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彪
有效开展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建议
苏南彪
完善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使各项专项救助政策能够有效落实,是做好农村保障工作的基础。当前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存在着主观性强、覆盖面小、后续工作无等问题,给农村保障工作有效开展带来了许多困难。为此,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有效开展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1.加强培训,成立评议小组。民政部门要组织培训村干部,尤其是村民政员,村务工作者,使他们掌握核算家庭成员收入、统计家庭财产的方法,同时熟悉民政法律法规知识,实现科学认定。要成立村民评议小组,充分发挥村委会对困难家庭知根知底的优势,实行民主评议和公示公开的认定制度,切实实现农村低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从制度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的产生。
2.建立档案,实施动态管理。村民政员、村务工作者要深入村组、入户调查、走访群众,了解困难群众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困难情况、困难需求、住房状况等方面的信息。要以民政部门制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依据,建立低收入家庭资料库,实现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的存档,有条件的村要建立影像资料,为民政部门及时准确认定低收入家庭提供依据。同时,村委会要按季度或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入户,了解低收入家庭收入变化等情况。对收入高于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要及时向村评议小组报告情况,由评议小组做出退出低保的意见,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核。对低收入家庭要求申请办理低保的,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确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3.挂钩帮扶,落实干部责任。村委会要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成立以村委会主任负总责,村民政员、村务工作者具体抓,村团支部、村小组长、村志愿者服务队及村老年协会配合的领导班子。同时要建立低收入家庭(低保户)挂钩帮扶机制,落实村干部、村小组长、共产党员的挂钩帮扶责任制。通过定期走访,了解低收入家庭的困难情况,帮助有能力的低收入对象就业,扶助其脱贫致富。
4.实施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对申请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提供虚假材料的,骗取低收入家庭认定的,一经发现,不予认定;已取得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的,注销其低收入家庭收入证明,取消低收入家庭相关待遇;已享受相关低收入家庭待遇的,依法进行处理。在镇村两级设立公开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跟踪与监督,确保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定过程公平、公正、有序。
(作者系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桐林村大学生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