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中
“双元制”培训法是解决人才困境的途径
□王建中
发展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人才是企业发展最大的动力。笔者认为:对于煤炭企业来说,人才将是制约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结合实际,探索“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是解决企业发展目标与人才需求矛盾的又一重要途径,因为它不但可以为企业提供充足的技术工人,还能实现企业、职工、学生、学校和社会的多赢。
近几年,随着市场的繁荣,大多煤炭企业着力推动企业发展,使企业的销售收入大幅度提升,同时也面临着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困境。笔者认为,深化企业改革,人是最有活力也是最具有决定力量的因素,改革的成败一方面在于管理者对宏观战略的把握,另一方面是广大员工的贯彻与执行。企业发展目标确立之后,实现目标的过程是艰辛的,实现目标的途径也是我们必须要思考和探索的。对于煤炭企业来说,实现经济总量的跃升和销售收入的大幅度提高,可以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增加投资扩大规模,二是提高效率。煤炭企业提效的主要途径在于提升机械化水平和提升员工素质。而实现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目标,则需要对员工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我们要有懂安全、重安全的员工队伍,更离不开有知识、有技术、会操作的熟练工人。总之,煤炭企业的发展,拥有足够的技能型员工是其基本的保障。否则,提效和机械化只能是空谈,改革也会举步维艰。
长期以来,煤矿“傻、大、粗、黑”的形象一直未能完全改变。尽管随着企业的改制,煤矿企业已今非昔比,但很多人还是有偏见,因此引进知识型员工的难度很大。通过这些年的观察我们看到,煤矿的知识型人才流失却相当严重。由于煤矿的特点,更多需求的是重安全、有知识、会操作的技能型员工。目前,煤炭企业的员工总体文化程度较低,人才结构不够合理,人力资源水平不能适应企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与实现安全高效、经济总量快速提升、形成强大的核心竞争力、深化改革的企业目标之间的矛盾已凸显出来。
怎样才能快速培养出大量的符合要求的员工?笔者认为,“双元制”培训法正是一个可行且有效的途径。
“双元制”培训法最早产生于德国,是一种校、企联合办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一元”为企业,“一元”为学校,将企业与学校、理论与实践、知识与技能、动脑与动手、教育与就业、专业与职业紧密结合起来,并体现在培训的每一个环节中。通过企业定向对专业技术工人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大大缩短了学生毕业进入企业的“适应期”,降低了企业招工后对他们培训的成本,提高了培训的质量。
“双元制”培养了出色的德国产业工人,成就了梅塞德斯——奔驰高级轿车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产品,成为德国经济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他们的经验表明,这种“门对门”的教育模式不仅有利于教育资源的优化利用,减少教育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它能使职业教育更好地为产业升级发展服务。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利用企业与学校各自的资源优势,教育出训练有素、精通专业知识、动手能力强并能快速融入一线熟练操作的高技能蓝领工人,是可以实现企业和学校双赢的人才培养模式。
结合企业实际,我们可以实施以我为主的“双元制”培训法。
煤炭企业可以采取与能源技术学校、煤校等培养技术工人的学校联合办学的方式,培养技术熟练的工人,企业职工子弟可以作为招生培养的源泉。对于企业来说,就是把新招员工的教育培训阶段,放在员工进入企业之前就集中实施,使企业的“招工”变成为“招生”。
联合办学的合作对象,应是那些师资和硬件较好、有面向煤矿专业教学培养经验的职业技术学校。对他们来说,这种为他们的学生提供就业机会的方式比较受欢迎。同时,煤炭企业可以以我为主,积极参与他们的办学,在课程设计的针对性上给予支持,并可以通过提供奖学金等方式引导学校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充分考虑企业的需求,积极创造学员到企业开展实习与实践的便利条件。
在课程设置上,可以把培养综合素质作为基础,把面向煤矿特殊工种要求的课程作为重点,让学生在学校就取得一些特殊工种的资格证,通过有针对性的专业培养模式,让毕业生进入企业后能很快找到感觉,进入状态,让他们人尽其才、学以致用,使他们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更有方向性地成长。
为确保煤炭企业人才队伍的稳定,通过这种提前投入的人才培养模式招收员工,必须建立有力的措施保证员工岗位的稳定性。煤炭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合同时,对他们的岗位变更要确定时间限制。
以我为主的“双元制”培训法,是一种有效的人才培养与招收模式,在不断完善形成系统化和长效机制后,可以满足企业对大量技术工人的需求,有利于实现企业、职工、学生、学校和社会的多赢。结合继续从农村招收初级劳动力和从高校、人才市场招收高级技术人才、知识性人才的原有方式,我们可以建立起煤炭企业完善的人才招收机制和强有力的人才储备体系,为煤炭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解决最主要的人才需求。
(作者单位:皖北煤电集团任楼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