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雷达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公文作为政治运转的重要载体,自六朝以来一直选用重藻饰的骈体来发挥其效用。有识之士自然认识到骈体应用到公文中的种种弊端,然而即使在声势浩大的唐代古文运动中,对公文的语体、体式的选择,依然不能摒弃用骈体创作的传统观念。可以说,直到北宋时期,公文写作才真正发生了一种可喜的变化,它不再被浮靡的骈体文风所侵扰,而是被注入宋人秉持的实用精神,从而在公文领域实现了公文文风的彻底改革。这是北宋文人政治社会下,兼济天下的儒家思想和经世致用的智慧的体现,而文人强烈的自我意识和独立的人格品性也同样显示在公文中,甚至于我们在阅读他们的公文时,还能发现一股偏执的文士习气,嗅到党争的气息。概括而言,这就是北宋公文的特点之一——文士风格。
公文发展至北宋,其文风改革的实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宋初文人柳开、穆修等倡导古文运动,然而他们本身的文章修养并不深厚,致使理论先行,幸而其时,王禹偁以其晓畅自如的创作率先实践了道以充文的主张,从而对后世公文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他的《御戎十策》,内容质实,气贯如流,提出抵御戎敌十策,不用骈体,不事雕琢,铿锵的节奏让人为之振奋。到了北宋中期,政坛、文坛皆人才辈出,王安石、司马光、欧阳修、三苏等人怀着兼济天下的政治抱负走到历史的前沿,他们“巧借科举考试的东风,凭借他们在官场的地位和影响力,终于完成了宋代公文文风革新的使命”[1]。北宋公文文风改革的思想武器即是“文以载道”的文章观念,对此,欧阳修表达得最为直接:“我所谓文,必以道俱。”[2]大量的北宋公文创作实践所体现的正是这种“文在道在”的为文观念,对“道”的强调就是恢复其经世致用的品质、发挥其临民治事的作用,无论是公文文风的革新运动还是公文创作实践,都体现出北宋文士对公文本质的清醒认识。
当“文以载道”的散体公文成为北宋政坛的主流之时,也即公文文风改革彻底完成之后,文人的独立意识形成不同的文道观,北宋大家撰制的公文风格不一,在某种程度缘于他们对“文”与“道”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理解。王安石留下的公文名篇如《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上时政疏》、《乞制置三司条例》等,文风既有孟子的思辨色彩,又得韩愈雄健之妙,梁启超评价道:“公论事说理之文,其刻入峭厉似韩非子,其弼聒肫挚似墨子。”[3]王安石为文崇尚孟子、昌黎的倔强之气而不事文采,从其《上人书》可知王安石“道”在“文”先,“文”为“道”用却两不偏废的文章观念,这种文道观虽有轻视艺术之嫌,为纯文学家所不齿,然而在公文领域实为一种可贵的声音,因其强调实用性,对公文文风的发展无疑是有利的。
作为公文大家,苏轼的公文不仅体现出“道”,更多的是“文”的韵味,可谓美矣。他的才情常常在公文中显露出来,其文势圆活,思维敏捷,主体性被压抑的公文也掩盖不住他横溢的才华,在《王安石赠太傅制》中,他将王安石的品性概括为:“浮云何有,脱屣如遗。屡争席于渔樵,不乱群于麋鹿。进退之美,雍容可观。”[4]王铚在《四六话》中评道:“‘浮云何有,脱屣如遗。’此两句乃能真道荆公出处妙也。”[5]苏轼的公文随言短长,并不拘泥于特定的体式,常常骈散兼行,文风自然清新。可见,苏轼的文道观既出于文风改革的理性思考,强调文以明道,更透露出传统文人的性情,即对“文”的偏重。他强调的“道”是“发明吾道”的“道”,这样的“道”与“文”是契合的,是辅助于“文”的。然而这在才子苏东坡的公文中,尚属可行,却未必适用于所有的公文撰制。苏轼曾说:“近世士大夫文章华靡者,莫如杨亿。使杨亿尚在,则忠清鲠亮之士也,岂得以华靡少之。通经学古者,莫如孙复、石介,使孙复、石介尚在,则迂阔矫诞之士也,又可施之于政事之间乎?”[6]苏轼从文学创作角度表明自己宁取“文”也不取“道”的观点。而王安石的文道观显然在公文领域更为科学和普适。
在北宋,“文以载道”的文章观念既意味着北宋文人对“道”的执着追求,又包涵了他们对“文”“道”关系的独立思考。这一丰富意蕴渗透在北宋公文中,形成一种“和而不同”的的文士风格。
