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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从国土资源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正式印发。《意见》要求,积极发挥招拍挂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中的作用,完善商品住房用地预申请制度、土地交易平台、土地出让合同,积极探索招拍挂出让方式创新,保持地价平稳合理调整。《意见》要求,积极发挥招拍挂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中的作用。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发挥招拍挂出让土地政策在稳定市场、优化结构、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保障用地等方面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从完善土地市场机制、健全土地宏观调控体系、实施节约优先战略的基本要求出发,以“保民生、促稳定”为重点,坚持土地招拍挂出让基本制度,创新并予以完善,促进城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意见》明确,在市、县向社会公布年度住房用地出让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拟出让地块、地段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条件,完善商品住房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在公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划拨用地时,一并向社会公示申请用地单位,接受社会监督。《意见》肯定了“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佳”等四种招拍挂创新做法,要求各地选择适当的土地出让方式和政策,落实政府促进土地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利用,有效合理调整房价地价,保障民生,稳定市场预期目标。
为进一步深化矿业权分类管理,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落实地质找矿新机制,保障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顺利实施,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通知》共分三部分14条,主要内容为:第一,完善矿业权分类管理。一是细化完善勘查风险分类。二是规范完善矿业权出让。三是严格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四是全面实行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对于高风险矿种,以整装勘查区为重点,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划分探矿权区块。整装勘查区以外的高风险矿种,也要积极推进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对于煤炭以外的其他低风险矿种,参照有关规定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对于无风险矿种,由国家出资开展必要的地质工作后直接编制采矿权设置方案。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整装勘查区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编制,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审批。矿业权设置方案未经批准或备案,不得新设低风险、无风险矿种的矿业权,不得新设整装勘查区主攻矿种的探矿权。第二,促进整装勘查区快速突破。一是划定整装勘查区,在全国重点成矿区带,以国家紧缺矿产为主攻矿种,优选成矿条件好、找矿风险大而又具有找矿突破潜力的地区设立整装勘查区,集中实施整装勘查。二是加快整装勘查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和审查,整装勘查区矿业权设置方案须在《通知》下发后三月内完成。三是优选实施整装勘查的探矿权人,整装勘查区内主攻矿种空白区的矿业权设置,可优先配置给整合主体;其他空白区,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出让,不收价款。出让中投入大、勇于进行深部钻探验证的优先;国有地勘单位和社会资本联合成立企业,实行资本和找矿技术相结合的优先;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联合成立企业,实行探采一体化的优先。四是落实探矿权人整装勘查责任。五是严格规范探矿权转让及矿种变更。第三,强化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财政出资勘查行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基础性地质工作和矿产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地质工作,为社会资金开展高风险勘查提供支撑。地质勘查基金主要发挥政策调控和分担勘查风险的作用等。二是发挥国有地勘单位地质找矿主力军作用:在符合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前提下,根据技术能力、勘查力量和找矿业绩,为国有地勘单位合理配置高风险矿种空白区的探矿权,调动其找矿积极性,鼓励走探采一体化道路等。三是提高整装勘查区矿业权审批效率。四是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五是切实保障勘查质量。
日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力争到2012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依法依规、便民高效、因地制宜、急需优先和全面覆盖的原则,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集中人员、时间和地点开展工作,注重解决几大难点问题:一是围绕地籍调查、争议调处、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细化和完善相关政策;二是加快地籍调查,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三是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建立争议调处信息库;四是规范已有成果;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建立共享机制;六是强化证书应用,实行凭证管地用地制度。《通知》强调,各地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切实保障经费、加强土地登记代理机构队伍建设、宣传动员群众等五个方面,督促落实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相关地方政府要按照201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统筹安排,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开展。
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与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协调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为标志,我国中央、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将建立起政策一致、投向互补的协调联动机制。《指导意见》共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进一步明确了两级基金的定位。进一步明确地勘基金作为调控工具和发挥降低风险、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作用的基本定位,强调了“不与市场争权、不与企业争利”的原则并完善退出机制。二是对两级地勘基金的投资方向进行了协调。中央地勘基金重点支持国家大宗急需紧缺矿产的预查和普查,根据国家矿产资源调控政策,全额出资开展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限制开采总量的重要矿种、生态脆弱区和跨省区重要矿产的前期勘查。省级地勘基金除了与中央地勘基金形成互补外,重点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矿产前期勘查和其他地质工作。三是统一了两级基金的权益处置政策。中央地勘基金和省级地勘基金独资项目及其与社会资金合作项目的收益,按照国家关于矿业权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省级分成的部分应当进一步向资源原产地倾斜。四是建立业务指导和协调配合机制。建立中央地勘基金对省级地勘基金的业务指导关系,两级基金应完善定期联系和会商机制,并提出了在两级基金间建立信息抄送制度。
