职责的必要,在这一类人物身上司马迁没有融入自己太多的感情与精神,所以我们在这里把她们舍去,把目光集中在下一类女性人物身上。这一类女性人物大多出身于社会中下层,但却具有独特的人格精神与魅力,她们的精神多与司马迁的精神有相通之处,所以司马迁欲借笔下之人释放内心之情,通过对她们精神的张扬来传达自我精神,表现自我价值,她们在某种意义上已具有了媒介的作用,其实又何尝只是这些女性人物呢?《史记》中的多数男性英雄人物也在充当着这个角色。对于这些与自己精神有共通之处的女子,司马迁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其加以取舍的,以此形成自己进步的女性观。那么这些标准又是什么呢?

“义”这个字眼可以说是贯穿《史记》全书的一个精神内核。司马迁尚“义”,而司马迁思想中的“义”与孟子所提倡的“义”有共通之处。孟子的“义”指的是个人的人格修养问题,包括高尚的品质、良好的修养、凛然的正气等,而它的最高层次就是“舍生取义”,在面临两难抉择时,“舍生”以“取义”,让“义”超越生死具有比生命更可贵的价值,并升华为崇高的精神境界。这种具有理想人格、崇高境界的“义”也成为司马迁推崇的对象,他把它当作了人物立传的标准之一,他说:“扶义俶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作七十列传。”[2](卷一百三十)把“扶义”置于诸标准之首,可见司马迁对“义”的重视。司马迁对“义”的张扬可以说是《史记》人物传记的主体精神,“义”字也成为司马衡量历史人物的准则,而这自然也适应于对于女性人物的选择上。

《刺客列传》中聂政的姐姐聂荣可谓就是“舍生取义”的典范。在其弟聂政死后,她本可以以身免祸,却不畏“殁身之诛”,为弟扬名,竟去伏尸哭述,“卒于邑悲哀而死政之旁”。[2]卷八十六聂荣的确不失为一个烈女,正如《战国策》中所说:“聂政之所以名施于后世者,其姊不避菹醢之诛以扬其名也。”聂荣一方面肯定了弟弟“士固为知己者死”的人生态度,另一方面又为毋“灭贤弟之名”,舍生取义,这正是聂荣这个形象存在的价值,她的这种人生价值观符合了司马迁的思想标准,所以才得以载入史册。

又如《陈丞相世家》中写到的王陵母。在楚汉之争中,由于王陵率兵归属汉王,项羽就把王陵母挟持来作为人质以招降王陵。当王陵的使者来后,陵母“私送使者,泣曰:‘为老妾语陵,谨事汉王。汉王,长者也,无以老妾故,持二心。妾以死送使者。’”毅然拔剑自刎。[2]卷五十六 陵母慧眼识英雄,看到了项羽必败,为坚定儿子追随汉王的信念,便拔剑自刎,以断王陵后顾之忧。正如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所说:“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至激于义理者不然。”王陵母的行为与聂荣有相通之处,她们都能够以身殉义,而这也正是司马迁所深深认同的。

再如《淮阴侯列传》中的漂母,也是一具有“大义”之人。韩信年轻时贫困无法维持生活,经常到淮水边钓鱼。一个漂母见韩信饥饿,便“饭信”,持续了数十日,韩信很高兴地对漂母说:“吾必有以重报母。”谁知漂母大怒,曰:“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孙而进食,岂望报乎?”[2](卷九十二)她救济韩信只是出于恻隐之心,并没有一点功利的成分,而她的伟大并不只在于施恩不望报的高尚情操,更在于其高尚的义利观,救济韩信是为“义”,而行为本身没有“利”的因素,是为“大义”。

