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云
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莫言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存在。其《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等作品均具有诱人的艺术魅力和独特的个性。在很大程度上,其决定于他赋予了小说语言形象、感性、生动的情感,也即用平常的语言流利、明快地表达出作者大胆、敢爱敢恨的性格特征。在此基础上,塑造了一群各具鲜明个性的东北朴素、野蛮又独具内蕴的人物形象。
莫言小说的语言变昏暗、血腥、恐怖为明亮、滑稽与生动,使人读来有一种欲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劲头;一切都那么放松,一切都那么形象,一切又都那么深刻,真可谓变中有神,神中有形。
其小说语言的奇特运用往往借助于语境,将所要表达的或描写的事物清晰地呈现于读者面前,反之,为了适应情境,用平凡的词语表达奇特效果,则往往又借助于词语的超常用法。
中国人把炼字放在重要的位置,认为它是关系到语言运用的全局。张表臣《珊瑚诗话》中:“诗以意为主,又须篇中炼句,句中炼字,乃得之耳。”可见汉语修辞一直把炼字置于修辞活动的关键地位。在莫言笔下,炼字成了炼句子,炼文章,炼情感,于平凡的字中揭示出神奇,显示出妙处,正如老舍所说:“字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全看用得恰当与否。连着用几个“伟大”,并不足以使文章伟大。一个很俗的字,正如一个很雅的字,用在恰当的地方,便起好作用。”例如:在《红高粱家族》中:
①一片青色的蟹壳闪亮,一堆堆圆杆状的眼睛从凹陷的眼窝里打出来。
②下午,父亲被冲他压过来的火红色的大洋马吓破了胆,他眼见着洋马面盆大的蹄子对准自己的脑袋扇过来。
③爷爷搂住父亲,紧贴着黑土趴着,洋马的健壮的胸肌和粗大的蹄腿从他们的面前呼呼隆隆滚过去……
④“问他娘的蛋!”黑眼把桌子上的泥茶壶一掌拂下地,站起来,掖掖从腰里窜上的枪,怒冲冲地瞪着那个起始报告的铁板会员。
分析:例①是小说中“父亲”在跟随余占鳌去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路上,经过黑水河时回忆起和罗汉大爷夜晚捕捉螃蟹的一段情景;“打”字是动词,击的意思。用于螃蟹的眼睛从眼窝里伸出来,是由里而外的过程,一般来讲,“打”用在这儿显然不合常规,但由于当时是夜晚,又是用灯光照射,螃蟹趋光而近,由于受到刺激,用“打”衬托其速度之快,且照应了“圆杆状”,因而显得生动、贴切,给人一种新奇感。
例②:由于“父亲”才十四岁多一点,年纪较小,跟随去伏击,但全军覆没,连他的妈妈也中弹身亡,日军又对全村进行了大屠杀,他见到了太多的血腥,心灵受到了刺激,躺于日本人刀尖、马蹄旁,谁人也会惧怕,何况一个小孩子,这句话是从父亲的视角来写的,日本大洋马在父亲眼中显得很强大,由于心理作用,以为日本人看见了自己,这里用“扇”,显然是“父亲”的害怕引起的幻觉,不能搭配的搭配,能充分展示主人公的内心感受,将父亲当时害怕的状态清晰地呈现于读者的眼前。
例③:同样也是用来描写日本的马蹄子,情境与例②差不多,即日本人由于爷爷和父亲放的冷枪,对高粱地展开拉网式冲袭,他们人众马多且强壮有力,行动速度很快,这里用“滚”来说明马之多,驰之快。
例④:“枪”长脚,别在腰间,怎会“窜上来”呢?联系一下语境,当时是“奶奶”出殡过程中,来了一个疯疯癫癫,胡言乱语的骑骡郎中,化装成百姓的铁板会员将其押到司令部要将他砍了,扒了心肝下酒,被余司令喝住,要求问清原因,铁板会员黑眼很生气,似乎连手枪也通了人性,助主人发威,这一“窜”字显示黑眼怒火中烧,掏枪速度之快,心情之急。
这是莫言小说中,动词的超常搭配,使得一篇文章,有了眼睛,通过它,我们可以感受贯穿其中的情感,想象其中的形象。
莫言的小说为适应情境在表达上注重语言运用的变化。在变化中追求新奇、独特,创造出灵活多样的语言及表达方式。正如陈望道所说:“修辞是格局无定的,我反对呆板的格局……为了适应题旨情境而起超常越格才好。”这也可以说是莫言小说的一大特色,配合其豪爽、野蛮、矛盾又清晰的诙谐的情感,让人读来上口、酣畅,正如其在文中所说:“高密东北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充分体现了其独特的风格。
①从遥远的村庄里传来一声尖细的鸡啼。骡马弹蹄吹鼻。破篷布上,漏出几颗鬼鬼祟祟的星辰。
②女人们也都停下手中的锤子,把湿漉漉的目光投过来,石堆旁一时很静。
