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如何有效地实行本科生导师制

2011-08-15 00:52彭雷清
关键词:导师制本科生导师

彭雷清,刘 宁

(广东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

试析如何有效地实行本科生导师制

彭雷清,刘 宁

(广东商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

本科生人才培养仅仅依靠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日常管理远远不够,目前很多高校竞相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本文针就如何有效实行本科生导师制进行了探索研究。

有效;本科生导师制;人才培养

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许多高校实行本科生导师制。但本科生导师不同于研究生导师,也不同于高校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要有效地推行本科生导师制、创新人才培养,就必须细化本科生导师职责、规范本科生导师选拔、重视本科生导师培训、严格本科生导师考核,否则本科生导师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只会浪费高校人力、物力。

一、廓清本科生导师制的相关问题

(一)牛津大学本科生导师制

“本科生导师”并非我国高校独有,有人说它是舶来品。就国外而言,最早源于14世纪英国牛津大学。在牛津大学,“任何人要进入牛津大学读书,必须得到某一个学院以及大学当局的双重同意,录取之后,新生到一个学院报到,学院当局就给他指定一位导师”。

导师制作为牛津本科生教学的基本模式,至今经历了两百年的发展历程。导师从最初的学生保护者到大学中一种学术性的职业,然而,始终未变的是导师制对牛津大学传统大学理念的坚守,即大学要培养充满智慧和理性的全面的人。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高级导师摩尔(Will GMoore)认为,牛津大学导师制成功的原因在三个方面:关注学生的个体、依赖师生双方的合作以及对待知识的独特态度。

(二)我国本科生导师制实行历程

有学者认为,我国古代就有“导师制”。在中国的书院制度中,实质上采用的就是导师制。目前普遍认为浙江大学是最早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学校。20世纪30年代初,当时的浙江大学训导长费巩针对当时我国大学教育的“教法呆板、重知识灌输轻思想启发、师生关系生疏、重技术之授轻人格陶冶”等问题,提出大学教育应学习英国导师制的优点。在浙江大学竺可桢校长和费巩训导长的倡导下,浙江大学率先实施了本科生导师制。当时的本科生导师制的理念是为了启迪学生思想、陶铸学生人格、增进师生关系。

自2002年开始,浙江大学以学分制的全面实施为契机,通过个体导师制(“一对多”形式)和导师组(“多对多”形式)两种形式,在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至此,全国大多数高校为了更好的完善学分制,配套实行本科生导师制,例如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宁波大学等。此时,本科生导师则指由高校教师担任,他们对所负责的本科学生进行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

(三)此“师”非彼“师”

本科生导师的工作内容主要集中在学习辅导、职业指导、生活辅导等方面。学习辅导主要是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认识所学专业,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动机;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和特点,教给学生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职业指导主要是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学会正确地选择职业,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做好就业准备。生活辅导主要是帮助学生适应大学生活,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会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生活质量。

正确理解“本科生导师”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1.我国本科生导师不同于国外本科生导师

国外大学与我国大学在体制上存在一些不同。比如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等,大学和学院之间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关系,学院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他们的做法是学生进入大学后,学院为所有的本科学生配备导师,导师由各专业的教师兼职。学校为本科生导师提供相应的活动经费,他们对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比较重视,这是中国高校不能比拟的。我国高校本科生导师更多的是对其思想品德、学习方法和专业选择、职业规划方面的引导、指导。

2.本科生导师不同于研究生导师

研究生导师与本科生导师之间的差别在于研究的过程。研究生导师和学生共同面对的是真实的研究过程,其中研究目标本身对于师生都是未知的,师生面对未知目标结成共同探索中的伙伴关系,研究过程更加专业化、学术化。本科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则是非常贴近的熏陶,是近距离的人格交流和教化。

3.本科生导师不同于班主任、政治辅导员

班主任、政治辅导员多是专门的、专职的思想政治教育者,他们的任务更多地集中在思想教育方面,他们也会对学生生活上的问题进行关注,组织班集体活动,但他们对学生的学习方法、专业选择、职业规划较少指导。而导师身上凝聚着很多学术、专业因素等,他们授课“言传”,在与学生的生活接触中也“身教”,导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持续性的,他们很可能成为终生的良师益友。

4.本科生导师不同于专业教师

原则上,专业教师上完课就较少机会与学生接触,比较单纯的负责某一门课程的教学,对学生职业规划和专业选择影响很小。而本科生导师则对学生的影响更宽泛一些,既是专业老师,也是学生生活、学习中的朋友。本科生导师一定是专业教师,专业教师未必是本科生导师。

二、实施本科生导师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中,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高校数量不少,但真正落实的不多,能够有效运行的更是少之又少。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学校就如何有效推行本科生导师制,都曾做过相关调查研究。其中在对北京师范大学地球生命科学类院系的同学进行问卷调查,在“您认为实行导师制的主要困难是什么”问卷回答中,“导师太忙,时间紧”占78%;“学生课程多或准备考研等”占54%;要求不明确的占33%;学生不积极占24%;激励措施缺乏的占到22%;而经费短缺、导师缺乏经验、周期短、考核不具体等所占比例较少①。

