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谦
《野性的呼唤》中巴克蜕变的成因解析
赵 谦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之一,故事围绕着当时社会中盛行的淘金热,将这种特殊环境中挣扎的狗的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作品中,很多因素促成了“主人公”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蜕变。其中,“大棒政策”给巴克上了精彩的第一课,也使他逐渐理解了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理论并在竞争中不断激发出身体中的野性。故事最后,有恩于巴克的主人遇害成为他蜕变的终极导火索。巴克的野性被彻底唤醒,他最终回归到那个属于他的原始狼群。
《野性的呼唤》;巴克;因素;蜕变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生经历丰富,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下层人民的生活有着深刻的认识。其作品揭露性强,有一股不可制服的虎虎生气。《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故事围绕着当时社会中盛行的淘金热,将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挣扎的狗的世界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主要叙述了“主人公”巴克从文明的人类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从小生活在温室环境中的巴克被偷着拐卖到原始荒野当雪橇狗。残酷的现实触动了巴克由于人类文明的长久熏陶而向大自然回归的本能和意识。恶劣的生存环境锻炼了巴克,他在历练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战胜狗王斯匹茨而赢得了拉雪橇狗群中的头把交椅。当残暴的哈尔将巴克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索恩顿的解救让巴克感受到温情并决定誓死效忠恩主,但恩主的遇害彻底打碎了巴克对于人类社会的留恋,从而促使巴克坚定决心,毅然走向荒野,回归自然。
故事开始,巴克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因为仆人曼纽埃尔赌输钱而偷偷将它卖给了狗贩子。一开始,骄傲的巴克拼死反抗:“他进攻了十来次,也被大棒打到在地上十来次。”[1]288“在一次特别猛烈的打击之后勉强站起身子时,他已昏昏沉沉再也扑不出去了,只能颤颤巍巍有气无力地迈了迈步。血从他的鼻子﹑嘴和耳朵里流了出来,他那身漂亮的毛衣上溅满了斑斑点点的带血的唾沫。这时那人却抢前一步对着他的鼻子狠狠一棒打了过来。这一棒可痛得他钻心彻骨,比他挨过的所有的棒子都厉害。他发出一声凶暴得像雄狮的怒吼纵身一跳,再次往那人扑去。可那人却把大棒转到了左手,用右手冷冷地揪住了他的喉头,往后下方一扭一带,巴克便在空中画了足足一个半圆圈,然后脑袋连着胸脯一起触地叭的一声摔在地上。”[1]288-289在一次又一次的棒打之后,巴克觉悟了,“他从此懂得了一个道理:在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1]289“那大棒是一种启示,是他学习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的入门课,他是迎面接受这堂课的。生活的现实比这还要凶残,在他毫无畏惧地面对它的时候,他也使用了他潜在的被唤醒的狡猾的天性。”[1]290大棒政策对于巴克来说是有效的,他唤醒了巴克潜藏的野性,唤醒了他对祖先的朦胧记忆,也成为他最终回归狼群的重要原因这一。
杰克·伦敦深受达尔文主义的影响,他相信“生存竞争、自然淘汰,动物世界内部的有规律的相互关系,对自然条件的适应能力等都支配着整个动物界”[2]89。因此,杰克·伦敦将巴克描绘成一个竞争中的强者,他的奋斗感染着每一位读者。“人有人的长处,动物也有着自己的特长。人所具有的优越性(如理性、道德能力)使他能够更好地适应其小生境(文化),动物所具有的那些优越性(如敏捷的听觉、高超的视觉、奔跑的速度、飞行和攀援的技巧)也使它们较好地适应其小生境。”[3]287在小说中,巴克的蜕变历程就遵循了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理论,具备了优良遗传基因的巴克在狗群中不断成长,最终通过竞争成为了狗中的霸主。
1.物种遗传。巴克具有优秀的遗传基因,“他的父亲爱尔莫,一条圣伯纳大种狗,曾是法官形影不离的伙伴。巴克也满有希望走他父亲的路。他个子没有他父亲大——只有140磅,因为他的母亲舍卜是条苏格兰牧羊犬。不过,一条140磅重加上优裕的生活和普遍地尊重养成了他的尊严,使他带上了十足的王室气派。”[1]289正是因为巴克具备这样的基因条件,再加上残酷的现实因素的刺激,最终他才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先成为狗中的霸主,后来成为群狼的领袖。