从公文的行文特点来看,北宋公文的文士风格体现在语言修养的高超和学识的渊博精深,这并非出于偶然。宋太祖赵匡胤“杯酒释兵权”后,寄治国重任于文士,因而设立的科举制度不再囿于唐朝的门第观念,众多寒门书生通过科场走向政坛,他们饱读诗书、学富五车,活跃在北宋政坛之上,成为集参政主体、文学主体和学术主体于一身的复合型大家,公文所体现的学识修养自然很高,这是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宋学的影响。宋学是一种义理之学,而“文以载道”的文章观念正是宋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宋学追求义理的精微,而“载道”即是这种追求的首要前提,“载道”之后即要“明道”,也就是讲明义理,于是议论和说理即成为北宋公文及一切文章中必不可少的表现手法。本来,这样的表现手法在其他朝代或时期的公文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而北宋时期是宋学最为兴盛之时,议论和说理更是被发挥到极致,公文中从不见奇语怪句,平实说理却处处可见。因为在宋人看来,“好作奇语,自是文章病,但当以理为主,理得而辞顺,文章自然出类拔萃。”[7]由于议论、说理盛行,北宋公文出现不少鸿篇巨制,如王安石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苏轼的《上神宗皇帝书》、程颐的《为家君应诏上英宗皇帝书》等,包括一些篇幅并不长,如欧阳修的《论台谏言事未蒙听允书》等奏议,执着于说理的特点十分明显。在北宋士大夫的主体性质和宋学精神的共同作用下,公文表现出北宋文人渊博的学识和严谨的思维特征。
对于公文而言,文采与篇幅并不是影响公文效用的本质问题,所谓“繁而不厌其多,简而不遗其意,乃为善矣”[8]。然而,北宋文人好议论之风演变到后期,公文变得冗长,广博的学识在公文中竟至于有“吊书袋”之嫌。这同样要从北宋士大夫的主体性质说起,宋代的选举制度因为不重门第,寒门读书人都有机会进入官场,但同时,也会产生相应的弊端。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就提出门第影响从政经验的观点,他认为,宋代的寒门书生与唐代望族子弟不同,他们毫无门第家训可言,对诗赋明经比较熟稔,对政治传统却茫然无知,在实际政治中不免生疏扦格。[9]按照钱穆先生的说法,我们可以推想,北宋文人对政治的热情和从政经验不足往往是导致公文着眼于孜孜不倦说理的主观原因,也即文士习气的不自主泛滥使其撰制公文时,进行大段的反复说理,且不以为陈腐。对此,许同莘在《公牍学史》中说:“公牍文字,北宋繁于唐人,盖平时讲学明理,不厌其详,及临民从政,遂习焉而不知变,此其失也。”[10]北宋的诸多公文,虽有说理透辟的优点,但很多时候的大肆旁征博引和反复说明都显得无谓和拖沓,只见滥才卖弄的书生气,无益大局。
翻阅北宋公文,眼前仿佛浮现出一个个直道不讳的谏臣形象。有宋一代,赵匡胤推行的“崇文抑武”政策从来就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对文人和言事者的优容程度是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因而从政文人表现出“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11]的参政姿态,同时在宋学影响下孕育出“经世致用、舍我其谁的主体精神”[12]。北宋时期的公文颇有一种激切疏直的情绪风格,王安石的政论文即是代表,如《上仁宗皇帝万言书》、《答司马谏议书》等公文,文风犀利峻切,辞气慷慨,笔力劲健。刘熙载在《文概》说王安石的文章“只下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是何等简贵!”[13]
王安石变法时期,司马光一改温厚的史学家之风,为阻挠新法,自称“狂直”,在《上神宗论王安石》中表达自己与王安石水火不容,还将反对新法诸人悉数赞赏一番,无所避讳地指责神宗“唯安石之言是信,安石以为贤则贤,以为愚则愚,以为是则是,以为非则非;谄附安石者谓之忠良,攻难安石者谓之馋慝。”[14],有学者指出,这“固然出于不胜愚忠愤懑之情,体现了舍身报国的崇高精神,但这种指责不能不说攻讦太甚,有失理性。”[15]
在司马光《上神宗论王安石》中提到苏轼的“敢言”,赞赏苏轼“敢不避陛下雷霆之威,安石虎狼之怒,上书对策,指陈其失,隳官获谴,无所顾虑”[16]。可见,苏轼在变法中也颇有一种直谏的精神,的确,我们在苏轼熙宁年间的公文中,常常看到这种无所顾避的精神颇有一种文士意气在内。苏轼文如其人,豪放不羁的个性不加掩饰,他受其父苏洵的影响,颇慕战国时期的纵横之风,公文中也有一股纵横之气,议论风生,这在他早期的二十五篇《进策》中即可显见。变法期间,苏轼以公文为武器全面驳斥王安石的变法主张。如《议学校贡举状》,苏轼却在王安石变贡举法时上书神宗,公然赞赏杨亿的的华靡文风,斥责提倡“文以载道”的孙复、石介,颇有为反对王安石而不顾大局之嫌。