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庆
(哈同公路管理处)
(1)路堤基底的压实度应不小于90%;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总厚度时,基底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2)原地面坑、洞、穴等应在清除沉积物后,用合格填料分层回填分层压实,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泉眼或露头地下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导排水措施后方可填筑路堤。
(4)清表碾压按图纸规定填方段填前碾压沉降量计。旱田150mm(含清表80mm),水田段清表碾压沉降量按250mm计。
(1)性质不同的填料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路基的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不得混合填筑。每种填料的填筑层压实后的连续厚度不宜小于500mm。填筑路床顶最后一层时,压实后的厚度应不小于100mm。
(2)对潮湿或冻融敏感性小的填料应填筑在路基上层。强度较小的填料应填筑在下层。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临水路基范围内,宜填筑透水性好的填料。
(3)在透水性不好的压实层上填筑透水性较好的填料前,应在其表面设2%~4%的双向横坡,并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不得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填料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覆盖透水性不好的填料。
(4)每种填料的松铺厚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5)每层填料的铺设宽度,每侧应超出路堤的设计宽度30cm,一并压实,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
(6)路堤填筑时应从最低处起分层填筑,逐层压实;当原地面纵坡大于12%或横坡陡于1∶5时,应按设计要求挖台阶,设置坡度向内并大于4%、宽度大于2m的台阶。
(7)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时,接头部位如不能交替填筑,则先填路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如能交替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替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m。
(8)施工项目的抽检频数如下。
①压实度:对于路基每1000m2每压实层测2处。检测压实度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执行。路基长度较短施工段落按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B的要求,分层压实度应点点符合要求,且样本数不少于6个。
②地基、路基、桥涵基坑基础检测地基承载力,采用贯入仪按规范标准执行。
③同一土类做CBR值试验一次。按《公路土工试验规范》JTJ051-93标准和方法进行。路基顶面弯沉检测频率在每3~5m一处时,应进行对比计算或考虑200m一段(检测80~120个点)计算。
④台背换填砂砾做标准击实1组,其压实度每50m2每压实层至少检查1点(且样本数不少于6个)。
(1)高填方路堤填料宜优先采用强度高、水稳性好的材料,或采用轻质材料。受水淹、浸的部分应采用水稳性和透水性较好的材料。
(2)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底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特殊地段或承载力不足的地基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②覆盖层较浅的岩石地基,宜清除覆盖层。
(3)高填方路堤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施工中应按设计要求预留路堤高度与宽度,并进行动态监控。
②施工过程中宜进行沉降观测,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填筑速率。
③高填方路堤宜优先安排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