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公共事件中政府应对能力

2011-08-15 00:54张涛于守武
关键词:公共关系突发性突发事件

张涛,于守武

(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河北唐山0630000)

突发性公共事件中政府应对能力

张涛,于守武

(河北联合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河北唐山0630000)

突发性公共事件;政府;应对能力

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系列的突发性公共事件,突发性公共事件是在一定范围内突然发生的具有强烈冲击力和巨大影响力的重大事件,往往需要政府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处理。目前我国政府在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活动过程中,需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对媒体的监管;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预警管理机制;提高政府公关能力建设,最终达到在突发性事件中从容应对。

突发性公共事件是在一定范围内突然发生的具有强烈冲击力和巨大影响力的重大事件,往往需要政府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以处理。就外延来说,它包括来自社会的和来自自然界的事件,如遭遇自然灾害、出现重大事故、刑事案件等等。近年来,我国发生了一系列的突发性公共事件,2003年的SARS(非典)、2010年3月王家岭煤矿的透水事故、今年3月的利比亚局势动荡我国侨民安全受到威胁等等,这些事件都对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应急决策和处置能力提出了重大挑战。

一 突发事件管理中政府应对能力建设的必要性

首先,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降低社会危害。加强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可以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组织及时的救援,保障民众自救互救。一般来讲,应急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应急措施的得当使用就能降低突发性公共事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危害,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可以降低突发性事件引发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对民众心理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也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应对社会危机和突发性事件,维护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秩序,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基本应急能力。为了有效地进行突发事件管理的应对能力建设,政府需要在确立危机意识的同时,进行适当的制度安排和设计,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危机应对管理机制。

其次,应对能力良好可塑造政府的良好形象。一方面,体现政府对人民高度负责。从现代科层制的基本原理来看,及时妥善地解决重大而紧迫问题的能力是检验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性的重要指标。也就是说,一个合格的政府应该以能快捷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作为追求目标之一。恐怖袭击、金融危机、恶性传染病、核泄漏、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的发生也提示我们,政府必须进一步转变并完善相关职能,在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方面,要能够应对自如,科学有效。另一方面,体现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快速高效是对现代政府行政能力的基本要求之一,只有在平时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体制机制和应急预案响应机制,才能从容应对各种突性发事件。在一个现代化进程快速推进的社会往往会有各种各样的危机出现,建立高效的应对机制势在必行。建立突发性事件紧急应对机制,以备不测,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重要准备性工作,是政府成熟度和公信力的集中体现。完整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大体包括完善的法律支撑体系,畅通的报告和信息披露机制,各部门高效联动的机制,预警和救助体系,社会和个体的心理应急体系等。总之,各种应急响应措施应当有制度保证,一旦出现突发事件,便能在最短时间内启动各种程序,快速处置,争取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政府的高效运转,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二 我国政府应对突发性事件的现状分析

首先,我国的突发性事件种类、数量、规模都有增加。当前我国正处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经济结构的变革引发了社会系统根本的、全面的、结构性的调整与转化。随着转型期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和政府治理模式的变化,快速的阶层分化与社会变革使社会趋于复杂化和多元化,作为社会有机系统来讲,能量巨大的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不断增加。在社会领域中,当代中国进入到突发性事件的频发期。另外包括自然灾害(如汶川大地震、南方大雪灾等)、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如煤矿矿难、食品安全危机等)。中国政府和社会正经受着各种突发性事件的考验,面对重大突发事件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和损失,政府总是积极应对。一方面对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提高预防和预警能力,另一方面对突发事件中处理不得当的政府工作人员也加强教育和培训,以应对将来可能出现的同类突发事件时,可以应对得当,减少损失。

其次、我国政府在应对突发性事件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引发我国政府建立健全相关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机制和对突发性事件的研究关注的,是2003年的非典型肺炎的蔓延。这次事件使人们对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带来的危害有了新的认识,政府也开始加速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

从法律法规建设方面来看,2007年11月国家突发性事件应对法正式实施,明确了我国要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机制。2007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公布,这一条例首次将政府信息公开变为政府的法定义务,确定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披露原则。条例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按法定的重点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予以监督和追究,这样确保政府行使公共权力能够在法律阳光下运行。

从政府各级各类政府及各地方应对建设来看,各地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纷纷出台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建立专业的救援队伍。加强现场处置能力,对公众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进行日常演练,提高民众在应对一些灾害性突发性事件时的自救能力。最大程度的减少了突发性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 突发性事件应对中我国政府处置能力存在的问题

第一,信息公开不完全、不及时。政府在突发性事件应对中信息管理不完善是非常严重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信息相互割裂,不成完整系统。当前,政府对信息的控制甚至成为权力和利益的体现,一些地方或部门的领导把对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知情权作为自己权力的体现,通过封锁信息达到随意控制的目的。有的地方和部门政务公开不规范,随机性较大,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一些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细致,让群众如同雾里看花;有的甚至从部门利益出发,公开内容避实就虚,形式主义严重。“假公开”和“缩水公开”现象比较严重,这也导致政府在进行宏观决策时,对各个方面的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比较困难,由于各个面的信息分别掌握在不同的部门中,而不同部门信息又分别掌握在不同的职能机构之中,所以,整合收集信息的效率非常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政府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

