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建伟
新密市以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为契机努力破解用地难题
□ 张建伟
2010年,新密市被确定为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市)。该市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机遇,以统筹城乡一体化、推动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立足点,将土地综合整治与煤矿沉陷区群众安置相结合,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保障建设用地相结合,将实施土地开发复垦与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相结合,积极探索盘活土地资源、集约节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
煤炭产业作为新密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经过多年来的持续开采,已形成较大面积的采煤沉陷区,导致地面农田和住房沉陷引发的矛盾日益加剧,煤矿沉陷区群众安置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全市煤矿沉陷区面积384平方公里,其中较为严重的有134.7平方公里,涉及13个乡镇、58个村、10343户,塌陷房屋面积210万平方米。为此,该市积极探索,灵活运用国家有关土地政策,采取紧急安置用地的方式,有效解决了一批煤矿沉陷区群众安置问题。
2009年以来,该市对煤矿沉陷区村庄合理规划,迁村并点,整村推进,通过对12个中心村和4个新型社区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1.62万户群众安置问题,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实质性改善。
新密市抓住作为全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市)的有利时机,在全市13个乡镇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该市实行补充耕地指标和增减挂钩指标有偿使用制度,加大奖补力度,解决各项建设用地补充耕地问题。市政府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补充耕地指标按10000元/亩进行收购,对增减挂钩指标按20000元/亩进行收购,用于城市建设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项目用地时,无补充耕地指标或增减挂钩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10000元/亩从市储备库中购买。在供应过程中,严格实行差别供应政策和联审联批制度,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及省市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保障经济发展。
目前,该市已上报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面积共计2100亩,通过增减挂钩可解决33个新建项目建设用地。
近年来,随着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大,新密市关停了一批“三高”企业和“五小”企业,出现了一些废弃厂矿企业和闲置用地,煤矿沉陷村庄的整体搬迁安置也使一些村庄变成了“空心村”。为充分利用这些闲置资源,该市大力实施土地开发复垦,积极盘活存量,对“空心村”、砖瓦窑场、废弃厂矿等老建设用地按要求分类处置,严格执行“建新拆旧”制度,对安置区已经建成的,尽快组织依法收回老宅,并在两年内完成拆旧。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评,市委、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签订《新密市土地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保证书》,实行党政同责和终身负责制,对按时完成土地整治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补,对完不成目标任务且导致被停止土地审批或取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0年,该市实施土地开发复垦项目16个,复垦面积2714.7亩,收回闲置和存量国有建设用地8宗352.8亩,保证了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力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单位:新密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