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佑生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正确处理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的关系,大力加强在职民警培训工作
刘佑生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公安学历教育对在职民警培训具有强大的支撑作用。公安院校在办学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的关系,坚持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发展。以学历教育为依托大力加强在职民警培训工作,一要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对民警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二要规范培训环节,切实增强民警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创新机制方法,切实推动民警培训工作的发展进步;四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改善在职民警培训的“软”环境和“硬”条件。
学历教育;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发展;支撑作用
近年来,围绕公安院校的办学定位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的声音。有的坚持以学历教育为主,有的强调以职业培训为重,有的主张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协调发展,有的提出取消学历教育,只搞在职培训。本文以公安教育训练为研究对象,阐述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的关系,尤其是公安学历教育对在职民警培训的支撑作用,提出新时期下加强和改进在职民警培训的有效途径。以其于公安教育有所助益。
2010年11月25日至26日,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这是建国以来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性的公安教育训练专门工作会议,也是新世纪以来第一次集中研究部署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总结了10年来的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公安工作尤其是教育训练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就进一步推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改革创新,着力建立完善的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体系进行了研究部署。会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毫不动摇地把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作为具有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关键工作来抓,积极构建具有时代特征、中国警察特色、比较完备的公安教育训练体系,全面提升广大公安民警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实战能力,为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作了题为《坚持与时俱进全面推进教育训练工作为公安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的主题报告,提出了坚持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发展,进一步推进公安教育训练改革创新,积极构建与公安事业发展相适应、与实战需求相符合、与干部人事制度相衔接,体现时代特征、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大教育大培训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能力和水平的目标要求。会议的召开,为全国公安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对公安院校的建设发展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如何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实现公安学历教育水平上台阶,在职民警培训质量上档次,成为各地公安院校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犹若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彼此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共同组成了公安教育训练的有机整体,共同构成了民警终身教育体系的两个阶段,共同服务于公安现实工作,因而并非舍谁取谁,非此即彼的问题。实践证明,一些公安院校一贯坚持公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发展的办学方针,积极担负“育警、训警、研警”职能,在推进科教强警、培养后备人才、提高民警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安学历教育对在职民警培训的强大支撑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公安学历教育能为在职民警培训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终身教育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人适应社会发展进程的内在需要。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对人民警察的知识结构、学历层次等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而依托于公安学历教育的民警培训教育,不仅可以拓展在职民警的知识层面,优化在职民警的知识结构,还可以通过颁发第二学历证书的方式提升在职民警的学历层次。体改生教育其实就是一种公安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相结合的教育形式。
(二)公安学历教育能为在职民警培训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公安机关的性质和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对从警者的职业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从警者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警察的职业素质是警察的灵魂,贯穿于警察职业生涯的全过程,它的形成和维持依赖于学历教育期间的培养和在职培训期间的强化。[1]而公安学历教育坚持政治建警、政治育警,推行警务化管理,注重日常养成,对学生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要求,其浓郁的警营文化氛围,自然能对参训民警的职业素质强化起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功效。
(三)公安学历教育能为在职民警培训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理论支持。长期以来,各地公安院校以服务于公安现实工作,培养合格预备警察为己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走“警、学、研”结合的内涵发展道路,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经过几十年的积淀和发展,聚集了一大批热心公安教育事业、学有专长、研有专攻的优质教师,开发了一大批适应公安实战需要的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创建了一批能有效指导现实公安工作的警务前沿理论。因此,依托公安学历教育开展的在职民警培训,具有优质的人才作支撑和先进的理论作支持。
(四)公安学历教育能为在职民警培训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公安学历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由公安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专业评估。为满足学历教育需要,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院校可持续发展,公安院校在大力加强师资和学科专业等软件建设的同时,还势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图书资料和实验实训场地等硬件方面的建设,这些优质的警务图书资料和射击馆、攀爬楼、搏击馆、泅渡池、微量物证分析室、电子取证室等特色实验实训场馆,为开展在职民警培训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同时也实现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避免了重复投入和重复建设。
实践证明,加强和改进在职民警培训工作是强化在职民警职业素质、提升在职民警履岗能力的有效途径。只有始终坚持以学历教育为依托,做到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从培训环节上严格规范,从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大力创新,从经费和物质上切实保障,在职民警培训工作才能不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对民警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行动上的自觉和坚定来源于认识上的清醒和思想观念上的转变。加强和改进在职民警培训工作,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和体系是着力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现实需要,是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机关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战略性任务;[2]
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党委关于“在职民警培训与学历教育并重发展”的要求上来,主动适应形势要求和公安队伍建设需要,科学调整公安院校的办学定位,实现公安院校由公安高等学历教育为主,向公安高等学历教育与在职民警培训并重发展转型;要将在职民警培训工作置于公安教育事业的大局中来谋划,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来推进,置于促进公安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把握;