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在深入推进“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中,创新用人机制,“三招”推进领导干部交流轮岗,从用人机制上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解决“流”得动的问题。该厅从有利于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业长远发展、有利于干部队伍长远建设的战略高度来考虑,谋划、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并对干部职工深入进行思想动员和教育。该厅还推行全系统干部上下左右交流、机关与事业单位交流、机关处级干部轮岗和一般机关干部内部轮岗制度。二是制定规程,解决“流”得顺的问题。该厅对交流对象、交流范围、交流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突出厅直属事业单位“一把手”交流,突出后备干部培养性交流,突出关键岗位干部保护性交流。三是严肃纪律,解决“流”得稳的问题。厅党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厅管干部调整配备轮岗工作纪律的规定》,提出“八个严禁”的具体要求。据悉,自活动开展以来,该厅集中调整配备厅机关处级干部65人,占机关干部总数的60%;事业单位负责人轮岗交流13人,占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总数的80%;市局主要负责人4人,占所属11个市局的30%。
近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湖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对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不顾条件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不合理分配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改。《方案》明确,清查对象是2006年以来以各种名义进行的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行为。省厅重点清查14个市州的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情况,从挂钩周转指标管理、项目区设置、项目区审批、拆旧复耕及耕地质量、安置建新、收益分配、权属调整、尊重农民权益等方面进行总结规范,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排查。省厅强调,对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不顾条件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不合理分配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改;对规范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对增减挂钩的现实和长远作用及综合性操作办法进行探索研究,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增减挂钩试点监管的措施。同时,湖南厅对试点外开展的建设用地置换也将进行重点整顿。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涉及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的地方政策性文件和相关规定一律予以废止。湖南厅还将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余土地留用分配、使用和资金管理以及确权登记发证等情况进行清查,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地方政策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按照《方案》,该省清查工作分自查清理、检查纠正、抽查总结三个阶段,5月30日前全部完成。
日前,广西国土资源厅出台措施加大保障房用地供应,并明确提出今年将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保障情况纳入自治区对设区市的绩效考核体系。今年6月,广西厅将开展一次检查,督促各地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进度。同时,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保障情况列入自治区对设区市的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广西厅强调,各市县要加快对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报批,厅将开辟审批快速通道,及时供应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广西厅要求,各市县要加强住房建设用地监管,禁止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性质。对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性质以商品住房销售的,从重处罚,并禁止企业、企业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新设立企业参加新的土地购置活动。广西厅强调,各市县要对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责任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全责。
4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包头市委书记郭启俊在会见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包头市土地例行督察组一行时提出,将例行督察作为包头市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与管理、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郭启俊表示,包头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例行督察工作,希望将此次例行督察作为包头市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与管理、促进城市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做好有关工作。他希望督察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助推包头市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科学管理和使用土地的水平。近年来,包头经济发展驶入了“快车道”,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上马的项目多,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包头市各级政府一定对例行督察组提出的意见不折不扣地整改,以查促改,以改促建,以促进包头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切实做好土地统一登记工作,推动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进程,辽宁省近日在营口市鲅鱼圈区和丹东市元宝区启动了宗地统一编码试点工作。据介绍,辽宁省宗地统一编码试点工作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已建立的农村数据库和城镇地籍数据库为基础,采用对比实验的方法,对试点区范围内数据统一整合,对全部宗地进行统一编码,开展宗地统一编码标准的应用研究,实验编码规则的可操作性。两个试点到项目结束时,将完成《宗地编码规则》实验报告、试点区域《宗地编码规则》意见汇总处理表、实验区域《现有编码与宗地编码规则转换规则》、地籍区与地籍子区结合图及其说明、土地所有权宗地分幅图和土地使用权分幅图以及《以宗地统一编码推进土地统一登记工作报告》等多项成果。
