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顺,李盖启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昆明 650091)
韩非与马基雅维利君主专制政体观比较研究
李天顺,李盖启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昆明 650091)
韩非和马基雅维利都主张实行君主专制,他们的君主专制政体观在人性论基础和技术手段层面都极其相似,但制度设计的初衷却有本质差别。
韩非;马基雅维利;君主专制
人性问题是制度设计的逻辑起点,不同的制度设计思路往往基于设计者对人性的不同估价,韩非与马基雅维利都主张君主专制正是基于他们相似的人性论基础——人性好利论。韩非认为人性好利,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他说,“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夫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韩非子·难二》)他分析了人性好利的原因,认为人性好利基于人的本能需要。他说:“人无毛羽,不衣则不犯寒。上不属天,而下不着地,以肠胃为根本,不食则不能活。是以不免于欲利之心。”(《韩非子·难二》)同时,他认为趋利避害作为人之本性,无所谓好坏,因此不能用某种道德观念衡量人,并且主张用“利”去解释人们的行为。韩非从人趋利避害的本性出发,分析了各种社会关系。首先,他认为无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还是夫妻之间的关系都是利益关系。他说:“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韩非子·难二》)又说:“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则身死见疏贱。”(《韩非子·备内》)其次,他认为政治关系也是利益关系,君臣之间是买卖、虎狼关系。他说,“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韩非子·难一》)[1]韩非认为人“趋利”本性无需改造,也无法改造,最好的办法是利用它,因而他主张在政治上把全部政策自觉地建立在“利”的基础之上。马基雅维利也主张人性好利说,他认为人类天生就是自私自利、见利忘义。他说:“人们心目中的贪欲如此顽强,无论他的地位升得多高也摆脱不了。”[2]119在他看来,人类的欲望只是低级的物质欲望。他说:“人们往往能忘掉父亲的惨死 ,而忘不了财产的丧失”[3]。马基雅维利认为国家的产生正是根源于人类邪恶的本性,人民服从君主是出于万不得已,如有可能他们马上便会反抗。[3]
韩非与马基雅维都认为“人性好利”,都主张从利益出发来研究社会和政治问题,但是他们的人性好利思想也有细微的差别。首先,韩非从“人性好利”出发导出了“君利中心论”,把君主的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而马基雅维利同样从“人性好利”出发,得到的结论却是只有凶残狡诈的君主才能遏制人们的贪欲。其次,在韩非看来“好利”出自于人的本能需要,因而无所谓好坏,不但不应该改变反而应该加以利用;而马基雅维利则认为人性好利导致了敌对和战争。“欲望总是大于获得的能力,于是他们对于所获得的总觉得不够多,结果对自己不满,……因为有些人想要更多一些,而另外一些人则害怕失去他们现有的东西,随之便是敌对和战争。”[4]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这种离开一定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关系,纯粹从人的生理本能,纯粹以生物学的观点来解释人的本质的观点,实质上是一种抽象的人性论,但不可否认,他们的人性好利论在他们各自所处的时代确实具有重要意义。韩非揭下了笼罩在君臣父子关系之上那层温情脉脉的面纱,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政治社会关系的认识;马基雅维利也是基于对“人性好利”深刻的认识才摆脱了道德政治观的束缚,在西方历史上第一次使政治与道德分离。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从近代马基雅维利……,以及近代的其他许多思想家谈起,权力都是作为法的基础的,由此,政治的理论观念摆脱了道德,剩下的是独立地研究政治的主张,其他没有别的了。”[6]
关于君主专制的手段,韩非子提出了势、法、术理论。三者当中,韩非子更注意势。所谓“势”,就是权力和地位。韩非认为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他认为帝王之所以为帝王首先在于有势。他说,“凡明主之治国也,任其势。”(《韩非子·难三》)又说,“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治不肖。”(《韩非子·功名》)其次,他认为势是法、术的前提条件。他认为“势”包括“自然之势”和“人为之势。”所谓自然之势,就是客观既成条件下掌权和对权力的运用;人为之势则是指可能条件下能动地运用权力。对于君主而言,因为自然之势是既成事实,因此真正重要的是人为之势。“人为之势”又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聪明之势”。他说:“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韩非子·奸劫弑臣》)也就说是君主要善于化天下之聪明为己之聪明,使天下之耳目成为己之耳目,进而达到尽知天下事。另一方面是“威严之势”。他说,“威势者,人主之筋力也。”(《韩非子·人主》)在韩非看来,只要掌握了“聪明之势”与“威严之势”,中人之材便可治理天下。他还主张“势”必须牢牢掌握在君主手中,须臾不可离之。他说:“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缚于势而不可不事也”。(《韩非子·备内》)又说,“凡奸臣皆欲顺人主之心以取亲幸之势也”。(《韩非子·奸劫弑臣》)关于“法”,他说“法者,事最适者也。”(《韩非子·问辩》)所谓“事最适者”,就是适合时代,符合事理,于君主之用。此外,韩非子还提出了“言轨于法,以吏为师”的口号,韩非子认为必须把全国人的思想统一到法令上来,他认为不仅要颁布法令,还要宣传法令,做到妇孺皆知。韩非所说的“术”是指君主驭臣之术,其内容主要是考课监察之法和君主驾驭臣下的一套阴谋诡计。考课监察之法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任能而授官、赏罚严明、形名参验以及众端参观,听无门户。阴谋诡计主要有深藏不露,用人如鬼、倒言反事、事后抓小辫子、防臣如防虎、设置暗探、暗杀等。[1,7]