归纳一下,高校本科生导师制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致如下:

(一)本科生导师资源有限、相对紧缺

根据国外本科生导师制的经验,每名导师指导的学生一般不超过4人,以保证导学工作的针对性和高效性。然而自1999年我国扩招以来,高校师生比严重失衡。在扩招的前三年里,学生分别以45%、34.8%、18.3%的速度大幅增长,而在校专任教师人数增长幅仅为2.8%、10.4%、8.0%,师生比远远达不到1:4的要求②。

高校的老师数量比较少,而本科生长期扩招,造成严重的供求不平衡,在配备本科生导师时,会导致有些学生有导师,但有些却没有。实行导师“双向选择”的学校,容易出现教学质量好的导师,学生报名扎堆现象,老师带的学生多,有的学生即使有导师,一年见不上一面,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二)本科生导师任务繁重、定位失误

许多高校在推进本科生导师制实施过程中,把本科生导师制由一种“育人制度”转变为一种“管理制度”,一个导师带几十甚或上百学生,把导师与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的职责混淆,过于强调本科生导师对学生的生活辅导和思想引导,脱离了实施的初衷。加之,本科生导师本身是专业教师,要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和科研工作量,不堪重负,导致一些优秀的专业老师不愿意做本科生导师。

(三)学生对本科生导师认识有偏差

学生一般认为与导师的交流应当限于学术方面,很少涉及生活问题,生活中遇到问题的学生怯于与导师沟通。因此,在交流的过程中,被动地等待导师与其联系,不够积极主动。也有一些学生过于依赖导师,认为本科生导师应该无所不能,非但学习、专业问题求其指导,连带心理、情感、家庭等问题也希望附带解决。

(四)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缺乏规范性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行缺乏规范性,从选拔、培训、考核等各个环节来看都有待改善。选拔本科生导师要坚持“做人、做学问”双优的原则,但是这样的老师相对较少,实际执行中很难兼顾得到;导师选出来之后,对其相关培训不到位,导致部分本科生导师不明职责,缺乏责任心,担当不够等问题。另外,对导师工作的考核至关重要,考核指标的制定、执行直接影响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效果。许多高校制定本科生导师制,但对导师制如何实施,如何考核和计量导师的工作量,许多高校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致使导师制难以有效落实。

三、有效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建议

(一)做好本科生导师制的宣传、发动

本科生导师制不同于研究生导师制,在我国还处在探索阶段。所以在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之前,一定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可以利用学生班会、专业导论等形式,使学生对本科生导师制有一个清晰正确的认识。教师层面,则要积极发动他们参与制定、修正本科生导师制方案和细则,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将有建设性的意见归纳整理再反馈给各位老师。通过各种宣传发动,使师生对本科生导师制有较好理解,认识到位,保证在其实施过程中,导师和学生都能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

(二)细化本科生导师的职责、任务

本科生导师由于自身独特性,既不同于专业教师,也不同于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对其职责一定要细化,如果能够量化最好。这样便于导师工作开展,也可避免使本科生导师制实行起来变味、变质。如可以通过一方面明确要求本科生导师必须具备较强的责任心、热爱学生,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另一方面规定导师所带学生人数,细化导师工作职责要侧重学生学习方法、专业选择的指导,同时兼顾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和以及科研能力的提高。

(三)规范本科生导师的选拔、聘任

本科生导师的选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教师自愿,二是“做人、做学问”双优,三是学院依据各年级、教研室教师配备情况,统筹安排。在这三个原则的基础上,由学院领导、有经验的教授组成专家组进行面试考核选拔。考核选拔出的导师,要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生;了解高等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一般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有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讲师。考核选拔后,以学院的名义对他们进行聘任,发放聘任证书。

(四)重视本科生导师的培训、学习

本科生导师选拔出来之后,要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大致分为三个模块:本科生导师应有操守,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和专业选择指导典型案例分析,与学生交流沟通方式与方法。为了更好的提高导师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应邀请校内外著名专家进行培训。

(五)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考核、评价

本科生导师制实行的是否有效,必然要通过相关考核才能衡量。许多高校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流于形式,也源于没有完善的评价考核机制。可以针对本科生导师的评价专门制定考核细则,要科学确定多元评价主体,各评价主体从不同的角度对本科生导师工作进行评价,包括导师的自我评价、学生评价、导师互评和学院专家评价。

注 释:

① 邱国玉、王佩、谢芳:《在我国实行本科生导师的探索与思考》,2008年第9期《中国大学教学》。

②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0-2007》。

[1]赵锡兰,哈丽娜.正确认识本科生导师制[J].检验医学教育,2011,(1).

[2]黄兆君.本科生导师制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现状和有效性分析[J].教育教学论坛,2010,(19).

[3]王建武.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研究综述[J].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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