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来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面临的挑战与维护
李绍来
执政合法性问题是每一个政党上台执政所必须面临的重大问题。作为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面临西方意识形态冲击、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和政治制度化程度不高等方面的挑战,必须采取加强主导意识形态建设、保持和促进经济较快增长、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对价值进行正义性分配和加快完善制度化建设等措施来维护和巩固自身的执政合法性。
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挑战;维护
合法性理论是政治学的一个重要理论,许多政治学家对此都有不同程度的论述。其中最经典的莫过于马克斯·韦伯的论述,韦伯把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划分为三种类型:传统型、魅力型和法理型。传统型政治统治是合法授命进行的,建立在一般的相信历来适用的传统的神圣性和由传统授命实施权威的统治者的合法性之上;魅力型政治统治是建立在非凡的献身于一个人以及由他所默示和创立的制度的神圣性,或者英雄气概,或者楷模样板之上;法理型政治统治是建立在相信统治者的章程所规定的制度和指令权利的合法性之上[1]。当今世界的大多数国家属于第三种类型的政治统治,但并非仅限于单一的类型,而是融合其中的两种或者全部。美国著名政治学家迈克尔·罗斯金则把合法性定义为人们内心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认为政府的统治是合法的、公正的。他继而提出了获得合法性的四种途径:(1)政府长时间的存在。(2)保持良好的政绩,即保证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提供安全保障以抵御外敌入侵和内部骚乱,公平对待所有的人。(3)政府组成结构广泛而公平的代表人民。(4)通过操纵国家象征来支持其合法性[2]。而让-马克·夸克认为合法性是对统治权利的承认[3]。统治者具有统治的权利是因为得到被统治者的赞同,没有获得被统治者赞同的统治只能依靠暴力和高压来维持,这样的统治显然是不合法的。政治学者们对合法性的种种论述无一例外都指向一个中心——认同,即某个政权、政权的代表为什么应该获得其成员的忠诚问题,这种心理忠诚是来自被统治者的心理认同[4]。显然,对政治统治的认同与服从是出于人们的自愿,而不是出于不服从可能会遭受惩罚的恐惧。
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反抗国内外反动势力的斗争中得到人民的认同与支持,缔造了新中国,因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是历史形成的,无须像西方政党那样靠政党竞争才能获得执政的合法性。今天,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和人民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党的执政合法性也日益牢固。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种问题和矛盾也日益突显,党的执政合法性也面临诸多挑战。
(一)西方意识形态的冲击,致使主导意识形态弱化
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是一定阶级、阶层或利益集团的思想体系。而政党作为阶级的先进组织,必然会努力构建和强化本阶级的意识形态,向本阶级以及整个社会宣传其意识形态的合理性,以此获得更多的人拥护和支持,扩大自身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尤其是作为掌握全国资源的执政党,更应当充分利用这种执政资源来构筑意识形态的安全堡垒,巩固自身执政的合法性。所有经验都表明:在任何情况下,统治都不会自动使自己局限于诉诸物质的或情感的动机,以此作为自身生存的基础,相反,任何一种统治都试图唤醒和培养人们对其合法性的信念[5]。如果这种信念受到怀疑或者削弱,那么将会动摇执政合法性,甚或引发合法性危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已经从改革开放前的封闭、半封闭状态逐渐融入到世界市场当中。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思想、文化传播速度之快不可同日而语。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既给我国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也带来了各种弊端,尤其在意识形态领域,西方各种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大量涌入,政治上的多党竞争和自由选举为特征的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思想多元化以及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等,极大地冲击了我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主导意识形态,影响年轻一代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动机,甚至引起部分党政干部和人民群众对主导意识形态的怀疑。主导意识形态弱化的趋势越来越严重,给党的执政合法性带来了日益严重的挑战。
(二)腐败现象益加蔓延,削弱了人民对执政党的信任
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期,经济、财富迅速增长,而各种规范尚未建立健全,这为腐败的发生提供了可能。部分党政官员利用自己在体制中的角色钻空子,或公权私用,大搞权色交易、权情交易,为自己谋利,或明目张胆地直接侵占公共利益。从经济角度看,腐败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和法制性原则,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发展;从社会角度看,腐败破坏社会公正、公平,损害人民的利益,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从政治上看,腐败败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腐败的蔓延会慢慢腐蚀党的执政基础,危及党的执政合法性。
(三)贫富差距不断拉大
现阶段的不平等现象主要表现在财富、收入分配领域的不平等。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但是,我国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西部之间、沿海与内陆之间的差距在拉大,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甚为明显。“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另一部分人不但没有相应地富起来或富起来的速度太慢,与先富起来的人的差距越来越大。世界银行报告显示,美国是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财富,而中国则是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6],中国的财富集中度已经远远超过了美国。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是我国当前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一个重要原因。国际上通常用基尼系数来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财富分配状况,基尼系数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0.4是警戒线,一旦基尼系数超过0.4,表明该国社会处于可能发生动乱的“危险”状态。我国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开放初的0.28上升到2007年的0.48,近两年不断上升,实际已超过了0.5[6],已大大超过了警戒线。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会引发各种仇富心理、反社会行为,加剧社会各阶层之间、各群体之间的矛盾,引发各种群体性事件,甚至可能演变成剧烈的政治冲突,进而危及党的执政合法性。如果不对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加以遏制,任其发展到极端可能会引发革命,甚至会引起政权的更迭。
(四)政治制度化程度不高
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得价值和稳定性的过程[7]。如果“组织和程序”获得价值认同的程度越高,“组织和程序”的结构与功能既能长期保持较高的稳定性,又具备对环境变迁作出适应性调整的能力,说明该“组织和程序”的制度化程度就越高。当前,我国的选举选拔制度、惩处制度、奖励制度、升迁制度等各方面的制度依然不太完善,官员升迁降惩存在比较大的个人意志因素,因犯错误而被免职的官员很快又能在异地上任是当前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机制还未建立健全,导致决策失误频发,各地重复建设现象相当严重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权力依然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致使滥用权力现象、腐败现象不但得不到遏制,而且还有愈加严重的趋势。政治民主制度建设的现状与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追求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执政党和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渠道不够顺畅,普通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缺乏体制内利益表达渠道,因而他们往往采取非理性的、非规范的利益表达方式,这是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正当利益不能顺畅表达,可能助长社会基础秩序的失范。我国政治制度化程度不高的现实,一旦政治系统在面对过量的输入时将无法做出合理有效的反馈,从而可能引发系统的危机。
