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 市级统筹着力调动县区积极性
铜川市位于陕西省中部,总人口86万。下辖宜君县、王益区、印台区、耀州区和省级技术开发区新区,2009年1月1日实行市级统筹。目前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的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四项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全部实现市级统筹。
该市探索建立的“基金收支一核算,业务经办两级管,机构设置三不变,一卡涵盖四保险,信息系统五特点,执行政策六统一”的运行模式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市级统筹两年来,基金征缴率均保持在100%,职工参保率已达98%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率职工达84.5%、居民达70%以上,连续两年当期统筹基金结余控制在5%以内。该市市级统筹运行过程中淡化市经办机构与区县经办机构的上下级关系,加强业务协作,提高经办能力,共同携手服务群众的做法,既调动了区县经办机构的积极性,也加快推进了市级统筹的步伐。
市级统筹启动之初,铜川市对各区县现行医保政策、区县经办机构现状、两定单位、参保单位和广大参保职工对市级统筹的认可程度,以及其他地方实施市级统筹的做法和经验等进行了广泛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各区县征缴政策不一、待遇水平偏低、医保项目不全、账户划拨各异;经办机构编制少、经费缺、条件较差。同时也了解到区县经办机构既想通过市级统筹解决现存实际困难,又担心市级统筹后自己有职没权,工作难以开展;两定机构想消除政策各异、多层管理带来的繁琐,又担心患者流失;参保群众想提高待遇水平,又担心市级统筹后会给医疗费报销带来不方便。针对这些情况,铜川市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理清工作思路,即实行市级统筹,坚持现行机构管理体制不变;权限适度下设,加强经办能力建设,调动基层积极性;两定机构统一,一切方便群众;稳步推进,平稳过渡。
2008年9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通知》,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时间、任务及部门职责;提出市级统筹的原则(市级统筹、分级管理、区县经办、一卡结算)、步骤、程序和权限,明确了基金管理实行全市集中核算,只设一个医保财政专户。市、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只设收入户和支出户。职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居民住院和门诊统筹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分别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全市保险基金由市医保经办机构集中预决算,各区县经办机构对基金盈亏不承担责任。
在具体操作中,把每个区县都当作一个大的参保单位对待。基金移交前不安排审计,要求区县将医保财政专户累计、结余基金全部上交市财政专户,有多少交多少,撤销区县专户,保留收入户、支出户。由于不审计,区县没压力,不到两个月全部上解完毕,区县专户撤销。基金移交结算后,及时委托市审计局对其进行审计。由于市级统筹方案于2008年9月份印发,因此,对2007年以前只审累计结余,做到不挪用不坐支,不再审计历史欠费。2008年当年详细审计,做到应征尽征,合理支出,降低了市级统筹的门槛。加之区县经办机构对基金盈亏不承担责任,区县也易于接受。
(一)权限适度下放。实施市级统筹,坚持四个不变。即参保登记范围不变,医疗费审核权限不变,转院审批不变,两定机构日常管理不变。同时按照制定的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补助办法,将区县领导班子成员医疗费补助交由区县经办机构管理。
(二)解决突出矛盾。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向有关部门呼吁,统一区县经办机构规格、增加编制,及时将经过社区锻炼的优秀协理员补充到区县经办机构。二是争取政策支持。向市政府建议在居民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按照居民参保人数,由同级财政每人每年按照5元的标准进行预算,作为经办机构经费补充。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在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文件时,重申职工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扩面1人,奖励10元的规定,为经办机构争取经费提供政策依据。三是改善办公设备条件。借助居民医疗保险启动之机,争取市财政支持,为区县经办机构配备计算机人手一台,并配备了打印机、复印机等,免费安装四险合一的系统软件,连同网络通讯费也由市统一支付,从硬件设施上解决了区县经办机构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
(三)明确责任主体。市级统筹后区县经办机构仍然对同级人社部门负责,其各项重要工作指标由市政府同区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加以明确,区县经办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就是区县政府的被考核指标。区县经办机构正常业务工作纳入市人社部门考核区县人社系统范围,日常工作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沟通协调,并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奖惩办法。经办机构工作搞得如何,将同区县人社部门和区县政府考核奖惩直接挂钩。由于责任主体明确,能级层次提高,区县经办机构既有压力,也有动力,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提升。
(四)开展业务培训。多次召集区县主管局长、经办机构负责人讨论研究工作,解决疑难问题,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培训区县全体经办人员。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协调小组,到区县协调指导业务,培训软件操作技能,熟悉业务协作,拉近感情,促进工作。
铜川市市级统筹运行两年多年来,之所以能实现基金管理措施更加完善、管理效益不断提高,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充分发挥市与各县区两级经办机构的合力。市级经办机构通过积极争取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县区经办机构做了一系列实事和好事,解决了县区经办机构多年存在、自身又难以解决的缺人手、缺经费、缺设备等实际困难。县区经办机构的自身建设在市级统筹中不仅没有受到削弱,反而得到全面加强。同时,市级经办机构还通过业务培训和研讨等形式,与区县经办机构的同志交流思想,加深感情。这些做法使县区经办机构的同志深刻感受到了“两级机构一家人”的温暖,产生了与市级经办机构共同构建全市和谐医保的强烈愿望。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孟庆明 李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