首先司马迁本人就是具有远见卓识之人,正如李长之先生所说:“司马迁之难能可贵,并不只在他的博学,而尤在他的坚定、抉择、判断、烛照到大处的眼光和能力——这就是所谓的‘识’。”[3]P176“一个人的‘学’诚然重要,然而真正本钱还是在‘识’,刘知几说良史一定要有才、学、识,章学诚又加上德,然而三者或四者之中,最重要的还是‘识’,因为‘才’不过使一个人成为文人,‘学’不过使一个人成为学者,只有‘识’才能让一个人成为伟大的文人,伟大的学者。”[3]P180而司马迁之识力高处,简直是叫我们惊讶的。他就好像一位站在历史最高峰的哲人,处于超然、凌空的位置,见大体,察根本,达到了“一览众山小”的境界。“学问到了这个地步,已近于一种艺术。”[3]P177的确,司马迁之识是无与伦比的,这里我们不想讨论司马迁对自身之“识”是如何认识的,而是想探讨司马迁对他人尤其是女性人物身上所具有的“识”的关注。因为司马迁笔下的不少女性人物就具有胆识和卓识,所以“识”不失为司马迁选择人物的标准之一。

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中的赵奢之妻(即赵括之母),就是这种女性的典范。在秦赵长平之战前,赵王误中秦国的圈套,欲让赵括代替廉颇出任赵国大将,括母听说之后,立即上书请求赵王不要任赵括为将,并通过与军吏的关系、对财货的态度这两件看似平常之事,揭示出赵奢、赵括父子的不同之处,认为赵括不具备身当大将的品质。如果任用,必使赵国大败,可惜赵王固执己见,卒任括为将,而赵国以大败告终。[2]卷八十一当然,赵括不宜为将之言在赵奢之口早已说出,括母也早已耳濡目染,但括母却能通过仔细观察,从细处见精神,实为难能可贵。更为可贵的是,在国家利益和私人感情之间,她毅然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仔细想想,她虽然为了国家,又何尝不是为了儿子呢?因为此去,儿子亦是必死无疑,不过最后她却在无奈之际,只求自保,无奈太过绝情乎?但不管如何,她的确见地不凡,使司马迁心中也不由生出敬佩之情。

另一具有胆识、卓识的女性人物是缇萦。在《扁鹊仓公列传》中,缇萦的父亲淳于意因被人诬告,被捕到长安去治罪,临行前五个女儿跟随着哭泣,淳于公怒骂道:“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缇萦听了之后非常难过,便随父亲进京,上书汉文帝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2]卷一百零五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使汉文帝深受感动,遂废除了肉刑。这个故事,内涵有三:一是,正如班固《咏史》中所颂:“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一个弱女子能挺身而出,为父解难,表现出一种非凡的勇气和胆识,虽男儿亦难及也,遂使人发出巾帼不让须眉之叹。二是,缇萦能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谈论肉刑之弊,使汉文帝得以感动,这是其卓识之处。三是,司马迁的思想实与其有共通之处,司马迁由于自身特殊的经历,对肉刑极为敏感,也极为愤恨。缇萦书中所说“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无疑正是他心中的呼声,司马迁自身在遭受了这残酷的肉刑之后,已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信心,人生难以复续,心中愤懑之至,乃借缇萦之口以道出。想来,司马迁在写此段时,不免有肝肠寸断之感:太仓公虽得以免除刑罚,而自己却再也不能免除此祸了。

还有一位具有特殊识力的女性人物,是《管晏列传》中的御者之妻:

晏子为齐相,出,其御之妻从门间而窥其夫。其夫为相御,拥大盖,策驷马,意气扬扬,甚自得也。既而归,其妻请去,夫问其故。妻曰:‘晏子长不满六尺,身相齐国,名显诸侯。今子长八尺,乃为人仆御,然子之意自以为足,妾是以求去也。’其后夫自抑损。晏子怪而问之,御以实对。晏子荐以为大夫。[2]卷六十二