③女人们脸上都出现了一种荒凉的表情,好像寸草不生的盐碱工地。
分析:例①叙述罗汉大爷被日本人抓去修公路,倍受凌辱,不堪忍受,且又惦着家中的“父亲”和“奶奶”,因此到夜间便滋生了逃跑的念头,这是心理的害怕和不安,是文中“鬼鬼祟祟”的主要原因,同时黑漆漆伴随鸡啼、骡马吹鼻等使一切都染上了恐惧和不安。星辰在黑暗里一闪一闪,一眨一眨,奇妙地配合了罗汉大爷那种心境,透过篷布,首先看到的便是星辰,因此,将心境、感情转移到无声的物体上,不仅衬托了当时恐惧的环境,更是使罗汉大爷那种复杂的心理跃然纸上。
例②:用“湿漉漉”来形容目光,看似不妥,目光是闪亮的,而“湿漉漉”则是形容因潮湿或被雨水、雾等淋湿的一种状态,但却收到了奇特的效果。首先,表明女人们眼中有泪水;其次,表达一种让人不舒服的感觉,即女人们一直盯着自己,也表示她们看到姑娘掏出手绢给黑孩包手指这一幕表示惊讶。正如例③中“荒凉”的表情,表示一种呆滞、僵住,没有神色,没有感情的表情。可以说这两个词“湿漉漉”、“荒凉”用来形容人的目光、表情的超常搭配,明晰地将人们的表情、神态呈现在读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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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语的超常搭配更加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小说人物形象的状态,可以运用“乱七八糟”而又巧妙创新的语言呈现一幅生动、爽快、完整、和谐的画图。例如:《红高粱家族》中:
①轿夫们肥大的黑裤子紧贴在肉上,人都变得苗条流畅。余占鳌的头皮被冲刷得光洁明媚,像奶奶眼中的一颗明月。
②父亲告诉过我,王文义的妻子生了三个阶梯式的儿子。这三个儿子被红高粱米饭催得肥头大耳,生动茂盛。
③父亲分拨着密密匝匝的高粱秆子,一步步地挪,汗水、泪水掺和着奶奶的鲜血,把父亲的脸弄得残缺不全。
④一个伙计搬起一桶水,对着火焰泼过去。那道水在火光中像一匹白亮的绸子,被烧得卷卷曲曲。
分析:例①中“流畅”是通顺、流利的意思,通常用来形容语言的流利,“光洁明媚”即洁净、明亮的意思,一个用来形容人的身体,一个用来形容头皮,显然是超出常规的搭配,但却充分地展现了“爷爷”击倒土匪保护了奶奶,并得到奶奶的青睐,在大雨中洗刷后的痛快、兴奋的情感状态。
例②中的“生动茂盛”是用来形容花草树木长得繁盛,现在却用来形容孩子长得壮实可爱,更加形象、生动地展示了人物的状态,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映衬了高粱的生动茂盛。
例③“残缺不全”即残缺、不完整,一个整体缺少了部分零件,而文中用来形容“父亲”的脸,但“父亲”的脸并非残缺不全,因此这样的搭配要联系当时的语境,首先是“奶奶”受伤而鲜血直流,所以残缺不全;其次高粱被践踏得残缺不全;第三,“父亲”的脸上,有的地方被泪水、汗水、血遮盖住,所以看起来就像不是一个完整的脸。
例④,同样也是联系语境,因为“卷卷曲曲”用来形容弯曲、不直、不流畅,而文中是被烧得卷卷曲曲,显然由于当时火势猛,透过火光看水,火焰吐出火舌,看起来卷卷曲曲的,而水在火光中,所以水看起来也是卷卷曲曲的,这样的超常搭配能及时抓住事物特征,描绘出事物的状态。
①父亲看到一个挂枪的八路跪在地上,对着被洋马撞得乱摇摆的高粱棵子开了枪,枪声破破烂烂,像摔了一个瓦罐。
②两个提水的伙计川流不息,提来凉水,锡甑上的换水龙头大开,凉水……
分析:例①中按常规“破破烂烂”显然不能用来形容无形的东西,因此在这里突破常规地形容“枪声”这一无形的事物,显得新奇、陌生,但仔细揣摩,便会发现,“破破烂烂”体现的不仅是破烂不堪、零碎的枪声,也体现了当时八路在摇摆的高粱棵子前心神恍惚、紧张,对着高粱乱打了一枪,显然零碎破落。
例②中:“川流不息”用来形容水多,流急,这里照应了现实中确实有水,且当时人员众多,慌乱,因此步伐加快,赶着救火,因而将当时那种混乱的场面表露无遗。
以上这些句子超常运用的词语,都是普普通通的词语,本身没有什么特别引人注目之处。但是一经莫言运用于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就变得引人注目了,关键是他在运用它们的时候,都偏离了原来的意义和用法,因而使读者产生陌生感和新奇感。可见,莫言笔下的一些词语之所以奇特惊人,之所以他被称为语言大师,其奥妙并不在于其词语本身,关键看你怎么用,莫言将超常搭配运用到具体的语境中,收到了超常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