第二,预警管理机制存在缺陷。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专门的社会(或自然)重大突发性事件监测和处理的职能部门,相关具体职能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如对地震灾害的监测由地震局负责,地震灾害的救援在民政局,对卫生系统的突发性事件的监测与处理由卫生局负责,对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的监测与处理由安全局负责,生产领域的重大安全事故由安全生产管理局负责等等。应该说这样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专业分工,但由于现在的社会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因素、过程以及后果往往是综合性的,所以说对突发性事件的救援和事后恢复重建工作也需要利用社会的整体资源,当下这种体制在整合系统协调以及预警应对管理的系统功能发挥方面就明显的存在问题。

第三,政府应对过程中公共形象关注度不足。我国的政府公共关系维护起步很晚,在应对危机过程中的公共形象更是缺少必要的关注和维护。一些政府机关和少数公务人员仍然存在相当程度的官本位思想,缺乏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的政府工作人员视媒体记者为其下属,视公众为其臣民,心中没有形象意识,对现代传媒的重大作用了解不够,又缺乏信息表达和传播技巧,在决策和行动中不重视形象保持与塑造。与此同时,公共关系管理机构数量不足,功能不完善,虽然有宣传部门和政府新闻办公室.但工作力度和系统性跟不上民众的需求和事态的发展,协调能力不足。公关手段简单而生硬,缺乏公关技巧和专业化、规范化的公关业务能力。一些官员和新闻发言人,遇到突发事件时,不愿、不敢或不会面对媒体和大众的案例时有发生。

四 对突发行事件管理中政府应对能力建设的对策

第一,加强政府信息共开规范对媒体的监管。对政府而言,在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过程中,一定要让信息及时全面的让公众了解,信息处理首先要出台法律法规来规范媒体行为,还应该提倡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媒体行业自律,增强媒体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发性事件中,针对媒体的盲目跟风报道,政府除了要及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进行信息发布外,还应当针对特定媒体进行引导和规范。对于自身来说,政府可以利用各种各样的传播技术手段拓展政府自有信息渠道,全面完善由政府直接面对公众的信息系统的建设。在当下充分利用网络等信息平台推进公共信息公开服务,让政府网站真正发挥其效用,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事件的信息传播预案制度,规范政府在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食品安全等突发性事件时的信息传播行为。

第二,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预警管理机制。建立完备的突发性事件预警机制对于政府应对突发事件非常必要,这样可以及时解决问题,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避免突发性事件给民众造成生命财产的威胁和生活方面的问题。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专门的突发性事件监测和应对处理的专门部门,有关职能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就更加需要有预警管理模式来弥补分块管理的缺陷。突发性事件的预警管理机制是督促政府管理组织对构成突发事件的诱致性因素进行检测、排查和预先控制的一种有效方法。切实加强和建立这样一种模式就是为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良好运行,保证整个社会处于有秩序、安全以及能够从容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状态。

第三,提高政府公关能力和形象维护能力。政府需要建立公共关系专门机构,把公关活动纳入政府日常工作之中。目前,我国政府缺乏专门的公共关系管理机构,虽然各级党委都有宣传部,各级政府也有接待办公室或新闻办公室,但就实际职能来说,这些机构尚不能有效履行政府公共关系的全部职能。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宣传部门是党的组织,而政府公共关系是政府机关与公众之间传播、沟通的社会性管理行为。而宣传工作是指党委政府借助于各种媒体表达自己的观念和主张,从而影响受众的态度和思想的社会活动。宣传的特点是单向传播带有较为明显的意识形态性质,但是,公共关系的特点则是平等自主双向沟通。也就是说,政府首先要避免被舆论牵着走,要建立与媒体共生共荣的合作关系,其次要加强自身的透明度,做到让公众满意。不断按照政府公共关系的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实际,完善政府公共关系建设的制度和体制机制,建立专门的公共关系机构,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开展新闻学术研究,培训政府官员的公关素质,使其能够代表政府与媒体打交道,主动发布新闻,积极处理负面报道引发的政府形象危机。

总之,面对各种错综复杂、难以避免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和公共安全责任者,必须制定出最行之有效的应对策略,不断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体制机制,以便社会遇到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化解各种危机,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民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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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计建勋.加强政府应急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环境[J]1求知.2008,(11):25226.

Study on Ability of Government Dealing with Sudden Public Incidents

ZHANG Tao,YU Shou2wu
(College of Materi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Hebei United University,Tangshan Hebei 0630000,China)

sudden public incidents;government;ability

In recent years,a series of sudden public incidents happened in our country.Thee public incidents are significant e2 vents which happened suddenly in a certain scope with intense impact and great influence,which often requires the government to take immediate measures to deal with.At present,in the process of coping with the unexpected events,our government needs to strengthen the transparency of its information,enhance supervision of the media conform,found and perfect the ad2 ministrative system of emergency forewarning and controlling,enhance ability of governmental public relations and finally a2 chieve to respond reasonably in the sudden incidents.

D035129

A

167322804(2011)052001720003

201120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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