2.竞争。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在岱亚沙滩,巴克亲眼目睹了狗与狗的撕咬,其中一只狗被对手活活咬死,这也第一次给了巴克永生难忘的教训。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的体能与野性不断地被激发,适应能力也不断增强。为了避免战争,他向斯匹茨示好,却被咬伤。面对斯匹茨的挑衅,“他新产生的狡猾给了他平衡和控制。他调整自己以适应新的生活太快,这不免使自己感到不安。他不仅不挑起争端,而且尽量避免打架。他的神态是从容不迫的,他没有鲁莽的倾向,从不仓促行动,对他跟斯匹茨之间的深仇大恨他没有表现丝毫急躁,对于一切能开罪斯匹茨的行动他都避免。”[1]300最后,当巴克与斯匹茨进行殊死搏斗的时刻,巴克在被动的形势下,依然沉着顽强,“巴克具有一种可以通向伟大的品质,他有想象力。他凭本领战斗,可他也能用脑袋战斗。”[1]311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匹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这种为生存而战斗的经历,激发了巴克内在的野性的力量。
争霸成功并没能让巴克摆脱困境,相反,那只是意味着在雪地上无止境的奔跑。而主人哈尔残酷无情,经常鞭打困顿不堪的狗群。巴克也受尽虐待,“在这整个过程中巴克都跌跌撞撞坚持在排头狗的位置上,仿佛做着噩梦。能拉他就拉,拉不动他就倒下,直到鞭子或大棒赶他起来。他那身美丽的毛茸茸的袍子失去了全部的韧性和光泽,那毛松垮垮地耷拉下来,拖得又湿又脏。受到哈尔鞭子和大棒打击之处毛和血结成了毡块。”[1]327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约翰·索恩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恩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这个人救了他的命,这是一;他是个理想的主人,这是二;别人是因为责任和工作方便才照料狗的,而他照料狗是情不自禁,有如照料自己的孩子,而他的感情更深。他是连一声友好的招呼或是一句鼓励的话都是永志不忘的。”[1]332为报索恩顿的救命恩情,巴克决定誓死追随,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恩顿的命,并在索恩顿和别人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恩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恩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同时,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不断牵引着他。最终,巴克回应了这个声音,进入森林,与狼为伍,过上了原始动物的生活。
经过了大棒的打压以及狗群中獠牙现实的历练,巴克身体中的野性不断被激发,“一方面他从经验中学习,一方面他早已消失的本能也复活了。多少代的驯养从他身上消失了。他朦胧地记起了自己种族的青年时代。那时成群结队的野狗在原始森林里游荡,追杀着猎物充饥。祖先们使他身上古老的生命活跃起来,他们记录在种族遗传中的古老技巧便是他的技巧。”[1]299在与斯匹茨争霸成功后,巴克成为了狗的领袖,他整日辛劳,唯一的乐趣就是坐在篝火边,回忆过往的时光。人类社会的文明渐渐远去,朦胧的荒野的呼唤却越来越清晰。“阳光的国土已经很模糊、很遥远,回忆它对他已没有什么吸引力。有吸引力得多的倒是他遗传中的记忆,这种记忆给了许多他未从见过的东西以一种时曾相识之感;本能(其实就是祖先的回忆转化而成的习惯),那后来已经泯灭的本能在他身上苏醒过来,活跃了起来。”[1]316最终,在恩主索恩顿遇害后,巴克断绝了与人类社会的最后一丝联系,他毅然跟随内心深处的召唤,回归到了那个属于他的原始荒野。
《野性的呼唤》描述了巴克如何由一只混血狗逐渐蜕变回一只狼的历程,这是一次文明道德与原始野性的对抗,而最终野性战胜了道德。在巴克的蜕变历程中,大棒政策与达尔文进化理论让他明白了棍棒和利齿的法则以及竞争的生存之道,也渐渐激发出了原始的野性。巴克也在这一过程中走向成熟。内心原始野性的呼唤加上恩主的遇害使巴克失去了对人类世界的留恋,最终,巴克选择回归原始森林。其实,在巴克蜕变的过程中,人类对动物的残酷行为是最直接的动因之一。如果人类可以善待动物,少一点功利心,也许巴克的世界会是另外一种景象。
[1]杰克·伦敦.海狼·野性的呼唤[M].孙法理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
[2]阿瑟·考尔德.马歇尔.孤狼:杰克伦敦轶事[M].乔法州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89.
[3]何怀宏.生态伦理:精神资源与哲学基础[M].石家庄:河北大学出版社,1986:287.
I106
A
1673-1999(2011)08-0100-02
赵谦(1982-),男,安徽芜湖人,硕士,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芜湖 241003)外语系讲师。
2011-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