5月15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发出《关于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方案〉的通知》特急明电,明确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于5月16日至25日对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广东厅将重点考核:—是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制定与执行情况等。二是完成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情况。主要检查耕地面积变化及原因分析,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完成情况以及2010年度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落实补划情况。三是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内容包括2010年度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后期管护情况,尤其是各市自行审批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和国土资源部审查提出疑问的项目情况。四是耕地质量建设情况。包括土地整治项目、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基本农田质量管理中的应用情况;耕地质量等级监测情况等。五是节约集约用地重点检查工作机构组建情况。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及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填写《2010年度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表》。六是“三旧”改造情况。重点检查“三旧”改造工作机构和管理情况、出台配套政策情况、规划编制情况等。
近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住房用地管理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要求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调控”的原则,建立城市住房用地分类保障体系,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最大限度解决保障对象的住房问题。《通知》强调,加强供后监管,强化监督考核。各地要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为平台,开展网上排查和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考核问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落实不到位、房地产用地价格监控不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不落实的,将约谈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通知》要求,严格规范住房用地供应管理。要在坚持招拍挂制度的同时,依法改进商品住房供地方式,将住房价格等硬指标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从今年起按照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商品住房建设规模5%-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房;要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对存在违法用地、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的企业,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前不得参与土地竞买;要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约束制度,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所需的最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写进土地出让公告中。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完善招拍挂出让住房用地试点工作,将采取四种方式供应住房用地,探索供地方式多样化的可能性和可操作性,以改变住房用地单一的供地方式。这四种供地方式是:一是综合评标方式,主要试用于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房项目用地出让,其中配建保障房单独建设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评标内容包括开发建设周期等因素,并设定相应的权重,最终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受让人。二是双向竞价方式,主要试用于限价商品住宅项目。双向竞价是指在土地出让竞价中,按照出让人确定的起叫价,以“向下”竞房价、“向上”竞地价的方式出让土地。三是限地价竞房价方式,主要试用于限价商品住宅项目。参照建设工程招标方法,由城市政府规划整理好土地,根据规划条件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建设方案,再经专家评选出最佳方案后,公开向社会招标开发建设。招标方案列明建筑材料标准、动工竣工时间等,同时,列明每平方米楼面价的土地出让金。投标人报出的房屋售价最低,即取得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经营权。四是限地价竞配建方式,主要试用于配建保障房项目用地出让,配建中独立建设各类保障房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出让宗地设定合理土地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投报配建经适房、廉租房或公租房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在竞买时承诺的保障房配建面积规模最大,即取得土地使用权。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5月3日下发《进一步做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统一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实行计划单列。《通知》要求抓紧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各市县政府要根据“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提前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储备和土地储备,规划建设项目要尽快落实到地块,并向社会公布用地范围和房源数量。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要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行计划单列、专地专供。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合理确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当地城镇住宅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并报省有关部门备案。在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加快研究推进“限房价竞地价”、“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多种出让模式,严防出现高地价扰乱市场预期。江苏省要求健全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并通过信息共享,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规划、建设、销售以及融资等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管。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闲置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