无独有偶,马基雅维利也提出了一套系统的关于君主专制的技术手段理论。其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君主应当注重实力,培植一支忠实于自己的军队。他认为,君主“除了战争、军事制度和训练之外,不应有其他目标、其他理想,也不应该把其他事情作为自己的专业,因为这是作为统帅的人应有的唯一专业”。其二,君主在政治上只应考虑有利与有害,为了达到政治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他说:“当遵守信义反而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或者原来使自己作出承诺的理由现在不复存在的时候,一位英明的君主绝不能够,也不应该遵守信义。”[3]93其三,君主应当使人民畏惧,但却不能使人民憎恨,应当注重实际而不图虚名。他说:“人们冒犯一个自己爱戴的人,比冒犯一个自己畏惧的人时顾忌要小”。又说,“君主使人们畏惧自己的时候,应当注意:假使自己不能赢得人们的爱戴,也要避免被人们憎恨”。“为了不致变成勒索强夺之徒,君主对于招来吝啬之名亦不应有所介意,因为这是他能够统治下去的恶德之一。”[3]24其四,君主应当效法前人,依靠个人的能力而不依靠侥幸,君主应该富有远见,防止谄媚,制服命运,驾驭命运。他说,“然而一个明智的人总应该追迹伟大人物所走过的道路的,并且效法那些已经成为最卓越的人们”,“命运是我们半个行动的主宰,但是他留下其余一半或者几乎一半归我们支配”,“因为命运之神是一个女子,你要想压倒她,就必须打她,冲突她”。[1,3]在君主专制的技术手段方面,虽然韩非和马基雅维利的表述方式各不相同,主张采取的手段也有差异,但他们思想的本质却极其相似,即都主张君主可以不择手段地夺取和维护权力。也许正是由于他们提出的技术手段的实用性,《韩非子》中的很多思想被中国历代君主奉为圭臬,《君主论》则一直被奉为欧洲历代君主的案头之书。
韩非坚持君主专制主要基于以下原因:首先,韩非坚持“君利中心论”。在韩非看来,因为“人性好利”,而在国家中只有作为一国之君的君主才能代表整个国家,因此君主之利高于臣民之利,君主当然也就对所有臣民具有支配权。其次,韩非主张“君道同体”说。他认为道起着支配人间一切的作用,君主必须服从道。但是因为在人间,君主的地位与“道”相对应,臣民与万物相对应,根据“道不同于万物”的原理,“君不同于群臣”。[7]因为“道”支配人间的一切,君主又是“道”在人间的体现,所以君主也就可以而且应当支配人间的一切。马基雅维利倾向于共和政体,认为共和政体是最稳定的政治形式,既不会变为“暴君统治”,也不会变为“群氓擅权”。但他认为“蜕化的人民是无法建成共和国的”[8],共和制必须在一种健康、有秩序的社会中才能实行,在当时分崩离析的意大利,只有专制君主才能对付教皇的挑唆,压制贵族的气焰,制止宗派斗争,实现意大利的统一与安宁。韩非和马基雅维利都主张实行君主专制,但却有本质差别:韩非主张的君主专制是绝对的君主专制,他把君主的利益凌驾于国家之上,“国者,君之车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俨然把国家看成君主的私有之物。马基雅维利却只是把君主专制看作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手段,他说,“因为那里的人民彻底道德败坏,以致法律无力去约束他们。这就有必要由一位皇族去建立具有完全的与绝对的某种最高权力,这个最高权力像给野马口中带上‘口嚼’,才可以羁勒住它那过分的野心和严重的道德败坏”[2,8]
综上所述,韩非和马基雅维利的君主专制政体观有诸多相似之处,但又有本质差别,造成这种本质差别原因在于他们所处的时代和所代表的阶级不同。韩非生活在我国的战国晚期,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他主张君主专制的目的在于剥夺和镇压封建领主势力,进而实现国家的统一。正是在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的指导之下,秦始皇以摧枯拉朽之势统一了中国。15世纪,随着市民阶级的发展,西欧封建制度已处于衰败状态,市民阶级迫切要求结束分裂割据,实现民族国家的真正统一,但是由于自身实力弱小,不得不与国王联合共同反对封建贵族,马基雅维利的君主专制思想正是适应市民阶级借助王权反对封建贵族和教会的需要而产生的。[9-10]
[1]韩非.韩非子[M].中华书局,2007.
[2]马基雅维里.论图斯·李维的前十卷[C]//.引自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
[3]马基雅维里.君主论[M].商务印书馆,1985.
[4]西方法律思想史资料选编[C].北京大学出版社,1982,11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人民出版社,1972:18.
[6]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368.
[7]刘泽华,葛荃.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8]哈灵顿.大洋国[M].商务印书馆,1981.
[9][美]萨拜因.政治学说史[M].商务印书馆,1986.
[10]马啸原.西方政治思想史纲[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责任编辑姜仁达]
A comparative Study on Absolute Monarchy by Hanfei and Machiavelli
LI Tian-shun,LI Gai-qi
(Politics Departmen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School in Yunnan university,Kunming 650091,China)
Both Hanfei and Machiavelli advocate absolute monarchy.Their views are similar in terms of human nature and technology,but different in purpose.
Hanfei;Machiavelli;absolute monarchy
D5/7
A
1008-9128(2011)01-0036-03
2010-10-19
李天顺(1983-),男,云南双柏人,在读硕士。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