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运营模式与问题研究

2011-08-15 00:49:14上海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叶小燕
中国商论 2011年33期
关键词:收汇中信信用

上海对外经济贸易教育培训中心 叶小燕

1 出口信用保险内涵及功能

1.1 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是指信用保险机构对企业投保的出口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的出口应收账款提供安全保障机制的一种保险。它以出口贸易中的国外买方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国内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过程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地区)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简言之,出口信用保险就是保障收汇风险的一种保险,它是各国政府支持出口、防范收汇风险的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国际贸易组织规则允许的贸易促进措施。目前,世界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出口信用保险在世界上已有上百年历史,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办了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但规模很小。

1.2 出口信用保险的功能

出口信用保险的功能在国家层面上主要表现在:促进了出口市场多元化的发展;促进了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促进了自主品牌产品的出口促进了服务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农产品的出口。

出口信用保险的功能在企业层面上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管理作用,可以帮助企业有效甄别出口风险,控制收汇风险,保障出口安全,确保出口市场份额;二是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市场拓展作用,有助于企业抢抓订单,扩大贸易规模,促进成交,开辟新兴市场,扩大市场份额;三是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损失补偿作用,可以帮助企业建立风险转移机制,解除出口收汇的后顾之忧,有助于在短期内提振企业出口信心,使企业放开手脚开拓国际市场;四是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融资便利作用,可以有效缓解出口企业的资金瓶颈,有助于解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进而带动企业进一步扩大出口。

2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运营状况

2.1 组织机构

我国惟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 经国务院批准,于2001年12月18日正式挂牌运营。中信保的成立是国家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的重要标志。中信保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国家外贸、产业、金融、财政等政策,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为手段,为货物、服务、技术等出口提供保障,尤其是在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上,为中国企业向海外投资、拓展海外市场、出口融资、信息咨询、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提供服务。中国信保主要以收汇中的国家风险和买方风险为承保对象。这里的国家风险主要包括:买方政府征收、买方政府实行外汇管制、买方企业国有化、买方国家发生战争等风险;买方风险主要包括:拖欠贷款、拒收货物、买方破产等。

2.2 产品种类

2.2.1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与企业融资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信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出口项目的收汇风险,主要支持高附加值机电产品、成套设备的出口以及海外工程承包项目,旨在鼓励我国出口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一般而言,中长期资本货物出口都是涉及金额较大、信用期限较长的项目,单纯依靠普通出口企业的自有资金去执行是很困难的。因此只有以政府信用为担保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才能使出口企业既能将收汇风险转移,又获得了融资支持。在投保的情况下,出口企业不但可以获得政府的优惠贷款,还可以找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的出口信贷。在国际贸易中所说的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指的就是以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作为风险保障的出口融资贷款。通过投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被保险的企业可以有效地规避出口企业的收回延期付款的的风险以及融资机构收回贷款本件及利息的风险。根据不同的出口融资安排方式,中长期业务可以划分为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和出口卖方信贷保险。此外,中信保还在新的业务领域、新承保模式、融资方式和担保结构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2.2.2 海外投资保险与企业融资

所谓海外投资保险,是以投资主体投入实物、货币、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或技术、债权等资产或权益为承保项目,通过新设、兼并、收购、参股、注资、租赁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管理权或产品支配权等权益的经济活动,是一种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为海外投资者提供的保证保险。投保海外投资保险不仅能使企业加强与外资银行和国际资本市场的联系为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而且通过与国际投资保险机构的业务合作的不断加强,向企业提供多元化的避险工具和风险管理服务。中信保为配合出口导向战略的形式多样化的要求,同时依据客户的需求,对产品进行了创新,开发出了一系列新产品:流动资金贷款保险、非法没收保函保险和融资租赁保险、服务贸易保险和资产证券化等。为我国企业的一批重大海外投资项目以及“走出去”战略提供了保险服务和良好的保障。

2.2.3 担保业务与企业融资

所谓担保业务是信用担保的一种特殊模式,是与出口信用险相关的担保业务。这里有和出口信用险业务直接配套的担保业务和公司已有信用险客户、重点目标客户与出口相关的担保业务。担保业务的宗旨在于为企业提升信用等级、解决出口融资瓶颈。中信保与出口信用保险联动开办担保业务,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其在船舶、海外投资、工程承包等行业的担保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拓展其担保业务的行业分布,逐步向农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文化产品等领域拓展。

2.2.4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与企业融资

所谓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承保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一般其放账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典型特点是覆盖面广。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在为企业提供出口收汇风险规避、帮助企业采用灵活的结算方式、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的同时,还可以提升企业的信用级别、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拓展多元融资渠道。在中信保成立之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只有综合险一个产品,中国信为了适应出口企业的多种需求,保积极开展产品创新,目前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短期险产品序列:信用证保险、非信用证统保、特定合同保险、特定买方保险等诸多险种。