(一)加强主导意识形态的建设
意识形态为政治统治的合法性提供道义上的诠释,有助于培养人民对于政治权威和体制的合法性情感。加强主导意识形态的建设,就是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这是当前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根本前提,动摇了这个前提,也就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同时,要大力推动理论创新,推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入回答当代中国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一元化”的同时,避免像改革前那样搞纯正、单一的意识形态,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搞纯正、单一的意识形态,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不利于理论创新和社会的发展。我们应该承认和包容思想的多样性,批判吸收各种思想中的有益成分,甄别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抵制和反对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和各种消极没落的意识形态。
(二)保持和促进经济较快增长,巩固执政合法性基础
执政党在促进国家经济增长和保障充分就业方面获得良好的政绩,是获得和巩固其执政合法性基础的极其重要的途径。改革开放以来,党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方面获得了良好的绩效,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农村大量的富余劳动力也得到了充分的就业,国家的总体经济实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这为党赢得人民的政治认同提供了最为有效的资源,党的执政合法性基础比之前更加稳固。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党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来指导社会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其中包含的人类发展的正义优先于发展的自由的新理念,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提供了新的合法性资源。
(三)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消除腐败现象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严厉惩处各类腐败分子,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特别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要严肃查处,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只有遏止住腐败蔓延的势头,消除腐败现象,人民对党的忠诚和支持才不会减退,党的执政合法性才得到切实的巩固。
(四)对价值进行正义性分配,努力消除不平等现象
财富和权力是社会最有价值的资源,而执政党和政府作为政治统治行为主体,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代替人民掌握权力资源并有职责对社会财富资源进行分配。分配必须是正义的,正义就是公正、公平与合理。只有对社会财富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分配,避免和消除分配不公的现象,社会才能稳定、有序、和谐。非正义性的分配或者任由不公平、不平等的现象扩大,都将引发社会不稳定,进而影响执政党和政府的合法性权威。新时期,党应该着力消除两类不平等现象:一是经济不平等,即社会财富占有的不平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各个领域都获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并非所有社会成员都能享受改革的成果。由于历史、地理等各方面的因素,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区域收入差距和行业收入差距在拉大,贫富差距日益严重,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执政党和政府应该积极应对这个问题,努力缩小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扩大财富再分配的渠道,同时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的、最迫切的医疗问题、养老问题、教育问题以及房价问题。二是政治不平等。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真正统治者,公民个人在政治上是完全平等的。但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受封建政治文化“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尤其是长期以来高度集中统一的政治经济体制的影响,使得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制度和机制没有得到应有的完善,社会主义公民的政治意识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造成公民个人之间具体上的不平等。消除这些不平等的重要途径在于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实行依法治国。
(五)加快和完善制度化建设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只有大力推进中国的政治制度化建设,提高政治制度化程度,才能长久保持和巩固党的执政合法性。无论是从历史上看还是从常理上看,没有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能够永远保持在较高的增长水平,都不可避免地经历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者经济危机。面对这种情况,许多国家出现政局不稳、社会骚乱的问题,制度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可能出现内阁垮台、领导人更替,而制度化程度较低的国家则要么会出现系统性崩溃(前苏联),要么会走向极端(上世纪20年代未30年代初大萧条之后的德意日)。许多二战后获得独立的民族国家几乎都面临比较严重的合法性危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新建立的民族国家的制度化程度不高。制度性问题对政治统治合法性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它比依靠意识形态教化和经济发展的良好绩效获得的合法性更加持久和稳定。当前我国政治制度化程度偏低的事实,已经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作为国家唯一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应该大力推进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监督制度建设,明确规定党和政府之间以及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各级机关及其成员的职责、权限和义务,提高我国的政治制度化水平。
[1]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241.
[2]迈克尔·罗斯金.政治科学:第6版[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5-6.
[3]让-马克·夸克.合法性与政治[M].北京:中央编译局出版社,2002:12.
[4]杨光斌.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31.
[5]尤尔根·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127.
[6]丛亚平,李长久.收入分配四大失衡带来经济社会风险[N].经济参考报,2010-05-21.
[7]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12.
D25
A
1673-1999(2011)13-0001-03
李绍来(1984-),男,广西百色人,中山大学(广东广州510275)教育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与执政党建设。
2011-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