《上神宗皇帝书》和《再上皇帝书》同样透露出他在实际政治中的文人意气。《上神宗皇帝书》对新法全面清算显得十分极端,对王安石提出的青苗试验法,苏轼没有证据驳倒,就凭借经验说:“今陛下始立成法,每岁常行,虽云不许抑配,而数世之后,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与?”[17]又说:“且东南买绢,本用见钱,陕西粮草,不许折兑,朝廷既有著令,职司又每举行。然而买绢未尝不折盐,粮草未尝不折钞。乃知青苗不许抑配之说,亦是空文。”[18]又如反对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不言其本身利害,只说这一变动使人心不悦,说其“造端宏大,民实惊疑;创法新奇,吏皆惶惑。贤者则求其说而不可得,未免于忧……”[19],大段论说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的影响,最后断然说道:“故臣以为消谗慝而召和气,复人心而安国本,则莫若罢制置三司条例司!”[20]不免夸大其词,气势虽盛,理却不足。连保守的朱熹对苏轼在变法中的表现也不敢苟同。苏轼后来自己也承认:“吾侪新法之初,辄守偏见,至有异同之论,虽此心耿耿,归于忧国;而所言差谬,少有中理者。”[21]从苏轼的奏议,我们可窥见北宋党争中的文士作风,虽赤诚耿耿,却因固执和盲目表现出非理性的一面,而公文则成为党争的工具,进一步加剧党争的激化。
综上所述,由于北宋文人强烈的现实感和兼济天下的使命感,他们普遍认同“文以载道”的文章观念,从而使公文恢复其应有的实用品质。又因为文人的独立人格使他们的文道观各有不同,北宋的公文在实用的基础上呈现不同的个人风格,而这种不同进一步反映了北宋文士的独立精神。在北宋士大夫集政治家、文学家、学术家于一身的参政主体性质和重义理精微的宋学影响下,公文体现出高超的语言修养和广博的学识,但发展到后来,文士习气泛滥,议论和说理变得拖沓和冗长,对公文的效用产生负面的影响。最后,北宋公文呈现出一种激切疏直的情绪风格,这是由于宋王朝对文人和言事者的优容之下,士大夫耿直的谏言精神使然,但竟成为酿出党争之祸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切形成了北宋公文独特而鲜明的文士风格。
[1]冒志祥.论宋代公文文风的嬗变[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36,(5).
[2]苏轼.颍州祭欧阳文忠公夫人文.苏轼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梁启超.荆公之文学(上).王安石传[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6.
[4]苏轼.王安石赠太傅制.苏轼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6.
[5]王铚.四六话[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脱脱,等.选举志.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7]陈植锷.宋学与宋文.北宋文化史述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8]吴讷.诸儒总论作文法.文章辨体序说[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
[9]详见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10]许同莘.公牍学史[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9.
[11][12]沈松勤.北宋文人与党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13]刘熙载.文概.艺概[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14][15][16]沈松勤.北宋文人与党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17][18][19][20]苏轼.上神宗皇帝书.苏轼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6.
[21]苏轼.与滕达道六十八首.苏轼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