3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存在的问题

3.1 市场需求不足

出口信用保险的市场需求是指在出口信用保险市场上,出口企业愿意投保、并且能够承担投保成本的出口信用保险总量。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市场需求不足的主要原因是高费率、投保人保险意识的缺失以及承保方式单一,缺乏灵活性。主要表现:一是费率过高,抑制了投保积极性;二是出口企业对风险的偏好不一,投保意识缺失;三是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承包方式较为单一。

3.2 市场供给不足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市场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首先是风险基金不足,限制了其承保能力,从而限制了其业务规模的扩大。其次,我国出口信用保险运行时间较短,数据积累和信息收集有限,从而阻碍了风险动态跟踪能力的提升,不能充分满足企业规避风险的诉求。再次,目前的运行模式下,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市场呈现出中信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一家独大的态势,因此缺乏足够的动力和压力去创新和提供优质服务。

3.3 缺乏法律保障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已有十几年,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出口信用保险法律规范。纵观世界各国的实践,开办出口信用保险是按照立法、建机构、办业务的顺序来进行的,都对本国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行立法保障。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极易造成业务范围、责任划分、保险赔付等内容不规范,国家限额控制和风险控制不明确等问题。另外也会造成监管的无法可依,严重影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长远发展。

4 完善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路径

作为政策性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快速发展将对出口贸易结构调整、扩大对外投资以及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作出重要贡献。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而言,只有加快发展,积累一定的实力,才能保持经营的活力,搭建更加稳固的发展平台,才能进一步推动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这几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要看到,与对外贸易的发展要求相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做大做强的任务还很艰巨。尽快地做大做强,不仅仅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调整外贸结构,加快对外投资的需要。

4.1 正确处理快速发展和控制风险的矛盾

无论哪一类的保险公司均是以风险为经营对象的机构,因此风险管理在保险公司中显得尤为重要,风险管理的目的是要通过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更好地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计量,从而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监控和管理。这样保险公司得以通过合理地承担风险来获取与风险相匹配的风险回报。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例(简称中信保),中信保在公司经营模式的构建过程中非常重视风险管理,目前基本建立了风险管理职能体系的框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风险控制成效,2011年半年,中信保累计实现承保金额1291.3亿美元,同比(下同)增长51.0%。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达到1065亿美元,增长46.1%,高于同期我国出口增幅22.1个百分点。其中,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实现承保金额26.9亿美元,海外投资租赁保险业务实现承保金额126.4亿美元,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实现承保金额1038.1亿美元,增长52.6%,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实现承保金额610.3亿元人民币,增长9.4%:

4.2 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结构调整的关系

发展方式和结构优化问题是我国面临的一个迫切的问题,这一矛盾反应在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快速发展并不意味着摊大饼,而是根据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供求状况来发展,从而有一个结构优化的问题。中信保为出口企业提供资信评估、出口信用保险、全程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以及帮助出口企业开拓新兴市场的。为提振企业出口信心和优化出口结构都起到了巨大作用。在国际市场上,中信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出口到俄罗斯、巴西等新兴市场国家的业务增长91.2%,并且和国内140余家银行开展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支持机电、高新技术、汽车等七大重点行业出口,促进出口结构优化,直接拉动我国出口约700亿美元。

4.3 正确处理政策性职能和市场化运营的关系

履行政策性职能,依据外贸、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各种金融工具,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是出口信用保险的重要职能;而商业化经营是企业生存发展之本,是更好地履行政策性职能的必由之路和必要手段。

[1]董志勇.论出口信用保险对贸易的护航作用和模式选择[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7.

[2]唐若昕.出口信用保险实务[M].北京:中潮商务出版社,2004.

猜你喜欢
收汇中信信用
为食品安全加把“信用锁”
相符交单收汇后不符点费的处理
中国外汇(2019年13期)2019-10-10 03:37:48
信用收缩是否结束
中国外汇(2019年9期)2019-07-13 05:46:30
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锰业(2019年3期)2019-07-11 03:02:46
信用中国网
信用消费有多爽?
中信的资源环保接替战
能源(2016年10期)2016-02-28 11:33:37
中信特钢研究院暨中信特钢研究院上大分院正式揭牌
上海金属(2014年3期)2014-12-19 13:09:12
外汇折算的会计处理
财会学习(2014年5期)2014-08-30 09:13:00
暂未取得“核销单”可先办退税申报
财会通讯(2011年19期)2011-08-15 00: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