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树青
(杭州图书馆 浙江杭州 310006)
2011年新年伊始,一则微博在网络上广泛流传,“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但您有权选择离开”,杭州图书馆欢迎乞丐入内、对所有人群免费开放的“旧闻”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甚至引发了一场关于公共图书馆的网络大讨论。央视著名新闻评论员白岩松在《新闻1+1》栏目中除了对以杭州图书馆为代表的国内部分公共图书馆平等、免费开放的做法表示赞赏之外,还希望中国所有的公共图书馆在“公共”的道路上可以做得更好、走得更远,表达了把“公共”还给图书馆的愿望。
答案是肯定的。
一个时期以来,由于指导方针的缘故,公共图书馆无论是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已把盈利创收作为了一种主要工作业绩来追求,甚至提倡以馆养馆,客观上阻碍了一些本来最应该成为公共图书馆服务对象的人群对图书馆的使用。部分理论工作者还发表了不少文章予以阐述、弘扬、推广,以至使图书馆工作本身与其公共职能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导致了图书馆的社会服务功能越来越萎缩,与时代的发展格格不入,使得人们对图书馆的认识不仅停留在传统的典、藏、阅,甚至还有倒退。图书馆是培训机构?租书馆?抑或是文化公司?以至于在一般市民的观感中,图书馆受欢迎的程度还不如一个书店。这些都造成了图书馆作为一个行业不仅被边缘和弱化,更是岌岌可危。在此情形下,本世纪初由《图书馆》杂志发起的恢复“公共图书馆精神”运动,希冀图书馆的公共精神能够得到回归,希望对一个时期以来公共图书馆的工作方式、运作模式、理念精神进行一次全面的反思,并实现有效转型,回归公共文化服务的主流。在这场大讨论中,业界支持的人多,反对的人也多。而持反对意见的人中,有较大部分是出自于对“政府政策不到位”的自然反应。虽然最终大家对公共图书馆应恢复“公共”的认识基本趋向一致,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精神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恢复和落实。而此次白岩松在央视上所表达的把“公共”还给图书馆的愿望,既可以将其看作是社会对图书馆公共职能回归的一种呼唤,也可以视作是希望公共图书馆吹响公共精神回归的集结号,应引起我们业界的深刻反思和响应。
其实,公共图书馆在新中国的历史上也有过它的黄金时期,那时的图书馆职业还是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的。当时公共图书馆知识服务的性质是明确的,实行的服务也是免费的。虽然馆藏数量和服务能力等原因,办借书证可能不是那么容易,在以阶级划分的社会中,图书馆对各种人群的服务也存在着一定差别,但当时的图书馆还是向最广泛的人群免费开放的,其“公共”的性质是客观存在的,总体也是吻合当时的社会制度的。图书馆是一个生长的有机体,社会发展了,图书馆的工作方式、运行模式也需要不断调整,以适应新的社会现实。比如我国以前的城市图书馆在名称中都不强调“公共”,当时的社会实行的是全民国家所有制,没有必要再特别说明其公共性。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私营经济不断扩张,多元资金投入机制正在形成,政府主办的城市图书馆是不是就有必要在名称中表达出其“国办公共”的性质,比如“杭州图书馆”可以叫做“杭州公共图书馆”,这与建国前在公共图书馆前都冠以“国立”的概念是一样的。我个人认为,我们是否有必要发起一场恢复公共图书馆冠名的运动,以此来明确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性质,明确行业定性和工作定位。
恰逢其时,不久之前,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一个鼓舞人心的文件,也是一个时期以来最具社会影响的文化政策,困扰业界很久的有关公共图书馆公共性质和公益性原则终于得到了国家政策的明确认定。有业界专家学者指出,“图书馆是一种保障知识自由和信息公平的社会设计,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公共产品”,作为社会之公器的公共图书馆终于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在我国的公共图书馆已经没有“公共”很久的情况下,《意见》的颁布是图书馆公共精神回归的一个良好契机,理应得到我们的鼓与呼。
中共十七大提出了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其目的在于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其实质就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通过政府主办的各级各类文化设施对公众实行免费的、无差别的服务,使得公众的信息获得、知识交流、情感交融非常方便,不会因为财富、地域等原因得到限制。而这一切,恰恰是《意见》的核心思想和价值所在。
推动任何一项文化工程都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抓手和着力点,并以此来统筹和实现最终设计。我个人认为,就目前来说,把着力点放在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是代价最低的。从现状来看,现代中国再也没有一个像公共图书馆这样体系更完善、架构更立体、内容更丰富、手段更先进、历史更悠久、积淀更深厚、理论更科学、人员更专业、联系更广泛的专业组织了,其服务不仅遍布城乡,而且可以实践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之间的知识传播和文化交流,为文化多样性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我们可不可以这样认为,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就是要把公共图书馆建设当成重中之重来抓,将其纳入到每一个城市的发展战略中,成为一种真正的制度设计。
或许有人会提出不同看法,公共文化事业应该有多种经营、多种内容、多种形式。我不否认这样的意见,发展公共文化确实应该诸馆并重。但是,需要有一个着力点来统筹和有所侧重。数百年来,图书馆一直有着深厚、持续、成体系的理论支撑,现代意义上的公共图书馆更是具备了开放、多元的文化态势,在功能设计上已经从传统意义上的典、藏、阅扩展到了包括公益性讲座、展览、沙龙、信息服务、教育培训、文化演出等等多元化的服务方式,使得图书馆不再是一个“小阅读”的概念,而是有了“大文化、大阅读、大交流”的内涵。另一方面,通过现代通讯和数字技术的结合,公共图书馆已经实现了多时空、全媒体的服务,数字空间与物理空间的结合,使得图书馆变成了一个“触手可及,无处不在”的文化空间。这样的文化空间毫无疑问是任何行业都无法取代的。我们有理由认为,公共图书馆必须做大做强,在“公共”的性质上加大力度。
为此,《意见》的核心精神必须得到贯彻,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应该毫不犹疑地排除干扰,争取政策,早日实现“公共”的回归。政府则必须从文化战略的高度,从发展文化事业的高度来推动公共图书馆有钱办事、有房办事、有人办事:“有钱”就是要解决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办公经费、购书经费、活动经费以及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的问题;“有房”就是要建设一流的、体现地域特点的、表达地方文化特色的、开放的、智能的图书馆建筑;“有人”就是要为图书馆配足编制,完善人员架构,满足现代图书馆服务对“人”的要求。只有这样,公共图书馆才能健康有效地运行,“公共”也才能得到真正的回归。
但愿,把“公共”还给图书馆,再也不仅仅是一种呼唤,而是一种“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