这位聪明贤惠的妻子,从门缝里通过仔细观察,将自己的丈夫与晏子做了比较,晏子“身相齐国,名显诸侯”,却常有甘居人下的态度,而丈夫“为人仆御”,却“自以为足”,有傲慢之态。于是她对丈夫的这种态度感到羞耻,遂请求离去。一个出身低微的御者之妻,在这里表现出的独特的识人眼光,是令人惊叹的。其精神价值有三:一是表现在对于丈夫精神境界的要求上,通过对丈夫精神品格的关注,使丈夫得以改变态度,遂能官至大夫。二是表现在能自动出夫的行为上,御者之妻的勇敢果断令人敬佩,她的这一行为传达出女性重视自身个体价值,独立于男性的心态。三是表现在她对于婚姻和谐的要求方面,在婚姻之中,妻子对丈夫不应只是附庸关系,亦有劝善规过的责任。相对于同时代的女性,她的思想与见识的确高出了很多,而司马迁对其能够加以记载,也正是出于对其思想的认同吧。

在司马迁的笔下,还有几位勇于追求婚姻自由的女性,大多数评论家都把着眼点放在她们的反抗精神上,当然这也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但我们今日想从“情”这个字眼上来探讨司马迁对她们的描述。“情”这个字的含义很广,有友情、爱情、亲情等,而我们这里用的是它的狭义,专指爱情。涉及爱情就会涉及婚姻,司马迁本人对于婚姻问题也是有所关注的,在《外戚世家》中,司马迁曾征引《易经》、《诗经》、《尚书》、《春秋》等经典著作中的思想观点,论证夫妇之间的关系:

故《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厘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合,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与?[2]卷四十九

司马迁认为夫妇之间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伦理关系,且是一种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夫妻之间应和谐一致,并要求慎重对待婚姻。他对婚姻的态度虽未超出封建伦理道德范畴,但却含有朴素的男女平等的观念。而关注婚姻自然就不会不关注“情”。

司马迁笔下的重情女子典型的是重耳之妻季隗,其事见于《晋世家》。重耳为避献公的追杀,逃至狄国,狄国以伐咎如所得之长女妻重耳,夫妻十二年育有两子。后因晋惠公立,欲灭重耳。重耳为谋求大业,欲前往齐桓公处,临行之际,“谓其妻曰:‘待我二十五年不来,乃嫁。’其妻笑曰:‘犁二十五年,吾冢上柏大矣。虽然,妾待子。’”[2](卷三十九)其时,重耳五十五岁,已是知天命之年,但仍前途未卜,他要妻等他二十五年,真有一番烈士暮年的气概。而其妻一笑,这笑里面有宽慰,也有凄凉,“二十五年后,我坟上的柏树恐怕都好大了,即使如此,我也会等你回来。”平平淡淡的一句话,没有誓言,没有哭泣,但等待一个人直至“冢上柏大矣”,足见其情之重,其意之坚。所谓一粒沙里见世界,一句话里识人情,司马迁只让她一言一笑,她就成为《史记》中独一无二,重情重义的女子。

另在《田敬仲完世家》中还记载了莒地太史敫的女儿“不取媒因自嫁”的故事。齐愍王被楚将淖齿杀死后,他的儿子法章隐姓埋名,逃亡到莒地,在太史敫家里做家奴。太史敫的女儿“奇法章状貌,以为非恒人,怜而常窃衣食之”,两人渐渐产生了爱情,终于私下结合。数年后,莒人和流亡的齐国大臣立法章为齐王,齐王“立太史氏女为王后,是为君王后”。但太史敫却因“女不取媒因自嫁”,终身不愿见女儿。然而“君王后贤,不以不睹故失人子之礼。”[2](卷四十六)在此,君王后与法章的自由结合乃是出于对爱情的大胆追求,而司马迁能以“贤”字称君王后,无疑对他们之间的爱情已表示了认同。

《史记》中最出名的爱情故事,也是现在几乎家喻户晓的故事,那就是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新寡好音”的卓文君,当司马相如在家宴上“以琴心挑之”的时候,她就像高山流水遇知音一样,“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遂“夜亡奔相如”。[2](卷一百一十七)当时司马相如“家贫,无以自业”,由此看来,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爱情不是以物质条件为基础的,而是追求志同道合,心心相印。所以可以说他们的婚姻是纯粹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与其说司马迁关注的是卓文君的反抗精神,不如说是对卓文君敢于追求真爱的歌颂与敬佩,没有了这个“情”字,这个故事的意义恐怕就没有如此重大了吧!

