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魏书杰认为,慈善事业运营的是公众的信任,是一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之上的事业,是“玻璃做的口袋”,公众往里投不投钱,投多少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口袋”的“玻璃”透不透明,透明度高不高。所以,慈善事业要获得公众的信任,就必须把这块“玻璃”擦亮,做到高度透明。唯有如此,慈善事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最近,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在京发布了《2010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报告指出,接受调查的近九成公众表示对慈善信息公开不满意。其中,在满分为5的慈善指数标准下,慈善组织的财务信息透明指数仅为1.52。这说明,我们的慈善组织还没有充分获得公众的信任。我们的慈善事业的透明度与公众的期许还相差甚远。那么,有些慈善组织为什么不公布或者不愿意公布自己的财务信息?报告认为,公众压力是慈善组织不敢披露财务信息的重要原因。由此看来,慈善透明难在一个“怕”字!怕的是公众压力。为什么会害怕公众压力?但凡不敢直面公众压力,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布出来,害怕公众理解了、明白了,监督起来更加方便和直接,慈善组织就不能如往常一样“自由灵活”了;另外一种是公布出来,害怕公众不理解、不明白,从而质疑慈善组织的运作,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第一个“怕”是自私自利的反映。公布财务信息以后,组织的一举一动、一招一式,都呈现在公众面前。想要借善款以营私的空间不复存在,所以才怕公布出来。这种组织违背了慈善的宗旨,透支了公众的信任,必须通过充分的信息公布等制度设计,将其剔除出慈善事业。第二个“怕”是自暇自怡的表现。公布财务信息以后,组织必须要对公众不理解和不明白的地方解释说明。工作量及不确定性必然会增加。身为组织成员的舒适度肯定会大打折扣。虽然让慈善成为一种习惯,并不要求我们都变成“苦行僧”,但令奉献成为一种乐趣,的确需要我们百般努力。这种“麻烦”甚为必要。慈善透明的作用,一方面可以让有慈心者放心行善,让行善举者善处慈心,另一方面还能通过这种制度设计,提升慈善事业工作人员的整体素养,让自私自利者,难以容身,让自暇自怡者,锐意进取,让自觉自愿者,大显身手。监督缺乏之处,正是权利践踏之地;自强不息之际,恰是奋发有为之时。慈善事业远非十全十美,但是慈善透明必须一心一意。着力提高透明度,我们的慈善事业才会大有作为;敢于担当,勇于开拓,慈善事业中的我们,才会有大作为。