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经验与启示

2011-08-15 00:49邢台学院杨静如
中国商论 2011年2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税收渠道

邢台学院 杨静如

西方国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经验与启示

邢台学院 杨静如

本文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介绍了国外针对这一问题采取的对策,最后提出了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些具有启示性的建议。

中小企业 融资 原因 经验

1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企业自身局限性、资本市场的不成熟、金融体系的不健全共同作用的结果。下面本文就这三个方面具体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1 企业自身特点导致不具有贷款条件

第一,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偿还贷款的能力容易受到削弱。中小企业不占市场主导地位,处于市场的边缘,容易在竞争中经营状况恶化或倒闭,中小企业的市场风险比大企业大。

第二,中小企业信用缺失已成为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很多中小企业管理混乱,缺少监督,企业逃债、废债现象非常普遍。据统计,截止到2008年末,我国小企业不良贷款率达到11.6%,远远超出我国整个银行业平均不良贷款率2%以上9.6个百分点。这些因素导致企业贷款风险高。

1.2 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使中小企业缺乏更多的融资渠道

第一,贷款难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不争的事实。商业银行出于安全性和效益性的考虑,把资金主要投向大型优质企业,中小企业根本无法得到有效的信贷。此外,中小企业抵押物有限,加之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更增加了贷款的难度。

第二,在股票市场上,存在入市门槛高的困难。按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 000万元,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 000万元。这是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难以企及的。

第三,债券市场上,发行债券条件苛刻。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公司法》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等,这就使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

1.3 我国现有金融体系不完善,不能适应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第一,金融政策支持不够。随着近年来《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的颁布,“非公经济36条”的出台,我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正逐步健全,但是它们在很大程度上缺乏法律应有的刚性约束,更趋向于政策性的因素,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作用没有提供创造性的、符合中国实情的思维方式及融资模式。不仅如此,现行金融体系还对中小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的活动作了过分严格的控制,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

第二,国内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近几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策略进行了重大调整,逐步由分散经营走上了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大幅度收拢了信贷管理权限。在这种背景下,建立对本地中小企业更为了解、能有效防止企业“赖账”的地方金融机构就成了一条重要举措。然而在我国目前的金融机构体系中缺少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银行和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城市信用社,虽称信用社,但实质上是股份制机构。农村信用社也基本失去了合作性质。

2 国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经验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各国家共同面临的难题,许多发达国家普遍采取了各种金融支持政策取得一定效果。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国家经验可以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借鉴。

2.1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国外已经形成多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归纳起来有三类:一是股权融资渠道。股权融资是一种资本金融资,投资者对企业利润有要求权。包括业主投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者投资、发行股票等。二是债权融资渠道。包括私人借款、商业银行贷款、财务公司贷款、典当贷款、贸易贷款、发行债券等。三是其他融资渠道。包括中小投资机构、融资租赁、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等。多种融资渠道建立为满足不同企业的不同需要提供了便利。

2.2 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专业化

目前,西方国家金融业的发展,既有业务不断综合化的趋势,也有金融机构不断细分的专业化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的特点。从总体上来看,西方金融业务的专业化主要有以下趋势:(1)主要从事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商业银行和主要经营中长期固定资产融资业务的投资金融机构的日益分化。(2)从事实业投资的产业基金(包括创业基金)和从事证券业务的投资基金的逐步分离。(3)从事对大型企业巨额贷款的大型金融机构与从事向中小企业微型贷款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分化。这直接导致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融资机构的建立,其中以美国最为典型。

2.3 政府政策支持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局限,单靠中小企业本身的努力根本无法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所以许多发达国家普遍采取了各种金融支持政策手段。

第一,完善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时,各国都奉行立法先行。在二战后,各个国家都相继制关于中小融资的法律法规。著名的有美国的《中小企业法》、日本的《中小企业基本法》等。这些法律从根本上确立了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证了中小企业的顺畅发展。

第二,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德国的复兴开发银行,日本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国民金融公库和工商组合中央公库等都是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通过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仅可以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问题,而且可以降低政府行为对市场效率的破坏程度。

第三,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最直接的资金援助方式,有利于中小企业资金的积累和成长。各国都制订了不同程度的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主要包括对所有中小企业普惠的税收优惠和对特定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比如,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税收起征点、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可使中小企业的税收减少一半以上。同时为鼓励对发展国民经济和提高国民生活起重要作用的特定行业及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政府对特定的中小企业实行特别的税收优惠。

第四,完善风险投资体系。风险投资是促进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快速成长最有效的制度。高风险的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更需要资本性的资金投入,即风险投资或创业资本,而非一般性的银行贷款。为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各国政府都鼓励对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业务。

3 对我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启示

中国中小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也是资金严重不足。近年来国家已采取措施,然而,目前效果还不理想。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特提出如下建议:

3.1 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

专门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金融实力与中小企业相当,可以专门从事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具有广阔的施展空间。它的主要作用是对需要扶持的中小企业发放免息、贴息、低息贷款,并向不能从一般金融机构取得足够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还可以充分利用高效的金融支持系统,为中小企业提供结算、汇兑、转账和财务管理等多种服务。目前来看,我国应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未来的社区银行中扩充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业务,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需要,使其在发展中得到中小型金融机构的支持。

3.2 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

信用担保制度可以使金融机构降低金融风险,消除对中小企业的后顾之忧。成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使其作为连接企业与银行的信用桥梁,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提高企业信用发挥重要作用。我国不少地方都在尝试建立并运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但目前的主要问题是担保金额仍比较小,运作的范围也有限,其发挥作用的空间和潜力远未充分挖掘出来。在建立和健全这一体系过程中,一方面可以由政府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的永久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另一方面可以由中小企业联合组建互助型的担保共同体,对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3.3 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以促进筹资来源的多元化

中小企业在充分利用传统渠道、方式的同时,要努力拓展融资视野,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一方面,建立“创业板块市场”,拓宽股权融资渠道。2009年5月,我国创业板正式启动,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随着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小型科技企业的作用日益增强,为保证这类有开发潜力的企业的发展,必须尽快完善这一市场。另一方面,逐步将民间借贷活动纳入规范轨道,拓宽债券融资渠道。民间借贷因其运作灵活方便、服务及时到位,因此需求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中小民营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应该正确引导,推动其健康发展。此外,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以及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都不失为很好的融资渠道。

[1]梁才.发达国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经验借鉴[J].广西金融研究,2008,(12).

[2]韩国文.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J].商业时代,2003,(17).

F253

A

1005-5800(2011)01(b)-1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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