要进一步强化对在职民警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民警培训“一把手”工程,组建以院校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参与的在职民警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在职民警培训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听取教师教官和参训学员的合理化建议,切实解决在职民警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切实配齐配强在职民警培训力量,抽调工作能力强、创新意识突出、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熟悉并热爱警务实战训练工作的干部教师担任培训机构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警参与、全院配合、统一领导、上下联动的在职民警培训工作格局。
(二)规范培训环节,切实增强民警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年来,我国的民警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培训效果与建立“大培训、大教育”工作格局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培训环节不规范,调训、送训和执训部门三者之间缺少沟通,各自为政,彼此脱节,未能形成合力。加强和改进民警培训工作,必须以提高民警的职业素质,促进公安工作科学发展为基本出发点和终极目标。为此,在调训环节,调训部门应根据公安机关战略发展和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长期规划,切实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民警所亟待补充的知识、技能等的调研力度,紧扣广大民警履行岗位职责的现实需要,科学制定区分不同层次、不同警种的各类公安业务知识培训和警务技能训练规划,合理设置培训内容和调训方式;在送训环节,送训部门应根据调训计划对确定的调训对象进行及时送训,对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民警,应及时补训;在执训环节,执训部门应根据调训计划科学制订民警培训教学实施计划,合理设置培训课程,精选培训教材和培训师资,切实加强对参训民警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强化“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参训学员思想政治素养和专业技能。培训完毕后,执训部门应及时将受训民警受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和受训效果反馈给调训部门和送训机关;送训部门应将参训民警受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受训效果与其年度评优评先及职务晋升等挂钩;调训部门应根据培训效果适时调整、完善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三)创新机制方法,切实推动民警培训工作进一步发展。民警培训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为确保民警培训工作可持续发展,必须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在教师教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遴选聘用机制,通过个人报名、所在单位推荐、省厅教育训练主管部门组织试讲评审等程序,构建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富于实战、专兼结合的教师教官队伍;二是要建立健全公安院校教师和公安实战部门业务骨干双向交流的机制,统筹安排公安院校教师到公安基层单位挂职锻炼、调研、实习和参加警务实战活动,统筹安排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短期离岗到公安院校任教;三是要建立健全教师教官考评激励机制,将在培训班授课以及从事民警教育训练课题研究的数量、质量等情况作为教师教官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将考评结果作为教师教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在培训方式上,一是对凡可集中培训亦可就地随岗培训的,一律就地随岗培训,以节约警力,降低成本;二是要积极开展岗位素质能力训练,根据不同警钟、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安排教学内容,变“一锅煮”为“分灶吃”;三是要推行“边值边训”训练模式,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和重点问题,由具备特长、掌握方法的业务骨干现场示范、传授方法、讲解技巧、解答疑难,变“练战脱节”为“练战结合”,实现“短、平、快”的训练效果。[3]在训练方法上,要大力深化民警培训教法研究,进一步改进、完善教法、战法,推行模拟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网络教学等方法,努力实现“教、学、练、战”一体化。在民警自主选学方面,应进一步推进民警培训教学信息化,充分发挥公安信息网功能,整合信息网络资源,逐步实现民警培训教育的在线学习、在线讲座、远程教育、网上考核,完善民警培训“菜单”,建立多渠道、多样化的民警自主选学机制。在教学效果评估方面,要健全完善民警培训教学评估机制,通过教学评价、督导、学员座谈、教学测评等方式方法,对教学效果进行科学考评。
(四)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改善在职民警培训的“软”环境和“硬”条件。经费不足是制约在职民警培训工作发展的一大瓶颈。教育训练主管部门应依据公安部关于教育训练经费不低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总额5%的原则要求,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对在职民警培训工作的经费支持,推动教育训练经费单独立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同步增长,力争实现公安院校的人员经费全部由省财政保障,公用经费按照不低于省级政法机关的标准予以保障,专项经费根据需要予以保障,基建经费列入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由省发改委保障;应按照公安部关于“民警训练基地要与实战部门同等装备、同步更新、确保训练效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在职民警培训的经费保障措施,加强射击、攀爬、警务技能训练、实战演练等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教育训练的“硬”环境,以满足警务实战训练的实际需要;要进一步加大对教师教官培养、专业课程建设、图书资料建设、网络信息建设、民警培训教学专题和理论课题研究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切实提升在职民警培训的“软”实力;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训练经费落实和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对落实不到位和违规使用经费的,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总之,强化在职民警的职业素质,应以学历教育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对民警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经费投入,规范培训环节,创新机制方法,切实改善在职民警培训的“软”环境和“硬”条件,切实增强民警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民警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林少菊,欧阳梓华.充分发挥公安院校在公安队伍职业化建设中的作用[J].公安教育,2006,(5).
[2]李晓光.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和工作体系着力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J].公安教育,2011,(1).
[3]王兆玉.贴近实战改革创新为民警培训工作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J].公安教育,2011,(1).
Key works:education with record of formal schooling;on-the-job police training;pay equal attention to development;supporting function
Strengthen On-the-job Police Training Based on Education with Record of Formal Schooling
LIU You-sheng
(Hunan Police Academy,Changsha,410138,Hunan)
The public security education with record of formal schooling has a strong supporting function for on-the-job police training.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should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ducation with record of formal schooling and supporting function properly,and pay equal attention to them.To strengthen on-the-job police training based on education with record of formal schooling,we must:firstly,unite the ideological understanding and further reinforce the organizational leadership of on-the-job police training;secondly,standardize training links and enhance the patience and effectiveness of police training;thirdly,renovate mechanism and method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police training work;and finally,invest more to improve the soft environment and hard conditions of on-the-job training.
D631.15
A
2095-1140(2011)02-0009-04
2011-03-03
刘佑生(1964—),湖南祁阳人,湖南警察学院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教授,主要从事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叶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