当然,这个故事的意义还不止于此,“他不吝笔墨记载卓文君的独立特行,其意义已经超越了作为爱情故事的本身,倾注了处在逆境中的作者特有的情绪。如果说卓文君是缘于情爱的力量冲破世俗的藩篱,司马迁则依靠伟大的人格对抗现实,忍辱负垢,完成夙愿,卓立于世。”[4]P13也就是说,司马迁已把自身融入了历史的氛围,人物的悲喜沉浮与他自身的情感经历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但这个弦外之音已超出了故事本身,若只就故事本身而言,“情”这个标准却也是万万不能忽视的。

其实,以上选取女性形象的标准,还可以用一个字来总括,那就是“奇”。司马迁“好奇”,这已成为古今学者的共识。“司马迁爱一切奇,而尤爱人中之奇。人中之奇,就是才,司马迁最爱才。司马迁常称他爱的才为奇士。”[3]P93而相对于女性来说,那么司马迁爱的应为“奇女”了。的确,无论是有“义”之女,还是有“识”之女,或是有“情”之女,她们都是非常之人,有非常之事,可谓是奇女子。所以“奇”字不失为是司马迁选取女性人物的总标准,而司马迁也正是通过对这些奇女子的记载描述,才使他的进步女性观得以形成。

用司马迁的“好奇”思想与他那可贵的“实录”精神来解释其进步女性观的形成原因,未尝不可。但这样的解释好像更偏于形式,我们不防试着再深入一下。

我们可以联系司马迁的痛苦遭际来理解。司马迁在遭受了宫刑之后,处于一种非阴非阳、不男不女的非“人”境地,这特殊的人生位置使他开始对“人”这个词的含义做了更多的思考,正如陈桐生先生所说:“司马迁的伦理观念中,还有深一层的由阴阳学说带来的负罪意识。在中国人的意识中,没有纯粹的客观,自然是人化的自然,它们亦可分为两类,例如:日为阳,月为阴,天为阳,地为阴,山为阳,水为阴,昼为阳,夜为阴——像司马迁这样非阴非阳的人,不仅不齿于人类,而且在宇宙中也找不到一个属于他的位置。”[5]P308肉体上的痛苦使司马迁在思想上得到了超越,他对于“人”的意义、价值进行了重新思考,认识到人不仅仅是肉体的存在,其人生价值不应只靠“血统”“地位”“性别”来决定,更有价值的是人的精神与品格。所以司马迁在描写历史人物时,割舍了历史人物的尊卑贵贱等外在因素,而把他们的内在价值及其实现程度作为最重要的关照点。

对于人的精神价值的过度关注,使得司马迁对于“人”的理解已不存在只是生理上的性别之分,男人、女人的概念区分在此时的司马迁眼中已不是那么明确了。对于女性,司马迁是把她们放在了更为普遍的“人”的意义上来看待,作为历史中的“人”来看待,司马迁肯定的是她们的存在性以及与男性同样的历史共性(即怎样的人影响历史,又是如何影响的),而这也许就是司马迁把如此丰富的女性人物载入史册的更为深层的原因吧!

不过,遗憾的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开创的这个优秀的传统,在班固《汉书》与范晔《后汉书》之后的“正史”系统中,却没有得到继承,在后世的史传中,再也找不到像聂荣这样的烈女,像卓文君这样的叛女,有的却都是贞妇、节妇,这是中国女性的悲哀,也是中国史书的悲哀!不过这也正体现了司马迁《史记》的实录精神和其史识的可贵之处。

[1]白寿彝.史记新论[M].求实出版社,1981.

[2]汉·司马迁.史记[M].中华书局,1982.

[3]李长之.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M].三联书店出版社,1984.

[4]王晓红.简论《史记》中的女性人物[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5(3).

[5]陈桐生.史记名篇述论稿[M].汕头大学出版社,1996.

崔花艳(1983-),女,河南鲁山人,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中国古典文学。

201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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