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泽昌,孙月红
以哲学视野看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及解决之道
邓泽昌,孙月红
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结果。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不仅关系新生代农民工自身,而且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本论文以唯物主义的理论观点作指导,分析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解决的建议。
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解决之道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改革开放后出生的农民后代。相对来讲,他们比第一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高,对农业、农村、土地、农民等不太熟悉,他们对城市的认同超过了对农村的认同。他们的维权意识觉醒,懂得用法律和舆论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渴望融入城市社会,而现行社会体制在很多方面还没有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
(一)社会体制和机制不完善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大批的新生代农民工涌入城市,但是社会体制和机制的不同步性和不协调性,使得社会的上层建筑不能提供均等的机会和合理的流动措施,从而激化社会现有体制与农民工的社会贡献不相符的矛盾。主要表现在:
一是劳动保障法制化与城市对新生代农民工歧视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法律明文规定,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一方面,与城市工人相比,农民工遭遇着同工不同酬的劳动歧视待遇,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问题不同的解决方式,这些都凸显出法制与现实之间的不同。虽然与传统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在受教育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他们在基本劳动权益实现上与传统农民工相比有所提高,但是总体情况相似,仍普遍面临着一些共同的、待解决的基本问题,而且国家也缺乏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政策性措施[1]。
二是城乡二元结构与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化之间的相矛盾。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的一部分,他们与传统农民工一样,面临一些共同的问题。一方面,大量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城市为工业化发展做出贡献,城市的发展越来越依靠农民工。另一方面,农民工却得不到应有的待遇,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等,他们被视为城市的“另类市民”,尽管摆脱了土地,脱离了农业,他们仍不能享受城市文明新的“一元”。这种状况是我国长期以来“三大差别”(城乡差别、工农差别和体制差别)矛盾的集中体现,是我国改革的难点所在,也是旧体制和市场经济矛盾的集中点[2]。
(二)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一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结合构成生产方式。在这一矛盾统一体中,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它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也反作用于生产力[3]。农民工是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他们享受不到许多应有的社会福利待遇。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矛盾产物,迫切需要通过自我改革来调整。
首先,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劳动力价值被低估的结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及其它经济形式并存,资本劳动权利并存,多元化分配模式的选择就成为一种现实。在多元化的分配模式中,不同生产要素之间的利益冲突也就不可避免。劳动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资本他们是天生的弱势群体。从表面上看,一方是资本所有者,一方是劳动力所有者,资本雇佣劳动两者似乎是平等的。特别是在一纸双方认同的劳动合同的形式下,这种平等性更给人以假像。而实质上,资本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另外,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资本和劳动之间的不平等加倍扩大,从而导致劳动力价值在各种生产要素中被低估。
其次,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资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资本积累的源泉是剩余价值,资本积累规模的大小取决于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所用资本和所费资本之间的差额以及资本家垫付资本的大小等因素。显然,这些因素都是加强和扩大对工人剥削的因素。因此,资本积累就是依靠剥削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实现的,没有剩余价值就没有资本积累[4]。新生代农民工大部分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工作,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资本和劳动力之间,仍然是资本占统治地位。在资本占统治地位的企业、区域内,价值规律通过剩余价值规律发挥作用,追求剩余价值、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一种必然。在我国现阶段下,由于法制不健全和执法监督不到位,为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提供了可乘之机并导致超时间用工问题严重,工资收入普遍低下,欠薪现象令人堪忧,工作环境满意度下降、经验技术成为就业驱动因素,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解除随意性大,职工代表大会普及不够,个体维权力量单薄种种现象,导致了新生代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
(三)农民工自身综合素质和社会环境不相吻合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表明:人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同一个历史过程。今天我们着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时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新生代农民工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劳动者,他们的全面发展应被视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目标之一,尊重他们、爱护他们、发展他们和满足他们。新生代农民工普遍接受过规范的教育,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所以,与上一代大多是文盲半文盲的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接受过职业培训,他们的市民化、城市化倾向明显,具有较高的生活期望和更强的权利意识。也正是因为这些特征,当新生代农民工面临和第一代农民工相似的社会处境时,许多人难免会产生更多的心理不适,进而做出不同的行为反应。这些状况又会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认同并阻碍他们的再社会化和社会融入过程,使其既不愿或无法回归农村,又很难融入到城市主流社会中[5]。
(一)深化体制改革
一是营造良好的、健全的法制环境。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新生代农民工的权益能以顺利实现。二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制度,实行人口信息化管理方式。三是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和健全社会各项保险制度,使广大农民工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二)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
城乡矛盾是社会主义建设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它严重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加快城市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别,是当前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要牢固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的观念,消除 “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这是促进新生代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教育培训投入力度
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思想文化素质。列宁曾说,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们必须选准农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切入点,把努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放在第一位,努力为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使之成为适应社会主义、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型农民[6]。
(四)坚持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把人作为发展的主体,作为社会发展的目的,把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未来社会的本质规定。这就要求我们在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时必须以人为本,以人为基础,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所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新生代农民工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劳动者,其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部分,是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文明进步的标志。
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为我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创造了宝贵的财富,是国家的宝贵资源。然而,由于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特殊性及城乡二元结构所带来的影响,他们成为了城市中的边缘人和弱势群体,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并不完善。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他们的权益保护,更是构建我国和谐稳定社会的重要保证。
[1]全国总工会.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研究报告[J].新华观察,2010(25).
[2]李合亮.思想政治教育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8.
[3]许征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4]陈宴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5]张健.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心里特征及其原因探析[EB/OL].中国社会学网,2010-07-08.
[6]姚芳.列宁的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及其现实意义[J].思想政治教育,2010(6).
C912.1
A
1673-1999(2011)02-0070-02
邓泽昌(1982-)男,江西九江人,喀什师范学院(新疆喀什844007)法政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孙月红(1965-)女,喀什师范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201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